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天亮了。
从光移动的位置,约莫也可以估算出该是起的时间了。闹钟被鸟叫声所取代,这对她而言可是个新鲜的经验。
下楼后,环顾一下这间大房子,仍觉得震撼,虽然还没有全部完工,但就眼前所见的部分来看,⾜可想见它绝对可以名列特⾊豪宅。
一边做早餐,一边想着今天要进行的工作,得去采购一些生活用品以及食物。
方刚也进了餐厅,穿着一件牛仔、一件已经汗的T恤,额上也已布着汗,看他的样子,像是早就醒来了,而且也运动过了。
“刚好,菜都弄好了,准备吃吧!”她一边摆碗筷、一边招呼着。
他心満意⾜的喝稀饭配小菜,才一会儿,他又递过来空碗。
“再给我一碗。”这话对厨子而言真是最⾼的赞美了,她⾼兴得又盛了一大碗。
这个雇主最可爱的一点,就是对她煮的东西非常捧场,也不挑食,有什么吃什么。
“等会儿我要去买一些菜和一些生活用品,调味料之类的。”她向老板报告。
方刚点点头,递给她一本存折和一张卡片。“这里有三十万先当作是生活费,你要买什么东西就从里面拿,⽔电费什么的杂项也从这里领,不够的话和我说一声。而我的秘书会固定将薪⽔汇到你的帐户,你和我公司员工的福利一样。”
听来真优渥,工作內容听来也轻松,她乐得接受了。
时间飞快的流逝,一天就在忙碌中陪束了。
吃完晚餐后,她收拾好餐盘,心里松了口气。
等她走到客厅时,见到方刚坐在客厅看电视,动人的英文老歌哀伤的响着。
而他正用手拭着脸,原来脸上已经爬満了泪,发现她走进来,他尴尬的别过头,胡的用手抹着。
“你怎么了?”她有趣的打量着他,难道饭菜难吃到他要痛哭流涕?
“咳,看…看电影…”
她瞄了一眼电视,知道这部是描写亲情的影片,小男孩和养⽗相依为命,养⽗去世后,他只能到处流浪去找亲生的⽗⺟。
她玩味的盯着他,这么容易感动的男人,可能也有一颗温柔、善良的心吧!
“我想安慰你,要怎么安慰你才好?”她认真的说。
他瞪着她,脸⾊已经微微涨红。“你只要装作没看到就是安慰我了。”
闻言,她笑出声来,看他脸上还有泪痕,又強装无所谓的样子,像个别扭的小男孩。
“好吧!我没有看到。”她再一次強调。“我发誓我真的没有看到。”
他瞠着眼,硬挤出了两个字“谢谢。”
回过⾝,她做个鬼脸,看来老板的脸挂不住了。
她搬张椅子坐在庭院里,看着月⾊,只觉得満天的繁星比台北看来亮多了,耳朵听着不知名的虫鸣,这才想到,已经有多久了,自己不曾有这样悠闲的心情乘凉。在这个乡间地方,在这栋宅院里,她感到前所未有的宁静安详。
“小河弯弯,月⾊明亮,船儿带我去流浪,看花儿,看星星,船儿不要停…”她轻轻的哼唱着。
方刚正从房子內走出来,脸上的泪痕已经不见了。
她深深的坐在椅子里,第一天穿着的套装显出都市俪人的⼲练,而今天穿着简便的七分袖和一件牛仔裙短,展露一双匀称的腿美。
才两天,她已展露出一些戏谑、几分调⽪,还有一分的张扬,看来她适应得很好。
“喝茶吗?”她指了指旁边的一壶鸟龙茶。
他就着壶口,咕噜、咕噜的连灌了一壶。
她看得目瞪口呆。“那茶是细细品味的,不该牛饮。”
他一抹嘴,简单的说:“它是拿来解渴的。”
可能是嫌热,他又脫掉了上⾐,光着健美的上半⾝,她真的很难把视线从他的膛挪开,因为他的⾝材颇引人遐思。
若不是两天的相处,知道这老板好像満正派的,她真会怀疑他是不是暴露狂,他总裸着上半⾝走来走去,有好几次,她都不小心多看了好几秒呢!
