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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 龙争虎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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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森熊的话,让姬凌云、项鹰肃然生敬,森熊并没有出众的才智,但这份忠义却另两人感动不已。

  姜府家大业大,很快就清空出了一个大型无的仓库,并且买来了一只活蹦跳的老鼠,让森熊进去练习。

  “嘿…呀…嘿…哈”

  仓库外森熊干劲十足的声音传出,姬凌云、项鹰相对一笑。

  回到了练武场,姬凌云见项鹰练矛时,招式凄厉刁钻,大气磅礴,大为赞赏。

  项鹰见姬凌云的剑法时儿快捷如电;时儿稳如磐石;时儿迅猛狂烈;时儿密不透风,虚虚实实,无迹可寻,也甚是佩服。

  项鹰提议道:“凌云兄,你我各有所长,不如切磋一番如何?”

  姬凌云大笑道:“正有此意,项兄请!”

  姬凌云面无表情进入“守心”状态,这是他从墨翟身上学来最宝贵的东西,忘记一切恐惧之心,抛去所有喜怒哀乐,所有心神都用在一件事情之上。

  他无法作到墨翟那样,无时无刻都在“守心”状态,但却可以控制自己让自己在需要的时候进入“守心”状态。

  项鹰也脸容冷酷,两目神光如电,贯注在姬凌云身上,手中青铜长矛缓缓摆开要抢攻的架势,一时杀气腾腾。

  他十六岁就进入异族上了战场,整整十余年,身经战役不下百战,杀气早已收发自如,那长矛透出即会猛发的征兆,在气势上稳占上风。

  姬凌云只是看着项鹰,在“守心”的帮助下他的眼中只有项鹰,其余一些都是虚幻,将那阵阵杀气视若无睹。

  项鹰眼中出现一丝诧异,他的矛法在燕国只是逊与北地矛王乐羊。乐羊曾评价他为杀戮而生,一身的杀气就足以让胆小之人,望而生畏。可对面的姬凌云竟然完全无视与自己的杀气。

  姬凌云就在对方诧异的那一刻,冷喝一声,脚步前标,青冥剑闪电般往项鹰刺去,使的是伍门快剑的其中一式,不同的是快中还夹杂着威震天下,势若雷霆的气势。

  这一剑又快又猛,一时间使项鹰如箭在弦的一击,竟发不出去。抢攻的架势在他的那一刹那间的诧异,已然失去了先机,这一阻碍,使他如虹的气势,立时削弱了三分。

  项鹰知自己退后不得,伍门快剑招招相连,一式连着一式,只要自己后退一步,接下来面临的将是对方如水般的攻击。

  项鹰闷哼一声,双手横握长矛两头,硬生生的架住了这雷霆一击。

  “当”的一声,青冥剑给挑得微弹了起来,手腕微微发麻。

  项鹰也不好受小退了半步,才稳住身形。

  但项鹰无论是臂力还是腕力都在姬凌云之上,何况又有两手分担重击,并未感到任何不适。

  项鹰微微晃动,双眉耸竖,大步前跨,手中长矛电疾出,直刺姬凌云面门。

  来而不往非礼也!

  项鹰这一招也是又快又猛,让人不得不硬抗一计。

  此时的长矛全是以青铜铸成,没有后世木杆的刚柔兼济的特,但在份量上却沉重多了,更占了本身重量的便宜。

  但姬凌云身怀以防守而称雄于世的“墨子剑法”自不会舍长弃短,跟项鹰硬抗。聚力凝神,双腿一动不动,手腕一摇,青冥剑后发先至,斜劈在项鹰的长矛上,接着青冥剑斜指,借力而使力,顺着对方的力将长矛移至一旁,紧跟着挥剑极刺,似标刺项鹰脸门。

  项鹰大吃一惊,忙退了一步。

  两人虽只对攻了一招,但却惊险无比,都对对方的能耐有了一个了解。

  “好剑法!”

  “好矛法!”

  两人竟同时出声称赞,对望了一眼,相继大笑起来。

  笑声一落,你来我往,再次对战了起来。

  你来我往,大战了百合,谁也奈何不了对方,齐齐倒在了练武场上,大口大口的气。

  姬凌云道:“项兄师承何人?矛法竟如此厉害,若在战场之上,以此矛法对敌,定能所向无敌。”

  项鹰眼中出一丝怀念答道:“项某在燕效力时,是跟乐羊将军学的。项某离开燕国,最觉得对不起的就是乐羊将军。”

  “乐羊!”姬凌云记忆中有这么一人,伍子胥曾说过他是长兵器的宗师,一手矛法令外异族胆寒。

  姬凌云这时道:“长兵器是战场上最实用的武器,项兄不如教我矛法,而我教你剑法。反正艺多不身,你看如何?”

  项鹰拍手道:“我正有此意。”

  说做就做,姬凌云将伍门快剑、墨子剑法都传给了项鹰,不过项鹰只学伍门快剑,对以守为主的墨子剑法不屑一顾。

  项鹰也将乐羊传授的冲阵矛法,一招不拉的传授给了姬凌云。

  姬凌云根基,悟性皆是上上之资,很快就学会了这冲阵矛法,但冲阵矛法至刚至强,并不太适合姬凌云使用。

  虽然他的力量较之以往有很大的提高,但始终无法比上项鹰这类,自幼就练起一身神力的强者,不由得有些沮丧。毕竟,这个时代,只有长兵器才是战场的利器。一寸长,一寸强,也不是没有道理。

  无意间,姬凌云发现不远处有一棵大树,那树形体端正,树干通直,树冠卵圆形,树皮黄褐色,小枝光滑无,仿佛在哪里见过。

  突然,姬凌云脑袋一震,大叫道:“这不是白蜡树吗?”后世,他家别墅中种了这遮荫白蜡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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