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九十七章 半死
“啊!”郑显觉得自己眼花了,他几乎是本能的原地跳了一下,随后他却感到了⾝体一震摇晃,那个被他站立了许久的凹凸不平的石块,竟然动了起来,而那只眼睛的瞳孔,正正的对着他。
“这是什么?”几乎是立刻的,郑显就想往郑少昊的方向跑,他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古怪的动物,郑显已经能看到那石块渐渐升起之后,露出的四肢和长着锐利牙齿的大口。
“这个,在苗疆本地人称来,是泥潭神兽,在整个苗疆地域里,大约只有不到二十头,你脚下的这一头,应该是最大的神兽,听说它很喜觉睡,如果不是闻到⾎的味道,他会睡上十天半个月都不起⾝,即便是有人拿石头庒在它的背上,它也不会动。”郑少昊的声音轻轻的,仿佛是在郑显的耳边低语,郑显看着那东西的眼珠一动不动的盯着自己,意识到它本没有注意到郑少昊。
该死的泥潭,为什么这么难跑。
郑显每一步都走的很艰难,脚一次又一次的子套,一次又一次的踩下,郑显能够感受到⾝后有什么东西在迫近,他下意识的又回头看了一眼。
从沉睡中苏醒,从泥潭里子套⾝子,那头大巨的泥潭神兽加上尾巴,⾜⾜有两个郑显的长度,它的每一个动作都是那样的轻松,即便它的动作看上去慢呑呑的,却在一眨眼的时间就追到了郑显的⾝后,几乎有一个成人手臂长的嘴张了开来。露出了五六十颗锐利的牙齿。
“啊~~~郑少昊,救我,我要回京,你要救我!”郑显这会真的怕了,他觉得泥潭仿佛有着深深的昅引力,将他整个人牢牢的控制住,以方便⾝后的泥潭神兽进餐,郑显越是这样想越是觉得浑⾝无力,连逃跑的动作都做不出来了。
而就在那一瞬间,神兽的嘴已经咬上了郑显大腿大。犹如一只大巨的兽夹一般。再也不肯松口。
“不,不,啊~~~”郑显惨叫起来,他觉得自己的腿大要断了。被人生生的从⾝体上扯离。他要死了。他要死了,他不想死在这里,死在这肮脏的泥地了。就算是死在宗人府里,也比死在这里要好上一千倍一万倍。
郑显的腿动不了了,而且他还被咬住他腿大的动物往后拖,郑显有些绝望,整个脸糊在泥潭中的他抬起了头,看着远远的站在泥潭上方的郑少昊,只觉得对方颇有些飘飘仙的感觉,他挣扎的想要喊出声,泥⽔却顺着他的嘴角往里灌:“救…唔,命,救我…唔,咳咳咳。”
下半⾝的剧痛还在⾝上,郑显感觉到那神兽似乎松开了它的口,郑显想要往前爬,即便是闷死在泥潭里,他也不愿意被那神兽吃到肚子里去,他信神明,若是他⾝体残缺的死在这里,⽇后他要投胎怕是不能再进人道了。
可是郑显爬不动,他怎么也爬不动,郑显下意识的转过⾝,却只看到自己一条几乎露出了大段⽩骨的腿大,他整个人几乎要晕过去。
远远站在的郑少昊竟然靠近了两步,郑显的脸上显出了一丝光彩,他转过头昂着看郑少昊,仿佛在做最后的努力,没有腿便没有腿吧,只要他能活着,若是⾝体残缺了,⽗皇看在这点的份上,说不能留下他,在宗人府做一个混吃等死的残废王爷也好。
郑显此时完全没有意识到,他已经丢开了他曾经的野心曾经的梦想,他曾经幻想过自己起事失败之后的下场,但他梦想的却是自己在大军即将围剿之时自刎于两军之中,那些文人们会敬佩他的傲骨,说起他来的时候虽然会感叹一句,他是一个大逆不道的人,却也算的上是一个枭雄。
郑显以为他是从来都不怕死的,但是现在,在一头野兽的⾝边,他知道,自己不想死。
郑少昊又靠近了几步,郑显再次感觉到自己小腿的剧痛,但是他已经不在乎了,默认自己是一半残之人的他只想哀求,哀求郑少昊将他带离这个地狱般的地方,他伸出手,想要勾住郑少昊的腿,却发现郑少昊看上去距离他很近了,事实上却离他依旧很远。
大量的失⾎和挣扎让郑显快要失去意识了,朦胧中,他似乎将郑少昊的脸看成了闻仪华,郑显觉得自己应该是快疯了,闻仪华已经死了,死在他的手里。
那张闻仪华的脸孔又靠近了郑显两步,郑显仿佛看清楚了闻仪华那拖过喉咙的长⾆,还有那翻了大半的眼⽩,再有那狠厉的模样,郑显突然觉得,他要死了。
“仪华…你来,接我了吗?仪华…你,别恨我,我原本以为,你是心甘情愿的…”郑显昂着头,开始混的说着一些话,在他的⾝后,那头野兽依旧慢条斯理的进食,在这个泥潭里,它就是王,没有人会来跟它抢食物。
郑显的下半⾝已经看不出原本的样子了,两条被啃食了大半的腿双随处可见⽩骨,⾎和⾁混合在泥潭里,昅引了更多的⾎蛞蝓。
就在野兽咽下了嘴里的东西,准备再次撕咬的时候,一柄匕首突然敲上了它的鼻尖,在他的硬⽪保护下出了一层火光,随后它被这个力道打弯了脸,等它转过头来的时候,原本已经奄奄一息的猎物竟然飞速的在向前滑,野兽愤怒了。
几乎是立刻的,那头笨重的大巨的野兽在泥潭上奔跑起来,是的,奔跑,在普通人走一步会陷一步的惨境里,那头野兽竟然奔跑起来,无怪乎它会成为这个泥潭的王者。
郑少昊拽紧手中的铁链,脚下生风,托了脚下那件东西的福,他的速度与那泥潭神兽不相上下,而紧随其后的便是那不死心的神兽,不甘心被抢走猎物的它似乎决定追郑少昊到天荒地老。
但事实上,泥潭神兽之所以被称为泥潭神兽,正是因为它只能在泥潭里称霸,郑少昊的体力并没有消耗多少,所以他能保持现状的速度,而郑显花了大半个时辰走完的路,他只用了小半个时辰。(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