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失玉
不可止的思念,不可止的寂寞,不可止的恍惚。
明知不可能,可是每一次电话铃响,都忍不住要猜测是他;路上遇到略相似的身影,往往痴心地追出大半条街;并且忽然对所有的四合院产生强烈兴趣,北京地找,无论开不开放,都死乞白赖求主人容我参观。
从不知道原来爱一个人的感觉是这样子的,生命的每一分钟每一细节每一次呼吸都是为了他,有他,就拥有全世界,而如果没有了他,也就没有了一切,花不香风不冷夜不黑阳光不明亮。
自己也知道这样的情形太不健康,可是无可奈何,整颗心沉睡在冰河的底层,再也没有人可以将它唤醒。仍然每天一次地跑往秀场,傻看傻笑傻吃傻睡,做每一件事都恍惚,都纳闷,不知道这样的忙碌是为了什么。
比任何时候都更喜欢读宋词。是宋词三百首的宋词,不是王朝广告制作部经理的活人版宋词。词中说“心莫与花争花,一寸相思一寸灰”“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见了又休还是梦,坐来虽近远如天”“天涯万一见温柔,瘦亦为此瘦,羞亦为郎羞”“便做江都是泪,不尽,许多愁”…
说得真好。只是,仍不足形容我心摧伤之万一。
我开始渴望离开。只等展示一结束就立即打道回府,今生今世再不见他也罢了。
天气一天天地暖,除了心。
终于正式彩排的日子到了,模特儿全幅披挂,戴上“再生缘”玉饰最后一次走台。
背景是一场大型傩舞表演。数十武士戴面具,执木剑,魑魅魍魉,载高载低,影子被灯光处理过,斜斜地投在幕布上,有形容不出的凄诡异。
傩舞,又称傩戏、傩祭,是我国一种古老的文化传统。傩面具,俗称“脸壳子”以木或者陶制成,色彩大红大黑,张扬而单纯,线条犷,有种原始而狞厉的美。
据说,面具的制作始于5000年前的原始社会,人类祖先在山林中与野兽做战,为了威慑敌人,也为了给自己壮胆,戴面具以装神鬼,虚张声势;后南北朝时期,有齐兰陵王高长恭英勇善战,指挥有度。然相貌俊秀,面如敷粉,不足以慑众,于是令人制面具戴上,指挥做战,气势非凡。时人敬以为神,纷纷效仿,至汉代,渐发展为巫术礼仪,在宗教活动中用以驱鬼祭天,此风至清代尤为盛行。
直到今天,陕西等地社火活动时,犹有傩戏表演,载歌载舞,穿村过户,祝福人畜两旺,除旧新。
此刻,在傩舞原始而犷的衬托下,身穿清宫服饰、珠围玉绕的女模特儿们益发千娇百媚,弱不胜衣,而玉的盈润光泽也在飘忽的灯光处理下格外瞩目,美不胜收。
我站在台下,目炫神驰,一时间不知今夕何昔,此地何处,因大力称赞宋词:“以舞剑配合玉饰秀,的确别出心裁。”
宋词得意。
元歌悻悻。
我又转而恭维她:“如果你肯登台,这些模特儿全都没饭吃。”
元歌立即高兴起来,笑得身子如花枝颤。宋词斜一眼:“跟女人也忘不了发。”
“你懂什么?”元歌翻她老大白眼,接着转向我,面孔一变,飞个媚眼“只有女人才最懂得欣赏女人。唐诗,噢?”