谁说美⾊对男人才有惑力,对女人的杀伤力也是不小。
她所坐的椅子不够舒服得让她可以仰看天上的星星,她嘟囔几声“应该要有一把躺椅的,在这里乘凉一定很舒服。”
他沉昑一下,打量着她⾝下的椅子,像在思量着什么。
“这么大的房子够一连的军队住了。”他不怎么爱说话,她只好找话题了。
这间大宅的主人是很神秘的,她却没有什么趣兴去探问别人的私事。但偌大的庭院只有两人大眼瞪小眼,不和他建立良好、友善的关系,这⽇子只怕也很难熬。
“这里以前就是我家。”
他的眼光落到了前方,一个遥远的地方。“我在这里出生,在我小的时候,这里被大火烧了,成为一片废墟,在一年多前,我重新把房子盖了起来…”
或许在这样的月夜下特别容易吐露心事,或许她略带低哑的嗓音听来很温柔,眼睛也很温暖,让他不自噤的说出平常不愿说的话。
她的声音不噤⾼了三度。“这房子是你自己盖的?”
他点头。“应该说这房子是我自己亲手设计的。”
哦…她打量着他,有点难以想象他不是一个建筑工人,而是个建筑设计师。
他说:“家是最重要的,人一辈子都住在家里,如果家里不舒适、不温暖的话,那就很可悲了。家承载着住的人的记忆,和喜怒哀乐,所以,应该按照住在里面的人的需要来盖房子。”
讲到这话题,他显然有了好兴致。“房子是要能住很久的,像外国有很多的老房子,一住就是上百年,住了好几代的人,那已经不是一个单纯的建筑物而已。”
她自小案⺟双亡,由祖⺟一手抚养长大的,而祖⺟在前几年也去世了。自小,她就像无的浮萍,总是飘来去的,对于这种感慨更加深刻。
“那房子为什么只有盖一半?”
他爬了爬头发,显得有些苦恼。“盖不下去了,没有灵感,不知道怎么盖才好。”
听来真随便,她瞪着他。“盖的时候怎么不想清楚?你看看,现在这里真像一个工地。”
“设计图早就画好了,但是,动工之后,我越来越觉得不对劲,这才发现,我并不知道以后要住的是什么样的人,所以,房子就盖不下去了,现在已经空了快一年了。”
所以,房子才会维持在这么奇怪的状态,房子的外型结构已经完工了,但屋里还有好几间的空房,而庭院也呈现荒废停工。
她喃喃自语:“听来真浪漫。”
多少人一生奋斗就为了拥有一间房子,而他空手建一个家,不也是一个美丽的梦想。
浓黑的眉不自觉的揽紧。“别说我浪漫,我起⽪疙瘩了。”
“呵,你这个浪漫是属于成人的浪漫,不是小孩似的家家酒。”
这对原是陌生的男女,因缘际会同住在一个屋檐下,在这个月夜下,竟越谈越投契。
“你为什么要来这里,很多年轻的女孩子不愿意待在这种乡下地方。”
闻言,她的一抿。“我想休息一段时间,不想看到太多的人。”
她不愿再多说,但话语间已透露出淡淡的哀愁。
“每个人都有他害怕的和世俗的一面,要是在意别人的想法,那真是不用活了。”
这话让她的心蓦地一动,一开始,对他谈不上什么好不好感,只把他当老板看,她只想工作领薪⽔,至于其他的,她不想去想太多。
甭男寡女同住一个屋檐下,她也曾不安,但这男人给人稳重诚实的感觉,应该是个可以让人安心的人。
他是不是也曾受过伤?是不是和她一样也在这里疗伤?这想法让她对这男人有了几分的怜惜。
“唔…林姐小…”
她赏他一个大笑脸。“叫我明仪就好了。”
“好,明仪,可不可以煮点东西给我吃,我饿了…”
饿了?他明明吃了三碗饭还有半锅汤、两罐啤酒,还有空了的四盘菜,他还饿?
“你煮的菜真好吃。”
这话像是一句魔法,迅速浇熄她的错愕。
“好吧!老板,你要吃什么?”
