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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回 他在等—个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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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纪多晴在飞机上一直闭着眼睛睡觉,不过空姐的送餐车推过来时,她闭着眼睛伸手去接,倒是把那妆容精致的美女吓了一跳。不同于编辑部的其他兴高采烈的女人,她的情绪有点低落。她也有心情低落的时候,付云倾借着笔记本上的反光的保护膜看她闭着眼睛把飞机餐装进包里。

  林嘉也很奇怪:“纪多晴病了吗?”

  他说:“大概是累了吧。”

  原来她也是会累的。

  多晴是觉得很累,当她去排练看见她的位置上坐着别的人时,她突然就觉得很累。也觉得很难堪。洛洛愧疚地低着头,何夕则坦然地把她请出排练室。何夕学长还是那个跟她一脸诚挚地说邀请的何夕学长,她知道,他一直没变。

  可是到底是什么变了?

  唯一变的就是被邀请时,她不喜欢他,而现在她喜欢他。

  “纪多晴,是我错了,你根本不适合这个乐队。”

  她把手放在口袋里,微微笑:“如果是因为我耽误乐队演出的原因…”

  他摇了摇头。

  多晴闭上嘴巴,专心看他前的铆钉纽扣。

  “我听洛洛说,你当初学鼓是因为你妈妈看见电视上女孩子打鼓很帅,所以觉得女儿会打鼓的话也会很帅,你才去学的。我真怀疑你这么孝顺乖巧,你的妈妈真不是真的会开心。你并不是真正的喜欢音乐,不是喜欢乐队。可是你做得很好,简直太好了,你很聪明。你聪明到连喜欢一个人保持怎么样的距离都刚刚好。你不觉得这样很可怕吗,完全把自己的本抹杀那么清醒的活着,不像一个风华正茂的女孩,而是一个活了几百年的血鬼。”

  多晴干脆数他皮衣上的铆钉,一个,两个,三个…好多的铆钉。

  “多晴,我是喜欢过你的。”何夕低下头,把右手覆盖在她的头顶“可是我没办法继续喜欢你,因为我有种感觉,即使某天我变得非常喜欢你,你也非常喜欢我,只要你在意的人让你离开我,你就会毫不犹豫的笑着离开的。而且离开我,你一样可以过得很好,可以很容易的喜欢上别的人。”

  她知道他说得很对,就像在复制她内心的独白那样,原来何夕一直都是在悄悄看着她的。并不是像他以为的毫无察觉无动于衷。

  “所以你离开,对我们乐队也是好的,对你也是好的。”

  她摇摇头,她只知道她出局了,被抛弃了,有什么好呢?

  为什么人抛弃别人的理由都是如出一辙?

  “纪多晴,你需要好好谈一场恋爱,遇见一个让你头脑发昏不顾一切的人,不过,就怕你遇见了看不到。”

  她的视力是不好,不过她有带眼镜。

  不是她找不到,只是她不想找而已,而且,跟他很容易喜欢上别人,所以找一个母亲喜欢的有什么不好呢?

  简直是最完美的结果。

  多晴太阳,有只手探到她的额头上。

  她睁开眼看见付云倾收回手:“没发烧,是哪里不舒服?”

  “没有,是有点困。”

  他也不点破她:“到了酒店再睡。”

  虽然付云倾在东京有房产,林嘉还有很多私很好的朋友。他拒绝朋友的邀请集体住酒店。分配房间时,其他两个女编辑,年长些的叫阿瓷,工龄只有一年的冯西。她们俩私下很能聊得来便自动组合开房。包括付云倾在内的三个漫画家都是每人一间,剩下的也只能是纪多晴和萧漫拼屋。

  多晴也真是累了,反正她和那俩女编辑都不,跟谁在一起也都没差别。

  在东京落脚的首顿晚饭,阿瓷提议去居酒屋吃点不同与国内的精致式料理店。阿瓷算是个美食家,年纪轻轻就结了婚,还有个两岁的女儿。每年都要出半个月时间喝老公去旅行吃美食,还出了一本关于各国美食的书,听说卖的不错,还上过畅销榜。

  经过当地人的介绍,他们在一条不起眼的巷子找到挂着红灯笼的梅泽家。

  多晴对于美食没研究,烤,炸天妇罗她都一口没动,只吃了些放在她面前的寿司。桌上的都是社里相处了很久的人,只有她是新人。萧漫不停地说着场面话,然后不停地敬酒。她做人八面玲珑,连多晴都不落下。

  “多晴,以后大家一起共事,以前有得罪的地方你多担待,以前社里的实习生都要做那些事,我可没有针对你哟。以后云倾你就多费心,有你这么好的助理,我的工作也好做。这杯算我谢你的。”

  这番话说得体面,既夸赞了多晴能干,又把自己洗得一干二净无比大度。多晴也没多废话举杯就喝。酒喝下去,好像感情也升温了,萧漫立刻嘻嘻哈哈地说:“多晴真痛快啊,刚才看你只吃寿司,难道是这寿司做得格外好吃?”

