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凌晨五点,天蒙蒙亮,缪臻提着行李箱,开始逃亡。
比自由更珍贵的东西?!她不笨,才不会被叶沙吊起小小的好奇心。价值连城的珠宝,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权力,对他而言,都比自由珍贵。她却不会为了荣华富贵出卖灵魂。
身上还揣有七百五十英镑,做旅费,够了。不明方向也不是问题。在英国独立生活了这么久,深知“钱”的功用。只要逃得出叶沙的视线,可谓成功一半。忽然间,忆起卡米拉所说的“引”她不由笑了,嘲讽意味十足。卡米拉是高估了她,她哪够资格引,叶沙要的是家族联姻,以此巩固在商界的地位,无身价的她不论在苏丹、在叶沙,都只是个过客,缪萱的替代品而已,这一点,她永远也忘不了。两三个小时后,等叶沙察觉她的失踪,进而察觉她是假冒的,他的脸上会有什么表情?她会是他生平首次得不到的,她要他永远记住她…缪臻。她要回英国了,那儿不是她的家,却有她的朋友、同学、老师,还有那个为人开朗英俊,一头长长金发束于脑后的臭尼特。据说他的家族在英国相当有声望,是首屈一指的富豪。才二十八岁,已是全世界最知名的外科医生之一。她忍不住笑,可脸上怎么也掩不住一丝落寞的味道。一阵轻微的脚步声打住了她的幻想。这么早,会是谁呢?守卫?缪臻马上躲到树后,脚步凌乱,不止一双,她悄悄望去…法沙从晨暮中走来,闲散俯懒地摇着尾巴,以及它身边的…叶沙。叶沙!缪臻的心脏险些跳出喉咙,她屏住呼吸,期望法沙不会嗅出她的藏身处。她会被逮到吗?若会,必死元葬身之地,叶沙不会放过她的。脚步越趋越远一一
她再次伸头而探…只希望从未笨得探这一眼。
叶沙不知什么时候又折了回来,双手环而立,等着逮她。他何需借助法沙,他的听觉更灵敏,判断力更精确。法沙立于一旁,朝她低低嘶吼,耀武扬威。“你在跟我玩捉藏?”
他的口气不算凶恶,然而当看到行李箱时,眼光突然变得凌厉。
“怎么?要旅游?”他走近她。
“回香港,我说过的。”缪臻躲向树后,却给他毫不费力地抓出。他扶住她的肩,感觉她在他的手掌下打颤。她怕他,在她的心中,他是个杀人不眨眼的魔王。叶沙尽量忍住怒气。
“我以为我们说好了。”昨夜,她在他的怀中乖巧且柔顺,让他以为她改变了主意,才会一夜不眠,赶夜路去德拉那里。他保证过,只要她放弃自由,他给她比自由更珍贵的东西。
“你…呃,一厢情愿!”
这是她的答案。原来他犯了一夜的傻,听听她所给的评语!缪臻不知所措,眼看叶沙慢慢收回凌厉,整个人变得深沉而陌生。他思考一下,忽然抓过她的行李箱向外扔去,衣物散了一地,没有发现,他开始在她身上搜寻,宽大的手在她的、一路侵袭下去…“啊!”缪臻尖叫,他要干什么?
