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江庭芳眼中闪过厌恶,真受不了这个人的自恋和自大,在这世界上,有些人就爱抓着别人的过去不放,不晓得人是会成长、改变的,聪明人不会停留在原地,而是把握每分、每秒,学习让自己变得更好。
偏偏有一种人就喜欢活在过去,一旦活在过去,就会忘了前进,甚至他自己不前进,也拖着别人不准前进。
眼前的楚建霖,即使四年过去了,眼神没变、语气没变,态度更没变,时间没有在他⾝上留下成熟的历练。
这四年来,他到底在⼲么呀?
她正⾊说道:“楚先生,容我提醒你,你已经结婚了,你有你的婚姻责任,我不见你是为了避嫌,做人还是洁⾝自爱的好,我一点也不想破坏你美満幸福的婚姻,所以请离我远一点。”
他盯着她,望着她冷淡的态度,楚建霖非常不舒服,而且十分不甘愿。
当初她一声不响走人,离开得很突然,让他很错愕。
他习惯了她的顺从,不管她闹过几次,他都有办法搞定她,而且明明她是这么的依赖他、需要他,甚至为他闹杀自,怎么可能舍得离开他?
岂料她竟然可以这么冷静地告诉他,要他离她远一点,这话听在他耳中,是一种挑衅,勾起他服征的野**望。
他的脸⾊从震惊、生气,到最后露出俊朗的笑容,那笑容有着狂狷不羁和与天作对的傲气,通常富二代多少都有这种特性,楚建霖便是这种典型。
一见他笑,江庭芳嗅出他的不怀好意,感到不妙。
该说的话已经说得够清楚了,两人也没什么好说的,她想绕过他离开,却在踏出一步后,又被他挡在前面,让她不得不退后一步,与他保持距离。
她戒备地瞪着他。“我还有事要忙,如果没事的话,请让开。”
楚建霖盯着她,沉声道:“妳比四年前更美了,也更有个性了,我喜欢。”
这四年来,她的不告而别成了他心中的一个结,如今再次见到她,她变得更美,也更亮丽,那眉宇间的神采和自信,让她散发着女性魅力,令他心跳速加,再度燃起了欲火。
他不知道这种魅力来自于成熟,女人的蜕变就像蝴蝶,一旦蜕变了,便一去不回头。
她听了脸⾊更加冰冷。
“你喜不喜欢不关我的事,你敬我一尺,我就敬你一丈,大家都是成年人了,不适合再做幼稚的事了。”
这次她越过他,他没有再挡她,而是目送她挺直的背影离去,直到她的⾝影没入人群中,他的视线始终没有移开过,并且喃喃说道——
“巧林,我们的事还没结束呢,就算要结束,也是我说了算,更何况我还不打算结束呢,我就不信妳对我没有一点感情,来曰方长,走着瞧。”
楚建霖骨子里的那股服征欲,因为与她重逢而再度燃烧,下定决心要展开一场狩猎。
他不急,既然过去他可以收服她,那么现在也一样,他就是江巧林的情毒,她想戒,他偏不让她戒掉。
想到将有一场驯服游戏可以玩,楚建霖笑得非常愉快,转过⾝,走向停在路边的轿车,坐了进去。
“总经理。”司机说道。
“开车。”
“是。”
司机将车子发动,在车阵行进间,坐在后座的楚建霖拿起机手,拨了通电话。
“喂,我要找你们老板林涛,叫他帮我查一个人,我要她所有的数据。”
在家休养期间,工作不耽搁,所以庄品翰要小员把公司所有重要数据带到家里,每天用视讯洽谈公事。
江庭芳则负责打理他的家务,在他完全康复之前,庄品翰要她负起照顾他生活起居的责任。
其实他也只是嘴上说说,顶多请她做一些简单的事,例如替行动不便的他拿东西过来,或是帮他买食物回家。
要她做饭嘛,他不抱任何希望,能煮水饺就OK了。叫她来,只是想天天看到她,如此一来,为了方便照顾他,她就不会拒绝把笔电和换洗衣物带来他的公寓过夜,这样他才能长时间和她单独相处。
他是一个外表淡漠,內心热情如火的人,这一面只会让自己的女人看到,江庭芳除了为了工作而离开外,其余时间都待在他⾝边。
原本庄品翰只要求她倒水递杯、晾服衣、洗洗碗之类的,谁知道她的表现完全让他出乎意料。
当看见桌上的三菜一汤时,他真的傻眼了。
炒豆苗、红烧排骨、清蒸鳕鱼以及人参鸡汤,全部出自她的手艺。
庄品翰站在饭桌前,虽没有惊讶到张着嘴巴,不过一双直盯鱼⾁的目光,闪亮的程度已怈漏出他的惊奇。
江庭芳很得意,自己烧得一手好菜可以让他惊奇,不遇她故意装傻,将白饭添満放到他面前,轻松说道:“坐下呀,站着发呆⼲么?”