  多晴摇摇头:“还好,没味道。”

  阿瓷颇不赞同:“不会啊,味道很不错啊,你多沾点芥末和酱油嘛。”

  多晴挠了挠,放下筷子听他们说一些行业里的八卦,听得津津有味。林嘉说到另一个社那个不择手段的总编时,拍着大腿一副泼妇骂街的架势。店里的客人若不是看见其他人都在笑得花枝颤,怕是早以为那几个中国人一言不合快要打起来。

  2

  关于什么国际交流其实很是非常轻松愉快的事情,真正手忙脚的,也只有主办方而已。

  接下来的行程很松散,多晴本以为跟着过来会有很多工作做,却发现她完全不上手。看来这一趟出行的确是社里的编辑们都想争取的福利,她跟着拍拍照,吃吃美食,时间过得很快。

  多晴不跟萧漫他们一样喜欢买东西,最近天气不好,她便憋在酒店里睡觉。这天睡得迷糊突然听见门外传来吵闹声,门虚掩着,好像是萧漫在哭。

  外面天已经黑透,她怕萧漫是不是遇见半夜喝醉酒的醉鬼,在桌上随手抱住一本大辞典蹑手蹑脚地出门。猛然看见的一幕让她吃惊不少,萧漫正踮着脚搂着一个男人的脖子接吻。那个男人被她在墙上,拉下脖子,两条手臂却是闲闲地垂在两边看好戏似的。

  噢,看这个会长针眼,她正要悄悄回屋睡觉,狗血剧的男主角已经看见了她。她被瞪得一怔,手中的辞典“啪”地一声掉在地上,萧漫脸泪痕地转过头来。

  “对不起,你们继续。”她挠挠头。

  萧漫却是被撞破羞得不行,转身飞奔回屋,把狗血言情剧女主角的戏码演了个十足。多晴的脑子有点转不太过来,萧漫进门时受辱般地把门给甩上,此刻穿着睡衣蓬头垢面站在门外的纪多晴真有种学漫画里被父母赶出大门的小孩那样拍门大哭的冲动。

  刚刚热吻过的男人还靠在墙上,两只胳膊抱在前淡淡打量着她。

  两个人单独在一起不是一次两次,也许是因为深夜,她穿着单薄的睡衣,走廊里有点冷。他的眼神又过朦胧,朦胧到温柔,温柔到放肆,放肆到人。就那么不说话地看着她,带着若有似无轻佻地笑意斜睨着她。

  多晴被看得发,觉得像被猎人的瞄准,只能束手就擒的份儿。

  终究是兽类的习,嗅到异样的气息也是会怕的。

  她决定投降,向他走两步才闻到酒气,越近越强烈。她这才猛然猜测出他异样的原因。那么刚才也是被萧漫强吻,怪不得她羞愤而跑。吓,现在的女人地位果然不同往日,别说半边天,乌云盖顶的事都能干得出来。

  “付老师?”

  “嗯。”“我送你回房间。”

  他又嗯了一声,拥有清醒无比的外表和烂醉如泥的大脑。多晴扶住他,就感觉到他半边的身子的重量都落在她的肩上。多晴一瞬间觉得自己在拖着被自己灌醉的狗熊在前行,像个女超人。

  她把他拖到楼上的房间,跪在地上任劳任怨地帮他鞋子,又挽起袖子帮他外套。她累得出了一身汗,付云倾额头不知为什么也是汗津津的,她伸手去擦,他本来朦胧的眼神却有了焦距,一下子握住她的手腕。

  “别碰我…”

  她被吓得惊叫一声,连滚带爬地跌下,脑袋磕在脚,痛得连话都说不出来了,傻傻地望着前方,眼神却是茫然的。付云倾这才意识到自己吓到她,顿时心里猫挠似的了一下,把她扯起来检查有没有撞坏。

  她看着他,有点回不过神。

  “多晴,多晴…”

  现在是付云倾,不是别人。她一下颓下来,那一瞬间,她以为他是纪多澜,那种声俱厉的拒绝,像看最恨的人一样的拒绝。在这陌生的时间和国度,怎么会有纪多澜,她怎么会在刹那间将这个气质迥然不同的男人当成哥哥?

  “多晴,跟我说话,哪里难受?”

  多晴突然扑到他身上,付云倾躲闪不及,又怕她再撞倒,抱着她仰面倒在地毯上。他再叫她,她也是紧闭着嘴巴,只是死死地抱着他。付云倾从未被这种手脚并用攀着过的经历,不知道她发什么狠。

  她很不安,强烈的不安,想怕被抛弃似的。

  付云倾的心一下子就软了,慢慢抱住她,想到刚才拒绝的原因不自觉地自嘲地笑了。他抗拒有任何人接近她,尤其是女人摸他的额头。因为他小时候身体不好,母亲总是习惯性的摸他的额头。

  也许是因为晚上真的喝了太多,他不知不觉睡着了,醒来时纪多晴还在他的怀里。

  两个人竟在地板上躺了一夜。

  他摸了摸她的额头,还好没发烧。

  他把她叫起来,她坐在边发了半天的愣,付云倾拧了巾帮她擦了脸。两个人之间的气氛无比的暧昧又默契。只是他们谁都没有发觉。

  3

  纪多晴某天一大早披着付云倾的衣服穿过走廊被出门吃早饭的冯西撞见,而且室友萧漫证实她彻夜未归后,不到两个小时,整个隔着一片海洋海棠社摔桌子砸板凳地沸腾了。

  而知道部分真相的始作俑者萧漫,却未对此事发表任何澄清。昨晚确实是她借酒行凶败后逃匿,她才没胆子讲出来,因为付云倾跟她说,别白费力气了。

  这是留在东京的最后一天的购物时间,第二天一大早就要驱车去京都。

  多晴只听得懂语里简单的问候,想着给母亲和哥哥带点礼物,还有同学拜托带的药妆,便亦步亦趋地跟着萧漫她们。付云倾和林嘉他们被当地的朋友扯着去喝酒,一直喝到晚上八点多才回到酒店。

  没想到女人买起东西来那么恐怖,竟然买了一整天,大包小包抗在肩膀,比他们回来得还晚。几个女人唧唧喳喳地讨论着战利品,林嘉在人群里找了一圈问:“狼崽子呢?”

