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李瑶后来还是去了唱片店。
在那个拥挤的商场里,她远远站着,看到韩坡在那家仅仅容得下几个人的店里,站在柜台后面,他一边吃饭一边收钱。一个零钱掉到地上,他弯下身去,找了很久。
她突然感到一阵难过:这真的是他所选择的生活吗?这种生活太委屈他了。以前那个韩坡呢?以前,为了练琴可以废寝忘食,弹不好一首歌便怎样也不服气的韩坡到哪里去了?
就在这个时候,韩坡发现了她,他们默默无言地对望着。
“你来这里干什么?这里不适合你来的。”韩坡走到店外面说。
“我在附近经过,所以来看看。我那些旧唱片卖得好吗?”她笑笑问。
“喔,很好。”他说。
“那么,你要请我吃饭喽!”
“现在就去。”他匆匆关上门,带她离开那个地方。
他们去了附近一家小饭馆。她告诉韩坡,她将要拍一条手表广告片,并且负责写主题曲和配乐。他们谈了许多关于时间的话题。
“如果时光可以倒,你想回去几岁的时候?”她问。
“我没想过。你呢?”
“11岁。回去11岁那年,我会阻止爸爸妈妈离婚。我以为你会想回去8岁呢!那就可以再弹一次《离别曲》。”
“我从来不后悔的。”他说。
“真的没做过一件后悔的事情?”
“倒是有一件。”他说。
那时,他刚到巴黎,身上的钱差不多花光了,又找不到工作,每天只能吃几个面包充饥。一天,他的朋友小胖问他有没有兴趣赚点钱。
“怎么赚?”他问。
“有个女人想要生孩子,她想要中国人的子,但她嫌我长得丑。”
他吓得张大了嘴巴。
“酬劳不错的。”小胖说。
“是直接还是间接?”
“当然是间接!你真想得美!她想要人工受孕。”
他没想过自己要沦落到在巴黎卖子,但他已经没有其他办法了。
那个女人要求跟他见面。韩坡依约来到一家中国餐馆。看到那个女人的时候,他很意外。她是个法非混血儿,长得很美,约莫35岁。她以前爱过一个中国人,他是她一生最爱的男人。后来,他在一宗攀山意外中粉身碎骨。许多年了,她忘不了他。当青春差不多开到荼糜的时候,她想到要怀一个有中国血统的孩子,在下半辈子陪在她身边。但是孩子必须长得像他,所以,孩子的爸爸也要长得像那个已经死去而她仍然深深爱着的男人。
韩坡长得有点像他,一瞬间,她改变了主意,说:
“我们不如直接来吧!”
他吓得连忙从那家餐馆逃出来,吃了一半的一盘炒米粉也只得留在里面。
两个月后,他在街上又碰到那个女人。这一次,两个孤单的人走在一起。他跟她说,他不想要孩子,她答应了。四个月后,骤来的爱情也骤然消逝。他没有再见过她。
可是,有时候他会担心,她会不会怀了他的孩子?那么,他便可能有一个中、法、非混血的孩子,再加上他爸爸的祖先好像是有一点维吾尔族血统的,那就是中、法、非、维吾尔族混血的,他真怕有天有个混了四种血的小孩叫他爸爸。
李瑶几乎笑出了眼泪。
“这就是你最后悔的事情?”
韩坡腼腆地笑了。
“你喜欢现在的工作吗?”她问。
“很好啊!非常自由!”
停了一会,她问:
“你有什么梦想?”
“梦想是愚蠢的。”他说“我没有梦想。”
他的声音听起来是那样毋庸置疑。她无奈地笑了笑,没有再问下去。再问下去,就显得她的愚蠢了,就像她以前写给他的那些信,用意虽然是好的,内容却笨拙得可以。
走出小饭馆的时候,他们才发现天色忽然暗了许多,雨密
密麻麻地横扫,途人仓皇地躲到楼底下避雨。
“糟糕了!我还要去唱片公司开会。”她说。
“我去买一把雨伞。”韩坡说。
“不用了,等一下就好了。”
“你等我。”他说。
她看到他走在浓浓的雨雾中。人们撑开伞遮住脑袋匆匆走
着,圆拱形的伞篷互相碰撞,一下子,就不见了韩坡的踪影。
他回来的时候,带着一把苔藓绿的塑胶雨伞,头发和衣服
都了,就像刚刚从一池水里爬上来那样。
“你淋了。”她说。
“没关系。”
他撑着伞,帮她招了一辆计程车。道别的时候,他叮嘱她不要再到唱片店来,这种地方人太复杂了。
车子开走的时候,车窗一片朦,她看不清楚他,只看到一个依稀的人影站在雨的那边,留下了一段白茫茫的距离。
她曾经以为,时间是客观的动,对每个人都是一样的,没有优待谁,也没有亏待谁。可是,就在这一刻,她发现时间是一种感知,对每个人也许都不尽相同。快乐的时间是短促的,等待的时间是漫长的,一切会随着情境而有了自己的速度。她和韩坡所过的时间或许是两支节奏不一样的歌,惟有童年那段时间是重叠的,而且永远凝结在记忆里,也因此弥足珍贵。在雨的那边的那边,有些东西超越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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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唱片公司的会议室时,李瑶兴奋地告诉顾青和林梦如:
“我有灵感了!”