首先出现的是雷萨,他仿佛随时戒备,只一眨眼,已站在他们身旁;然后是那对挛生兄弟,他们如鬼魅,一声不吭。
叶沙终于停手,他找到了他要的…她身上仅存的七百五十英镑。他退后一步,离开她到足够安全的距离,以免做出会伤害她而让自己后悔的事,反正没有钱,她不可能徒步走出苏丹。
“烧了它。”他将钱扔给孪生兄弟之一,命令马上得到执行。
“不…”缪臻跳出来阻止,叶沙硬生生地拦住,他捏住她的手腕,力量凶且蛮,嘴角划出的笑容残酷到了极点。“你要逃吗?”他指着沙漠,向北延伸的无止无尽的沙漠“穿越它,到达码头,你就能回到香港。可是,一个人走,你必定死在沙漠中。你要吗?死在我的土地上,永远属于我。”缪臻被气晕了,被摇晃得昏头转向,叶沙烧毁了她的最后信心,她的惟一希望灭了,还有办法吗?“我恨你!”她只能说这句话。
“我想,你是没有真正失去过自由。”叶沙推开她,忽然间,他累了,在商场问拼搏了九年也没累过,面对她的恨,他竟累了。“格力亚,带她回房间。”他再拍拍法沙的头“守在门口,没有我的允许,她不准踏出房间一步。”他们消失了,叶沙的命令是最有效的。太阳慢慢升起、“你开始蛮不讲理了。”静默半晌,雷萨终于开口,没有十成十的把握,他是不会发表意见的“这不是好现象。”是吗?也许,他是急躁了些,也控制不住脾气,不知为什么,心中总隐约觉得,失去自由的会是他。
***
缪臻无意识地拍打着门,每敲一下,法沙就在门外回应一声,锐利的爪子在门板上划出的刺耳声响警告她的白费心机。但无论这只野兽再怎样忠心,也会对无休无止的吵闹感到厌烦。
她终于靠着门慢慢滑落下来,把脸埋于双腿间无力地坐着。即使放她出去,进入沙漠,死在苏丹?缪臻厌恶地摇头,让叶沙得逞,她不甘心。
门旋开,缪臻眨眨眼,来的是叶星。
“总算安静下来了,精力那么旺盛,以为你会无休止地闹下去。死心了吧?”她一股坐下,在她对面盘起腿“取教训吧厂“教训?”谬臻冷冷地哼“你的,亦或叶沙?”
“你一来,我就警告过你,可你不信;这也不怪你,可是,有了第一次,你总该领教他的恐怖了吧,真没料到你有挑衅第二次的胆子。我不知道该佩服你,说你不畏强暴,敢于挑战‘恶势力’呢,还是说你笨,而且笨得要死!”
“为什么?为什么我要顺他的心,遂他的愿,让他得逞?”她不服气。
“小姐!懂不懂识时务者为俊杰?你踏在他的地盘上,而他是这里的老大。”移近她,帅气地勾起她的下巴,手指顺着皮肤往下滑至脖子上的瘀痕,叶沙的杰作还没有消失,她居然敢嘴硬?不知死活。
“不要!”拍开她的手。不知是叶星的动作亦或想起叶沙的恶行,缪臻脸都红了…被气的!
“你真倔强。”叶星笑,她没看错,她真的与那些千金小姐不同“那么,告诉我,为什么你不愿留下?”
“臣服于他吗?”
“臣服?好怪的词语。”叶星歪着头,思考一下,好像明白,好像又不是很明白。挠挠头,呀,女孩真的好麻烦,脑袋里都想些什么?“嗯…际讨厌叶沙?”
“不广就看见叶星快要咧开嘴了,马上接下去“是恨他!”叶星马上垮掉。
“为什么?”叶星怪叫。难得碰上一个她看得顺眼愿意叫她大嫂的女孩,结局怎么会是这样?
“他我住在这里,不许离开;他放狮子咬我;他威胁我;他准备掐死我;他抢我的钱,还烧我的钱;他要我徒步走出苏丹,他要我死在他的土地上…这些够不够?”缪臻越说越气,叶星越听越心虚,咽口口水,她才开口。
“你…你不了解叶沙,他是个杰出的领导者,全族几万人都仰赖他;再说臣服也不脑瓶迫换取。你瞧,格力亚、格力伯,他们都忠心耿耿,连雷萨都帮他呢。”她扮个鬼脸,神秘兮兮“你信不信,叶沙能在一夜间摧毁非洲经济。”
“那与我何干?”缪臻马上驳回去,面无表情,心中却真的被震撼了。难怪缪建秋急于出卖女儿,若攀上这门亲,他的身价能在一夜之间涨好几倍。
“咦?这倒怪了,那你为什么而来?收服叶沙吗?