  萧漫有点吃惊:“啊,我们在商场走散了,她还没回来吗?”

  林嘉也觉得事情严重起来:“快点打她的电话。”

  萧漫结结巴巴的:“…我的手机欠费,拿她的手机打电话后忘记还给她。”说完声音又大了一些“她那么大个人了,连酒店的名字总知道吧,打车就可以回来啊,难道真能丢了?”

  付云倾还没听完,转身就往门外走。他心里只有一个念头,必须快点找到她。

  而且,他有种强烈的感觉知道她在哪里。

  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这样确定,大概是因为她虽然聪明却是个死心眼。她在这方面的单纯执拗就像那些被主人丢在街边的狗没什么两样。所以毫无意外的,他看见商场门口的蛋糕店橱窗门口找到她。她像是站累了蹲那里躲雨。蹲累了就再站一会儿,没有左顾右盼,只是很认真地站着,连一点不耐烦的神色都没有。

  付云倾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了,他走到她面前,等她慢慢抬起头一寸寸地把目光寻到他的脸上。她冻透了,身体微微瑟缩着,却立刻兴高采烈起来。

  就像狗等到主人良心发现回来找它,它还是摇着尾巴上去,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最富有的狗。

  当然这个比喻很不合适。

  回到酒店里萧漫百般道歉,低眉顺眼的愧疚让人无法责备。不过纪多晴心里很清楚,她是故意的,她明明是去了个厕所,回来她就不见了,还带走了她的行动电话。没有这样的巧合的,她知道,付云倾也知道。

  “是你连累的我,萧漫喜欢你,所以这么对我。”

  “你要把她做的脏事扣在我头上?”付云倾挑眉“别忘了是我把你捡回来的。”

  “哈哈,是啊,我就知道你能找到我的。”她很得意“我就是知道。”

  付云倾拉长了调子,懒洋洋的:“哦?”“因为…”多晴歪头看着她,笑盈盈的眼,粉嘟嘟的“因为我们都是一样的,我们最擅长的就是,等。”

  等,他一震,心里像是被热油泼开,沸腾起来。

  他等的是什么。

  而她又是在等什么?

  他在等一个证明“绝对不会”这四个字存在的人。

  而她也在等一个证明“绝对不会”这四个字存在的人。

  纪多晴望进他的眼睛,去掉了伪装的温柔,只剩下漾着波光的一双澄澈如水的眼睛。他真美,橘的灯光将他的侧脸都修成油画里美丽的剪影。他漾地望着她,像在引她做些什么惊世骇俗的坏事似的。

  多晴下意识地收回目光,这个人果然是太危险了,要离他远一点才好。

  幸好接下来的几天都十分的顺利愉快。

  林嘉经朋友的邀请去了他们在京都开的民宿,是传统的式庭院,架着花藤,又是红枫正的季节,倒是非常的舒适。

  经过上次的走失事件,付云倾一天到晚地把纪多晴栓在身边。这种形影不离隔着网线传到编辑部那边又被传得面目全非。不过两位当事人丝毫不在意这件事情,他跟林嘉在娱乐区打乒乓球,她就套着浴衣坐一边打盹。

  连林嘉都觉得付云倾对这孩子好过头了,开玩笑似的嚷着:“不知道的以为你们真的是在热恋呢。”

  他一本正经地说:“我只是讨厌发生不好的事情而已。”

  林嘉感叹:“你总能将善良和恶发挥到两个极致。”

  有吗,付云倾觉得林嘉把他想得太高尚了,他也只是比较随而已,心里想的什么就怎么做。两个人打了几圈乒乓球,发现原本坐在窗口椅子上的多晴不知道去了哪里。他起身去找,在院子里的花棚下看见她正和二楼的住客一个从台湾来的女孩喝茶聊天。

  对纪多晴来说,跟这种一辈子可能只能遇见一次的人聊天反而更容易一些。女孩对老北京文化很感兴趣,两个人胡天胡地扯了半晌,说得口干舌燥,茶壶都喝干了,女孩起身去厨房添水。

  院子里一下子安静下来,多晴仰头从的藤隙间望着浅蓝浅蓝的天,耳边还有潺潺的水声,风擦过枫叶时细小的沙沙声,心里也有了空隙,又想起何夕说的话。

  这些日子她一直在想学长说的话,每一次都细细的琢磨,却怎么都想不明白。她这个样子有什么不好。这个世界上的父母谁不盼望有个这么乖巧省心的孩子,四平八稳地过着到了头发花白时回头看看,觉得虽然没有什么轰轰烈烈,却也算得上平淡的幸福。

  人最应该做的就是珍惜拥有的东西,而不是去奢望那些即使辛辛苦苦争取到,也会随时没有的东西,不是吗?

  不在乎天长地久,只在乎曾经拥有,那种鬼话能骗得了谁呢。

  这世界真的有明明知道是错还非做不可的事情么?

  “在想什么?”

  她睁开眼,对面的藤椅上坐的人换成了付云倾。

  “没有,只是有点困。”

  “你最近很容易困,也很容易累,有什么费神的事情吗?”

  她摇摇头。

  “是在担心耽误了乐队演出,你回去后你那个宝贝学长不给你好脸色看吗?对了,你买了什么礼物给他?”

