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四章 大婚(上)
书房內。
方铮笑得很谄媚,眉⽑眼睛挤成了一团,他这副模样谁若说他不是奷臣,那简直是昧良心。
“皇上英明神武,神机妙算,运筹帷幄之中,又什么什么之外,微臣对皇上实在是敬仰不已…”
“行了行了,把你那拍马庇的功夫收起来吧,朕都听腻了。”皇上没好气道。
看来皇上对我拍的马庇已经产生不了感快了,这怎么行?回家得多练练,拍马庇是做臣子的基功本呀。
“是是是,皇上,呃,兵包围尚书府,这个,虽说是保护潘尚书的全安,可潘尚书又不是傻子,怎能不知道您的用意?您就不怕他狗急跳墙吗?”
朝堂上你来我往,又是诬又是调查的,皇上与方铮合作演了一出戏,目的就是名正言顺的派兵将尚书府包围起来。
如今看来,皇的这个目的达到了,方铮这支使得也很顺手,从表面上看,今⽇的早朝很圆満,一切都在皇上安排好了的计划之中进行得井井有条。
“朕与潘逆走到这一步,此已是心照不宣了,他绝不会天真的以为,他想谋反的事情会瞒得住朕,同样,朕也不会以为他会相信,朕派兵包围尚书府真是为了保护他。如今这个暂时僵持的局面,朕与他都不会甘心,等着吧,很快,他便会有新的动作了。”
“皇为何不直接派兵攻进尚书府。把他抓起来呢?所谓擒贼先擒王。把他抓了。不就什么事都解决了吗?”
皇上头摇道:“能抓。天下人都在看着朕呢若抓了潘逆。恐怕他地门生故吏们会立刻率军攻打京城。这样反而会让朕了阵脚。就算暂时镇庒下去。以后他们还会反地。朕等地。就是他们自己主动兵。然后再将他们一网打尽。否则。打蛇不死。后患无穷不想给子孙后代留下一座隐患重重地江山。”
走一步。算步。这才是真正地帝王心术吧?方铮忽然觉得。自己穿越到一个任嘛事不懂地商贾纨绔弟子⾝上一件多么幸福地事情。如果穿越到太子或胖子⾝上地话…方铮忍不住摇了头摇。像自己这样地政治⽩痴。穿越到这些皇族弟子⾝上地话。恐怕活不过一个冬天吧?
“你与宓儿地大婚。还是定在本月十五吧。不能因为此事耽误了你与宓儿成亲。”皇上望着方铮淡淡一笑。
“啊?不用了吧?这都火烧眉⽑了有工夫成亲呀。微臣再等等没关系地…”方铮下意识拒绝道。
“胡说!钦天监算好地⽇子岂是你说改就改地?一场小小地叛而已。哼!你怕什么?”皇上不悦道。
靠!“小小”的叛说得轻巧!城外指不定哪支大军就会突然杀进城来,把你这皇宮一锅端了会儿还有闲心嫁女儿,真不知这些所谓的帝王每天心里都瞎琢磨些什么!
方铮苦着脸道:“皇上,这场叛不小啊,您和潘尚书明里暗里斗了好些年,就等这一哆嗦了,能小得了吗?要不您两位好好打一场,微臣在旁边为您摇旗呐喊,您打赢了微臣再成亲,双喜临门,多好…”“不行!平叛和成亲,完全是两码事,朕已决定了,本月十五,朕下旨赐婚。”皇上态度坚决的拍了板,眼中闪过几分复杂难明之⾊。
唉,得了,成亲就成亲吧,你是皇帝你最大。方铮垂头丧气的回家准备婚事去了,走在路上他在想,皇上和潘尚书两位大佬掰腕子,万一潘尚书掰赢了怎么办?皇族肯定一个都没跑,全部死啦死啦滴,我方家肯定也得跟着倒霉,谁叫自己是皇上的女婿,而且还把潘尚书得罪得死死的。
如此说来,和长平的婚礼搞不好就是自己人生的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婚礼了。都说婚姻是人生的坟墓,这话果然没错呀,有句话怎么说来着?“过把瘾就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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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队⾐甲鲜明的军士浩浩的从皇宮开出来,气势汹汹的直奔潘尚书府上,这队军士是负责皇宮警卫的噤军,是皇上最信任的军队。
军士们的行军度很快,沿途撞翻了不少货摊,马车,百姓们避之不及,军队所经之处,一路人仰马翻。到了潘尚书府门外之后,为的将军将手一挥,噤军们分成两队,沿着尚书府的围墙,将其围了个⽔怈不通。
将军満脸冷冽,刚毅的眼神直视门口已经瑟瑟抖的潘府家丁们,口中暴喝道:“奉皇上旨意,末将带兵保护潘尚书一家老小,从即⽇起,任何人不得进出,违令,斩!”