我失笑。这妮子左瞻右顾,竟能在眨眼间换出截然不同的两副面孔,也堪称一绝。
彩排后,宋词着人收拾服装玉饰,全部送往“王朝”经理室保险柜收藏,元歌也要忙着准备明天记者招待会的事情,却将我托付给小李:“你好好安排唐诗一下午的节目啊,明天就开展了,可别叫她紧张。”
我又笑,自从那次同她详谈过我的感情危机后,她待我就是这种不放心的态度,好像我是个迷路的孩子,需要她时时刻刻无微不至的照顾。同时,我发现她对小李说话的态度很奇怪,像是命令,又像是亲昵,一种形容不出的柔媚娇俏。
小李欣然领命,还特意打了个立正,说:“保证完成任务。”
他的确把任务完成得很好,安排了我一个黄昏的节目,先是去天安门看降旗,接着吃晚饭,到三里屯的吧喝一点东西,然后蹦的。
嘈吵的音乐和拥挤的人群里,我和小李很快被挤散了,散了也就散了,天下无不散的筵席。
谈笑风生狂歌劲舞的背后,我的心其实寂寞。
主持台上,浑身钉亮片的金DJ在嘶声呼喝:“Ladiesandgentleman,今晚你们High不High呀?”
“High!”万众齐呼。“High就大声叫出来!”
“High!”少男少女们用尽他们浑身的力气在叫喊,可是再用力,也听不到自己的声音。这里已经没有自我,每个人都是我,都在替我叫,替我High。
可是DJ还是不足:“叫得大声点!”
“High!”
“再大声点!我听不到!”
“High!High!High!”
有没有160分贝?
尖锐的叫声几乎要掀翻屋顶,而剧烈的跺脚声要把舞池踏穿。人们疯狂了,不管认识不认识,都互相击掌,撞,甚至打耳光。后面的人抱着前面人的,围成一圈一边拼命跺脚一边前行,那不是在跳舞,只是在发,动作完全变形了,肩在扭,在摇,大声地叫,起劲地跳。
真是开心呀!怎么会这么开心呢?好像玩过了今天就没有明天了似的。
这样的快乐是要遭天妒的。
我在人群中跳着,叫着,着无人知晓的泪。张楚,这样的夜晚,你可想过我?
直到午夜两点多,小李才将我送回宾馆。
我再一次向他道谢,他笑:“元歌千托万嘱的,我一定要保证服务质量。”
我微笑,不有一丝感慨,还是几天前的事情,凡我所思所想,他必会尽力办到;转眼间,陪我的目的已经不再是为了我本身,而是要完成“元歌的任务”了。
疲倦使我终于一夜无梦。
只可惜,又被电话铃吵醒。
“唐小姐,我是‘王朝广告’何敬之,你能马上到公司来一趟吗?”
“何董?”我惊讶,同“王朝”合作这么久,我的事一直是由宋词和元歌负责的,今天拍卖会就要正式举行,难道中间出了故障,他们要临阵换?
在“王朝”门前一下车,我就发现不对了,楼前竟然排警车,还有几个警察一直在用通话器彼此联络。
保安阿清看到我,急急上来,脸色沉郁:“唐小姐,没想到那些玉是你的…”
“什么玉?出了什么事?”我惊讶,一颗心“砰砰”跳。
这时何敬之走过来,神情慌张与阿清仿佛:“唐小姐,这个,这个,真是…”
“何董你好。”我伸出手与他相握,发现他手心里全是汗。“这里好多警察,出了什么事?”
“这个…您的玉不见了。”
“什么?”
“唐小姐,我很抱歉。”何敬之拭一拭头上的汗“是这样,今天一早,茶水小妹打扫卫生时,发现七楼总经理办公室的保险柜被人撬了,秦副总经理也被杀害…”
“天哪!”我忍不住捂住嘴“凶手抓到了吗?”
“跑了,毫无线索。”
“保险柜查过了吗?”
“查过了,凶手不在里面。”
听到这样的答案,再惊惶我也忍不住笑出来。
可是何某不笑,额上的汗仍然源源不断地出来:“唐小姐,我们已经报告保险公司,希望可以做出补偿。公司出了这样的事,我真是…真是…”
忽然有人一搭我肩膀,我回过头,见是警察。
“唐诗小姐是吧?既然这次的失窃案与您有关,我们想请你录一个口供,希望你能合作。”
“我愿意合作。”
我看到现场,虽然秦归田的尸体已经挪走,但是凌乱的桌面,地破碎的玻璃碴,斑驳的血迹,以及大开着的保险柜门,仍然清楚地表明这里曾经发生过非常可怕的事情。
“唐小姐,我谨代表北京市公安系统对你在我市的损失表示歉意和遗憾,但请你放心,我们会很快破案。”
“谢谢,我会全力合作。”
“请问你在什么时间发现你的玉器丢失的?”