  多晴沉默了一下,弯起腿抱在前,皱着鼻子看起来很无奈。她不善意说谎和隐瞒,可是跟付云倾说这种事好像很奇怪。毕竟两个人关系不错,也仅仅限于,她是他的助理。只是,她悲哀地发现,这件事好像付云倾是最好的听众。

  “我被赶出乐队了。”

  “哦?”他淡淡地抬眉,并没多少的惊讶“什么时候的事?”

  “来之前。”多晴挫败地叹口气“

  他是知道的,只是想听她自己说出来而已。

  “何夕学长说我不适合乐队,因为我不喜欢音乐。”

  “那你喜欢吗?”

  她从没考虑过喜欢不喜欢的问题,因为她的概念里没有喜欢不喜欢,只有做到和做不到。她说:“我打鼓打得很好,而且我以后会打的更好。”

  付云倾摇摇头:“我是问你喜欢吗?”

  她没说话,只是奇怪地看着他,不知道喜欢不喜欢对别人来说有什么差别。

  “那就是不喜欢了。”付云倾接着问“那你喜欢做什么?画画吗?想成为画家吗?”

  “…没想过要成为画家那回事。”

  “那你为什么学画画,为什么进美院?”

  多晴又沉默下来,记忆里开始学画是高中二年级时的事情,那时很多成绩不好的同学开始学画画或者音乐,以特长生的身份考大学。以纪多晴的成绩是完全没有必要的。只是那时哥哥已经是美院的学生,母亲把他画的画装裱好挂在客厅里。多晴总觉得哥哥的那副踏图的旁边再挂一副赏雪图才般配,而且那幅画最好是她画的。所以她开始学画,后来轻松地走过那个把别人跌得粉身碎骨的独木桥,走进那所很多学画的孩子梦想中的学校。

  她的经历都太顺利,甚至连进海棠社成为付云倾的助理这种事,对于她来说都是太容易的事情。在别人看来她根本就是一个无可挑剔的天之骄女,家境好,模样又老少咸宜的讨喜,脑子聪明又乖巧,运气也很好。

  这一切都看起来很美,被幸运之神眷顾得滴水不漏。

  为什么学画画,为什么进美院,不是因为喜欢,只是因为她想离哥哥更近一点,即使一点点,她也想在他看见的地方。

  “付老师,我能不回答吗?”她轻笑了一下“如果我说了,你会讨厌我的。”

  “我本来就不喜欢你这种人。”他说。

  她沮丧地瞪了他一眼,她又不是第一天知道,他不用说得这么骨好吧。

  “你的性格和处事确实是我讨厌的女人类型,这是绝对的…”付云倾也仰起头,看着悠闲的天空,声音软软的很好听“但是,我却很喜欢你。”他顿了顿,声音里带着笑意“你就是那种让我即使讨厌也忍不住去喜欢的小鬼,所以,有这种魔力的你不用刻意去讨好别人。即使是你那个铁石心肠的哥哥,总有一天也会喜欢你的,所以,做你自己就好了。你已经够好了,与其花那么多心思讨家人喜欢,倒不如试着讨好一下自己。”

  她讨好自己的方式就是让母亲和哥哥幸福,那么这对她来说就是最好的奖励。

  “我只要母亲和哥哥幸福就够了。”

  “那你呢?”

  “他们幸福我就幸福啊。”

  付云倾看着她,她的眼睛又大又黑,像丰厚到深不见底的宝藏。她本身就是个宝藏,可是宝藏又能挖掘多久呢,总有挖空的一天吧。哪天她的母亲不在了,哥哥娶了另组家庭,精神支柱消失后,那宝藏还在那里吗?

  她会空掉的,他知道宝藏掏空的可怕,而她还不知道。

  付云倾闭上嘴,为她的固执和自己变身知心姐姐而恼火。他抬头看着这蓝得悠闲的天空,太悠闲了,或许是这片天空悠闲得让人火大吧。

  4

  纪多晴明显的感觉到付云倾不太愿意理自己。

  那天两个人在花木扶疏的庭院里看着干净的天空聊完天,他就没再跟她主动说过一句话。她也明白,他多半是讨厌自己这种油光水滑的性格。再过些年,多半她会变成萧漫那种八面玲珑的女人。他讨厌萧漫,所以讨厌个纪多晴版萧漫也是情理之中的。

  所有在情理之中的事情,无论是好的坏的,她都能预料到并坦然处之。

  即使这样,她看见他锋利的背影还是有点隐隐约约的伤心。

  这件事在回到家后见到母亲就抛在脑后。大部分的礼物都是给母亲和哥哥买的。母亲对那些护肤品和衣服很喜欢,尤其是那件做工考究的羊大衣。北京的确很冷了,她有老风,也正到了穿的季节。

  纪多澜收到礼物难得那么客气,还说了谢谢,只是脸上并没有喜欢的神色。多晴宁愿他

  毒舌地批评她的眼光有么差,而不是说谢谢。想起付云倾说的,总有一天会喜欢。可是到底是什么时候,能不能快一点。

  去楼下倒垃圾的时候遇见隔壁楼道里李默然。

  她旁边跟着个文质彬彬的男人,还帮她拎包,看起来殷勤的模样。看见多晴,她兴奋地招了招手,又匆忙跟那男人说了两句送他离开。多晴等她跑过来,被她抱起来甩了一圈,有点惊悚她堪比男人的力气。

  “小狼崽,什么时候回来的,给我带礼物了没有?”

  “带了,跟我回家去拿。”

  “好,你哥在家吗?”