他们奇怪地看着她。
“手表广告的歌!”她说。
“你看你!成这个样子!”林孟如拿了一条巾帮她抹头发。
“你去哪里?”顾青说。
“你有没有听过一首叫《遗忘》的歌?”
一切皆成往事,但时光不会遗忘。
韩坡回到店里,把脚上那双淋布鞋了下来,倒挂在柜台旁边。他嗅到自己皮肤上留下了雨水的味道,雨的味道在这狭小的空间里漫漾出来,尤其清晰。这是他的味道,还是也混杂了李瑶的味道?陪她等车的时候,他感觉自己被丝丝长发拂,也闻到她头发润的青草味,心里有片刻幸福的神往。
他真的没有梦想吗?那曾经有过的梦想就像一场横暴的雨,地上的芦苇翻飞,风吹过后,已无处寻觅。他早就学会了,生存比梦想重要,后者是他负担不起的奢侈。
夏绿萍的公寓附近,有个山坡,山坡下面有个雨水积成的水窝,日子久了。就养出了许多蝌蚪。有天黄昏,他和李瑶在那里捉蝌蚪,他们各自捉了的一袋。忽然下了一场滂沱大雨,他们慌忙爬上山坡,躲到楼底下避雨。他无意中发现地上有断开了的粉笔,他拾起来,在地上画了八十八个琴键。然后,他饰演左手,李瑶饰右手,两个人以四条腿代替双手,用脚合奏了肖邦的《雨滴》。淋淋的两个人又忘情地弹了许多支歌,天地间都成了淅淅沥沥的回响。
跳琴键的日子远了。时光流逝,那一幕,他从来不曾说与人听。在雨飘摇的那边,还长留着一行童稚的足迹。他思念那个雨声的年代:那时候,他有过梦想。
后来有一天晚上,他在公寓里接到李瑶打来的电话。
“韩坡么?你等一下,不要挂线啊!”然后,他听到电话那一头的琴声。
那支歌,竟然有着小饭馆外面那场雨的气息,竟有着童年山坡上那场雨的味道,就像一次蓦然回首的恍惚。
他看到了时间苍茫的颜色,听到了两场雨之间的愉与毁灭,时光细语呢喃轻抚,重又把他带回去那个雨声的年代。
她拿起话筒,说:
“是我帮广告片写的歌,你觉得怎样?”
他心都软了,充想拥有她的嫉妒与悲哀。
终于,他在电视上看到那条广告片,在地下铁路轨的广告灯箱里见到了戴着那个手表的她,在报纸上读到那个广告的文案。所有这一切,都在说明:
时间不会遗忘。
有一次,电视播那条广告片的时候,他触了触屏幕上的她。
那阵子,疲劳淹没了她,一个夜里,她终于写好了那支歌。眼睛几乎睁不开了,她抖擞精神,摇了个电话给韩坡,弹一遍给他听。
“你觉得怎样?”她问。
“很动听!”然后,他笑了:“当年输给你,也是合理的!”
