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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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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厩那儿,几名士兵牵了马出来。

  人人都站在那儿看着她与他。

  她抖颤却无言的唇瓣,让他深黑的眼瞳,再次收缩,痛楚浮现其中,薄唇紧抿着。

  然后,他退了一步,她感觉到,他強壮的手臂,从她手中脫开。

  心,蓦然一痛,让泪盈眶。

  她仰望着他,费了好大的力气,挤出一个字。

  “我…”

  他没有听,只面无表情的开口。

  “南边的村子出了事,有事等我回来再说。”

  凯一怔,南边那座村,离城堡这儿有点距离,现在已经过了中午,他要去,显然是不打算回来过夜了。

  痛楚盘桓在心头,凯僵站在原地,看着他再次转⾝,离开了她。

  这一次,她没有再追。

  她看着他走到马厩那儿,迈克尔和其他人,已牵了马出来。

  他和迈克尔说了几句话,翻⾝骑上了其中一匹马。

  他走了,迈克尔留了下来。

  她看着他策马带队穿过城门,看着他的背影远去,只觉得心痛如绞。凯一直看着他,可那个男人不曾转⾝看她一眼。

  风一直吹着,他没有回头。

  一次也没有。

  波恩带着人在天黑之前,赶到了南边的村子。

  要来到这里,需要穿过广闇的森林,他不害怕森林,但他知道其他人会怕,即便骑着马,拿着剑,带着弓箭与斧头,依然会害怕。

  森林里黑暗且充満各种野生动物,和人们代代相传的可怕传说。

  恐怖的巫婆、可怕的山怪、口齿流涎的恶狼,还有眼睛会在黑暗中发光的野兽,人们也相信,仍有会吐火的有翼恶龙栖息在漆黑的森林深处,而且不论是哪一种,都喜欢吃人。

  平常,这些已经够让人不安了。

  这几曰,森林里总是弥漫着的白雾,更教人心惶惶。

  每一个人都害怕走入森林之后,会在里面迷路,除了猎人,没人敢轻易走进森林,就连猎人也不会在入夜后还留在阴森的森林里。

  那枝叶茂盛的林叶,会遮住月光,入夜后的森林,伸手不见五指。

  人眼看不清,可住在森林里的那些东西可以。

  能够在天⾊暗下来之前,离开那阴森又雾茫茫的森林,让每一个人都松了口气。

  当他带着人来到这座小村庄时,几个男人已经等在那里,看见他亲自前来,都露出惊喜、感激,又略带不安的神⾊,匆匆摘下帽子,紧张的看着他。

  这里的人,算是比较后期才来的,所以分到的田地才离得稍远一点,但他可以从那些欣欣向荣的麦子看见,他们虽然晚了一点才播种,但他们将所属的田地照顾得很好。

  波恩翻⾝下马,把马缰交给其中一个男孩看顾,问。

  “我听说你们的麦田和围篱被破坏了?”

  “大人,抱歉让你亲自来这一趟,只是有围篱倒了,一部分的麦田被踩坏,其实范围没有很大,我们本来打算自己修一修就好,但这已经是第三次了,然后是前两天,乔治说要去森林里砍柴,后来就一直没有回来,我们有结

  伴去找,只找到他一只鞋子,我们不敢再往里走,怕迷路,后来我们几个想起来,大人交代过,若有被破坏的情事,无论大小都得通报。”

  “你做得很好。”察觉到农夫们的不安,他开口安抚他们。

  闻言,那些农夫们松了口气,领头的那个,抓着帽子,殷切的道:“大人,天要黑了,我们已将屋子打扫⼲净,请跟我来。”

  “不急。”波恩抬起手,只道:“被破坏的地方在哪?趁天还没黑,我们先去看看情况。”

  听见他愿意先看损害,那农夫便带着他去看被破坏的麦田,这座村子不大,只有几栋被麦田包围的木屋和谷仓,麦田外面才是那彷佛无边无际的森林。

  在前往那块被破坏的田地时,他注意到这边的森林,没有白雾弥漫,只是天⾊渐暗,让那整排森林看来黑幽幽的,像远古的巨人站在那儿。

  然后,他看见了倒伏的麦田,和被破坏的围篱。

  那些围篱是用木桩去做的,十分牢靠,并非用什么枯枝细⼲随便堆在一起而已,但此刻它们已倒下大半,田里的麦子因踩踏而倒伏。

  他顺着倒伏的麦子走,虽然这些天下过雨,但很快的,他在其中发现了四爪足印。

  他不知是否该松口气,至少这不是人为的破坏。

  “我们觉得是狼,狐狸的脚印比较小。”一位农夫来到他⾝边,担心的说:“可能有好几只。”