“刚才,你们让我看现场的时候。”
“那么,在此之前你是否知道玉饰藏在什么地方呢?”
“不清楚,我只知道昨天排练太晚,玉饰由王朝暂时保管。”
“你说到昨天暂时由王朝保管,那么往常呢?平时排练后这些玉饰会收藏在哪里?”
“在我们再生缘北京分公司的保险柜里。事实上,在此之前,王朝所有人并没有机会完全接触到这些玉饰,直到昨天正式彩排才由真玉代替仿器的。”
“也就是说,昨天是王朝的工作人员以及模特儿们第一次真正看到这些玉?”
“是的。”
“这么巧,这么多玉器一直放在再生缘都没有出事,刚拿到王朝就出事了?”
我微觉不悦:“您的意思是说,我们监守自盗?”
“当然不是,这是例行问话,唐小姐,你不要太感了。”
我做一个手势:“请随便问。”
说实话,在警局做口供实在不是一件令人愉快的事。那种情形,是让任何一个清白无辜者都感到压抑的,什么叫“不做亏心事不怕鬼叫门”?真要是被叫了门,做不做亏心事都要吓掉半条命的。
口供录了整整一天,从“王朝”董事长何敬之到保安阿清、茶水小妹、以及众模特儿一一问到,最后目标集中在宋词、元歌两个人身上。
“宋词?元歌?”我大惊“不会是她们两个!”
“现在,你的玉饰展,我只有另安排人手了…”何董事长苦恼地摊摊手“我也不希望是她们,可是审讯结果表明,只有她两个的做案嫌疑最大。”
“为什么?”
“案发那天晚上,她们两个都留在公司加班,走得最晚,也都知道藏玉的地方在七楼经理办公室,又都同秦经理发生过争执。保安说,那天元歌先离开大厦,衣冠不整,一脸怒气;接着宋词走出来,手里拎着一大包东西。她们俩离开的时间相隔不到十分钟,与法医鉴定的死者被害时间吻合。这一点,大堂监视器的录像带可以证明。”
那录像带的拷贝我也看过,上面清楚地显示出元歌和宋词先后离开大厦的情形,元歌的脸上,美中透出杀气。那样子,正像是何敬之说的你“衣冠不整,怒气冲冲”
“可是这也不能说明就是她们杀了秦经理呀。那些模特儿也都知道玉今晚收藏在大厦里,还有一些了解内情的记者…”
“已经做过排查,每个人都有充足的证据证明当时不在现场。只有宋词和元歌两个人嫌疑最大,又没有时间证人。而且,元歌已经承认在那天晚上同秦经理发生过争执,原因是姓秦的想侮辱他,可是拒不承认杀人窃玉。做案现场也取到了她的指印与脚印,证明她确实到过做案现场。”
“宋词呢?宋词又为什么被拘?”
“秦经理死因已经查明,是酒后被人从脑后用酒瓶击昏,然后以长统袜勒死的,头上还被套了一只大号保险套。你可能不知道,宋词一直与秦经理不和,最近因为升职问题还同他吵过架…”
“我知道。”我闷闷地答,耳边忽然响起元歌的声音——“全公司只有一个人敢当面骂秦经理狼,那就是宋词。有一次她为了矿泉水广告的事和老秦吵起来,居然诅咒他早晚有一天被长统袜和安全套闷死!”
我的心已经灰了一半:“那现在怎么办?”
“我们已经通知保险公司,希望可以对您做出补偿。拍卖会的事儿,我也安排了人手…”
我不耐烦地打断:“我不是说玉,是说宋词和元歌。她们现在怎么样?”
何某要愣一下才想起来回答:“还在警察局接受审讯,除非能提供不在场证据,否则起码还要审几天,不能探监,不能保释。”
我一边太阳忽然剧烈地疼痛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