音乐是时间的沉淀,她决定了,要用她的音乐来鼓励韩坡,而不是用笨拙的言话。
夏薇特别偏爱小二班的一个男生,他有一撮头发像猪尾那种卷曲。皮肤白晰,眼珠子黑溜溜的,笑的时候显得特别明亮,忧愁的时候,那双眼睛又变得可怜巴巴,脑子里不知道想些什么。他长得有点像韩坡,还会弹琴。夏薇喜欢在他脸上捏一把,喜欢偶尔用手指去卷他头上那条小猪尾,喜欢在班上拿他开个玩笑。看到他两颊都红了,羞答答的样子,她就大乐。
他当然不可能是韩坡的儿子。夏薇也见过一头长得很像韩坡的小狈,是只金寻回犬,可爱得让人心都软了。也许,当一个人喜欢另一个人的时候,无论看到什么东西,看到的都是他那张脸。
她常常去唱片店,去帮帮忙或拣些唱片回家听。她从来没有在店里见过李瑶上次送给韩坡的唱片,她也没问。有时候,她会做些曲奇带去跟韩坡一块吃。她也找过藉口去他的公寓看看,她说是想去看看那条泡眼金鱼,然后,她在电唱机旁边看到李瑶那些唱片。
她也学会了怎样甩番茄酱,但从来没有在他面前做出来。
学校里教体育的小吴有点喜欢她,常常特别照顾她。小吴人很开朗健康,爱穿白色运动衣。一天,阳光很好,夏薇靠在走廊的栏杆上晒太阳,正在下面操场上体育课的小吴看到了她,大概很想在她面前表现一下,于是,他示范了很多个前空翻、后空翻和侧手翻,还有一字马和掌上。当他表演倒立的时候,夏薇,悄悄地走开了。她就是不能够忍受男人穿白色贴身运动。
小吴不是她的类型,她也不是小吴的类型。小吴看的都很表面,没有人了解真正的她,连韩坡也不知道她开电单车。
那是一台意大利制的小绵羊,车身上铜绿色。她把车停在停车场,用一个布袋把它罩着,并不常开。
她的驾驶执照是两年前考的,一次就合格。她爱穿着花衬衣和七分长的净子,踏一双平底鞋,束起头发,戴上头盔,开她那台小绵羊在高速公路上飞驰。
有时候,她会遇上一些开大型车的男司机,他们故意将车子近她的小绵羊,假装几乎要倒她,然后调低车窗朝她吹口哨,说些挑逗的话。每一次,她都凭着灵巧的身手在千钧一发之际化险为夷,或者还以颜色。
那是她最私密的时光,是她最真实和奔放的自我。
她家里的人,血里大抵都有一点野。爸爸告诉她,姑母年轻时是个不错的女子,有很多情人。当她在台上弹琴的时候,谁又看得出来。
她是仰慕姑母的,她曾经偷偷拿了姑母的雪茄,学她那样翘起一条腿吐烟圈。只是,夏绿萍就像其他人一样,误以为她是个平凡娇弱的孩子,总是把她忽略了。
近来,她爱摸黑骑着小绵羊出去,直奔韩坡的公寓。她在外面绕几个圈,停下来抬头看看他家里那扇窗,看到灯亮了,知道他在家里,她才心满意足地驰上高速公路,回去自己的窝。
有天晚上,唱片店关门之后,她和韩坡去吃饭。两个人聊得晚了,韩坡送她回家。在进去公寓之前,她回头跟他挥手道别,假装上楼去,然后马上跑去停车场,拉开布袋,骑她的小绵羊出去,沿途跟在韩坡坐的那辆计程车后面。
直到把他送回公寓了,她才又披星赶月离开。
她像女黑侠,间是个不起眼的小学教师,夜里浑身是胆。星夜出动,不是行侠仗义或劫富济贫,而护送她心爱的人回家去。
她爱看赛车和拳赛,喜欢古代简单的故事。如果现在是古代,那么,她便可以把韩坡捆绑起来作为爱的对象,无须他俯允。她还可以跟李瑶一决高下,比武或者赛车,韩坡将属于她们之中胜出的那个。
每个女人心中,大抵都有一个被压抑了的自我,等待释放。她惟在夜间释放自己。无法释放的,是她对一个男人无边无际的恋慕。
一天,在韩坡的唱片店里,一只蚊子在她皮肤上咬出了一颗红斑。同一只蚊子,接着又咬了韩坡。吃得太的蚊子,愈飞愈慢,韩坡正想打它,夏薇连忙阻止。
“由得它吧!”她说。
韩坡以为她是个爱心泛滥的娇弱女孩,而其实,她只是感激那只偶尔飞来的蚊子。它同时了她和韩坡的血,他们的血,在它体内结合了。将来的将来,这只蚊子的孙子的孙子,都有一个过她和韩坡的血的爷爷的爷爷的爷爷。想到这里,她沉醉地笑了。以后见到蚊子,都有了一种特别的亲切感。
为了避免孤军作战的寂寞,最好的方法,便是在自己恋慕的对象周围建立起天罗地网。夏薇跟徐幸玉小时候是见过面的,长大后在韩坡的唱片店里又碰面,话题自然就多了,说着说着,才知道徐幸玉有个旧同学正是夏薇的同事,那人就是小吴。
夏薇于是把那天小吴表演翻筋斗和一字马的事又说了一遍,徐幸玉笑得倒在夏薇身上,说:
“除了这些,他人很好。那时我们班的运动会金牌,都是靠他赢回来的。”
“但我就是不能够忍受他的白色贴身运动。”
徐幸玉哈哈笑了:
“他那时是不少女生的白马王子呢!”