哼,居然说只要她会煮水饺,他就満意了,敢看扁她,她就偏要露一手吓死他。
庄品翰坐在已经帮他拉好的位子上,由于右手骨折,包着绷带,所以只能使用左手。
江庭芳为他准备了汤匙和叉子,好让他方便食用,并且先舀了一碗鸡汤给他。
看着这四样菜⾊,还没吃到肚子里,就已经先闻到香味了。
“妳什么时候学的?”他会这么问,是因为四年前的江巧林一点都不会做菜,才会雇了女佣沙莲帮忙家务,那时候她家里的漂亮冰箱只是摆设,除了饮料,别说有什么生鲜⾁类和蔬菜了。
江庭芳知道他为何讶异,当初他受楚建霖所托负责处理江巧林的事,必然对她的习惯所知甚多,那个江巧林自然是个不谙厨艺的女人。
但她现在只当自己是江庭芳,也明白庄品翰喜欢上的是她本人,而非江巧林,所以心中再没有顾忌,尽情做回真正的她,至于原本的江巧林应该是什么样子,她不想管。
他问得惊奇,她却回答得理所当然。
“我到国美念大学,很多事都要靠自己,自然学会做菜,这没什么。”她轻松说道,直接把原因归到出国四年,反正他信也好,不信也罢,无从查起。
庄品翰虽然还有些怀疑,不过正如她所料,最后还是相信了。
看他拿着汤匙津津有味地吃下肚,她欢欣不已,还体贴地帮他把红烧排骨的骨头先去掉。
见他吃得这么満足,不枉费她在厨房辛苦了半天,能満足他的口腹之欲,是她这一餐最大的成就。
“虽然你不想太⿇烦,直接叫外卖就好,但我认为你现在需要尽快康复和休养,所以三餐还是自己煮,才能吃得健康。”
她的叮咛带着关心,让他听了眼睛一亮,连运点头,谄媚的笑道:“妳天天为我煮,我当然吃得健康。”
她哼道:“这是为了报答你才有的特别待遇。”
“妳可以报答得久一点,没有期限。”他对她眨眨眼。
她故作骄傲地考虑。“这得看对方的表现,如果他对我好,我就勉为其难的为他煮三餐喽。”
他立即接口。“供吃、供喝、供住,这么好康的事,去哪里找?值得值得。”
她忍不住白了他一眼。“谁说要住这里了?我是为了方便照顾你才住的。”
他则是一脸“我为妳分析利益”的表情。
“一人也是开灯,两人也是开灯,两人住在一起,可以省下不少电费,我们这样是省钱,也是节省地球资源。妳刚出社会,若想赚到第一桶金,就要省吃俭用,不必花的钱就省下来,能利用的资源就要多利用,要知道,节流有时候比开源还重要。”
刚才还谄媚的说服她,现在则是摆出长辈的态度教化她。
对庄品翰来说,她只有二十三岁,两人之间相差了九岁,若论实际年龄,其实江庭芳只比他小一岁而已。
不过她却很享受当个小女孩,听着他以大哥哥之姿,有模有样地谆谆告诫,而她也眨着会说话的大眼睛,装模作样,时而乖乖听他教诲,时而嘟起嘴巴反驳他。
两人玩起角⾊扮演,像是小孩在游玩一般,不亦乐乎。
吃完饭后,她从小女孩变成了妈妈的角⾊,命令他到客厅坐着乖乖休息,她则将剩菜和碗盘收拾好。
当她在厨房洗碗时,有一道目光正看着自己,不由得转头,果然瞧见庄品翰站在厨房门边,拄着拐杖靠着门板,嘴角弯起弧度,看得出他正在欣赏她。
他的目光让她双颊一阵热,她从他眼中看见仰慕和喜悦,这目光让她想变得更好,为他做更多的事。
难怪古人说“女为悦己者容”知道有人喜爱自己,这份喜悦会化为动力,让女人想要变得更美、更好,来回馈对方的爱,让对方知道,爱她是值得的。
她喜欢和他心意相通的感觉,当两人斗嘴时,好像老朋友一样,她从没想过,原来他也可以这么幽默风趣、这么善解人意。
他站在那里,目光是温柔深情的、依恋的,让她觉得自己就快要融化在他的目光中了。
她收回视线,继续洗碗,嘴角和眼睛都是含笑的,不一会儿,一只手从后背环过她的腰,他的气息贴近她的颈窝处。
她任他搂着,他的吻轻轻印花耳垂上,带来的⿇庠让她轻笑出声,接着他将下巴靠在她的肩膀上,两人享受着悠闲的居家时光。
原以为他只是抱着她便已満足,谁知这人意犹未尽,即使只有一只手方便活动,仍然不安分起来。
他的吻在她的肩膀上留连,手掌也悄悄探入服衣里,引得她一阵轻颤。
“别闹了,我在洗碗。”
她的斥责声带着害羞的娇软,对他来说,是一种诱人的邀请。
他的嗓音低哑磁沈,在她耳边低语呢喃:“我喜欢妳在我的厨房里洗碗。”
这话让她心头一荡,她从来不晓得,原来他也会撒娇,以往总是酷酷不苟言笑的人,也有这么孩子气的一面。
其实她是喜欢的,喜欢他在她面前展现最实真的一面,这表示他信任她,她在他心目中是特别的。
温热的手掌在她的部腹温柔摸抚着,如同猫咪被抚弄着肚子上的⽑。
他的吻也没闲着,再度吻上她的耳垂,他的吻很轻、很逗弄,而且还会轻轻吮咬。
明明是受伤的人,还是有办法用一吻、一手来勾得她意乱情迷,害她好几次都差点松开手中的碗盘。
这样下去,碗盘还没洗⼲净,恐怕会先打破几个。
“你吃饱没事⼲吗?故意来⼲扰我。”
她的议抗引起他真心的笑,他会这么⾼兴,是因为她说了“⼲扰”二字,这等于是告诉他,他的逗挑令她招架不了,这样反而引出他更大的野心,求渴她的热情。
他的掌心在她细嫰又敏感的肌肤上轻轻擦摩,他的唇则在她的颈窝处来回轻咬,像电流一般,终于引得她一阵轻颤。
她弃械投降,将手中的盘子放下,用水把手上的泡沫冲⼲净,然后转⾝气鼓鼓的面对他。
“你——”才要开口骂他,却被一张火热的唇堵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