我以为女人都喜欢钱呢。”叶星更糊涂了,她来不就是联姻,以拉拢叶沙的吗?现在情况好像不对劲,怎么变成她在推销了呢?算了,反正叶沙不准备放过她,暂时不用太着急。但真的不错!叶星站起来、兴致,高处不胜寒,在顶端呆久了,叶沙也会孤寂,是让他的身心归属于某个女人的时候,缪臻很合适,不是吗?“想要大家都快乐,就别再惹他,懂吗?”叶星再次警告。
她预备离开,缪臻突然发问。
“为什么你们都会中文?”
叶星顿在门口,表情变得怪异:“因为,我们的母亲是阿拉伯人,而父亲…是香港人。”合上门,她躲在门外。
这本是一段跨越国界的婚姻,浪漫而炫丽。可最终结局是父亲令母亲郁郁而死。她不愿提起父亲,理智上,她恨他。
抬头、才发现雷萨正倚着栏杆看她。他看她时总带着某种怪异情结。是关心、是担忧,抑或伶惜?叶星的心突地猛跳一下,令她全身不自在。他什么时候站在那里?一声不吭,鬼啊。
“什么事?”冲他恶狠狠地低吼。下意识,她忽略这不自在,却不明所以。
雷萨笑了。怀疑自己是不是得了自之类的绝症,叶垦凶巴巴的态度竟能让他安心,不收敛情绪,说明她并不排斥他。
“你的电话。”也许,她有感觉,但要明白那感觉代表什么却需要时间,他不急,他愿意等。
“哦?”她下楼。
“是叶漠,他找你。”
不意外地,叶星重重一震,停在二楼的楼梯上不动。
她恨叶漠,理由简单,她恨父亲,而叶漠接手了父亲在香港的产业,这是等价关系,直觉上,她认为叶漠背叛了母亲以及家族。她本就是个爱憎分明的女孩。雷萨肯定,她不会接电话,而通报,是礼貌。
叶星撑着栏杆跳下二楼,雷萨微微吃惊,难道,这一次他料错了?只见她拿起电话,犹豫着,忽然狠狠摔上。
“我又不认识他,干嘛要我接电话?下次他再找我,就说这里没这个人。”她大嚷。她是个包含爱与恨的矛盾体,被硬生生分割成两个团体的兄妹承受着上一代的怨恨,这错,要由谁来负责,德拉吗?
“他是你哥哥。”
受叶沙的委托,去香港办事时,他见过叶漠两次,据他观察,叶漠也是个怪异的人,内敛得近乎寡言。父亲留下的祖业加上经商得当,才二十八岁的他,已成功地将‘丰程’集团推上香港十大创利企业的宝座,而他也无可厚非地被评为十大杰出青年。这样的人会没有新闻,你说奇不奇怪?从未见过这样不爱炫耀的人,据说,有关他的新闻,无论在经济版或娱乐版,一年也未必见得到一次。他似乎总隐于幕后,除了必要出席的公共场所,其他的一律由指定的‘丰程’高层管理人员代为应酬或干脆谢绝。这样的好处之一便是,杜绝了众多崇拜他的富豪千金及商界女强人的倒追,毕竟英俊且多金的他,嫁之是会幸福的。这个叶漠,真取对了名字,似乎对什么事都兴趣缺缺,漠不关心的样子,淡漠极了,但他极爱惟一的妹妹,尽管叶星不理他。
“你了解什么?”教训她?叶垦气愤地朝他攻出一拳,又没沾上他边,便被捉住双手反扣于身后,她真是没用极了。
“比你想象的更多。”
此刻,叶星被半拥在他怀中,雷萨近在飓尺的脸让她有一时的困惑。
“你是谁?”她轻问。
他是谁,曾问过叶沙,叶沙也摇头。两年前,他出现在叶沙的面前,自我推荐做叶沙的副手,叶沙竟没有问,也不曾查清他的底细,便留他下来,这是一场不可思议的易。两年来,叶沙从未想过要调查雷萨,商场上,他们搭配得完美无缺。谁都看得出来,雷萨决非普通人,他本身是个谜。
雷萨苦笑,不是他不愿告诉她,现在,还不是时候。
“雷萨!”他只能这么回答她。
马上,叶星推开他。
“没关系!发掘秘密,更有乐趣。”
她笑,话音未落,人已消失。叶家人对感情固执得蛮不讲理,他的路未必会比叶沙更好走。
***
冷气刚刚好,白色的窗馒拉起,阻止了屋外几近四十度的高温。
卡费希正悠闲地坐于沙发上,浅啄着从法国运来的三十五年陈酿的葡萄酒。蔚蓝色的眸子打量着垂手而立的蒙面女子,刚支走助手维奇,偌大的空间只留下两人,他与她。
“你有多久未来向我报告了,两个星期?”卡费希一口饮下杯中酒,满意她在他的严峻口吻下发抖,他喜欢给人迫感,让人臣服于他的膝下。
他哪有那么好心,将他的女人推荐给叶沙?中国人有句古话“知己知彼,百战百胜”只有了解叶沙,他才能胜得利落。所以,他要卡米拉接近叶沙,他信任她,可最近,她似乎不大驯服,他想知道原因。
“叶宅一切平静。”缪臻的事,卡费希不一定有兴趣知道,何况…她不愿他看她的笑话。
“可我却听说,叶沙赶了一夜的路,去德拉那里取了件十分珍贵的东西,是什么?”
