第一章
我十二岁就认识他了,那还是读初一的年纪。当时的我,唯一的强项是读书,而他,则于作画。我们都曾因为各自古怪的性格,而被周围人视作异类。
但同是异类,质却又截然相反。我是内敛得过分的异胎,而他则是外向得过火的异种。我叫崔文礼。他叫徐文度。我们一直,都是最好的朋友。
***那时候,我们都十分喜爱日本动漫画,日本流行乐,以及几乎所有的日本文化,除此之外,我还在他的影响下练习过很长一段时间的涂鸦。
可惜我在画画这方面的天分毕竟有限,人物头部以下始终是我的硬伤,无论如何练不出来,于是,慢慢也就放弃了。
如此这般,十八年过去。那些已然流逝的岁月,我们都曾以为会是不可思议的漫长,但如今回忆起来,却又感觉莫名的短暂。转眼间,我们竟已三十岁了,他五年前就结了婚,并育有一女,而我,则至今独身。
独身可以是一种主义,也可以是一种可,区别在于你银行账户上的数字是多少位。我清楚知道我的坚持独身,在本质上只是一种无容置疑的可选择,但我通常都不会对外承认。
任何人问起,我都一口咬定,我是完完全全的独身主义,尤其讨厌生养小孩的那种…完美的独身主义。
***说来可笑,作为徐文度最好的朋友,我竟然直到他结婚那,才第一次看见他那个已经怀孕的老婆,不过一见之下,我便马上明白了他的苦衷…恕我失礼,当这位新娘子的体形虽然还够不上肥胖。
但就算以一个孕妇的标准来说,也未免太过圆润了点,而更难堪的是,旁边那位新郎哥却十分地修长苗条。
这一对新人穿着喜服站在一处,虽不至于有郑少秋与沈殿霞的对比那么强烈,但那景像仍然令我感到触目惊心、惨不忍睹。刹那间我便有了预感,他们这一段婚姻不会有好结果。原因很简单,就是我觉得他们…完全不相衬。
徐文度此人,一向自认潇洒,审美前卫,我绝不信他会一夜复古,爱上唐风。“是不是因为不小心搞大了,甩不掉?”我笑他。
“你觉得呢?”他狠狠一击,白球在台面上呼啸而去,将各种颜色的桌球撞得四散分开。
那天,徐文度拣了一间很低档的饭馆摆喜宴。那饭馆旁边甚至还有间士多店,店外有张桌球台。我和他于喜宴中闷极无聊,于是溜出来打桌球。是的,即使那明明是他自己的喜宴。
“我只觉得难以理解。现在都什么年代了?况且又是你这种人渣!要是真不肯,哪里有人能你结婚?”我校准位置,轻轻一捅,7号球旋转着落入尾袋。“如果我说是为了钱,你信不信?”
徐文度自嘲地一笑。我手一抖,5号球堪堪停在了袋口。我拄着长长的球,向他摇头说:“你有这么穷吗?再说了,假如她家里真的很有钱,又怎么会同意在这种地方摆喜酒?”
他冷笑:“首先,相对于她来说,我确实是很穷。其次,你没发现吗?今晚并不是联婚,她那边的喜宴过两天还要另外搞一场。”他俯身瞄准。“值得吗?”我语气不善。“当然值得,可以少奋斗二十年啊,怎么不值得?”他出手,不中。
“可是,一辈子对着一个不喜欢的人,再有钱又有什么意思?”我随手一击,同样不中。“天真,谁叫你死抱着一个老婆?外面大把女人啊。结婚他妈的就是个形式,以后老子还是照样出来玩,管她去死!哼,目标…百人斩!”
