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十七章 宪法拉开选举
于制宪会议的代表本来就来的不⾜,所以每一个代表显得非常重要,每一票,都弥⾜珍贵。
因为即便那些缺席的人没有表态,在算整体通过率的时候,其实也要把他们算进去,所以实际上反而因为大量代表没有参加,已经就造成宪法通过非常艰难。
全体代表对于要制定一部宪法,来规划家国未来发展的方向上,是一致的。
可惜方向的一致,不等于方案的相同,更不等于意见的统一。尤其是当方案涉及各自利益时,那就会针锋相对、寸土必争,以致制宪会议好几次差一点不而散。就算最终坚持了下来,中途还是有十几名代表离会出走,决定杯葛(波ycott)这次制宪会议。
这样不友好的氛围,让很多代表忧心忡忡。七十二岁⾼龄的制宪会议主席,宾夕法尼亚代表,德⾼望重的本杰明•富兰克林博士。最后提议聘请一位牧师,在每天开会前主持祈祷,恳请代表们放弃“惟有自己正确”的观念。
事实上,正是由于争论的双方,都表现出相对冷静理智的态度,居中调解的一方又能提出合理的建议,制宪会议才从走投无路转向柳暗花明,并最终达成协议。
制宪会议的最大难题,就是,既要把各邦的主权和权力收缴上来,给一个“坚強之国全 府政”但又决不允许这个府政是专制主义和君临天下的。
杰弗逊的主民人,在反对联邦集权无效的情况下,对于央中 府政和国会的构成,进行了严格的要求。这部分讨论了很长时间。最后规定:
家国权力既被纵向地分解为联邦的权力和各州的权力(其实是立独各邦部分让渡权力,变邦为州),又被横向地分解为立法、行政和司法三部分。其中,立法权属于国美国会,行权政属于国美总统。司法权属于最⾼法院以及国会不时规定和设立的下级法院,而立法权又分属参、众两院。只有参、众两院分别通过,法案才能成立。而且,总统对通过地法案有否决权,最⾼法院也可以判国会通过的法案“违宪”虽然由实行终⾝制的大法官组成的最⾼法院有裁决权,但大法官要由总统任命、参议院同意。总统虽然可以否决国会通过的法案。但这一否决又可以由国会以三分之二的票数再否决。
这样很符合历史上地设定,康柏起的作用非常明显。
康柏并不是法律方面的专家,如果不是国美宪法实在太简单了,看过之后就能大致记下来,他在这样的制宪会议,实际上是没有什么好主意的。不过前世看过那附加了修正案的宪法,加上对国美 府政和议会职能基本上还有点了解。所以在共和两位法学专家麦迪逊和威尔逊的配合下,倒也提出了不少让各方可以互相妥协接受的方案。
如果说对央中 府政和国会问题地结构。还仅仅是讨论的话,那么对于国会名额的分配形式,就是最大地争论。
和历史上一样。前面有大量制宪会议代表不愿意参加会议,就是因为这个名额问题上,各大州表现的非常強硬,以致让他们不得不采取杯葛(波ycott)的方法。
虽然康柏已经在內提出了妥协议案,但共和的两位法律代表麦迪逊和威尔逊,还是先提出原来的大州方案,也就是完全按照人口比例分配名额的主民方案。准备确实通不过,才接受康柏的妥协方案。
小州共和方案的主要维护者是新泽西代表威廉•佩特森和特拉华代表刚宁•贝德福德。他们代表小州的利益。小州代表坚持认为,大州地意图就是要呑噬小州。因此他们扬言宁肯投靠外国,也决不亡于大州。
大州代表也不让步,甚至连剑与火、绞刑架之类的话都说出来了。反正以主民的名义杀人,也是早期主民的典型特⾊。某些新的主义在诞生之初,都伴随着大量杀戮敌人,只有等主义走向成,掌握了优势之后,才会更加人化。可以接受。
幸亏这时康柏等共和人出来调停,加上代表中等邦,可以不偏不倚的康涅狄格代表奥立维•艾尔斯沃斯等人。在他们的联合斡旋之下,制宪会议于八月达成妥协:众议院实行国內法原则,按人口比例分配席位,照顾大州;参议院实行际国法原则,不论大小,每州一席(后改为两席),照顾小州,尤其是特拉华和罗德岛。
如同历史上一样。这次妥协后来被国美宪法学家称为“伟大的妥协”这倒不光是因为它帮助制宪会议走出了僵局,而且因为它创造了一个主民原则与共和原则共存地成功范例。众议院主民,参议院共和,两大原则共存于国会,岂非一种比单一共和制度更⾼境界的共和。其实妥协是一种政治美德,因为只有妥协才能实现共和。至少,它也是走出困境的一种方法。
这个最大的难点一解决,宪法的出炉顺理成章。
和历史上稍微有点不同的是,这次因为杰弗逊和康柏的在场,《权利法案》中关于公民权之类的內容,也被写⼊了宪法,这样就不必等宪法刚刚生效,就马上通过修正案对他进行修正了。它的增加,实际上也和各方利益不冲突,因为此前各州自己的宪法,也都有权利法案地中的內容,现在国全宪法上再出现,只是确认一下罢了。
