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九十章 无妄
红尘一愣,随即笑了:“太酸…走吧。”
林旭这样的人,说这样的酸话,唔,其实还真让人心动,那种心动,就如雨后荷花初绽放,整个心尖都颤动了下,很不起眼,却是很难得的体验。
红尘伸手搭着林旭的胳膊上了车,低垂眼眸,轻声而笑:“要起风了,咱们回吧。”
“好。”
回到郡主府,大家都累得不轻,林旭也来不及说什么话,就回去歇着,红尘更是一觉睡到⽇上三竿。
第二天睁开眼,清风徐来,太正好,红尘起⾝洗漱过享用早餐,一看林旭又不在,叹了口气苦笑:“罢了,算他没口福。”
受了那么大的累,罗娘和小严天还没亮就去厨房盯着,今天的早饭,大厨相当卖力气,粥都熬煮出一层油,煎蛋饼配上流油的咸鸭蛋,还有一叠炒⾖芽,一叠扒油菜,一叠拌香肠,一叠片牛⾁。
那牛⾁是专门供给宮里的主子们吃的,大块儿的筋道可口,小块儿的薄如蝉翼,⼊口即化,红尘向来节制,也破例吃得多了,吃完饭肚子鼓起来,歪在树下的长椅上消食,罗娘没敢给她喝茶,到是拿了些鲜果榨成汁,给自家主子慢慢品尝。
没一会儿,宮里就来了人。
红尘也不觉得奇怪,那个皇帝不糊涂的时候还算靠谱,也不是个小气鬼,她昨⽇立下大功,有功不赏,太让臣子寒心,不过,这速度可够快的。
赏赐算重了,金银珠宝不说,还给加了三百户食邑。
过来传旨的公公面的,应该也是勤政殿里伺候的小太监,红尘让罗娘拿了红包塞给他,扫了一眼,笑了笑道:“公公有点儿犯小人,近⽇要小心手下人使坏。”
那公公登时就被吓了一跳,冷汗都流出来,要是换了别人说这种话,他也不过一笑了之,可眼前这个是谁?
外头的也就罢了,宮里人谁不知道,那就是个活神仙,连陛下也承认的。
“多谢郡主提点。”
连忙一揖到地,见红尘神⾊淡淡,想来有些累,立时就恭恭敬敬,诚惶诚恐地退了出去,拿捏其他大臣的手段,那是半点儿都不敢使出来。
一出郡主府的门,小公公都不敢上马,倒退着,小心翼翼地退开几步,和来送的小厮说话,也是脸上挂笑,神⾊和缓,甚至略微有几分谄媚。
正好有几个贵公子在郡主府门前徘徊,想去找那位荣安郡主去,这会儿却忽然停住脚步,脸上露出点儿惊⾊。
那小公公年纪不大,看起来也就十六七,可在勤政殿也是老人了,从九岁就进去伺候,后来认了个有脸面的⼲爹,如今手底下也管着七八号人,又是勤政殿出来的,在外面极有脸面。
皇帝⾝边的人,就是个耝使太监也没人敢小觑。
他这种人往⽇在外面,对上那些皇亲国戚也最多客气些,并不怎样奉承,而一般大臣,碰上这种人,反而要夹着几分小心。
“…荣安郡主好大的体面。”
现在外面这几个公子哥,来头都不小,有当朝宰辅的公子,刑部尚书家的公子,还有万岁爷⾝边绣⾐大统领的小外甥。
这几个顿时脚下迟疑,有点儿不敢过去了,面面相觑,其中一个公子哥咳嗽了声,讪讪一笑:“咱们和人家荣安郡主又没什么情,那什么,这么找上门也不大合适,甘昭,要不咱先回去吧。”
甘昭是绣⾐大统领的小外甥,说是外甥,但他自幼随⺟姓,养在大统领跟前,不是亲生子胜似亲生子。
像他这种专门给万岁爷⼲私活的绣⾐使者,不娶家眷的很多,因为有家眷,就有私心杂念,真正想要上进,那就得一片忠心俸给皇帝,虽然红尘一直觉得这种想法有点儿离谱,连个家都没有,没有归宿,又哪里来得绝对忠心,奈何皇帝就喜这样的孤家寡人,红尘管不着。
大统领自己不娶生子,把姐姐的儿子当亲儿子养,也就不奇怪了。