“随便。”
是啊!她老板不挑食,只要是她煮的菜,他总捧场的吃得⼲⼲净净。
她着手准备饭菜,刚刚的话题已经告了一段落,月夜下的谈心拉近了彼此的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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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样,她开始了在方园的⽇子,居然出乎意外的…舒服。
是的,舒服,除了喂方刚之外,其他的时间,她都是悠闲的。每周固定有清洁公司的人来大扫除,方刚因为工作的缘故,每一周就会去台北一趟,一去可能一、两天。
她的老板没有架子,也没有烦人的同事,还有优渥的薪⽔,有这样的工作在梦中部要笑喔。
她就在觉得对不起他付的薪⽔的想法下,所以力求在菜⾊上求新求变,观察他的喜好,为他填満整个冰箱,顺带打扫屋子,为他洗⾐服。
她从一个煮饭的,彻底变成了女佣。
清早醒来,做好了早餐,她就出门散步,顺便买菜,和街坊邻居悉、悉。这时候,整条马路会显得生气的,整个小镇都充満了活力。
因为家家户户都隔的不远,街坊都是老邻居,彼此都很悉,一路上,总会听到各家各户打招呼的声音。
“早,出门啦?”
“老婆,我去上班啦!”
“妈,我去上课了。”
“嗯,路上小心点,骑车要注意。”婆婆妈妈们都不忘叮咛。
菜市场里人声鼎沸,传统市场虽然脏点,但蔬菜⽔果都很新鲜,也弥漫着浓侬的人情味。
“林妈,晚一点,你送点青菜到我家去。”她稔的和卖菜的人说着。
林妈妈的儿女都在外地工作、读书,她和林伯伯两人无聊,就种菜、卖菜。她家和方园离得満近的,有时明仪就⼲脆让她直接将自己栽种的蔬菜送到方园,她进出方园多次,对方园也极为悉。
“好,我等会儿就送去。”
一边漫步走着,她又在海产摊前停了下来,打量着鱼货。
“老板娘,给我两斤的蛤蜊。”
欧巴桑练的捞起了蛤蜊放在磅秤上。“80元,姐小,我没看过你,你刚搬来的吧?”
“是啊!最近刚来的…”
“我就说,我在这里卖十几年了,这附近的人都认识,我瞧你就像外地来的,你住哪里?”
敦亲睦邻很重要,明仪耐着子答“我住方园。”
方园?这两个字刚讲完,欧巴桑却像被魔术一点静止不动了。“哪里的方园?”
“过双元桥的那间大房子。”
一时间,附近的菜贩和顾客都凑了过来,七嘴八⾆的说着。
“什么?那间方园?”
“是啊!”瞧这阵仗,明仪也诧异了。
“不就那间鬼屋嘛!”
欧巴桑又头摇又叹气的。“那间方园在二十多年前住着一对夫,听说先生可有钱了,他太太是本地人,为了讨好她,他才在这里盖了一间别墅。有一天,那个太太好像杀自了,没几天,房子也起了一场大火,将那个先生也烧死了,之后,就有人说那是一间鬼屋。”
明仪浑⾝起了轻颤,手臂也窜起⽪疙瘩,难以置信那间美丽的房子背后居然有这样的故事。
“在一、两年前,那间方园又住进了一个怪人,他这个人是一个没有良心的负、心汉…”
明仪更见错愕,难以将方刚和负心汉的形象联想在一起。
“你知不知道,那天,他刚好在这里买东西。”欧巴桑指了指前方的转角。“有一个漂亮的大美人着一个大肚子,是他未婚专程来找他的,他们两个人就吵起来了,吵得可厉害了,那大美人不小心被后面的车子撞倒而送医,听说孩子流掉了,而他也没娶她。你说,这种男人是不是个负心汉。”
明仪仍是震惊,虽然她和方刚并没有深,只有共处过几天,但也难以想象他居然会让未婚流产,又狠心抛弃她。
“真像电影情节…”她轻声呢喃。
“我看那男人真不是个好东西,年纪轻轻的,哪来那么多钱盖房子,我看啊!他这人来路不明,你还是小心点的好。”
想不到方刚的名声居然这么难听,他⾜不出户,都能惹来这么多的是非。
“我看我老板不太像那种人。”
“哼!知人知面不知心,你就是涉世太浅了,才会被人骗。小心,你可别被人骗了还帮人数钞票。”另一个蔡太太轻哼一声。
都说人言可畏,看来不假,她并不了解她的老板,但是,他除了安静点、邋遢点,也不至于有什么恶行劣迹,他笑起来还有几分孩子气,想不到在这些邻居的眼里,竟是如此风评不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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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了家,看到方刚正在院子里敲敲打打,额上微冒着汗,地上是他已刨好的木材,看起来是在做一把椅子。
他一看到她回来,就扬声喊“你去拿电锯给我。”
依着他指示的方向,她往一个立独的房子迈进。
哇!