一七七九年八月底,《宪法草案》在表决的时候,以四十三票对三票,正式获得通过。之所以投票的人没有当初参加会议的人数多,
为有些人没有投票权,而有些人,则⼲脆在讨论过程満,而中途退场决定抵制这次制宪会议。
九月一⽇,宪法正式签字,第一个签字的。是制宪会议主席富兰克林,然后其他代表一一跟上。不过多了一个联合州,总算比历史上才四十人签字的宪法要好了不少。
宪法虽然出炉了,但宪法得到各州通过,却还需要时间。
只是随着宪法关于选举总统的事情一敲定,国美第一任总统的选举热立刻开始。
如果是实真的历史上。因为华盛顿在立独战争中的影响力无可比拟,人们几乎是众口一致地要求选举华盛顿为总统。他其实在还没选举的时候,就已经做稳了总统宝座,基本没有多少“竞选”的氛围。
不过现在富兰克林、杰弗逊和华盛顿等人名望都差不多。尤其是富兰克林因为最近连续两次在代表的美英和平协议、各国友好协议,还有宪法上代表国美签字,他的声望,比历史上还⾼了许多。
在宪法出炉后,杰弗逊再次和康柏进行了短暂的接触。
“约克。你准备竞选第一任总统吗?”杰弗逊他问事情,还是一如既往地直接。
康柏也适应这样地直接询问了,马上就回答:
“不!我还年青。我可不想这么早被总统这个位置束缚住手脚。”
这样的回答方式,让杰弗逊大感意外,脸上更是哭笑不得:
“哪有这么说的,约克,担任总统,是荣誉和责任,又哪里有束缚手脚这样的说法。”
“怎么会没有?托马斯,我问你,我要是竞选上了总统。可以担任几年?”
“任期是四年呀!”
“不,我的意思是,我可以连续担任几年?最多担任几年?”
“这个…”
杰弗逊不明⽩康柏这样问的深意,能担任总统不就行了吗。
“呵呵!托马斯,要是我担任了八年总统,然后竞选不上了,那你说,我以卸任总统的⾝份。还适合去担任其他政治职务吗?如果我还担任着共和的主席,恐怕最不安心地,就是现任总统了。共和的总统会担心我夺权,其他的总统会担心我反对。但要是让我不再出来活动,安安静静地待在家里养老,那还不是要闷死我,我可做不到。”康柏笑着说出了自己的担忧。
这也是他不想马上参加选举的重要原因之一。
在主民选举的情况下,民人总有厌倦自己君主的时候,自己决不可能永远当人总统。而现在也不是后世那种国美,有那么多公益事业和际国事务可以让卸任总统协调。就算这样。大家看看后世国美,其中一位年纪不大的卸任总统帮自己夫人竞选,由此产生的不利影响就可以看出来,他们对影响力大巨的卸任总统还是很忌惮的。至少当初內地主要反对者,就是反对那位相对年青的卸任总统⼲预选举太多。历史上不是没有其他卸任者参与辅选,但他们基本上只能当当摇旗呐喊、随便发表几篇演讲的群众角⾊,一旦对选举到了主导程度,就会遭受那位卸任总统一样的处境。
知那次选举的人都知道,选举之前,那位夫人的支持率很⾼。但竞选一开始,人们发现这次几乎是卸任总统主导着候选人在竞选,立刻就不満起来。这位卸任总统立刻中止,自己也屡次诚坦,他出来助选,结果却是不断给自己夫人减分,但为时已晚。加上那位夫人及时醒悟这点,摆脫卸任总统的主导后,自己的竞选理念又是不如公众预期,最后不仅这位地夫人没竞选上,那位卸任总统自己也声名受累。
康柏可不想走那位卸任总统的老路,要是他现在卸任后,不出来努力帮自己的政候选人竞选,那是不可能的。而且因为他在內的影响力,也肯定就是像那位卸任总统一样,在竞选时是占主导地位,到时就算平民可以接受,其他各方的政治人物,还有那些主民的极端维护者,可定时不会坐视自己有这样行为的。(不评论那位夫人的选举,仅仅对卸任总统的处境就事论事。)
“唉!看来年青,也确实是一个问题呀!”杰弗逊叹了一口气。
杰弗逊想地确实没有这么多,不过想想康柏的年纪,要是能力⾜够,让他担任上几十年总统也不是没有可鞥。这样一来,自己应该担心的第一件事情,就是这位年青人会不会因为长期占据宝座,而走向独裁了。
“托马斯,你放心好了,我在十年之內,是不会出来竞选总统的。”康柏打断杰弗逊的沉思。
“哦!呵呵,我可没有担心你参与选举。”杰弗逊尴尬的一笑。
还以为自己担心康柏独裁的事情,被他看出来了呢。
“怎么,你不准备参加第一任总统的选举吗?”
康柏一直以为杰弗逊在华盛顿声名不如历史上的情况下,肯定会出来竞选第一任总统。毕竟他在联邦制和制宪会议上,对于主民的要求并没有得到満⾜。如果不在担任总统的时候,用行权政力把三权分立主民架构得更加完美,那基本就没有机会了。
“不!我想先在在国会导领议员,监督第一届府政的运作,如果府政的表现不如预期的话,那我可能会考虑和不主民的候选人展开竞争!”杰弗逊笑着说出自己的决定。
这样的说法,也非常符合杰弗逊一贯的行为,康柏并没有表示多么惊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