甘昭看着郡主府的大门,面上晴不定,冷哼了声:“让一个阉人这般客气,我看,那也是个…”
他剩下的话,终究不敢说出口,人家红尘好歹是荣安郡主,⾝份尊贵,他随意口出恶语,让人听见可了不得,好在⾝边的都是一块儿玩的极好的朋友,偶尔说几句离经叛道的话,别人也不在意。
其实,他们平⽇里也不怎么在乎一个半个的阉人,可以说是井⽔不犯河⽔,更说不上怕,但不怕归不怕,他们也不是傻子,看宮里那些眼⾼于顶的太监在人家大门口诚惶诚恐的样子,就得知道里面的人不好惹。
京城里站在城墙上,随便扔一块儿砖头,就可能砸中个把皇亲国戚,所以想在京城混,这帮人再是纨绔弟子,脑子也都十分的清楚。
真正脑子不清楚的,不是早早就被弄死了,就是被家里关着不敢放出来,纨绔公子虽多,真正闹出大事儿的,那绝对是凤⽑麟角。
甘昭也犹豫了下,抿着嘴哼了哼:“有什么关系,我们是去求助,又不是去找事,走着!”
说完,大跨步地朝着郡主府走去。
其他人对视一眼,苦笑了声,也只好跟上。
他们这一回过来,其实还真有点儿找⿇烦的心思,当然,红尘和他们没有集,连见都没见过几次,这回纯粹是受了无妄之灾。
绣⾐使者的职责就是监察天下,京城尤其是必须严密控监的地带,这一次万岁,皇后,太子,三大巨头同时遇袭,可他们在这之前,却是半点儿消息也没得到,最后还是人家荣安郡主算了一卦,察觉不妙,赶去救援才让太子脫险,也让帝后二人平安无事。
皇帝不生气才怪,自然是大怒。
他⾝边的绣⾐大统领甘成,那是绝对的亲信,虽然这回失职,可也不至于因此就自断臂膀,但重责肯定是必须的,不光痛骂一顿,还打了一顿板子。
甘成受罚,回家当然不敢怪自己的主子,却忍不住迁怒红尘,又因为生气,喝了点儿酒,说了几句气话,反正就是怀疑那荣安郡主不知道从什么地方提前得了消息,不知道为万岁分忧,反而事到临头才出风头跑去救驾揽功云云。
他还是胆子小,不敢说红尘也牵涉进去,和那帮刺客是一伙儿的,毕竟这种话说出口就是结死仇,没有回旋余地,人家荣安郡主是皇后⾝边的红人,也十分得太子敬重,他的主子是现在这位陛下,可未来的主子也不能随便去得罪。
这种话他在家里说说,自己觉得不要紧,没想到让他小外甥听了去,他那小外甥刚刚二十出头,正是冲动的时候,看到自己敬若⽗亲的舅舅受了重责,心里自然不痛快,也莫名其妙地把红尘给恨上了。
估计甘成要是知道,他私底下抱怨几句,居然就闹出这等事端,他就是憋死也一句话都不肯说。
⾝为陛下的绣⾐使者,他再觉得那个荣安郡主膈应人,也不可能闲着没事儿,去招惹对方。
瞪着荣安郡主府的大门,甘昭举步,抬头地向前冲去。
后头的人紧追慢赶,一边追一边低声道:“咱们就这么去不合适,还是先送上拜帖…”就这气势汹汹的模样,一看就是去找⿇烦的,让人心惊胆战。
甘昭冷笑:“我带着拜帖呢。”
没办法,这人犯了子,大家⾝为朋友,彼此知知底,也知道劝不住,只好听之任之,不过互相使眼⾊,各自决定到了郡主府上,还是要客客气气才好,不能像眼前这个炮仗似的,一点就着,再闹出事儿来。
他们以前就听说过,荣安郡主府不简单,里面蓄养猛兽,还有传言,那位郡主有控兽之术,养的那些兽类,都是拿活人当口粮。
这话当然不可信。
可他们这会儿想一想,便感到一丝寒意。
此时秋⾼气慡,红尘懒洋洋地窝在树下,自己给自己摆起谱玩,现在外面不太平,还是不要出去,书也没有新的,练字枯燥无聊,林旭又不在,只能自己玩了。
忽然有个东西叼她的鞋子。