她张大了嘴,看着这间房子,这本是一间标准的工作屋,天花板⾜⾜挑⾼了三米,里面布満了各种各样的工具,刨木机、电钻、电锯、起重机、千斤顶…一应俱全。
“天啊!他到底是⼲什么的?”
她认识的男人都是西装笔,出⼊坐轿车,头发总是梳得一丝不苟,他们最大的运动量大概就是在健⾝房看漂亮美眉。
她只知道方刚在台北有一间公司,他的工作是建筑设计,除了工作原因出门之外,他不是待在书房就是在这间工作屋。
他对于用木制的东西情有独钟,家中很多东西都是出自他的手,屋里看得到的书籍都和建筑设计以及木材家具有关。
找到了电锯,看他练的锯着木材,上午居民们对她说的话,被她抛到了脑后,她只是来上班领薪⽔的,老板就算有三千佳丽,也不关她的事。
外面的太很大,但因在大树下,倒是觉得凉意沁人;她坐在他⾝边,偶尔帮他递递东西,两人闲聊了起来.
“老板,今天中午你要吃什么饭?”她问;
“蛋炒饭。”
“你想喝什么汤?”
“竹笋汤。”果然,他偏爱喝汤。
“要炒什么青菜?”
“⾼丽菜。”
“吃什么⾁类?”
“排骨。”
“排骨要红烧还是糖醋?”
“糖醋。”他狐疑的看她。“为什么我觉得我像在餐厅里点菜?”
她微笑。“让你觉得花钱请我是物超所值啊!老板。”
他用⾐袖擦了擦脸上的汗。“我一直都觉得你能来应征是我花过最值得的广告钱。”
他笑得有些腼腆、有些害羞,她只觉得心跳快了一拍,顿了好几秒钟都说不出话。
眼看摇椅成型了,他测试着它结不结实,显然,他还算是満意的。“来,你坐坐看。”
“咦…”她坐了下去,放松全⾝,两手摊开,深深的坐在椅子里。“坐起来好舒服,感觉真好。”
椅子并不华丽,只是木头的原⾊,但绝对符合人体工学的设计,完全配合她的⾝形,坐起来舒服极了,背可以延伸的往后靠,脚也可以向前伸着,摇椅晃得不至于让人头昏。
“老板,你好厉害,做椅子做得这么好。”她已经舍不得起来了。
他満意的看着她一脸的舒适。“你喜就好了,这是做给你的。”
嗄?
“你上次说想要有一把摇椅,可以在院子里晒太、吹吹风。”
她愣愣的坐着,看着站在前面的方刚,他的额上还沁着汗,T恤已经了大半,咧着一脸的笑,几分憨厚又有几分诚恳。
她的心脏猛地一撞,有一种陌生的动在她的怀微着。“椅子买一把就好了,⼲嘛要用做的,太⿇烦了。”
“自己做的椅子舒服,和买的绝对不一样。”
这男人如果不是天生迟钝,就是最会讨女孩子心的那种。
“我很喜,谢谢。”心脏仍在腔怦怦的跳着,怎么,一把椅子就已经收买了她的心。
“我再做一张桌子,就可以放东西了,你想在这里午睡都行。”
她喃喃自语:“我是一个员工而已。”
“就当作是你的员工福利吧!”他咧嘴一笑。“你起来吧!我还得打磨上腊和上⾊。”
她头摇。“我舍不得起来了,我坐在这里看你做桌子吧!”
他点头,手脚俐落的开始拿木板量了起来。
线条刚硬的紧抿着,专注的眼神,肌⾁随着举手投⾜而有力的伸展扩张,她忍不住瞄了一眼又一眼。他的体格真好,块块肌⾁分明,⾼大健壮的⾝材,浑⾝没有一丝赘⾁,一点都不输给杂志上的猛男。他常打⾚膊工作,男的体格美,在她面前毫不吝啬的展现。
虽然已经看了奷几次,但她还是止不住的脸红心跳,而且这情况还越来越严重。
这样的男人是个负心汉?虽说流言蜚语传的很可怕,但是,一个人的本质怎样是骗不了人的,她偏心的向着他。
他抬起手臂擦额上的汗,但手也是的,汗⽔进了眼睛,他忙眨眼。
“等等,我帮你擦。”她拿起挂在椅子上的⽑巾为他擦汗。
两人的⾝体靠得很近,他灼热的瞪温奷像也影响了地,她只觉心跳速加,用⽑巾遮住了他的视线,不间他看到她的脸红。
让她先近距离的欣赏一下他的膛吧!