  他知道他们为何会觉得是灰狼,那些狼群的嚎叫,就连在城堡那儿也能听到,但他不认为有很多只,这些足印没有被重复踩踏。

  如果那些灰狼成群结队,不会特别闪避,他觉得只有一、两只。

  至少,这些足印不是人的。

  这里离边界还有点距离,越过南方那片森林,再渡过一条河之后,有一座⾼山,那条河和那座山,就是他领地的边界,山的西边是卡尔兄弟的领地,山的东边是费雪的。

  虽然从这儿到另外那两位恶邻的城堡,不是最方便的路线,他却仍甩不开心头那抹不对劲的感觉。

  波恩直起⾝子,跟着那足印往前走,离开了麦田,来到了森林的边缘。

  这里的栅栏也倒了,四爪的足印朝着森林的方向,消失在那黑幽幽的林子里。即便方才那些农夫没说出口,但他猜,他们都觉得那叫乔治的,已经被狼群吃掉了。

  天已经要黑了,虽然他不怕迷路,但他知道狼在黑夜中,一定看得比他更清楚,如果有人埋伏在里面,也不容易被发现。

  看着那黑暗阴冷的林子,他没有走进去,只转过⾝,和跟着他的士兵与农民,道:“晚了,我们先去休息吧。”

  听见大人没有要进森林,朗格、穆勒和安德生闻言都松了口气。

  那満脸胡子的农民带着他们回到村子里,他们把最大的屋子让了出来,屋里被打扫得十分⼲净,一名妇人带着两个孩子,替他们送上热腾腾的杂菜燕麦粥,那东西淡而无味,但他知道这已是他们所能拿出来最好的食物。

  他不饿,他肚子里还塞着那块牛排,可那妇人和农夫带着热切的眼光看着他,所以他把自己碗里的燕麦粥塞进嘴里,心里想着,之后要让人再送一点燕麦过来补给他们。

  饭后,屋子的主人还想把床也让给他,他推拒了。

  “我们今晚睡田里。”

  屋子里所有人闻言都呆了一呆。

  “你们说你们早上起来,就看见麦田被破坏了,显然那些破坏田地的,无论是人是兽,都是深夜才行动。”

  那农夫听了,紧张的说:“大人…可是…晚上有狼…”

  “我知道。”他说着,朝朗格挥手“所以我们准备了这个。”

  朗格见状,从⾝后的⿇布袋里,掏出了一只动物。

  人们见状,纷纷瞪大了眼,瞬间骚动了起来。

  一只鸡。

  那是一只鸡,活生生的鸡。

  被提出来的时候,牠还咯咯咯的叫着,振翅欲逃。

  几年前,在饥荒还没有开始的时候,一分尼可以买上五十颗鸡蛋,自从饥荒和瘟疫在世间横行,所有的东西都跟着飞涨,如今,一分尼能买到一颗鸡蛋就很了不起了,更遑论是一整只鸡了,那现在根本就是天价啊。

  村子里的人怎么样也没想到,男爵大人非但亲自前来,竟然还会愿意拿一只鸡,来当捕狼的诱饵。

  于是,本来害怕狼群的男人们,因为如此,加上人多势众,也纷纷自告奋勇,要一起守夜巡田。

  “不用,人多了,狼反而不敢来。”

  波恩告诉他们,要农夫们好好在家休息,就带着三个士兵,自行到田里设置陷阱。

  说是陷阱,其实就只是把鸡爪绑上一条绳子,然后将绳子绑在栅栏上。

  那只鸡一离开朗格的手,立即往旁飞逃,但很快就因为绳子的绑缚而跌倒,可过不久,当牠发现自己可以在一定范围自由活动之后,很快就忘了脚下的绳子,开始对着地面啄食虫子,浑然不知大祸即将临头。

  波恩确定了风向,和朗格他们一起待在下风处的麦田里,两人一组,分配好轮班守夜。

  入秋之后,夜里风寒,四个人裹着毯子,在麦田中窝下。

  波恩躺下时,听见安德生那孩子开口问。“那些狼跑到麦田里做什么?牠们又不吃麦子。”

  “也许是为了追田鼠。”穆勒耸了下肩,回答那个上个月才刚正式被升为士兵的男孩。

  “赛巴斯汀队长说,这可能是卡尔兄弟设的陷阱,他们去年也来抢过我们。”

  安德生不安的道:“也许他们趁机绕道跑到城堡那儿抢劫去了。”

  “麦子都还没成熟呢,现在去抢,能抢什么?”

  “我们有燕麦啊。”

  “喏,小子,我问你,你喜欢吃面包还是燕麦粥?”

  安德生闻言,眼也不眨的道:“当然是面包啊。”

  面包又香又有嚼劲,比燕麦粥可好吃多啦。

  朗格听了,好笑的道:“那如果再等一个月,你就有麦子可以抢,你会等麦子成熟时再抢?还是要花力气去抢燕麦?当然是等麦子收成时,再一次抢一抢啊,傻子才在这时候大费周章,只为了抢一堆燕麦回去呢。再说,就算大卡尔真的带人来抢,城堡里还有赛巴斯汀队长和迈克尔呢。”

  安德生恍然大悟“对喔。”

  穆勒伸手菗了他一脑袋:“好了,小子,保持安静,盯好那只鸡,我们可不想牠就这样白白被狼给叼走了。”

  穆勒和安德生负责轮第一班,蹲坐在前方,低低的说着话,但很快就安静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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