  “在。”

  “…那我不上去了。”她摸了摸鼻子“我在楼下等你。”

  整个大院里的人都知道李默然喜欢纪多澜,双方的父母也是乐见其成,其实纪多澜却偏偏不喜欢她。这世上的事情少有完美,上帝从不缔造完美。多晴拉住她:“没关系,素素来了,我哥没时间理你,而且我妈还指望你教她那个衣花样呢。”

  李默然听见纪多澜的宝贝疙瘩妹妹纪素素在这里,便猜着他肯定带着那爱玩游戏的孩子在房间里打电动,不可能给她尴尬的时间。

  “刚才那个男的在追你?”

  “嗯,要不是因为我大学同宿舍的好姐妹结婚,我不想单独赴宴,我才懒得理他,粘人粘得跟个驴打滚儿一样,真是烦人。”

  “臭乌鸦,那是因为你不喜欢,要是我哥粘你,我保证你粘成糖稀!”

  这就是爱与不爱的区别。

  李默然叹口气说:“别光教训我,虽然我喜欢多澜,可是我可没在他一棵树上吊死,姐还是在寻觅合适的恋爱对象的。虽然初恋我不是很喜欢,不过也不讨厌,还是留下了不少美丽的回忆的。你都二十多岁了,都不知道你是没断还是天生冷情。”

  “臭乌鸦,我有喜欢的人啊。”

  李默然立刻跳起来拧住她的脸大叫:“不要侮辱‘喜欢’两个字,喜欢才不是你这个样子。真正的喜欢就像嚏一样是忍不住的,像你这个懒散的可有可无的样子哪叫什么喜欢,你给我像动漫里的废柴女主那样燃烧一把好不好啊?”

  …果真漫画看多了的人,一把年纪了还这么疯疯癫癫随时都要变身圣斗士般不正常。

  几天后李默然好姐妹的婚礼,还是纪多晴临时陪同出息的。

  新娘叫幸月萱,新郎何落凡的身份是她的大学老师,竟是时髦的师生恋。婚礼请的人不多,是在李默然另一个好友蓝冰的动漫主题餐厅里举行的。多晴坐在角落里看着俊美不凡的混血新郎官穿着猫男装出现一脸不屑地站在那里,周围的女人们都在狼化似的尖叫。美丽的新娘的任务则是拿着鞭子驯化这只不听话的猫…呃…漫画看多了的女人们为难新人的方式果然变态…

  “他们走到一起很不容易,尤其是阿萱。”李默然说“狼崽子,你看清楚了,那个笑得一脸幸福的新娘,她要死要活地爱着两个那人,其中一个去世了,可是她还可以幸福。我也可以的。即使我觉得我这辈子只可能喜欢你哥一个,可是阿萱还能爱上别人,那么我也可以的。”

  不知怎的,多晴觉得这席话本身就很悲伤。

  “阿萱,快点恋爱吧,不管跟谁也好,快点恋爱吧。”

  李默然喝醉了,后来一直在哭,呜呜咽咽,破破碎碎的,补不起来。

  一点都不像她。

  她说过,陷入爱情的女人都会不像自己的。

  那时候多晴真的仔细想着自己十一年的暗恋和刚刚结束的两年的暗恋,她冷血自持,一边想着喜欢,一边在旁边悠闲地着爪子。

  可是,多晴犹豫不决,因为那为爱而疼的哭声让她觉得疲惫。

  5

  纪多晴回来以后几乎每天都去社里工作,她的功课很优秀,教授知道她在海棠社,赞赏地拍了拍她的脑袋开了一路的绿灯。林嘉说她上手很快,资深编辑们转给她两个资深编辑,杂志上难写的栏目也转给了她。每个人刚到一个新的工作环境总要吃点亏的。

  也许跟一个人相处久了,连惦记也成了一种习惯。

  付云倾觉得这是种很糟糕的习惯。

  海棠社还是一贯井然有序的忙碌,林嘉在办公室里打电话,对他做了个手势。付云倾拨开百叶帘看见纪多晴扶着站在打印机忙,耳朵上挂着绿色的耳机,套着浅粉绒大外套的身体随着音乐轻轻摆动着。

  她旁边坐着个跟她穿着同样浅粉外套的十二三岁的小姑娘,正埋头在一堆漫画书里。她倒是没听说过她有妹妹什么的。

  林嘉打完电话走过来跟着一起偷窥,完全都是大叔的口气:“哎哟,狼崽子今天真哟,真哟,像没成年的小女生真哟。”付云倾一巴掌捂在他的后脑勺上,林嘉捂着脑袋迅速蹿到一边委屈兮兮地咬嘴

  不过这个办公室还有比林嘉更纠结的人存在。

  祝平安从厕所冲出来,一把扯住纪素素的帽子:“丫头丫头,这是姐的位置,姐的漫画,姐的云倾城,你去你姐姐的位置上坐着去。”

  一大一小两个姑娘互相推搡着,纪素素小朋友寸土必争,无奈不是我方太弱是敌方太强,眼看着祝平安一股占领要地,她回头怒目而视:“纪多晴,看你好朋友干的好事,她欺负小孩!”

  祝平安翻了个白眼:“你哪里像个小孩,完全是被你那个大混蛋宠成一个小混蛋。因为你非要跟着她来上班,害得她被上司骂,你都不脸红吗,还嚷嚷什么?”

  多晴无语,她有资格这样说别人吗?

  她双手合十低声音:“拜托两位祖宗,小声点儿好吗?祝平安你把位置让给素素,否则你的付云倾亲笔签名书就作废了。”

  祝平安咬了咬牙,尊愤愤地挪开。

  纪素素小朋友兵不血刃,无比嚣张地冲着祝平安同学竖起中指。要不是多晴勒住她的脖子念咒一般地说着“签名书签名书”祝平安早就化身暴走后的狮王。

  纪素素小朋友得意洋洋地翻开漫画书,看着作者介绍栏“咦”了一声指着照片上背着光微笑的脸说:“刚才这个人来了。”

  祝平安跳起来:“在哪里?在哪里?”

