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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眼眶微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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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傻瓜!”秦易轻轻敲了敲克莉斯汀的小脑袋,道:“我怎么舍得你死?没有我的允许,你不准死!还有,以后不准再说这种话,知道吗?”

  额头的疼痛,让猫人萝莉清楚的知道自己当真还活着,而刚刚那濒死时的疑问,此时不需要问出口,也已经有了答案。

  “没有我的允许,你不准死!”秦易霸道的温柔,让克莉斯汀心头闪过丝丝的甜意。被人在乎的感觉,真好!此时,她终于懂得,为什么曾经的卡特族猫人玫瑰,她那高傲的母亲,会爱上一个人类,或许,就是因为父亲给了母亲从未有过的安全感吧?

  “嗯!”克莉斯汀点点头,乖巧的答应了一声,心头溢着甜蜜。少女的心是如此容易被感动,只是少少的爱,便能让她欢喜不已,将克莉斯汀放下来,秦易此时才有工夫去管那具奇怪的白玉骷髅。

  转过身再看,秦易差点没吓掉下巴。他清楚的记得,除去被他放逐回骸骨界的骷髅,房间里应该还剩下几十具才对。可现在,整间房间,除了白玉骷髅,再没有别的骷髅存在。更令人怀疑的是,那具白玉骷髅,它的眼之中,那旺盛的黄灵魂之火颜色似乎又鲜了一些。

  只是若不细看,并不能够察觉,甚至连秦易都忍不住怀疑,自己是不是记错,其实白玉骷髅的灵魂之火并没有改变。这具奇异的骷髅,让秦易隐约觉察到了点什么。

  “少爷,这具骷髅好奇怪,看起来好像和别的骷髅大不一样呢!”秦易点着头:“的确大不一样。

  我怀疑它是不小心陨落在骸骨界的强大异次元存在。”法师塔内海量的地理志、奇物志,在秦易庞大到变态的精神力下,轻易的便被他给复制到了脑海里,此时用来现学现卖,再合适不过。

  “那…少爷,它会不会不听话呀?”克莉斯汀的问题很幼稚,却也很实际,其实,秦易也有着同样的疑惑。

  “不知道,不过目前来看,倒还听话的。”至少,秦易要它住手的时候,它第一时间便停下了攻击。要不然,此刻克莉斯汀不可能好端端的站着。

  秦易用了个驱散,不出所料的是,白玉骷髅一动不动,根本无法被驱散,直到他使用反召唤,才把白玉骷髅送走。普通的骷髅,都是灵魂之火凝聚枯骨成形,只要一记驱散魔法,直接就会被打散,远比反召唤省时省力。

  可白玉骷髅却无法被驱散,这便再一次证明,它是如此的与众不同。随后,秦易再度使用“召唤骷髅”魔法,第一个被召唤出来的,依然是白玉骷髅。

  此后不管尝试多少次,白玉骷髅永远排在第一召唤序列,在它没有出现之前,秦易根本别想召唤出别的骷髅来。

  而就算是秦易召唤出了别的骷髅,也必须时刻小心,让那些骷髅保持完整状态,要不然,就得小心这具诡异的白玉骷髅会从后面偷袭,先行把那些受伤的、破损的骷髅给干掉,收掉它们的灵魂之火。

  “少爷,这具骷髅好好玩哦,你给它起名字了吗?”多次尝试后,秦易无奈的发现,他好像被这具白玉骷髅给上了,再没办法摆。照理来说,这种非契约的随机召唤,应该不会出现这种情况的。

  可偏偏出现了只有契约召唤才有可能出现的情形,真是诡异得可以。“还用起吗?就叫它小白好了!”“好没有创意哦!少爷,你看它纤细优美,体态玲珑,生前应该是个女孩子,我们就叫它玲珑好不好?”“玲珑?”秦易扭头望了一眼白玉骷髅,怎么看,怎么觉得叫一具骷髅“玲珑”感觉很是诡异。

  隐约中,他似乎感觉到,它眼中的灵魂之火好像跳动了一下,只是再细看的时候,又没了动静。摇摇头,秦易道:“随你好了,你愿意叫它玲珑,便叫它玲珑好了!”

  克莉斯汀见秦易答应,欢呼了一声,蹦蹦跳跳的跑到玲珑面前,捉住它没有握刀的那只手,摇了摇道:“玲珑你好,我叫克莉斯汀哦,很高兴认识你,我们从今以后就是一家人了呢!你可以叫我莉丝哟!

  还有哦,你的刀很漂亮,可是,你不能再用它来砍我哟,不然,我可是会生气的呢!”玲珑的手掌被克莉斯汀握住的时候,不自觉的收缩了一下,只是动作很细微,克莉斯汀并没有察觉。此后,它便再没有动作,就如同其他呆滞的骷髅一般,任凭克莉斯汀说了许多,也没有任何反应。

  秦易好气又好笑的望了克莉斯汀一眼,道:“莉丝,好了啦!它只是一具骷髅而已,你跟它说那么多,它不会明白的!”猫人萝莉回头轻轻白了秦易一眼,嘟着嘴道:“可是,人家觉得它就是一个活生生的生命呢!