“我不清楚。”卡费希绕到了她的身后,她紧张得无法呼吸。
“那你留在他身边干什么?”
“引叶沙。”这是她的任务。
“看来你并不成功,缪臻的出现就是最好的证明。”
他托起她的脸,面纱后藏着一张美丽绝伦的容颜。叶沙却不感兴趣。他竟有一丝庆幸,庆幸什么?“你清楚我要什么。”
他从不让自己纠在感情中,女人对他而言唾手可得,他想要的更多。拥护、权力、威严…这些本该属于他的东西却被叶沙夺走。他才是族中血统纯正、最具继承资格的人选。叶沙算什么?他是低的混血杂种,凭什么与他争?
他要夺口财产,叶沙必须死。
‘其实,叶沙并无意与你争,你们是兄弟,为什人一一”
“闭嘴!他是个杂种,根本不配继承德拉的位子。”
“不是的,他不是你所说的那样。”
“他?”卡费希一怔,忽然迅雷不及掩耳地捏住她的下巴,在她来不及掩饰的眼中看到了什么?多么荒唐。
这无疑是叶沙无形地狠狠一巴掌摔在他脸上,被派出去引叶沙的女人…他的女人却…到底谁在引谁?
“你爱上他?”
何需口答,她眼中的泪说明了一切。
“你这个女人!”卡费希咬牙切齿。
她的泪无声落下,若非当初,他硬将她推给别的男人,毁了她的自尊,她又怎么会…
“是!叶沙比你善良,比你能干,比你强出百倍,我确实一”
“啪”!卡费希一巴掌把她打在地上,他无法容忍她说出那个字。
“别忘了,着想保全你家人的性命,最好不要违抗我。”在警告的同时,他撕开了她的衣襟,雪白的肌肤在空气中颤抖,卡费希俯身吻住她的颈项。
卡米拉泣不成声,他又一次完全霸占了她,他的气味一波一波侵蚀她,是她熟悉的感觉,使她止不住地再次沉沦。怎么办,她要怎么办才好?
***
在美国洽谈了两天公事,直到凌晨一点,飞机降落于叶宅小型的停机场上,将公文包扔给随身保护他的格力亚,自己直上四楼。不论现在已几点,他要看看缪臻。
叶星在电话中支支吾吾,回避不答关于缪臻的事,只说她很好。怎么好呢?他心中有数,倔强的缪臻不可能就此认命,她不是被关上两天就会被驯服的女孩。
法沙趴在门口小慈,听到动静,它警觉抬头,看到是他,它奔上前,发出低低的愉声。它是个乖孩子,叶沙它的脖子,以示赞扬。
屋子静寂无声,她睡了吗?他推门而入,跨进一步,立即敏锐地判断出屋角的异样。迅速扭开灯,是缪臻,她蟋缩在落地窗旁的地上,眼前还放着一盆未动过的食物。叶沙抱起她,她软倒在他怀里。才两天,她的脸颊又瘦削了一圈,眼眶显现出浮肿的黑色。
这就是叶星说的好吗?大概她不吃不喝不睡两天。
才会成这副模样。叶沙痛心地搂她人怀,暖着她冻得冰凉的身子。她恨他也不必待自己呀。
“我不会因为你的绝食而妥协。”他是怜惜她的。
缪臻睁开眼睛,笑得孤寂。
“你宁可我死在苏丹,也不要放开我。你冷血。”
到了这地步,她还跟他抬杠,她又准备出他的怒气了是吧!叶沙捉住她的肩,让她看他。
“你凭什么给我下定论?缪建秋换取权力的易品又清高得到哪里?告诉你,选不选由我,你尚无资格拒绝。”
“胡扯。”她忍不住低;叶沙的话是伤人的,易品一一他这么形容她?缪臻没有力气报复,只好朝他的肩膀狠狠咬去。
“嘿,你!”叶沙痛得瞪她“你真的饿疯了?”