  “去那个总编办公室里了。”

  祝平安呆了一呆迅速奔回卫生间,出来的时候纪姓的两位小姐被那销魂的两抹腮红镇得一愣一愣的。

  今天是社里的元老杂志《海棠动漫周刊》出片的时间,她一边忙着做事,一边还要防着这两个躁动狂惹事。所以别说是付云倾,就算是面前走过一排体美男她也是看不见的。不多会儿果然看见付云倾从办公室里走出来。

  祝平安同学这几步跑去的速度绝对破了某项记录,站在付云倾面前结结巴巴,那抹销魂的腮红更红了,在多晴看来根本就是巧成拙惨不忍睹。这要是走在路上,绝对会有眼神不好司机紧急刹车。

  “…你你你…我叫…我是…我非常…我…”

  纪素素扶着额头惨叫:“纪多晴,你怎么有这样的同学,真丢人。”

  整个编辑部的人都在忍着笑,最辛苦的那个已经忍成了猪肝,不让人担心她的血畅通问题。多晴只能垂头丧气地走过去介绍:“付老师,这是我的室友祝平安,我跟你说过她的,她非常喜欢你的漫画,你出的每本书她都有买,你连载的杂志她也每期不落,是忠实粉丝。”

  祝平安在旁边做小啄米状。

  “你好,我听多晴提起过你,谢谢支持。”

  果然是金光闪闪的优质偶像,美貌又温和,简直就是英俊得天地失

  走出海棠社祝平安还在抱着右手,眼睛都寻不到焦距,还深陷进幸福无法自拔。纪素素摆着跟她哥哥如出一辙的嚣张表情走在前面。三个人去附近的商场里吃羊烩面,三大碗面上到桌上,纪素素握着拳头张牙舞爪:“纪多晴,我不要吃面,我说了我要吃肯德基!”

  “我答应哥不带你吃肯德基,也不吃甜品,除非你肯去拔牙。”

  “那我要吃鱼翅!”

  “回家让你妈去菜市场里捡,人家都不要的。”

  “我要跟哥说你待我,你为了讨好哥在他面前装作对我很好,一出门就待我!”

  “whocare!”多晴把筷子往桌子上一倒“祝平安,吃饭。”

  祝平安摇摇头:“我不饿,我已经被幸福填了,我已经坠入爱河了。”

  多晴耸肩:“祝你淹死。”

  纪素素又闹了半晌后化悲愤为食量,大口大口地咬着面条。多晴心里哭笑不得。其实纪素素非常的聪明,遗传了与哥哥同样优秀的基因。只是小小年纪就三面三刀,知道如何控制人心。在哥哥面前乖巧温顺地叫着多晴姐姐,人见人爱的小可爱,转眼就像个嚣张的小怪兽指着她的鼻子喊纪多晴。

  的确是个讨嫌的小鬼。

  吃过饭她摸着肚皮,继续下令:“纪多晴,带我去酒吧,你不是乐队里的人吗?有你这样的鼓手,你们乐队很弱吧。”

  “你个小鬼懂个。”祝平安回过神来“爆发力知道吗,狼崽子爆发起来很惊人的。上次我们宿舍的女生跟隔壁宿舍的女生隔着窗子骂架,我们叉着骂得口干舌燥,你猜狼崽子干了件什么事?”

  纪素素睁大眼睛兴致地看着她。

  有了观众,祝平安很是带劲:“多晴二话不说,突然用脑门装在玻璃上,那一瞬间玻璃四溅,她深不见底的眼睛和赛雪的肌肤衬托着额头缓缓下来的血,简直像从地狱走来的森的魔王。对面宿舍的女生都被镇住了,从那以后甭提多和平,连我们宿舍门前的卫生都帮着打扫了。”

  原来是那回事啊,那件事多晴记得,她在阳台上一探头,不知道谁在后面推了她一把。

  她都吓傻了,后来发生什么事都不太记得。

  传说与事实根本就是光鲜美丽的红苹果看不见背面却是被咬掉一口。

  在地铁站台前,纪素素突然说:“你那么厉害,就不要跟我抢哥哥了啊。”

  纪多晴看看她,看这女孩到底想说什么。

  “你别以为我什么都不懂,我什么都知道。”纪素素的小脸都是气愤“要不是因为你,我爸跟阿姨不会离婚,我哥的幸福三口之家也不会被破坏。可是你现在还能这么坦然地跟我抢哥哥,为了讨我哥心装作喜欢我,你的脸皮怎么那么厚?”说完想了想,不解恨地瞪着她补上一句“会用头撞玻璃的不择手段的女人什么事做不出来?不过我可不怕你!”

  多晴觉得自己被打败了:“我没跟你抢,他是你哥也是我哥啊。不过我带你出来玩的确是为了讨哥的心没错。”

  “你不用白费心思了,不是亲的是没有用的。”

  …

  “怎么了?被我说中了吧?”

  有风从地铁口吹来,一下子吹多晴额头的发。她伸手女孩的脑袋,被她厌恶地甩开。她也不在意,出两个小虎牙:“从某个角度上来说,你应该感谢我吧。假如我妈不收养我,纪叔叔就不会跟她离婚,那么就不会跟你妈妈结婚也不会有你。你看这世界多奇妙,说不定发生的一切不幸,只是为了以后的人生做铺垫。假如哥哥不经历那些痛苦,他也就不会拥有你这么可爱的妹妹。那么他就少了很多欢乐,你也看不见这个世界。这些怎么能算坏事呢?”

