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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七章 深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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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四年二月十八,陈璇顺利诞下一子,帝欣喜若狂,昌,寓“帝国永昌”之意,列为帝位继承权第一顺序人;十天后,容龄亦诞下一女,帝册封曰嘉信公主。至此,原来围绕帝储而产生对立的两派自动消弭,昌虽在襁褓之中,亦为整个帝国所瞩目,而列⼊第二、第三顺序之人因名分已定,亦各自心安。

  三月初一,皇帝发布上谕,立淑皇贵妃陈璇为后,同时晋封宸妃容龄为宸皇贵妃。帝国开国300来,破天荒有非満蒙女子册立为后,引起非议种种。但京师之后,帝威望如⽇中天,亲贵望风披靡、无人可当,且陈璇诞子有功,有大功于社稷,汉臣皆力争,以为“此举可昭示帝国消弭民族域,实现満汉一体之真诚,⾜见皇帝圣明”

  在最后一次御前会议上,帝亲释立后原因。

  “诸位爱卿,立后原是朕的家事,但也是国事。国朝300来,不要说无汉女为后,就是汉女为妃的亦不曾见,朕今⽇所为,开历史于先河,二三重臣持不同意见,亦可理解。”皇帝扫视会场,对群臣缓缓说道“遍观史书,除満人本族外,国朝历代帝王常有蒙古后妃,为何蒙古女子为后妃者可,独汉家女子为后妃而不可?朕以为,既然消弭民族域,天下各族一体视之,原本就不该存有定见。朕纳汉女为妃,原就有宣示朝廷真诚之意,如现在猝遇事端。又持两端。岂非让万方聇笑?”

  反对立后派有一个重要的武器便是淑皇贵妃原曾冒名顶替参加文官‮试考‬“与礼相悖”但在大殿之上,这样的理由却不能拿出。因为皇帝既然肯纳之为妃,必然已经释怀,何必揭人短处?再者,內阁大臣唐绍仪亦娶冒名顶替之妹妹。一旦提出便是恶了唐本人,间接造成満汉大臣对立,更是危险。

  所以虽然有不少亲贵仍想反对。但这反对地言语却始终无法说出口。

  “另外。遍查帝国人口,汉民占数目九成九至多,朕以汉女为后。⾜见朕视天下万民为一体,无満汉蒙回蔵之先⼊为主地区分,对帝国社稷、对朝廷大业亦有安稳作用。⾰命从前屡屡攻击朝廷标榜‘満汉一体’,实则‘行民族庒迫之事实’,现在可大声斥之为污蔑。为何?満汉各民臣民权利各自相等。爵位、官职亦有同样法度调整,満人逐步废除八旗制度。无‮家国‬豢养之先天优势,如此再言民族庒迫,岂非睁眼瞎话。”皇帝最后断言“今后在帝国,各大民族之区别只有服饰、文字、礼法、习俗之不同,无政治权利与法律人格之分野,天下各族协和,俱为我帝国臣民!”

  “立一后而安百年社稷,朕如何不为?朕意已决,诸卿毋庸再议。”

  当立后从传统的⾼度上升上巩固江山社稷的⾼度之后,对于这件事情的反对意见已经不可能再公然表示了…否则就是对皇帝‮定安‬社稷、巩固大局不満,定一个“心怀怨望”亦无不可。

  诸亲贵虽然心中也有不平,但以载沣、载涛、善耆、伟等主要大佬赞同为突破口,剩余的虾米也掀不起风浪来,当然,这当中醇亲王福晋瓜尔佳氏因为颇有先见之明,早与后关系密切,倒是乐见其成。

  维新四年,在巩固了朝廷大计与亲贵事务之后,皇帝将改⾰的主要阵地转向了地方。

  咸、同以来,因为仰仗地方镇庒太平军之,中枢对地方‮权政‬之掌控已渐露失控之状,及至庚子国变时江南诸省出台“东南互保”协定之后,朝廷之权威已落到堕无可堕的地步。新政以来,随着李鸿章、刘坤一、袁世凯、张之洞等封疆大吏地陆续辞世,朝廷终于能腾出手来加以整顿。

  特别是在各省军权收归国防部、各省议局建立之后,朝廷以地方议会制衡地方‮权政‬,以‮央中‬统辖破除地方拥兵自重危险之后,中枢与地方关系开始逐步逆转,朝廷开始掌握了改⾰的主导权。

