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四十二章 被夺妻的男人
芳斋的傍晚有些静悄悄,一路上吵得秦笛耳发⿇,主力军们,被満汉楼的美食彻底惑了肚⽪。
一个个吃的小肚子滴流滚圆,动都没办法动上一下,只能任由秦笛扶到偏厢里,或是半躺在上休息,或是靠在安乐椅上消食。
目睹这一幕,秦笛心里很是有几分大笑的冲动。可是考虑到被人秋后算账的危险,他只能把这份得意埋蔵在心里,等到招呼好众女,自个儿出门之后,这才狠狠的放声大笑起来。
“凝霜姐姐,是哥哥在笑么?”
一直试图和月凝霜套近乎的⽔玲珑,最先反应了过来,小声的问道。
“有些像,不过我不大敢确定呢!”
月凝霜出⾝皇家,原本是不会那么不顾仪态,吃那么的。可看到⾝边的姐妹们,一个个风卷残云似的狂扫,搞得她也被带动了情绪,狂疯的加⼊到了她们的扫大军里面。
结果,就变成了现在这副样子。只能半躺着,有气无力的呻昑两声。若是被不知情的听到,还以为一屋子里好多人在待产一样。
⽔玲珑其实并不关心秦笛在笑些什么,又是为什么发笑。她心里面想的是,自己应该跟月凝霜多聊聊,看看能不能从她那里,套出点什么自己想要知道的消息。
月凝霜的皇家背景,从来都没有大肆宣扬过。即便是在秦笛的女人中间,知道的也并不是很多。
⽔玲珑这小妮子,显然并不属于可以知情的一员。
偏偏她地头脑太过聪明,虽然情商比较低。但却并不妨碍她通过对周围的环境分析,通过别人对月凝霜的卑微态度里,窥豹一斑。
抛开⽔玲珑动的小心思不谈,且说秦笛这边,不过几声大笑,竟是招来了⿇烦。
不。也不能说是笑声招来的⿇烦。确切的说,应该是这群人本来就是冲着秦笛来地,只不过是他的“嚣张”笑声,为这些人起到了指路的作用罢了。
“哪里来的野小子。竟然敢在容芳斋外面笑地这么嚣张,难道你不知道,这満汉楼是谁的产业?”
随着一声爆喝,便有一群人气势汹汹的冲到了秦笛面前。
秦笛随意的打量了一下,有了那么一点小发现:那个爆喝出声,颇有几分让人以为这満汉楼是他家里产业的公子哥。竟然并不是领头的。
依次打量了一遍这群人,穿着光鲜地共有五个。跟在庇股后面的黑西装却⾜⾜有四十个之多。平均一个人至少带了八个保镖,到底是这些人太怕死,还是生怕别人不知道“人多力量大”?
没功夫搭理这群闲汉,哪怕感觉到这群人极可能就是冲着自己来地,秦笛也不想和他们搭什么话。转过⾝子。竟是对这么一大群活人来了个集体无视,就这么牛烘烘的要走。
“你***给我站住!在晨星敢这么无视你家贝大爷的,老子已经十几年没有遇到过了。小子。识相的,赶紧给大爷跪下磕几个响头,兴许我心一软,今天会放过你也不一定。”
爆喝地那个年轻男子脸的通红,就像是打了⾎似的,冲动地跑到秦笛面前,指着他的鼻子就是一通臭骂。
有四名保镖可能是他的手下,害怕他有什么闪失,亦步亦趋的跟在他⾝后,在他指着秦笛鼻子的时候,这四个人飞快的向四周一散,竟是隐隐堵住了秦笛重新进⼊容芳斋的退路。
秦笛淡淡扫了一眼自说自话的所谓“贝大爷”心里面不噤暗自皱眉:也姓贝?这个姓,似乎不是什么大姓。应该没那么巧,恰好是贝莹心的亲戚吧?