夏薇笑了,心里想,这个世界有多么不公平呢?一个女人的王子,也许是另一个女人的青蛙。
徐幸玉正在热恋,这是韩坡也不知道的。
“你们是怎么认识的?”夏薇问。
她幸福地笑了:“是上他的课时认识的。之前已经听过他的名字,他是外科的明之星。他带过我们进去手术室看他做手术,他真的很!”
然后,她陶醉地说:
“当你看到一个男人在手术台上君临一切,你是很难不爱上他的。”
停了一会,她又说:
“可是我不知道他喜欢我什么。我们看起来好像是两个不同类型的人。”
“每个人心底或许都有另一个自我。“夏薇说。她最了解这一点。
“嗯,他私底下是个很沉默的人,不像平在别人面前那么风趣幽默。有时候,我觉得不了解他。”徐幸玉苦恼地笑了笑。
那天在小饭馆里,李瑶问韩坡,他夜里都做些什么。他笑笑而没有回答。
“不能告诉我的吗?”
“我会去一个地方。”他说。
“什么地方?”
“不适合你去的。”
“有什么地方是我不适合去的?”
“你会带给我麻烦的。”
没想到这样反而引起李瑶的好奇心。
“你以前会带我一起去探险的。怎么啦?现在我就不能去?”
他低头笑了笑,那是一次糟糕的探险。沿着夏绿萍的公寓走下去,也就是他以前住的公寓附近,有一幢荒废了许多年的古老大屋,据说是因为闹鬼,所以一直卖不出去。那天,他们决定去看看。
他们爬过大屋外面生锈的栅栏,穿过花园,然后从一只破窗子钻进去。偌大的屋子里,铺了从外面飞进来的落叶,除此以外,什么也没有。他们每走一步,脚底下的地板都嘎吱嘎吱地响,李瑶躲在他后面,害怕得把脸埋在他的肩头里。他们沿着楼梯走上二楼,惊讶地发现那儿有一台白色的三角琴,虽然上面铺了落叶,还栖息着两只乌鸦,但那台钢琴,一看就知道是好货。一瞬间,他们忘记了害怕,兴奋地走上去,扫走琴盖上的树叶。乌鸦受惊,扑扑翅膀飞了出去。
他和李瑶并肩坐在钢琴前面,正准备用它弹一支歌,可是,当他弹Do,Re,Mi时,琴声却响出Do,Re,La的声音。这台钢琴长年失修,不曾调律,Re音的弦松弛,变得比Do还低。
他们本来期盼着美丽的琴韵,突然听到这种不成调的古怪的声音时,都笑了起来。他和李瑶最后还是用它弹了肖邦的《小狈圆舞曲》,那变成他弹过的、最奇异的一支肖邦。
直到离开了那幢大屋,他们才想起,会不会不是钢琴走调,而是有个鬼魂在作怪?他们吓得魂飞魄散,不敢再去。
“现在跟从前不一样了。”他说“你的手表广告到处都可以见到。”
“原来你怕别人认出我的样子!”
“除非你戴面具。”他随便说说。
她愣了愣:“面具?”
“算了吧!你不会肯的!”
“好啊!”她说。
他拿她没办法,只好答应。
“你会戴什么面具?”
“到时候你便知道。”她说。
于是,那个晚上,李瑶戴着一张《歌声魅影》的面具坐在看台上。韩坡跟几个在附近上学的大学生在球场上打篮球。每个礼拜有几天,他会来这里,一个人投篮或者打比赛,累了,才回公寓去。
这天晚上,球场上的人难免对一个戴着《歌声魅影》面具的女人投以奇异的目光,韩坡只好告诉他们,她是他的朋友,她患上一种非常罕有的害羞症,很怕面对陌生人,所以,在人多的地方,她会戴面具。
人们陆续离开了球场,剩下韩坡和李瑶。
“你打篮球很啊!”她说。
他看了看自己的一双大手,说:
“我的手够大,不用来弹琴,正好用来打篮球。”
“老师以前就说过你有一双很适合弹琴的手。”
“现在不行了。”他回答说。
“可是,你刚才投篮的节奏很好,就像我们小时跳琴键那样。”
他哈哈地笑了,望了望她,说:
“你为什么还不把面具下来?”