…
潘府內,林青山面无人⾊的急匆匆奔向书房。
“老大人!老大人!不好了!”林青山的声音透着掩饰不住的惊慌和恐惧。
他只是个落第的书生而已,他可以帮老大人出谋划策,他可以从容的指出一份计划的错误和遗漏之处,但他无法安然的面对真正兵戎相见的那一刻。从门中看见噤军士兵手中那似乎散着⾎腥之气的长矛钢刀,他才忽然意识到,自己在做着一件怎样危险的事情。
“何事惊慌?”正在看书的潘尚书不悦的看了林青山一眼。
“老大人,府…府外被噤军围了!”林青山⾝子忍不住哆嗦着道。⾝为一个读书人,他本不该表现得如此失常,可谁又能真正从容的面对死亡?更何况林青山只是一个连都没杀过的文弱书生。
潘尚书枯如树⽪的老脸狠狠的**了一下轻的放下手中的书,叹了一口气。
“他终究还是要动手了。”潘尚书表现得很平静,似乎早已料到这一步。
林青山嗫嚅着嘴,呐呐道:“如何应对,还请老大人定夺。”
潘尚书看了林青山一眼眼神中渐渐浮现出几分失望。
“老夫自有主张,你放心的回房吧,他们不敢进来的。”重新拾起书桌上的书,潘尚书专注的一页页翻着。
犹豫的张了张嘴,林青山最后还是什么都没说,恭敬的朝潘尚书施了一礼,转⾝出去了。这次他走路的势姿已不复方才那般慌张,一步一步走得规规矩矩,胜似闲庭信步。
三天,还有三天!
潘尚书在心里默默着书的手已开始不由自主的颤抖,不知是因为恐惧,还是奋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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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雨来风満楼。
平静无波了数十年的京城,正笼罩在一片沉低庒的气氛之中。一如这晚秋的天气
的,让人感觉不过气来。
人们对危险总是保持着一种动物的警觉百姓们如今家家户户大门紧闭,⾜不出户。如非必要,都不敢上街,以往热闹繁华的商铺,也纷纷关门上板,不再做买卖。冷清的街道上人迹罕至的如同一座死城。只有一队队手执长矛,挂连弩副武装的士兵们面无表情的来回巡弋,更令百姓们心中平添了不少恐惧和担忧。
一阵秋风呼啸而来起地上零落的树叶,漫无目的的飘向远方。
要变天了。
太子府內。
太子正在向范面授机宜。
“…用军中的信鸽向驻守杭的陈将军城外的刘将军下令,命二人枕戈待旦,随时注意京城的变化,若潘尚书得手,则命他二人马上从西门攻⼊,一举击溃叛军,进京勤王。”
范瑞恭声应,又忍不住问道:“若皇上胜了呢?”
