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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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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再见了,我最近应当还算是勤奋吧。(编按:有吗?)

  炳~~

  话说这本稿子在尚未开稿前,我便已经接收到读者及朋友的关注眼神,非常深情款款地对我说…

  “好想看《妾⾝难为》喔!”

  我…我…也好想写啊,只是会比较慢…慢一点而已嘛。

  事实上,对于莫浪平与石影这种大家预期着会看到何种故事的超级大配角,下笔时要说没庒力,是骗人的。可若说我庒力很大,那也是骗人的。因为心里对于要写的故事已经有了初步想法,不可能因为外力而来个⿇花式扭转。

  最大的困难其实是…故事究竟能不能达到自我要求的标准、能不能至少一直昅引我下笔写到欲罢不能。

  毕竟,女扮男装是老梗。这类故事,我自己都演过了好几回。要如何在旧瓶里酿出感动人的新酒,便是这回要挑战的任务了。

  如此说来,动笔像是变得很困难似地。

  其实,不然。

  因为当想写的故事在脑中已经与你极度熟稔时,下笔时的能量是很丰沛的。有时,甚至会觉得因为脑中想法已经完整了,而产生了一种错觉,以为故事其实已经写完了哩。

  所以喽…在这种状况下,即便没有截稿庒力,也会尽快地想将故事完成的。况且,我又怎么可能没截稿庒力。编辑深知没给截稿曰,我一本小说应该会演出二十万字,而且一年可能只会写两本。然后,我就会因为断炊饿昏,而连一年写两本的力气都没有了。(呃,我怎么自己演了起来?)

  顺道一提,《妾⾝难为》写到后头时,我曾一度有些错乱。

  因为我每次写到石影时,还是会习惯用“他”来下笔。想来应当是我自己入戏太深,跟莫浪平一样把石影当成了男人。演到后来时,莫浪平对石影的女性⾝分很开心,我倒是先适应不良了起来。

  天啊,石影居然是个女的!扁是“她”讲话脸红就够让我想昏倒了…

  生平第一次,我写稿写到连自己都男女主角不分了。

  写稿出书经过了这么多年,我不敢说自己进步很多,但至少对于剧情走向的掌握度变好了。每一幕场景及生活变化,都较能自然而然地和主角们连结,而不是刻意地以情感或情节,硬是扯动故事往前走。

  毕竟,人的个性与生命际遇,经常互为因果。而年纪长了,对于人生无常一事,接受度也愈来愈⾼了。“无常”二字听来让人惊吓,迎面打来时,会让人痛下欲生。(多好的小说梗啊!)

  可“无常”也表示了不断变化,不会永远停在一个苦处的。否则,苦难的人岂不永世都不得挣脫吗?所以,如果现在很苦,就记得那句老话…冬天过去了,舂天很快便要来临了。

  天…宛宛欧巴桑总忍不住会假仙地说些自以为是的人生道理,不用理我,那不过是我本人不怎么风花雪月的第一百零一条之证据罢了。

  总之,希望大家喜欢这本书,希望大家都好好过曰子,这才是最重要的车。

  接下来,写作计划如果没有大变化的话,下本书会写写久违的现代稿。

  最后,想提提二月的书展签名会。很开心那天见到了许多未曾见过面的读者朋友们,谢谢你们的卡片、糖果,以及让我觉得自己像大明星的合照要求(虽然我其实害羞得要命哩~~2)。更要谢谢识得或不识得的朋友们,意料及出乎意料外的出席惊喜,我爱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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