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太子
阮云卿了上去,还未开口,那黑⾐人先递过一颗药丸“解药。小说”
阮云卿接过去吃了,黑⾐人也不多话,在阮云卿伸手接药时,就顺势向前,伸臂一夹,将阮云卿夹在肋下,跟着飞⾝上树,借力一跃,转⾝上了相邻不远的屋顶,一路连蹿带跳,几下纵跃,便出了丽坤宮。
他一番动作一气呵成,阮云卿还没反应过来,人已经上了屋顶,黑⾐人手劲颇大,一双臂膀铁钳相似。他轻功极⾼,夹着一个大活人,都不见有半分费力,紧紧箍着阮云卿,在黑夜中纵跃穿行,躲过层层噤卫,一直往东而去。
阮云卿让他晃得头晕,咬牙忍着,细看他行进的方向,黑⾐人速度极快,⾼楼广厦一晃而过,好不容易辨清方向,阮云卿也放下心来。
刚刚经过的地方,是皇帝的寝宮康乾宮,照这个方向再往东走,就是端华宮了。
自古以东为尚,太子⾝份尊贵,要有别于其他皇子,不能去宮外居住,待太子成年后,都会在皇宮东侧,专设一座东宮,供太子居住。东离朝的太子东宮,就是这座位于广华门里的端华宮了。
这个黑⾐人,是要带自己去见太子。
阮云卿心下惴惴,紧紧攥着拳头,合上双眼。
心里飞速的想着,一会儿见到太子,要说什么,要如何行事,才能让太子对他另眼相看,答应他的请求,助他除掉肖长福。
成败在此一举,说是改变命运也不为过,若能得太子赏识,在暗中相助,自己在宮中就不再只是一颗可有可无的棋子,有用便用,无用舍弃,也不会让任何人觉得可惜。这样可悲的命运,阮云卿再也不想要,他要成为人上之人,他再也不想过这种被人随意丢弃,命如草芥的⽇子。
“睁眼!”耳边一声轻喝,阮云卿觉得⾝子一沉,人已落在实地上。
睁开眼睛,一座宮院赫然⼊目,今夜乌云満布,月隐星无,只有端华宮內的无数宮灯悬在宮墙之上,风雨来,狂风肆,宮灯随风摆,圈起一个忽明忽暗的四方围城。
黑⾐人指了指宮门“从此处进去,便是太子寝殿!”
黑⾐人话语简练,只此一句,待完后,便翻⾝跃上屋檐,隐于暗处。
阮云卿定了定心神,脚下有些发虚,他努力让自己镇定下来。
迈步上了石阶,还未等阮云卿去推宮门,门里突然吱呀一响,四扇木制大门开了半扇。
阮云卿吓了一跳,后退半步,往里观看,宮殿里黑漆抹乌,什么也瞧不清楚,他侧耳听了听,也不闻半点人声。没有宮灯照亮,也没有月⾊透进窗格,整座宮殿都陷在死一般地寂静黑暗里,狂风呼啸而过,冷冽风刀灌进⾐领,阮云卿打了一个冷战,心底不由生出一股惧怕之意。
连呼昅都不由得放轻了,阮云卿缓了一阵,才敢伸手推门。
来都来了,怕也没用。再迈步时,阮云卿心头已是一片平静,进了宮门,还不忘回手关好门扇。
背后唯一的光源也断绝了,屋里更是黑得彻底,闭了一会儿眼睛,适应了黑暗的环境,阮云卿又往前走。
这座寝殿极大,与皇后所住的相比,也不见丝毫逊⾊。视物不清,所有的东西都像包裹着一层朦胧的雾,阮云卿走得格外小心,绕过正堂当中的桌案摆设,试探着走了几步,眼前骤然闪过一道亮光。
黑暗中的光亮总是特别人,阮云卿想也未想,就朝那有亮光的地方走去。
也不知走了多远,黑暗里更辨不清方向,阮云卿只觉得他向右一拐,沿着夹壁墙走了数丈左右,猛然豁然开朗,三间內室连缀一处,中间没有隔断,一望到底。室內光华璀璨,耀眼的烛光晃得人双目刺痛,眼前模糊。
阮云卿抬手挡着光线,在一片模糊中,看到一个拔修长的⾝影凭窗而立。
夜风吹过窗棱,吹起那人一⾝⽩⾐,⾐摆被风鼓起,夹杂着吹散的墨⾊长发。黑与⽩的⾊彩对比鲜明,让阮云卿一时愰神,心中只觉此情此景,眼前的人,真有些“羽⾐常染烟霞⾊,不沾人间桃李花”的风流洒脫,还有那仿佛随时都有可能羽化成仙,不再留恋凡尘的清冷和孤傲。
阮云卿就那样呆呆地站着,忘了行礼,忘了来意,虽然只是短短片刻,也让他在回过神来之后,懊恼的咬了咬嘴。
“见过太子!”阮云卿躬⾝行礼。
他并未像奴才那样,对太子行叩拜之礼,而是像个普通的门客幕僚一样,对太子行了揖礼。
阮云卿清楚自己的⾝份,就是因为太清楚,他才不想再做什么卑微的举动,去做小伏低的恳请太子垂怜关照。上位者缺少有用得力的人,而并不缺少忠心卑的奴才。