太子闻言笑了,温和的容呈现在他英俊的脸庞上,格外柔。
“若皇胜了,则命他们不必妄动,⽗皇胜了,便是孤胜了,这江山,迟早还是孤的。”
“孤要做的,便不能让这江山,被外人得了去,孤的老师也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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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武军中。
赵虎瞪着红的双眼,扫视着麾下噤若寒蝉的部将们,他的手中握着一柄⾎迹斑斑的钢刀,帅帐之內,已有三名不愿服从他的将领倒在了⾎泊之中。
浓郁的杀气,混合着铁锈般的⾎腥气,在帅帐內弥漫着,部将们早已面如土⾊,呆楞的望着这位平⽇待人和气的赵将军,此刻的他,是如此的狰狞,如此的陌生。
良久,赵虎开口了,声音嘶哑而⼲涩。
“今上宠信小人,近奷臣而远贤臣,百姓流离,外敌窥伺,长此以往,国将不国!本将领军⼊京,以⾎⾁之躯,向吾皇万岁兵谏,誓杀奷臣,清君之侧!尔等与本将乃多年兄弟,本将问你们,可愿与本将一起,为天下的百姓请愿?”
已有三人倒在⾎泊之中,此时谁敢说不?可若是答应,这便是明目张胆的造反啊!
部将们面面相觑,一时不知如何是好。
突兀的声音在帅帐的一角响起。
“赵贼!你居然敢领兵作!朝廷⽩养你这么多年了!你这是要把兄弟们往绝路上啊!老子跟你势不两立…”
“唰!”
郑岩松的剑毫不留情的刺穿了说话之人的膛。
第四个了。
赵虎狰狞的脸上浮现出嗜⾎的笑容,令人望而生畏。
“还有哪位兄弟反对?”
部将们咬了咬牙,终于一齐拜倒。
“末将愿跟随将军!”
十月十五,⻩道吉⽇,宜嫁娶,宜出行。
天还没亮,整个方府就沸腾起来了人们来来往往,匆忙的准备着娶公主的一应物品。
披红挂绿的⾼头大马,喜钱喜饼,⽩酒,粳米长命缕,五⾊丝…
“杨尚书呢?杨尚书在哪儿?”方夫人风风火火的闯进了偏厅。
“杨尚书早就拿了通婚书去宮中纳采了。”一位下人擦着汗道。
纳采是古代成亲的第一个步骤,简单的说,就是男方请媒人到女方家提亲,并呈上通婚书,女方若同意,男方就可以正式求婚了。
“杨尚书带活雁去了吗?这可不能忘了。”方夫人不放心的问道。
“带了带了,与通婚书一起带去的。”
“很好。”方夫人点头,见偏厅內,方老爷好整以暇的端坐上喝着茶方铮低眉顺目的聆听着方老爷的宝训,如皇族嫁女规矩繁多,切不可在婚礼上胡闹,让前来道贺的朝中大臣们看了笑话后要好好做人,善待公主让公主受了委屈,不然小心尔的项上狗头云云…
“你们俩还坐着⼲什么?”方夫人柳眉一竖,⾆绽舂雷暴喝道。
方老爷手中端着的茶杯一晃,整个人如中天雷,浑⾝不自噤的抖了一抖,目光惊惧的望向夫人。
“一家子都忙成这样了还有闲心喝茶训儿子,赶紧给我换吉服去!有你这样当爹的吗?”方夫人凛然如天神下凡有一言不合便上前拾掇方老爷的意思。
“咳咳,老夫换⾐服去了儿,老夫刚才与你说的话…”
“赶紧去!废话那么多!耽误了吉时看你怎么担当得了!”方夫人不由分说把将方老爷推进了內院。
方铮楞楞的看着娘老大雌威,心中终于确定了一件事,娘老将自己隐蔵得很深,很深…
“你还楞着⼲什么?”打走了方老爷,方夫人转过头对方铮道。
“我…我应该做什么?”方铮现在很茫然。
“换⾐服去呀!待会儿问名的人就要出了,快去把⾐服换好!”“不用了吧?娘,我这⾝⾐服⼲净的,亲的时候再换不行吗?”
“砰!”方夫人懒得跟他废话,一脚将方铮踢出了偏厅,转⾝又风风火火的命令道:“哎!那个灯笼,挂⾼点!再挂⾼点!”
“…”老爹年轻时到底是怎么熬过来的?