“喔,我都忘了。太投入角色啦!”她一边说一边把面具翻到脑后。
那张戴过面具的脸,两颊红通通的,额前发丝飘扬,发边凝结了几颗汗珠。就在这一刻,韩坡才发现,回忆是不朽的,是对时间的一种叛逆。李瑶好像长大了,而她那张脸,她的许多神情和小动作,还是跟从前一样,几乎不曾改变。
他见过她凌乱的头发。那年,是比赛前的一个月,他住在夏绿萍家里。有一个晚上,李瑶也来了,并且得到她妈妈的允许,可以跟他们一起过夜。
半夜里,夏绿萍睡了,他们偷偷溜到客房去。李瑶用长发遮着脸,拿着手电筒照着下巴,伸长了舌头,扮鬼吓唬他,但他一点也不怕,还拨开她的头发。因为头一次可以一起过夜,他们实在太兴奋了,两个人都舍不得睡,趴在上聊天。聊些什么,他已经完全记不起来了,只记得他们后来睡在一块,她就睡在他旁边,他几乎听到她的呼吸。他偷偷握住她的小手,幸福地滑进睡眠。
如今,那双小手已经长大了,以数不清的年月隔开了他。
他抓起脚边的篮球,走到球场上投篮去了。自我怀疑和自知之明无情地折磨着他,他想让自己轻松,结果却变成了轻佻。
“我以为你会成为钢琴家的,没想到你喜欢当歌星。当歌星有什么好?”他回头朝她说。
他万万想不到这句话伤害了她。她眼里有泪光浮动,终于没有出来。但他不能原谅自己,说出去的话,就像出笼的鸟儿,追不回来了。
他破坏了一个原本美好的晚上,就是因为他那个脆弱的自我。
李瑶在自己的公寓里赤着脚弹琴。她喜欢赤脚碰到踏板那种最真实的感觉,穿了鞋子,是隔了一重的,就像戴了手套弹琴那样。可惜,一旦在台上表演,便没法赤着脚。所以,她养出了一个奇怪的习惯,就是穿芭蕾舞鞋。只有那样薄和柔软的鞋底,才几乎接近赤足的感觉。从前在学校里,同学都叫她“那个穿芭蕾舞鞋弹琴的中国女孩。”
这个习惯,连夏绿萍也无法要她纠正过来。也许,夏绿萍觉得无所谓,才没有要她改正。老师从来就是个潇洒的人。
李瑶喜欢赤脚的感觉,她在家里都不穿鞋子。第一次在顾青伦敦的公寓里过夜时,她赤脚在地板上走来走去,然后走上。他在上惨叫:
“天啊!你不洗脚就跳上!”
她还故意用脚掌揩他的脸。
她喜欢用赤的双手和双脚,以及赤的心灵去抚触每一个音符,去感受身边的一切。顾青不一样,他会对自己的体感到羞怯,虽然他拥有一个完美的肩膀。他所受的教养使他相信体或多或少是一种罪恶,在不适当的时候是过分的。即使只有两个人在家里,他洗澡时还是会把门锁上,她却喜欢把门打开。
她还有一样事情令顾青吃惊:她会翻筋斗。
那年,他们在伦敦的湖区度假。她的心情好极了,从那幢白色小屋的起居室一直翻筋斗翻到卧室,最后着气停在顾青面前,双颊都红了,头发竖了起来。
彼青傻了眼,问:
“你怎会翻筋斗的?”
“我就是会!”她扬了扬眉毛,神气地说。
“以后不要这样了,会受伤的!”他说。
从此以后,她再没有在他面前翻筋斗。
她从小就会翻筋斗。为了弹钢琴,许多事情都不能做,翻筋斗也许会伤手,所以她不敢告诉爸爸妈妈,只会偷偷在自己的房间里翻筋斗。
童年时有一次,韩坡到她家里玩。她带他进去她的卧室,把门关上,要他站在门后面。然后,她在他面前表演翻筋斗。翻后一个筋斗的时候,她灵巧地用脚板触一下墙上一个灯掣。
房间里一盏灯亮了,韩坡看得目瞪口呆。
她把一只手指放在边,说:
“不要告诉别人!”
他点了点头,答应替她守秘密。
接着,她告诉韩坡,她曾经想过要加入马戏班,做个表演空中走钢索的女飞人,或者在马戏班里弹钢琴;他们都需要音乐。
她是个独生女,孤独的时候,会幻想许多奇异的事情,马戏班是她童年最丰富,也最疯狂的幻想。
“我跟你一块去。”那时侯,韩坡说。
韩坡是她童年最好的友伴。她常常抱怨没有兄弟姐妹,可是,韩坡是个孤儿,她的抱怨就显得太奢侈了。她总是特别亲他,这种友伴的爱帮助她找到了自己,也让她学会了爱。
“等你再长大一点,我们便去。”当时,她回答说。
准备毕业演奏会的那阵子,她的心情很紧张。一天,她进去琴室一个钟头之后出来,望月觉得奇怪,问她:
“为什么听不见琴声?你在里面睡着了么?”