  纪素素愣了一会儿,突然暴跳如雷:“你是说我的存在就是错误的延续吗?我听爸说,原本法院是判哥跟着爸的。可是哥非要跟着阿姨,是因为他恨你,他不愿意阿姨被你一个人抢走,他不想让你如愿以偿地破坏了他的家庭。你就这么一厢情愿的想着什么遇见,什么因为你毁掉了哥哥的家,所以这个世界才会有我。虽然说出这么多道貌岸然的话,其实你也不止一次的想过,假如你从没来到这个世界上就好了吧?”

  是的,她是想过,不止一次。

  可是她活生生地站在这里,受到了那么多的眷顾,背负着让其他人痛苦的代价,还有什么资格去消沉自责,去不幸福?

  纪多晴刚想说什么,纪素素气愤地转头就跑。

  “喂,这么晚了你去哪里?”

  “不用你管!”

  多晴扯住她的袖子:“我答应你哥把你安全的送回去。”

  “你是我什么人?你不过是个外人,对我哥来说是,对我来说更是!”纪素素使劲一挣“放手!”

  纪多晴像被蛰了一下,下意识地放手。可是她们都忘记了此时他们站在铁轨边。纪素素挣扎太过用力,纪多晴突然松手,她整个人突然向后跌过去。在众人的尖叫声,素素摔到铁轨上,远处隐约传来地铁吻着铁轨的声音。

  “素素!”

  多晴跳下去,抱住已经摔懵的孩子,耳边传来女人带着哭腔的声音:“地铁进站了!”

  多晴抱起素素大叫:“谁来帮一个忙,快把孩子抱上去!”

  几个男青年齐齐伸手,多晴怀里一轻如释重负,整个人也突然颓下去。

  女人们尖叫地捂住眼睛,一个庞然大物飞驰而来。

  6

  纪多澜接到医院电话马上开车赶到医院。

  纪素素跌到铁轨上,若不是当时人多把她拉上来,飞驰而来的地铁根本就会要了她的命。他就知道他不该让素素跟纪多晴出去,一路上胆战心惊,把车开得飞快。在急诊室门口,他一眼就看见坐在休息椅上腿上包着纱布,还透出刺目的红。

  医院的走廊里挂着个巨大的牌子,上面写着两个字:素净。

  “你是怎么看孩子的,怎么就能让她跌倒铁轨上!”他怒吼着“纪多晴,你最好跟我说清楚!”

  哥哥的火气助长了纪素素的气焰,多晴刚要张嘴解释,却听见纪素素高分贝的声音:“哥,是她推我!”

  多晴目瞪口呆,这也太离谱了,除非是果蝇的脑袋,否则谁会信?

  “你推她?你竟然推她?!”纪多澜咬牙切齿“你最好给我解释清楚,否则小心我告你人身伤害!”

  好吧,还真有人是果蝇的脑袋。

  纪多晴静静地看着他,即使告诉自己,哥哥只是气坏了,依然还是会有伤心的感觉。即使再生气,谁会跟自己的妹妹说出,我要告你这样的话。就算是死刑犯也有申诉的权利吧,他怎能充耳不闻?

  纪多澜带着他的妹妹走了。

  她在医院的椅子上坐了很久,有护士出来说:“你的家人来了没有,脚臼了,需要去拍个片子。”

  那一瞬间,若没有那双拖住她,硬把她拉上来的手。

  那么她在哪里呢。

  7

  有个研究恐龙化石的朋友的口头禅是,真相迟早会浮出水面,无论是昨天说了今天就拆穿的谎言,还是两亿六千万年前被埋在地底的恐龙蛋。

  事情是在半个月后有了转机。

  那已经是十二月中旬,受西伯利亚来的冷空气影响,我国北方地区落了入冬以来的第一场雪。冬天是装修淡季,纪多澜也算清闲,守着电脑看新闻。就是这时,他在天涯社区看见了那个回复了几万次的帖子:十一月二十六,北京地铁站惊魂一幕。

  是好事者用手机拍下来的一段视频。

  那路人本来是在拍跟同学玩闹的视频,却不小心拍到两个穿浅粉大外套的女孩在拉扯,小女孩挣扎中跌下铁轨,大女孩跳下去将小女孩抱起来被人救下。视频很不清晰,但是大女孩在小女孩被抱走后,突然颓废地跪下去,地铁车开过来,现场尖叫成一团,视频也模糊成一片。

  虽然视频很不清晰,但是绝对不是像素素说的,她被推下去。

  他看了一遍又一遍,看到眼睛慢慢地泛起酸气。

  不知为什么,原本很讨厌的人,在看见那个像是放弃求生望的动作,连心都像被烧焦一样的难受。纪多晴在跪下去的一瞬间想的是什么,那一瞬间是谁救了她,在他大声地指责她,把他丢在医院带着素素回家以后,她做了什么?

  纪多澜在屋子里坐了两个小时,然后拿起手机拨出那个生疏的号码。在电话那端传来她“喂”的声音,他却突然后悔自己的鲁莽,连忙挂断,她再打过来他也没接,就让铃声响着。

  纪多晴莫名其妙,难道是打错了?