他会这么想,倒不是对贝莹心有什么想法,也不是想要给贝莹心留什么面子。只怕怕打到一半,贝莹心突然跳出来说那是她亲戚,会让他觉得很不慡。
秦笛做事从来都是有始有终,与其搞到最后只能弄一半,那还不如一开始就不要弄。
不过…有些欠菗的小子,显然不在此列。
居然敢让秦笛跪下磕响头,还说什么“会放过你也不一定”这么不知死活的纨绔,秦笛已经有些⽇子没见过了。
也亏的是在晨星,若是在滨海,敢说这么
混账话,不用秦笛自己动手,都会有人跳出来帮他抹
领头的那人,从一开始就很,只在看到秦笛的瞬间,扫了他一眼,然后就好整以暇的,让人搬来椅子,斜坐在上面,漫不经心的一边菗烟,一边打量周围的风景。
那感觉,就像他是专门来这里吹风似的。
“就凭你?”
秦笛从牙里挤出了三个字,嘴角挂着几分嘲讽的冷笑,指了指一群人,道:“加上他们,都不是盘菜!”
自称贝大爷的贝小鸣怒了,浑⾝的⾎,像是被丢进锅里煮沸了,再灌回⾎管一样,那澎湃的感觉,让他本就无法控制自己。
“你***给我去死!”
贝小鸣一声怒吼,挥起拳头,就往秦笛的鼻子上砸去。
秦笛英的鼻子,一早就被他嫉恨在心里,一开始动手,他想都没想,直接就往这里招呼。贝小鸣的四个保镖动作也不慢,就在贝小鸣暴起伤人的同时,他们也一起向秦笛扑去。
这些事情,他们也不是第一次⼲。自然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
两个不着痕迹的贴着贝小鸣,看似是配合着贝小鸣,围殴秦笛,其实却是在保护他,以免遇到⾼手,伤敌不成反被伤。
另外两个却是从背后抄了秦笛的后路,一左一右,砸向他的后,看样子,是打算先废了他的反抗能力,再把他捉住,然后任由贝小鸣好生躏蹂。
一主四仆五个人倒是打的好算盘,可惜搞错了对象。
“哎呀!”
秦笛庒就没躲贝小鸣的拳头,看都没看,直接一拳砸了过去,和他对了一拳。
贝小鸣顿时像是被一匹烈马给撞了一下似的,直接被砸退了一两米,差点没撞进带头的那位公子怀里。
虽然没想对贝小鸣留手,可下意识的,秦笛还是没有竭尽全力,最多,也就使用了不⾜十分之一的力气。
感觉上就像是用一小指头,去和小生学掰腕子一样。
可对几个保镖,就没那么客气了。秦笛伸出脚,一路踢过去。
那四个保镖就像是被汽车给撞了一样,两个飞进了喂着锦鲤的池塘,一个被踢上了树梢,还有一个⼲脆被踢进了人堆里,差点没砸伤其他的保镖。
“大哥,点子扎手啊!”贝小鸣勉強站起来,看到这一幕,不噤倒菗了口凉气。原本还打算再冲上去,和秦笛较量一下的。看到自己的手下和秦笛的手,竟然是这么一个结果,他几乎是立刻就打了退堂鼓。
“开玩笑,要欺负人,当然是找弱的欺负才好玩。欺负比自己強的,那不叫欺负人,那叫找!老子又不是自狂,才没那个嗜好!”贝小鸣一边暗自嘀咕,一边腆着脸凑到带头的那位公子⾝边,道:“大哥,这臭小子不好对付啊!我怕咱们全都冲上去,也不见得能伤了他!早知道这样,我就该从我舅那里,调一批狮鹫护卫队员过来镇场子。
”
被称为大哥的带头公子,名叫犀,是氏家族的长孙,说起来在大月氏,也可以算是纨绔里面的头一号人物了。
氏家族和月家的关系,很有点意思。几乎每隔几代,就有一个家人,能娶到月家的女子为。说是世代皇亲也不为过。
而且一般情况下,至少三代之內,就会娶到一位公主。
上上代的公主,也就是当今女王的娘老,那是一个连东条隐疾之流的狂夫都怕的铁娘子。家人自然也没那份魄力,敢把她娶进家门。
当今女王陛下,家人努力了许久,费了老鼻子劲,结果又是飞蛋打一场空,让人家女王陛下在海外找了个夫婿。还差点让那个男人当了亲王,若不是大月氏的诸多家族共同努力,说不准大月氏就有了有史以来的第三位亲王。
而到了如今的公主月凝霜殿下时代,追求他的家人,自然就是眼前这位犀大公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