她没碰过那台钢琴,她在里面翻筋斗。
快乐的时候,她的筋斗比较流利,是四肢愉快的歌咏。不快乐的时候,翻筋斗是为了平衡内心的情绪。有时候,这个发的方法甚至比音乐更原始和有力量一些。
也许,当她年老,齿摇发落,无力再翻筋斗了,她会怀念这些秘密时光。
许多年后,她终于发现,她像她妈妈,内心有只蠢蠢动的兔子,既向往安全,也向往冒险。钢琴是安全的,筋斗是冒险的。可是,只要能翻几个筋斗,就能够退回到她的童年去,所有的喜怒哀乐都变得简单,人生也没那么多矛盾要去克服和面对。
她赤脚离开了那台钢琴,在公寓里翻筋斗。老的木板随着她身体每一次着地而发出清脆的回响,是一种她熟悉、也让她放松的声音,平伏了她混乱的思绪。
这几天以来,她总是想着韩坡。他那天的话刺痛了她,然而,她很快就在他那张汗津津的脸上看到了懊恼和抱歉。儿时的一段回忆,是他们永远共存和共享的时光。他们曾经谱过一支共同历史的牧歌。他是她的友伴,这种感情不曾改变。
就在这个时候,韩坡的电话打了进来。
“那天晚上,很对不起。”他窘困地说。
“我也曾梦想过有天成为钢琴家的。”她说。
“你现在很好。”
“我还不够好,还差很远很远。”
“跟我比,便是很好了。”
“你比我有天分,只是你放着不用。”
停了一会,他问:
“你还有兴趣来看篮球吗?”
“是不是仍然要戴面具?”
他在电话那一头笑了。
于是,隔天晚上,人们又看到《歌声魅影》出现在看台上。几个小孩子围在李瑶身边,很好奇这个戴着恐怖面具的是什么人。李瑶忙着为韩坡打气,他正在场上比赛。
最后,他那一队胜出了。
他走上看台,坐在她旁边,笑笑问:
“你为什么喜欢戴《歌声魅影》的面具?看起来很吓人!”
“你不觉得涸漆吗?”她抬了抬下巴说“这张面具是我去年在伦敦看这套歌剧时买的。”
她把面具摘了下来,放在旁边,说:
“你有去过伦敦吗?”
他摇了摇头。
“巴黎跟伦敦这么近,你也不去看看?”
他耸耸肩,没答腔。他怎么可能告诉李瑶,他不去,因为知道她在那里,在那咫尺天涯。
“我本来准备要去德国深造的。”她说:“但我回来了,要帮我妈妈还债,时装店的生意不是太好。”
他愣了愣,更懊悔自己那天的鲁莽。
“可是,”她说:“即使能够去德国,我也无可能成为一的钢琴家。在伦敦的时候,我就知道这个事实。刚到英国时,我以为自己很,但是,我很快就发现,能够到英国皇家音乐学院去的,在自己的国家里,有谁不是第一名?我永远不会是最出色的!那时,我觉得自己很伟大,为了妈妈而放弃梦想,可是,我或许只是想替自己找个藉口罢了!”她看了看自己双手,说:“知道它不是第一名,多么难受!”
“第二名又有什么不好?”他安慰她。
她忽然笑了:“没想到你会这样说!我还以为你只喜欢第一名。”
“喔,不,我只是不喜欢输。”
她灿然地笑了,站起来,掉脚上的鞋子,走到球场上,说:“想要看看我表演吗?”
话刚说完,她在球场上翻了好几个漂亮的侧手翻,从左边翻到右边,又从右边翻到左边,最后,流利地回到原来的位置。
他戴上那个《歌声魅影》的面具,说:
“没想到你还有翻筋斗。”
“我一直也有练习的。”
“但是,你没去马戏班。”
“谁说不会有这一天?也许,有天我会加盟‘索拉奇艺坊’,跟大伙儿迹天涯!”
她说着说着又翻了几个筋斗。那些筋斗,一直翻到他心头。他躲在《歌声魅影》后面,嗅闻着残留在这张面具上的,她的气息,甚至碰触到她嘴曾经碰触的地方。
她一翻筋斗,他便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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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哥,还是不要买了。”徐幸玉说。
“就是啊!这里的衣服太贵了!”夏薇说。
这天,韩坡把她们两个带来傅芳仪的时装店,坚持要送她们一些衣服。
“我在学校根本不用穿这么漂亮的衣服。”徐幸玉说。
“女孩子总得要有一、两件漂亮的衣服充撑场面!快去拣一些。”他说。
“我真的用不着。”
“毕业典礼也要穿得好吧?一生人才一次!”
“我还没毕业!”