“唔…”他发出了议抗声,鼻间嗅到她馨香的气息,却看不到她,他的心跳也加快了。
门口传来了摩托车引擎声,两人同时抬头。
“你们两个在这里啊?”林妈打了声招呼。“我把菜送来了。”
“谢谢。”明仪帮忙卸货拿菜。
卸完了菜,林妈打量着方刚。“哎哟!年轻人的体格真好。”
林妈啧啧出声,不客气的往他的膛摸去,一边评论着。“有够赞,摸起来真硬,比我家那个年轻时还要。”
他尴尬的站在那里,黝黑的脸上微红,任林妈上下其手摸个过瘾。
林明仪忍不住咯咯的笑,看他一个大男人手⾜无措的样子奷好笑。
“真的是太证了。”林妈呷好到相报,一把抓起林明仪的手,贴在方刚的膛上。“怎样?摸起来是不是真赞。”
轰!两人的脸孔瞬间一片爆红,林妈⼲脆将她的手周游他的膛一圈。“是不是很硬?这才是男人。”
两人僵硬成化石,羞窘的看着对方,林妈意犹未尽地道:“快摸啊!这种体格的查甫人很少见啦!啊,这腿也都是肌⾁!”
“啊!”他惊恐的大吼。“哇!”她放声尖叫。
林妈惊甫未定。“你们两个要吓死我啊?我的心脏冻未条啦!”
两人已惊吓得说不出话,她脸上一片红辣辣的,但她強忍住低头的冲动,而方刚早已是一张大红脸,⾎不往心脏集中,全冲向脑袋了。
她是想摸他啦,他的膛让她想流鼻⾎,但也不是在这种情形下啊!
“你们这两个人怎么这么保守,难怪都还没有结婚,我儿子二十二岁结婚的,我侄女十七岁就了一堆男朋友。”
林妈又叨念几声之后,发动摩托车,正准备要走时,想到了什么又回头对方刚说:“男人看电视会哭的话,这个男人坏不到哪里去啦!我家那个也是这样。”
如果有铲子,只怕他已掘地三尺钻进去了。他恼怒的瞪着她。
“呃…那个明明是事实啦!”她只是拿他当题材来乐娱⽗老乡亲。
他咬牙切齿。“那有必要宣传吗?”
呃…她心虚的吐了一下⾆头。“咳!咳!”她清清嗓子,企图引开话题。“你的⾝材真的很。”
他的大脑停格了,看她大方的瞄着他的⾝体,他一时忘记对她的恼怒。“谢谢。”
她噗哧一笑,看他脸上的红嘲又起。
“我可不可以再摸一下?”她微笑。
“什么!”他低吼出声。
她哈哈大笑,笑得前俯后仰。“老板,我开玩笑的啦!你不要紧张成那样。”
“哦…”他清了清喉咙,慢呑呑地道:“你可以摸啦!”
啊!
她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发现他红了脸,但晶亮的双眸一瞬也不瞬的盯着她,好似有什么情绪在眸中隐隐浮动。
她想了想,认真地说:“那我可不可以也摸摸你的腿?”
她承认,他发达的腿部肌⾁也很让她垂涎。
“什么!”他大吼了一声。
看来这超过他的承受范围了,她同情的看着他。
这个男人真是太赞了,他的体格结实有力,脸蛋…虽称不上英俊好看,但一张脸端正格得很有男人味,认真的男人最有魅力。
而且,他好可爱,看他结巴、看他脸红,她就觉得好奋兴。
连她都觉得自己越来越态变了。她摆摆手“我这也是开玩笑的啦!”
他不吭声,又低头工作着,不知过了多久,他头也不抬的低声说:“腿…也可以摸啦!”
“…”奇怪,没有回声,他转头一看,只看她倚着树⼲居然睡着了。
哇哩咧,他的脸⾊由红转黑,最后无可奈何的叹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