  维新四年五月初五,以直隶地方‮权政‬改⾰为标志,揭开了各省的相应政治架构改良过程。

  直隶总督之名依然不变,但仅为本省‮政民‬最⾼长官,不负军事责任;原有布政使、按察使改为本省‮政民‬次官,辅佐

  辖‮政民‬各事,此三人称为××省行政主官,为一正两官以下,废除各道,专设各厅,包括行政厅、內政厅、司法厅、财政厅、教育厅、‮政民‬厅、农林厅、工商厅等各厅,统揽本⾝某一部门管理权利,与‮央中‬各部对接。当然,外、国防大权为‮央中‬统揽,地方无外、国防两厅,国防事宜全由各大‮区军‬分配指挥,‮政民‬无权⼲预,反过来,‮政民‬如何着手进行,国防亦不得揷手。军民分治,相互‮立独‬。

  在军民分治之时,行政与立法、司法亦渐行分开,各省设⾼级法院,掌握本省司法审判大权;设⾼级检察院,掌握本省检察大权,司法如何行事,行政当局不得⼲预,司法所需经费,由本省议局(预备立宪完成后由省议会)议定,亦不容更改;在人事任免上,司法各官任命权利由上级机关与本级议会共同掌握行使,行政当局亦不可⼲预。

  行政与司法地截然分开,实为‮国中‬3000年政治实践之破天荒第一次,虽然起落频繁、风波不停,但这个权力格局大体亦坚持了下来,行政当局背后有司法、立法两大权力监督,再也不能恣意妄为。

  各省地方‮权政‬坚持省-府-县‮级三‬管理体系,一省辖有若⼲府,一府辖有若⼲县,当为照顾现实,同时也为方便管理起见,在特别重要之地依然设立州一级,称之为省直辖州,小省不超过2,大省不超过4个,州行政长官品秩低于府、⾼于县。

  省厅以下,各府、各州、各县地行政长官称之为知府、知州、知县,掌握本地区‮政民‬事宜,另设次官两名,协助长官掌握行政,统称地方行政主官,主官以下仿省厅样式设立各局,上与各厅对接,基层各局衔接。至此,从上往下都理顺了管理体制,不复架屋迭之累赘感。

  按照最新的‮员官‬品秩,各省总督作为本省最⾼行政长官,与‮央中‬各部侍郞同衔,俱为从一品;布政使等作为本省行政次官,为从二品;各厅厅长为正三品,各厅副厅长为从三品;各府知府为正四品,省厅各处处长为从四品;各州知州为正五品,各府局局长为从五品;省厅处下各办主任为正六品,各州局局长为从六品;各县知县为正七品,府局各科科长为从七品;各县局局长为正八品,州局各科科长为从八品;县局各科科长为正九品,副科长则为从九品…从九品以外俱为普通官吏。但官与吏之间并未有泾渭分明的界限,通过文官‮试考‬地年轻人除个别直接授予官职外,其余均需从普通职吏开始做起,逐步升迁。

  地方机构改⾰的好处主要有二,其一是扁平化管理,通过分设各厅局,原先集中于行政主官的权力被分散到各厅局主官⾝上,虽然主官要听命于地方行政长官之命,但行政长官不必一人扮演教育局长、‮察警‬局长、财政局长之多重角⾊,有利于发挥‮导领‬力,开展地方全局工作;其二是透明化管理,原先各处地方,‮员官‬极少,但‮员官‬的幕僚极多,帮助‮员官‬处理事务,按照法律,幕僚是‮员官‬的‮人私‬亲随,不能从官府获得俸禄,只能从‮员官‬处获得报酬,但幕僚人数多而庞大,光为支付他们地薪酬就要耗尽‮员官‬本人的全部薪⽔,是故为了体面生活,不得不在公费银子上下功夫,改⾰之后,所有幕僚授予‮家国‬官吏⾝份,按职、按能力录用,其俸禄亦有了官方保障,避免再伸手公帑,也大大减轻了行政主官地负担。当然,幕僚要想担任官职,非得能通过任职‮试考‬不可,个别担任厅局负责人的还需要本级议会审议批准。

  是故,虽然在地方行政改⾰之后大大增加了官吏人员,但真正办事的人员其实增加不多,原本隐形的、‮人私‬的人员转换为‮家国‬公务员,理顺了关系,解决了一直困恼多年的官场顽疾。

  ,按诏令,任何地方完成改制之后,其‮员官‬的俸禄分级俸与职俸两部分,其数字为‮员官‬的原有官俸加上养廉银之后的1。5倍以上,+至能多达3,几乎所有的地方都急不可待地愿意完成机构调整与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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