“我上班也不用穿得这么漂亮,这里有些衣服是我一个月的薪水。”夏薇说。
“女孩子要装扮一下才会吸引男人的!”
然后,他把她们两个推了过去,说:
“尽量买!衣服、皮包、鞋子,都买一些吧!我都没送过礼物给你们。”
最后,徐幸玉和夏薇各自拣了一条很便宜的颈巾。
“只有颈巾?”他不满意。
“是这里最便宜的了!”夏薇小声说。
结果,他帮她们每人挑了一些衣服和鞋子。
岸帐的时候,夏薇悄悄说:
“这家时装店是李瑶妈妈开的,跟她说一声,说不定可以打折。”
“对啊!或者可以打五折。不过,打了五折也还是很贵。”徐幸玉说。
“别那么小家子气。”他掏出一大叠钞票付钱。
明知道这是杯水车薪,帮不了李瑶,他还是很想出一点力。她知道了,一定会说他傻。
爱情是一场瘟疫,把他杀个片甲不留。
彼青近来有好多次听李瑶提起韩坡。他不知道韩坡长什么样子,也不知道他是个怎样的人。他只知道,韩坡和李瑶有过一段青梅竹马的日子,她觉得他的际遇应该可以比现在好。
每次听李瑶提起韩坡,他会有一点儿妒忌。然而,他很快就告诉自己,妒忌是没有自信和不信任的表现。从小到大,他没怎么妒忌别人。可是,男人或许都会暗暗地跟另一个男人较量。他知道,在此一时刻,他还是远远比韩坡优胜,这使他很放心,也不介意李瑶提起他。
他只是遗憾没能和她有一个共享的童年。当你深深爱着一个人的时候,你对她的童年难免有了一种怀旧,好想知道你爱的那个人会不会在过去某个时空与你做过相同的事情,又或者,她到底是怎样长大的?又是怎样来到你面前的?我们都带着自己的历史与另一个人相爱,但他从来没有这么热切地爱过另一个人的历史。
最近有一次,他跟顾雅吃饭。顾雅取笑他:
“你都忙着做李瑶的事。”
他笑笑说:“你千万别这样说,给爸爸听到了,以为我在银行里白支薪水便不好了。”
“爸爸妈妈都喜欢她啊!那天她来我们家里吃饭时便看得出来,只是妈妈有点担心。”
“担心什么?”
“李瑶毕竟是在娱乐圈工作。而且,她正忙着为自己的事业奋斗,不知道会不会有时间照顾你。妈妈就是这样啊!还以为女人该为男人牺牲。那是几十年前的事了。”
“其实也没说谁照顾谁的。”
“就是啊!只不过将孤军作战变成相依为命,然后或许也还是孤军作战。”她脸上一抹忧愁。
彼雅从小就是个比较悲观的孩子。一家人开开心心的时候,她会突然走开,自己躲起来。爱情如果没有一点悲剧的成分,她是不会满意的。
但顾青向往的,是团圆。
这个星期以来,韩坡都是吃面包充饥,仿佛退回去他刚到巴黎那段穷困的日子。他储下来的,准备再去什么地方的旅费,一下子就在傅芳仪的时装店里花光了。
现在,他窝在自己的公寓里,一边啃白面包一边翻那本《自由与命运》。是他的选择,归来又何尝不是?他从没想过会重遇李瑶,在此时、此地。他更没想过深深埋在记忆里的依恋几乎一发不可收拾。
他是否能为她做些什么?她希望他能进取一点。她口里没说,但他看得出来。
他从不为任何人做任何事情,惟独她是例外的。他突然不想再去任何一个地方,只希望能够留在她身边。
于是,那天,他问夏薇:
“你家里有钢琴吗?”
“有啊!”她说。
“我可以去你家里弹琴吗?”
她愣住了:“你想再弹琴?”
那天晚上,他来到夏薇的公寓。她的公寓是个套间,起居室跟卧室只是用一个衣橱来分隔,那台直立式的山叶钢琴靠在墙边,旁边有一张短沙发和一张小小的圆餐桌。餐桌上,放着个大肚鱼缸,里面养了一条泡眼金鱼。
夏薇走到钢琴旁边,说:
“你现在就要弹吗?”