红尘一低头,登时一笑,伸手把小东西给抱起来。
她很久都没有时间陪平安玩,也就是这小东西伙伴够多,她这个主人不在,也能玩得开开心心,换了别的宠物,恐怕要生气的。
平安到现在也没长大,还是一丁点儿,眼珠子溜溜转,脑袋在红尘怀里拱来拱去的,十分亲热,逗得红尘一下子就笑了:“真是个小机灵鬼儿。”
前阵子她刚回来,家里那一株总是以老祖宗自居的老人参,还告了这小东西一状,说它总偷偷摸摸去盗老人参的徒子徒孙吃。
红尘都有点儿害怕平安再给吃坏了肚子,好在检查过没什么事儿,却不得不认认真真教训了它一顿。
“你平⽇里多和家里的老虎豹子一块儿出去作威作福也就罢了,反正伤不到自己,要再敢吃东西,我就饿你三天。”
平安通灵,红尘一说它,它就捂着眼睛可怜巴巴地趴在地上呜呜,到弄得红尘又心疼起来,这阵子就算没什么时间,也还是每⽇都要好好陪着它晒晒太,玩一会儿球。
比起平安,家里其它动物到⾼冷,一点儿都不介意红尘冷落,自己过得也惬意得很,红尘想陪人家玩,人家也是一副没办法,好吧,我就让你陪的无奈表情。
正逗平安,挂在旁边屋檐上的铃忽然响了。
红尘抬头看了看,一扬眉,失笑道:“哟,这是恶客临门?”
好像也没那么严重。
屋檐上的金铃,也算是一样法器,还是从王半仙那儿淘来的,若是有煞之物进门,自然响动。
可红尘的这个宅子,四周布置有阵法,连门上的门神也不是俗物,所谓的煞之物,恐怕离得老远就逃之夭夭,哪个傻子敢自投罗网进到门里来,这法器到是有点儿明珠投暗的意思,后来红尘对炼器特别感趣兴,就拿这金铃做实验,一来二去的,居然偶然间让它添了一重功用。
只要是心怀恶意的人进门,它就无风自鸣。
红尘一开始也不知道,还是罗娘她们发现的,但当时炼制的时候只是想加強它的威力,让它能影响的范围更大一些,带着点儿玩笑心思,随手摆弄,现在就是让红尘重新打造一个,都打造不出来了。
要知道,能示警的那都是灵器级别的,像这种普通材质的东西,想有这种功用,还真不容易。
把平安放在地上,让它自己去玩,红尘笑眯眯地捡着石桌上的糖花生吃,没等多久,罗娘就过来送了拜帖。
“郡主,这人咱们好像没情,要让外头打发了吗?”
罗娘皱眉道。
最近登门的人实在多,送帖子的也多,红尘不在的时候,都收了好几箱子。
“门房那边说,人都到了,就在门口。”
真是不懂规矩,哪有说都不说一声直接上门的,罗娘问过门房,听那边的意思,来的这几个颇有些来者不善。
红尘笑了笑:“甘昭?甘大统领的那个外甥?”
她仔细想了想,应该没有得罪过这个甘昭才是,万岁爷⾝边的绣⾐御史,她可是敬而远之还来不及,本没想多打道,那种人,沾上一点儿都嫌⿇烦,好不妥,得罪更不行。
不过,甘成到是个不错的。
红尘记得很清楚,上辈子甘成是为了救一个小孩儿被火烧死的,按时间算,也就是最近几年。
当时深夜,京城忽起大火,甘成执行任务归来,看到有个孩子在火中哭闹,二话不说就冲了进去,他功夫好,孩子到是救出来了,只是他昅⼊浓烟太多,大约是烧坏了內脏,很快就倒地不起,连天亮都没有熬到,人就不行了。
本来他的⾝份也不至于曝露,但给他治伤的那个是个前御医,看到他⾝上的牌这才认出他的⾝份,到是在京城传得沸沸扬扬的,连红尘都听说过。(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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