  “难道是东南亚办证集团的贾总找你?”祝平安打趣。

  “大概是我哥打错了。”

  “唉,一年打一次电话还是打错的,可怜的多晴。”

  “闭嘴,待会儿把我送到付老师家你就走,不要像前两天那样赖着不走,他不喜欢家里有访客。”

  “哟哟,说得这口气好像自己是户主媳妇似的。”祝平安气势汹汹“你休想过河拆桥!”

  哎,她那样的桥,她怎么能拆得动啊。若不是脚臼走路不方便,她也不用坐着祝平安的小机车北风吹雪花飘地从三环赶到五环。最风雨无阻心甘情愿的反而是祝平安吧。虽然现在已经不会丢人地结巴,但是还是会紧张得呼吸困难,所以要见几次多加练习。

  “祝平安,麻烦你送多晴过来,要不要进来喝杯茶再走?”

  嘴里那么说,那修长的身子却将门挡得严严实实的。

  祝平安很幸福,邀请的惑也很大,可是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她退后一步:“谢谢付老师,我还得去街头卖艺呢,下次见。”

  他笑得更温柔了:“那可真遗憾,不过也只能这样了。”

  祝平安晕乎乎的走了。

  多晴心里想着男人到底可以多虚伪啊,进屋看见工作区干干净净的。客厅里的茶几上放着两杯冒着热气的茶还有块十二寸的芝士蛋糕。

  “今天不工作,陪我看动画片吧。”

  “哦。”多晴单脚跳过去翻着碟片“看什么呢?啊,好复古,有《葫芦小兄弟》还有《黑猫警长》,你不会要看吧。我比较想看宫崎骏啊。”

  最后看的是新海诚的《云之彼端约定的地方》。

  画面很精致美丽,似乎能吹到草原上吹来的空旷的风,带着青草的香味拂过刘海。多晴裹着毯子吃蛋糕,拉着厚厚帘子的房子里只有两个人,很温暖,她感觉很舒服。

  “我在网上看了段视频。”

  “什么视频?”

  “十一月二十六,北京地铁站惊魂一幕。”

  是那天,她记得很清楚。

  她有点发怔:“被拍下来了吗?完蛋了,被我妈看见就完蛋了。”

  付云倾捏过她的下巴,目如水,看不出喜怒:“别打岔,脚就是那天臼的吧,为什么不跟我说实话?”

  “因为不重要,而且很吓人。”

  他看着她,半晌没说话。

  林嘉给他看那段视频时,他的头皮都快炸开了,心怦怦跳。想起那天晚上她打电话给他,问他做什么。当时他正跟朋友聚在一起喝酒,以为她在问工作的事情,就说,明天工作。次她拖着肿得像粽子一样的脚过来,只是说崴了。

  那天应该是向他求助的吧,可是终究没说出来。

  他觉得难受。

  尤其是被这种黑色的干净的眼睛笑着望着,他觉得难受。

  如果她能适当的学会软弱一点就好了。

  “以后有什么事情要跟我说。你可以依赖我一点。”

  多晴很温顺,笑眯眯的:“好。”

  这个字的含金量有多少,他很怀疑。多晴把盘子里的蛋糕全吃光了,又听付云倾说:“今天是我的生日。”

  她傻了,盯着吃掉大半的蛋糕:“我我我我都吃了,还要点蜡烛吗?”

  他被逗得发笑:“不用了,反正都是形式,蛋糕甜吗?”

  “很甜很好吃。”

  他一怔,然后苦笑:“那多吃点。”

  多晴放下蛋糕,脸上兴高采烈的表情有了裂痕。跟付云倾在一起她很高兴,所以她也很想让他高兴。今天他应该是想同她庆祝生日的吧,可是她少筋地把生日蛋糕吃掉。祝平安说的没错,她已经从天才的阵营里气定神闲地走到白痴的地盘威风地占领了高地。

  屋子里因为影片的播放完毕而瞬间暗下来。

  眼睛在微微的光影里搜寻着付云倾的脸,他也在看着她,眼睛里漾着点伤痛似的,很人。好像被看着的脸被点燃了火苗,烧得她头脑发昏。所以在她清醒过来之前,她已经爬过去捧着他的脸说:“付老师,商量个事,要不,我们谈恋爱吧,反正…闲着也是闲着…反正…我也喜欢上你了…”

  已经喜欢上他了。

  她知道这是很容易的事情。

  付云倾任她看了半晌,不动声,她却是等不到答案绝不放手的执拗。

  这样的生日,生日蛋糕被吃掉,没有祝福,只有一个傻孩子和她笨拙又可爱的表白方式。

  付云倾微微一笑,拉下她的脖子吻上那粉嘟嘟的嘴。

  记忆中那是意义重大的一天,真正意义上的初恋,真正意义上的初吻,还有自然而然情动之后的初夜。

  在豪华的大沙发上,付云倾撑着身体把她纳入怀中,动作由开始的笨拙到最后的熟练,完全不像个新手。多晴丝毫没有抗拒亲热,她一直睁着眼睛,他的汗水落在她的边,眼神有点烫,双手热情地游走。

  “不怕吗?”

  她搂住他的脖子:“不怕,不怕你。”

  “勇敢的孩子。”他奖励地吻着她的鼻尖,内心被她的信任能暖热,升起一炉子火“好乖,那就变成我的吧,变成我的…”这么说着,他占有了她。多晴抱紧他,像在风中颠簸的小船,无所畏惧地攀住最后的尖。

  上帝是睿智的,他让人在幸福的时候伴随着疼痛,提醒你珍惜这份幸福。

  后来每次多晴想到这天都会想到那最初的幸福。

  还有最初给她带来幸福疼痛的男人。

  是她无论花多少年都无法忘怀的最珍贵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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