“对,恨不得咬死你,再一点一点吃掉。”
他人的体温让她昏昏睡。还恨他吗?当然!
在心中再一次肯定。但,一切等明天再说吧,她真的好累。
再醒来,窗外阳光明媚。昨夜是她到达苏丹以来,睡得最酣的一夜。然而,她不会忘记,是叶沙给了她安定的感觉,他们并不识,但叶沙似乎己习惯搂她人怀,这个差点杀了她的男子,竟也能安抚她的心。
门开着,法沙也不见踪影。是她的绝望让他投降,抑或他转了心思,预备给她自由?
大厅里,叶沙的手下们进进出出忙碌着,他们脸上仿佛都带着怪异的面具,僵硬且古板。格力亚、格力怕这对孪生兄弟站在屋檐的阴影下,一动不动,一样的服饰,一样的表情,真的很难分清谁是谁。看见她,没多一分热情,也没多一分冷漠,更没阻止她行动的意思。叶沙必定待过,她有了活动的自由。
忘了穿鞋,缪臻赤足踏于草坪,院子里惟一引得起她兴趣的是那座生了锈的秋千。架子前还放着一张桌子,上面有刚刚烤出炉的饼干,浓郁的油味令她垂涎滴,忍不住拿起一块,放进嘴里。
想想,在苏丹住了已有一个星期,除了睡与争吵,她什么也没有做,难怪身子又单薄了些,走起路来飘飘然仿若幽灵。
一杯清水递到她的面前,缪臻歪着头看,阳光耀目的刺眼,是看不清表情的叶沙。她接过,饮一口,水中有甜甜的芬芳飘逸,难得的口。
他坐在她身旁,秋千晃一下,他又了块饼干到她口中,看着她苍白的皮肤在阳光照下染上微微的红晕,可爱透了。
“来了苏丹那么久,不出去观赏一下异族风情是很可惜的。”不知不觉中,他又喂了她好几块饼干。他在伺候她?颇让她受宠若惊!
“为什么让我出来?”她问,叶沙却摇头。
“你不是动物,法沙也有自由。”
“它该是属于大自然的,你却剥夺它的自由,将它绑在你的身边。”
“它依靠我。”他盯着她,她呢?
缪臻扭过头,痹篇他探索的眼。他不能要求每个女子都无条件地付出。卡米拉爱他,他却舍弃她。“我靠自己。”她站起来,风吹过,拂起她的裙角。叶沙盯着她雪白的脚踝,眼光变得异样。“我要你留下。”他从背后搂往她的,闻她秀发的香味,语气是霸道的。留下?多么简单呵!然后呢?