  你看,它连骨头都那么好看,生前都不知道有多漂亮呢!”秦易闻言,只能选择苦笑。早知道克莉斯汀会生出这种想法,他就不应该说出他的猜测,告诉她玲珑生前可能是一个异次元的强大存在。

  要知道,普通的骷髅都是骸骨界无意识的灵魂之火,聚拢一堆散落的枯骨,自发成形的低等生物,没有或者仅有低级智慧。就算玲珑生前曾是一个无比强大的存在,恐怕也早已经泯灭了意识。

  它的骨头的确与众不同,可却也只是骨头与众不同而已,不是吗?依旧用反召唤,将玲珑遣送回骸骨界,秦易擦了把汗,回房休息。他原本打算再试一下魔法阵,可天色已晚,明天还要去学校,便止了这个念头。

  “少爷,我和你一起睡吧!”猫人萝莉尾随着秦易一起进了睡房,第一句便是如此的生猛。秦易一拍脑门,想起自己居然忘记安排克莉斯汀的房间,不由得连道:“失误!失误!”

  克莉斯汀的提议很人,秦易却不敢答应。他可不是什么正人君子,与猫人萝莉一起睡,半夜肯定不会老实。

  可那大家伙足足有三十六公分长,八公分,根本就不是现在的猫人萝莉能够承受得起的,对于这个小妮子,秦易可是越来越欢喜,越来越心疼了,吃则不忍心,不吃自己难受。无可奈何,最好的解决办法,还是让猫人萝莉自己睡一间房。

  “不要!人家想挨着少爷睡!要是不能睡在少爷身边,人家?可去一楼睡!”克莉斯汀听说要把自己安排到三楼,秦易自己却睡二楼,打从心底不愿意。

  一楼都是佣人房,不用考虑,二楼是主人房,三楼却是客房,可秦易把自己安排到一楼去睡,也不愿意那么生分的去睡三楼。被克莉斯汀得没办法,秦易索把她安排在最大的那间套房外间,他则睡里间。

  原本他是没打算睡这间房的。可雷蒙那小子太不是东西,整间房间都是靡、暧昧的粉调,屋子里挂着的不是女油画,便是宫雕塑,更离谱的是,摆在梳妆台前座椅上的那件魔法玩具!

  那玩具是一对身男女玩偶,雕刻得唯妙唯肖,男玩偶盘膝跌坐,女玩偶盘坐其间,正是一式“老树盘”只需要男玩偶背后的魔法阵控制指针,变移个九十度,男女玩偶就会立刻开始烈的爱动作。

  更离谱的是,这玩具制作巧,完全就是模拟真人比例,在运作时还会发出人的呻声,女玩偶的壶口,还会真的汁

  小小一对爱玩偶,便集合了风系(呻)、水系(水)、气系(动力)三系魔法,构造巧,创意独特,只能说其发明人独具才,乃是魔法学领域不可多得的奇葩。

  便是如此的缘故,秦易着实不愿意睡在这样的房间。偏偏整座庄园,就只有一个套间,能够让克莉斯汀距离秦易很近,又不用担心擦出火。无可奈何,左思右想,秦易也只能选择忍了。***

  清晨起来,秦易伸了个懒,尚未起,便闻到一股浓郁的芬芳,由远而近。睁开眼,他坐起身,便看到克莉斯汀推着一辆小车,笑眯眯的闯了进来。

  小车里琳琅目,摆了东西。最上层是可口的早点,中间是干净的衣物,最下面却是洗漱用品,还有一张专门摆放在上的小餐桌。“少爷,起了呀?”克莉斯汀一边打着招呼,一边把一张小餐桌摆上,把洗漱用品摆上来,服侍秦易漱洗。

  “我自己来就可以了…”哪怕是秦易一再提醒自己,自己再也不是什么大学生,而是败家少爷,可一时间,面对这种奢侈的享受,还是有些不大习惯。

  “少爷,您该不会是不满意人家,想要那个大脯的女管家服侍你吧?”克莉斯汀一脸委屈的望着秦易,眼眶微红,泫然泣。秦易经她这么一提醒,才想起自己新买的庄园里,已经多了不少人。看克莉斯汀这模样,恐怕是在和女管家明争暗斗吧?说起来…那名女管家的部还真不是一般的丰

  也不知道两只手能不能握住一只弹?秦易摇摇头,把这些东西驱逐出脑海,笑道:“怎么会呢?当然是要我们家莉丝服侍啊!”“耶!”克莉斯汀没注意秦易的那一瞬间失神,很轻易的便相信了他的话,开开心心的服侍他洗漱、吃饭、穿衣。享受着这么腐败的生活,秦易不由得感叹:“有钱真好!”只是,他却不知道,在他这么感叹的同时,被他洗劫一空的贵族大小姐,罗斯腾格家的西亚,正咬牙切齿的筹划着复仇计划。

  “少爷一路走好!”秦易从来没想过,自己也会有这么一天。只不过是去上个学,居然还有漂亮女管家,领着一群莺莺燕燕列队到大门口送行。

  出门有超豪华马车,有保镖随行(追随者哈克),有贴身女仆照顾(所谓的债主克莉斯汀)这样的生活,简直太过美好。“德科爵士号”一路放开了马蹄,肆意的狂奔。

  汤姆从来没有想过赶马车可以赶得这么。昨天还不觉得,可今天因为少爷太晚出门,为了赶时间,不得不跑快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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