方铮叹了口气,回到了自己的小院中。
嫣然,小绿,凤姐都在,见方铮来了,一齐冲了上来,二话不说,三女同时伸出手来,帮忙除去方铮的外套,七手八脚的给他换吉服。
“啊!你们⼲什么?”方铮惊恐的叫道。
“哎…你们…你们别那么猴急呀…人家一点思想准备都没有…”惊恐换成了涩羞。
“哎呀!谁在后面用东西顶着我…”
“啊!谁摸我那里?贼!”方铮羞不可抑。
“…”“…”“哎,你们这是合伙耍流氓啊,⼲嘛光脫我的⾐服,你们自己怎么不脫?”换好吉服的方铮不満的道。
说完他还贼兮兮的在三女⾝上瞄来瞄去,心中打着如意算盘,长平娶进来之后,得赶紧把这三个小老婆也收了,以后与她们每⽇大被同眠,四女雨露均沾,如此美好的生活,岂不比当皇帝更过瘾?
凤姐一掌狠狠拍在方铮背上,羞红着脸啐道:“要成亲的人了,还这么不着调,换好⾐服赶紧到门口去,问名的人快出了。”
问名是婚礼的第二个步骤,就是男方托媒人请问女方的生辰八字
合婚。
方铮翻了翻⽩眼:“急什么,⻩昏以前去亲不就得了,我就不信晚了一点长平就不嫁我了。”
凤姐笑骂道:“占了便宜还卖乖,你就得意吧!”
嫣然和凤姐是方铮早上派人接进府的,二人本不愿来,无奈方铮下了死令,必须要来,而且这几天必须住在方府,哪儿也不准去。
二女对方铮的决定很疑惑,不知方铮为何要她们住在方府。
方铮也没跟她明说,只说最近京中不太全安,她们住在外面方铮不放心。
小绿端着一盒胭脂进来手便往方铮脸上抹。
“你⼲什么?”方反应机敏的往后一跳,警戒的望着小绿。她手中端的,正是如⽟新出的一款胭脂。
“少爷,夫人吩咐了,要给抹点粉样人看起来精神。”小绿眨着漂亮的大眼睛无辜的道。
“不!绝对不行!哪有大老爷们抹这玩意儿的?这不恶心人吗?你若敢往我脸上抹,我就…就…”
“就怎样?”小绿贝齿闪着亮晶晶的光芒,很有威胁。
“…我就死给看!”打肯定是打不过她了,但纯爷们的尊严不容亵渎!
小五一头闯了进来,气吁吁道:“少…少爷,夫人催您快点儿到前厅去。”
收拾停当的方铮赶紧撩起下摆往前厅跑去。
沿途下人们急匆匆的走来走去,做着自己份內的工作,脸上一片喜洋洋的神⾊。少爷与公主成婚,他们也与有荣焉,做起事来格外卖力。
主贤仆勤伙儿安居乐业,多么谐和的场景呀!方铮不噤对未来的⽇子开始有所期待。有了老婆,有了官职,家中产业庞大缺钱花,这辈子了!
前厅中人各自忙碌着,方夫人已忙得不见踪影。
方铮被前厅正中的几个笼子昅引住了。
“这里面装的什么?”方铮好奇的道。
“里面是⽩雁,成亲要用的,听说活的很难买到,夫人还是托人从杭州府买来的。”小五在旁答道。
古代成亲的六个步骤,其中有五个必须要用到活雁人以雁为礼,是因为雁乃候鸟乎,而且配偶固定表着忠贞。
“大雁啊,嘿东西呀!”方铮兴致的蹲下⾝来,前世读小学时不是有那么一句吗?“秋天来了,天气凉了,一群大雁往南飞,它们一会儿排成‘s’型,一会儿排成‘B’型…”
今儿可算见着活的了。
指了指笼子,方铮道:“打开,我看看。”
小五为难道:“这…少爷,不好吧,待会儿它们跑了怎么办?这可是成亲最重要的东西呀。”
狠狠的敲了小五一个爆栗:“废话那么多!少爷怎么说你便怎么做!”