“一天,一年?像卡米拉一样,做你的候选兼仆人,等你兴致来时的垂怜?”他的抿紧,隐含着怒气,搂她的手也收紧。缪臻不过气,她挣扎,叶沙竟没有强迫,他放开她,看得出,他努力控制着自己。“你要的只是征服。”而这是她最不能忍受的。他的沉默是回答,更让她笃定。给不了她一生幸福的男子,赢不了她的心。叶沙不与她争辩,他的爱也许就从征服开始,格力亚他们看来已经准备得差不多了,也该起程了,他越过她,看训练有素的手下们进出。“我们要起程去参加一年一度的家族聚会。”他告诉她这个消息,猜想身后的她会有怎样的表情。“是吗?”缪臻的心惊跳一下,他为什么告诉她?他可在暗示什么?“多…久?”“一天一夜。明天下午回来。”
一天一夜?足够了。对于一个想出逃的人而言,绝对可以逃到追捕不到的地方。他真的已经对她失了兴趣?从背后看他拔的身形,缪臻绞动手指待自己。
“顺风!”她的声音闷闷地。才说完,便被他突如其来的转身吓坏了。还来不及掩藏,他扣住她下巴,漆黑的眼睛直盯她的眸子,仿佛想从其中探出一丝一毫的波动。
“谢谢!”叶沙客气地回应,角扯出的笑容坏得让缪臻发“去换件衣服,十分钟后与我一同上路。”
叶沙大笑着放开她,只需看她的表情,就知道他猜对了。缪臻气得咬,她的算盘又打错了。
这女孩还不明白他的心意。他不会放开她,决不会!
***
“狩猎活动的现场已安排妥当,今晚的聚餐,请来了美国最知名的厨师凯顿·琼掌勺;至于会留宿在此的共有三十二位族员,房间布置也告一段落。”
卡费希低身弯报告。位于上座聆听的年长者是正处于半退位状态的族中的大家长叶沙及卡费希的外公…德拉。
年事已高的他乐于卸下重担,隐于幕后享清福,将族中的大小事件予两个外孙处理。他们都是聪明的孩子,在族中也有很强的号召力,对他们,他满意之极。
当然,明眼人都看得出来,两个外孙之中,他更偏向于叶沙。这孩子的身上有一种与他年轻时一模一样的气势,大勇无畏,沉稳刚毅。虽然他的体内着那个他痛恨的害死女儿的男人的血,但还是忍不住喜爱他,将来族长的大权定会授予他,这在老人心中已然决定,卡费希可以做他的助手。兄弟俩共同努力,让家族更强壮更富裕。这是个很不错的主意!“做得很好。”他睁开眼,满意这个外孙的办事能力。
卡费希微微欠身答礼。从小到大,他一直都是德拉眼中最乖最温顺的孩子,若他知道他的野心,会不会吃一惊?“选亲进行得怎样了?听说,叶沙留下了你推荐的女子?”德拉问。
“是。不过,他现在似乎有些为难。因为,从香港来的一位女子将他住了。”“香港?怎么口事?”德拉的声音也变了调。他不会忘记,他最宠爱的女儿是怎么死的,历史会不会重演?“谁的女儿?”
“缪建秋。”
马上在脑中搜寻。是谁?各国的顶尖富豪不可能逃出他的记忆库,可这个人是谁?“他是美国‘康远’集团的总裁,企业规模中等,因为与我们有一些业务往来,所以…”德拉打断他:“这样的人怎么可能列入叶沙的选亲名单?”
“对不起,是我的失误。”
“哼,他的女儿配得起叶沙吗?”
“要不要…”卡费希乘机询问。他的轻举妄动会惹怒叶沙,但若是德拉的命令,就另当别论了,搞不好,一举两得,叶沙会被赶出苏丹甚至非洲。
“不用,叶沙自有分寸。”
德拉面对窗外,忍不住轻声叹息。分寸?叶沙是个性极强的孩子,几时听过他的命令?要他终生不得踏人香港半步,他却学了一口流利的中文;要他与两位兄弟斩断一切联络,据他所知,他们依然有办法会面。是不是他过火了些?毕竟,他们体内都留着两种混合的血啊。
卡费希轻声退出,合上门,蔚蓝色的眼眸马上变得冰冷。德拉仍是偏向叶沙的,即便他姓叶,体内留着他痛恨的中国人的血。
总有一天,德拉会后悔。
他的助手维奇守在门口,修长的身材半倚于墙壁,病怄怄的神态在看到他之后稍做调整。
“汽车已准备好,现在去,还赶得及狩猎。”
卡费希点头,突然问:“叶沙呢?”
“一个小时前,他已经出门,”苍白的脸上扯出一丝高深莫测的笑,他再说
“缪臻与他同行。”卡费希吃惊了,家族盛会中,除了本族人会受到邀请,外人是不得参加的,叶沙为什么会带上缪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