徐文度大力一击,远处的12号球重重落袋。百人斩,对我来说是个天文数字,但对徐文度来说,却似乎很容易。他只用了三年,就已经完达成了。
据他自己所言,这个数字甚至还不包括那些要钱的场女子。“跟你说,现在的女孩子其实很容易搞上,也不用花多少钱。”
百人斩达成次,徐文度约我吃饭。那天他戴着一副招摇的墨镜,开着一辆新款福特,衣着十分光鲜,很有点二富家公子的派头。
我寒酸地缩在副驾驶位置,盯着马路上一辆破单车,嘴角冷笑:“那是,开着四个轮去沟女确实很容易,可惜区区在下连那部只有两个轮的烂摩托都被那些人面兽心的狗官给了,现在只能踩单车。对了。
不知道踩单车沟女可不可以打折?”“你,没车你不会借一辆啊,有车可不等于有钱!何况人家又不是嫁给你,你有没有钱真的无所谓,当然,你不能穷到连房费都付不起吧。”
他一面开车,一面看手机短信:“其实我也是后来才发现的…总之你信我吧,经验之谈,绝对没骗你。”我冷哼一声,照着车窗玻璃拨了拨那撮高高翘起、呆得要死的傻:“我信,我当然信。
事实上,出来玩,你只要能毫无破绽地装出一副死有钱的样子就行。现在的女孩子都很犯,我清楚得很。”“话不是这么讲,沟女这种事,主要还是靠技术。”他开始打电话,完全没有所谓安全驾驶的概念。
“上技术吗?我大把!问题是我连人家的都上不了,要怎么施展我的独门神技呢?”我自嘲,同时竖起中指,做出下的扣挖手势。
“拜托,别那么肤浅…”他忽然改变音调,极其恶心地向手机里面那位“女孩子”柔声软语:“喂,你醒了没?我现在来接你好不好…”***长久以来,我都幻想可以和徐文度合作出本漫画,又或者,我写小说,让他来画封面图之类。
如果幻想达成,我和他就不仅仅是最好的朋友,也会是最佳拍挡。我一直觉得我们有这个实力,如果能够坚持的话,也许我们已经成为了另一对奈须蘑菇和武内祟…
即使我知道自己有很大可能比不上奈须,但我却一直坚信徐文度不会比武内差,不过说到底,那也只是少年时代狂妄的幻想。幻想又不要钱,谁不会呢?
事实是,如今就只有我这个白痴,还在傻呵呵不肯死心地发着可的文学梦,而他,早就认清形势洗脚上岸了,换言之,他不再浪费时间作画已经很多年了。
现在的徐文度,他所有的空余时间都只用来做一件事,就是沟女。…永无止境地。他不断地勾搭上更新鲜更年轻更美丽更火辣的女孩子,去酒吧,去唱K,聊短信,煲电话,挑逗来挑逗去。
然后开房,上,或戴套,或不戴套,最后来个内外混合,多半还要加一发口爆,此外,只要不嫌脏,他偶而也会个菊花玩玩。这些女孩被他上过之后,有些后续还会时不时地主动约他出来打场友谊赛,但无一例外地,徐文度绝不会为她们之中的任何一个停下脚步。
相反,一旦成功上,他就会立马开始物下一个猎物,不,应该说,他连一刻都没停止过物下一个猎物,虽然我和大多数男人一样好,但我始终不明白他这样做意义何在,或许,这就是传说中的“集邮”癖?
***如你所知,我今年三十岁,依然独身。作为一个不要脸的死宅男,我原本一点都不在乎这十年二十年之内,有没有一个女人愿意为我张开双腿,却不问我收钱。更正,据我所知“老婆”其实也是一份职业。
并且绝对不是义工,按照现行的惯例,还要事先支付五至十年份的首期薪金,外加每月结息。在我的印象中,肯不收钱为你张开双腿的女人,通常不叫“老婆”而叫“情人”
对,情人,多么罗曼蒂克…慢,我忽然联想起杜拉斯的名着《情人》里面,那个包养白人小萝莉的中国佬。初读那本书时我年纪还轻,心想,法国人就是天生多情,竟然连包养关系户都可以堂而皇之地归类为“情人”
不过后来我发现,这种要付钱的“情人”关系,貌似已经成为了当今社会的常识,如此,我只得承认自己犯了贴标签的错误,显然情人也分很多种,其中也有收钱的。
我早该意识到,其实世上什么人都有,不见得每一个婊子都无情,也未必每一个戏子都无义,我的确不应一概而论,不过这些都不是重点。重点是,两个月前,我认识了一个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