⾝体绷得笔直,阮云卿躬下⾝体。
时光好像停顿了一样,太子倚着窗子,目光放在窗外浓云密布的天空上,久久的注视着,仿佛屋里本没有阮云卿这个人。
阮云卿不敢动,依然保持着躬⾝的势姿,静静地等着。
一阵剧烈的咳嗽打断了太子的思绪,他一手捂着口,一手半握成拳,轻轻抵在口边。
阮云卿不由抬起头来,偷偷打量着眼前这个⾝份尊贵的少年。
若说见面后的第一个印象,是太子如神祗般风光霁月的华彩,那么第二个印象,就是太子苍⽩的脸⾊和那病弱不堪的⾝体。
阮云卿有些吃惊,早在內学堂,见到顾元武房中那副泥金底子的对联时,他就在猜测太子究竟是个什么样子,尤其是在猜到太子诈病不出,瞒天过海的躲过了宮中层层耳目,在暗地里排兵布阵后,心中更是对这个机警聪明的少年好奇到了极点。
在阮云卿心中,太子应该是个冷漠到冷酷的人,与十皇子的张扬霸道相反,太子该是个內敛懂礼,多疑不惊,深蔵不露,能够走一步算三步的老辣之人。他聪慧、強大,懂得人尽其才,物尽其用,连最细微的一点事情,和最卑微的一个奴才,太子都能够将它的作用发挥到无限大,其心机、智谋,甚至连在宮中沉浮多年的顾元武都有所不及。总之,与眼前这个给人虚弱印象的人截然不同。
阮云卿的心情突然复杂起来,这样一副虚弱温和的外表下,真的有如自己猜测中的那样強大坚韧的灵魂么?
这念头一旦蹿了出来,阮云卿心底的不安越发強烈,他茫然地望着眼前的人,不由思虑:这样的人,真的值得自己把命托出去吗?
太子轻轻一笑“看够了?看够了就过来。”
温润动听的声音传来,阮云卿心里一惊,再想低头已经来不及了,他的目光与太子的直直撞在一起,四目相对,电光火石之间便刺得他狠狠打了一个哆嗦。
太子的眼睛很漂亮,狭长凤目,眼角略有些向上挑,刚刚咳了一阵,他的气息有些杂,眼眶也微微犯红,无端为那双眼睛添了些风流媚妩的颜⾊。
可惜阮云卿还来不及为那双桃花眼所蛊惑,就被那眼睛里的目光惊出了一⾝冷汗。
那双眼睛里,什么都没有。
没有情绪,没有温度,只有深潭一样漆黑的颜⾊,和看不见任何感情的清冷目光。那简直不像是一个活人该有的目光。
被那样一双眼睛看着,阮云卿觉得自己脑中所有的情绪好像都被看穿了。他急忙低头,心头狂跳不止,刚刚庒下去的恐惧又汹涌的扑向全⾝,阮云卿止不住的想要发抖,脑袋里成一团,一路上想好的话和计策,全都被那目光刺得四散奔逃。
他的心了。他知道,他输了,他不是太子的对手。
太子又是一笑,这一次比刚才的笑容又大了些,他咳了两声,轻叹道:“果然还是个孩子。”
阮云卿的脸涨得通红,听到那句孩子,他有些不甘心,甚至觉得委屈。明明太子也才刚満十五岁,按东离二十岁行冠礼的规矩,他也不过是个孩子罢了。
太子叫他过去,阮云卿慢步上前,又躬⾝施礼。
太子细细看他,阮云卿还穿着就寝时的宽松⾐袍,晃晃当当的,显得他的⾝体更加瘦弱。太子的目光从下而上,沿着阮云卿瘦小的⾝体,一直到他清秀的脸上。
那脸上还留有明显的瘀伤,嘴角、眼眶、还有脸颊,青紫肿红在那张⽩净的脸上格外显眼,太子看了许久,才慢慢开口,他问阮云卿:“疼么?”
阮云卿微微一愣,在明⽩那话里的意思后,心里便涌上一股怪异的情绪。
说感动还谈不到,说无动于衷又有些违心,关怀的话语听在耳中,阮云卿还是觉得他心头的情绪起了不小的波动。他五六岁就开始帮衬家里,小小的孩子⼲活哪能利索得了,不是被火烫了,就是被刀割了,三五不时⾝上就得添点伤口,更别提进宮之后,挨打成了家常便饭,新伤旧伤就更是数都数不清了。
总是受伤,阮云卿早习惯了,可长到这么大,却极少有人像如今这样,问过一句“他疼不疼”
也许是太子问这话时,声音太过温柔,也许是太子说话时,神情间流露出了那么一丝半点的关切,以至于阮云卿有那么一瞬间,真的觉得那问话的人是打从心底里关心体贴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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