小五委屈的打开了笼子,方铮伸进手去,一把将⽩雁抓在手。
“哇!原来这就是大雁啊,长得其实也很普通嘛…”方铮惊奇的睁大眼睛品评着。
“小五,成亲之后,你准备个炭架子,几铁叉,还有胡椒,细盐,孜然…”
“少爷,您要这些⼲嘛呀?”
“成完亲,这几只大雁也用不着了,但咱们不能浪费呀,赶明儿把它们脫得精光,让它们⾚⾝站成一排,嘿嘿,少爷我搞一次家庭烧烤,不知这大雁⾁好不好吃…”
小五満头黑线:“…”方铮手中的大雁似乎察觉到抓住它的人对它不怀好意,奋力的挣扎了一下,方铮一时没拿稳,大雁竟挣脫了方铮的手,扑扇着翅膀往外边跑边准备起飞了。
情况生得太突然,小五眼睁睁望着大雁往外低空飞行,反应过来后的他大叫一声:“完了完了!我死了!快!快抓住它!”小五面⾊苍⽩,冷汗不停往外冒。
成亲最重要的道具飞跑了,方府数十年来最荣耀的时候,出了这种幺蛾子,方夫人会怎么收拾他,不用想都知道。
方铮也急了,大雁若飞跑了,自己也别想有好⽇子过,这不像在菜市场买,飞跑了一只还可以再买一只,小五说这几只大雁还是托人从杭州府买来的,它若飞了,可以肯定短时间內绝对不可能再凑一只出来。
“快!快抓住它!别让它跑了!”方铮二话不说,飞快的窜出前厅,边追边命令府中忙活的下人们。
下人们见两人着急忙火追着一只⽩⾊大雁顿时傻眼了,少爷这又是演的哪一出呀?
众人于是赶紧放下手中的活计,纷纷从不同的角度追赶着那只怎么也没飞起来的傻雁。
整个方府顿时陷⼊一片糟糟的飞狗跳之中,大人吵小孩哭,喜钱喜饼撒了一地,方铮穿着的吉服早已裂开了好几道口子。
大雁仍奋图強的在众人围捕下四处奔逃,试图杀出一条⾎路顺利突围。
然而事情的展可以用“峰回路转”四个字来形容,就在众人已渐渐绝望之时,忽然出现了转机。
这个转机便是杀手哥哥。
杀手哥哥在方府的公开⾝份算是护院,不过他只负责保护方大少爷的全安。
眼见大雁即将突出重围,振翅⾼飞时,杀手哥哥负着手悠闲的从一座假山后面转了出来。
方铮见到杀手哥哥,面⾊一喜,大叫道:“杀手哥哥,快,快帮我抓住它!”
杀手哥哥古井无波的双眼瞟了瞟飞狗跳的场景,又看了一眼扑扇着翅膀即将飞走的大雁。杀手哥哥信心満満的一笑,笑容中透着強大的自信,接着貌似随意的将胳膊一甩,他终于出手了!
刀!
飞刀!
例不虚的飞刀!
在众人的目瞪口呆下,扑扇着翅膀的大雁像被一只无形的手拽住了似的,以一种奇异的势姿飞快的倒飞着。一直到它被死死的钉在一棵大槐树上。
它的脖子上揷着一柄小巧的飞刀,在灰蒙蒙的天里,散着亮灿灿的精光。
不用说,大雁早已断了气。
杀手哥哥轻松的拍了拍手,走到大雁面前仔细端详了一会儿,似乎对自己的准头感到很満意。
然后,在众下人或崇拜或惊呆的眼神中,潇洒离去,挥一挥⾐袖,带走了飞刀,留下了一只死不瞑目的傻鸟。
“呜呜呜…少爷,明年的今⽇,你要记得为我烧纸啊,帮我转告兰儿姐,别为我守寡了…呜呜…”小五悲伤的扯着方铮的⾐袖,代着遗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