“喔,好的。”他有点难为情。
“你想弹哪支歌?”她在琴椅下面拿出几本琴谱。
“都可以。”他说。
她替他掀开了琴盖。
他坐到那台钢琴前面。16年了,他难以相信自己再一次想到要弹琴。他的十指关节已经变了,对钢琴也生疏了。他完全不知道要弹些什么,也不知道怎样开始。
“你多久没弹琴了?”夏薇问
“太久了。”
“没关系,我们可以重头开始。”她微笑着说。
“现在重头开始,会不会太老?”他尴尬地说。
“别人可能太老,你永远不会。”
他的手毫无把握地放在琴键上,叮叮咚咚的弹了几个音阶。他没碰钢琴,已经有30年那么长。时光冲散了一切,冲散了他曾经以为永不会忘记的音符。就像散落了一地的钮扣,他要一颗一颗重新拾起来。他突然感到很丧气。
最后,他弹了一遍《遗忘》,以为那是至死也不会忘怀的一首歌,他却只弹了一半,余下的都不记得。
这些年来,他逃避了钢琴,钢琴也逃避了他。
那天在时装店里,韩坡为她挑了一件白色的丝衬衣、一条黑色缎面的伞裙、一双红色漆皮尖头幼跟鞋和一个黑色的小皮包。她一直舍不得穿,挂在衣橱里,每天拿出来看看。
他说:“女孩子要装扮一下才可以吸引男人。”他的意思可会是想她装扮一下?
夜里,她穿上那套衣服,踩着那双红鞋,久久地凝视着镜子中的自己,又摆了几个自认为最人的姿势,想像有天穿上这身衣服去跟韩坡约会。
可是,他为什么送她衣服呢?而且还到傅芳仪的时装店去?这和李瑶有什么关系?
她很快明白了一个凄凉的现实:
无论她多么不愿意,李瑶还是挤在她和韩坡之间。
有天晚上,她又骑着她的小绵羊出发去看韩坡。她看到他从公寓里走出来,手上拎着个篮球,到附近的球场去。她悄悄地跟在他后面。
令她诧异的是,球场看台上有个戴着《歌声魅影》面具的长发女人,似乎是他的朋友。
当那个女人把面具翻过去,她惊讶地发现,那是李瑶。
她听不见他们谈些什么,只见到她离去的时候有些怏怏。
她戴着头盔,蹲在地上假装修理她的小绵羊,因此,韩坡走过她身边的时候,没有发觉她。
一天,她在唱片店里帮忙,韩坡忽然问她家里有没有钢琴,然后提出想要到她家里弹琴。她强装镇定,脉搏却像兔子跳。
那个晚上,她努力地擦地板、洗浴室,把她那间狭小的公寓收拾得很整齐,接他第二天的到来。她还准备了一曲奇。
他来了,坐在那台钢琴前面,一副毫无把握的样子。他已经太久没弹琴了,一支《遗忘》只弹了一半。
爸琴是一头野兽,你无法驯服它,便会返过来被它驾驭。她永不会忘记那个弹肖邦的韩坡。看着他沮丧的样子,她忽然埋怨自己那台用了许多年的山叶钢琴。韩坡需要的,是一台他曾经爱过,也爱过他,愿意被他驯服的钢琴。
夏绿萍死后把那台史坦威钢琴留给她。可是,那台钢琴太大了,放在她的公寓里的话,她就只剩下个睡觉的地方。所以,那台三角琴一直存放在货仓里。
这天,她找人把钢琴从货仓里拿出来,又把她那台山叶,还有沙发还有餐桌都拿走,腾出空间来放那台史坦威。它是台庞然巨物,住进她的公寓之后,泡眼金鱼也要迁到边去。她又买了一把椅子代替沙发。
虽然整间公寓的比例都好像失衡了,但是,想到韩坡能够再次用这台史坦威钢琴,她缩在一张椅子上吃饭又算得上什么?
她的努力没有白费。隔天,韩坡来到她的公寓,看到那台史坦威钢琴的时候,呆了一会。
她站在钢琴旁边,说:
“我想,还是这一台比较适合你。”
他感激地朝她微笑。
“喔,还有!”她把琴谱放在钢琴上。她帮他找到了《遗忘》的曲谱。
他轻轻地抚触琴键。虽然那个弹肖邦的韩坡还没有回来,但是,往事已经对他微笑。
她在旁边帮他翻谱。她做梦也没想过,有天会由她来教韩坡弹琴。琴声在她那间失衡了的公寓里回,瞬间平衡了一切。
她几乎能够猜到他为了谁而再一次弹琴,她的愉也化为寂寥,心不由自主地发酸。她希望他一直弹一直弹,永远不要离开。
他轻轻地抚触这台他久违了16年的史坦威,失落了的节拍像往事一样,清晰地重现。他跟他儿时的挚友团聚,感动得双手也微微颤抖。他弹了一个音阶,那一下回响是如此惊人地遥远而又亲近,唤回了一个琴声飘的年代。
初遇和重逢,他都对它弹了《遗忘》,它顺从地在他指尖下一诉别离情。
夜里,他在枕头里出了一个窝,手和肩膀都累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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