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离别(上)
大人们在喝着小酒说着话,叶天的心思可早就不在这里了,趁着他们讨论什么股份之类的事情时,悄悄的向于浩然背后的于清雅使了个颜⾊,两人溜出了院子。
“叶天,你真的做小神棍啦?”
原本于清雅和叶天关系是极好的,只是随着年龄的增长而慢慢疏远,不过明天就要离开这里了,于清雅不知道为什么就跟着叶天出来了。
听到于清雅的话后,叶天撇了撇嘴,不満的说道:“什么小神棍?师父说了,那是国中的传统文化,是自然科学…”
“骗谁呢?”
于清雅皱了皱精致的小鼻子,神情忽然低落了下来“叶天,我明天就要走了,你会记得我吗?”
女孩子的心思一向都是比较细腻的,于清雅知道,叶天经常作弄她,其实也是为了昅引自己的注意力,现在要离开叶天了,她心里有种说不出的不舍。
“我当然会记得你了,嘿嘿,清雅妹子,我还知道你今天穿的是什么颜⾊的小…”
叶天嘿嘿一笑,只是话没说完,就被于清雅的小手给打断掉了,两个孩子在田头嬉闹了起来,仿佛又回到了五六岁大的时光。
嬉闹了一阵之后,两人坐在了田垄上,叶天从包里掏出了好几张10块的钞票,说道:“清雅妹子,本来我想给你做件服衣的,可是你明天就走了,这个钱你拿着,回头自己做吧…”
于清雅摇了头摇,说道:“不…我不要你的钱…”
“给你你就拿着,要不然以后我就不记得你了…”
叶天硬是把钱塞进了于清雅的服衣口袋里,站起⾝说道:“清雅妹子,我以后要考清华,咱们说不定还能做同学呢…”
虽然叶天对于清华大学并没有什么直观的认识,不过当知道父亲出自这座学校后,他在心中就有了一个信念,曰后自己也要上这所大学。
“清华?”于清雅没有说话,而是默默的将这个名字记在了心里。
“叶天,清雅,你们在哪儿啊?”远处传来了于浩然的喊声。
“叶天,说话要算数啊,清华再见!”
于清雅紧紧的攥着兜里的钱,笑着跑开了,小小的⾝体像是精灵一般,在遍地萤火虫的田间起舞,这个场景,深深的印在了叶天的心里。
“我的未来,在这座大山里吗?”
看着远处巍峨起伏的山脉,年仅10岁的叶天,坐在田垄处久久的没有挪动,进行了自己对人生的第一次思考。
回到家里后,于浩然父女还有廖昊德等人都已经离开了,在东厢房响着老道的呼噜声,不过叶天这夜一睡的却不怎么落实,脑海里总是闪现出于清雅的⾝影。
…
儿时的玩伴离开了,但是生活…还是要继续的,小孩子忘性大,一个多月过去后,整天下河捉鱼摸虾,上山掏鸟蛋下子套的叶天,几乎已经忘记了这件事情。
山上被雷击损坏的不成样子的道观,此时也被修缮的焕然一新。
有苗老大垫付的四千多块钱,又动用了一些廖昊德给叶天的钱,原本只有一间正殿两个厢房的道观,被扩建成了四间厢房。
按苗老大的话说,他有空就要来住上几天,沾染一些老神仙⾝上的仙气。
而从道观到山脚,苗老大也请人修了一条青石板路。
沿着青石板铺就的山道逐级而上,山涧流水至上而下川流不息,阵阵山风透过竹林发出沙沙的响声,风声、流水声混合起来,仿佛是天籁之音。
廖昊德临回国美的时候,邀约叶东平一起来了一趟道观,对这里的美景赞不绝口,直说等年纪再大些,也要来这里养老。
也不知道廖昊德和老道谈了些什么,从他走后,老道就对叶天严加管束了起来,教给了叶天许多关于古玩鉴赏的知识,直到快开学的时候,才把他给放下了山。
…
浑⾝大汗服衣脏的像个泥猴似地叶天,推开了院门,把下山时抓到的一只山鸡扔到了水井边,大声冲屋里喊道:“爸,我打了只山鸡,晚上您给炖了吧…”
“饭做好了,这山鸡你明白给老爷子送去吧…”叶东平的声音从屋里传了出来。
“师父可没少吃这东西,嘿,这井水真凉,舒坦啊…”叶天也不脫服衣,打了井水之后,直接对着头冲了下去,嘴中直喊慡快,拿过井边架子上的⽑巾胡乱擦了一把,也不管⾝上往下低着水,起⾝往屋里走去。
“咦?爸,你这是⼲什么啊?”
推开堂屋的大门,叶天顿时愣住了,因为平时入眼可见的那些瓶瓶罐罐,居然都没有了,而在屋子的一角,则是多了两个箱子。
“小天,咱们要搬家了…”
叶东平的话让叶天有些傻眼“搬家?搬哪去啊?咱们不就这一个家吗?”
“这里,其实也不是咱们家…”
“爸,你是说咱家在京北吧?咱们这是要回京北?”
听到叶东平的话后,叶天奋兴了起来,他可是从小唱着“我爱京北 安天门,安天门上太阳升”这首歌长大的,像他这个年纪的孩子,都对京北充満了向往。
“京北?”
叶东平听到儿子嘴里的这个词,整个人都愣住了,过了好一会才说道:“咱们不是回京北,或许…你以后可以回去…”
想着因为自己的婚姻,和两个姐姐还有妹妹闹的不相来往,连老父亲去世都没能回家奔丧,叶东平就感觉到心中一阵苦涩,他还有什么脸面回到京北呢?
更何况,在京北还有一个他不愿意面对的人,虽然梦里每每相见,但是叶东平永远都不会忘记因为叶天的妈妈,他当年所受到的羞辱。
叶天见到父亲脸⾊露出痛苦的神⾊,一双拳握的紧紧的,连忙推了叶东平一下,说道:“爸,你怎么了?咱们不回京北还不成吗?”
“爸没事,可能有些事情,是爸爸做错了…”
叶东平有些沮丧了摇了头摇,此刻回想往事,他感觉自己以前做事情过于冲动了,或许里面有很多的误会没有开解。
“爸,那咱们去哪呀?”
叶天懂事的没有再追问下去,不过不去京北,他不知道自己在哪里还有一个家?
叶东平看了儿子一眼,答道:“去县城,你六年级不用上了,直接上初一…”
“爸,那你去县城里做什么呀?”
叶天忽然想到这个问题,虽然他们在村子里没有地,但每年农忙的时候给人帮下忙,得到的粮食也够爷俩吃的了,可是…这去到县城里,以后他们吃什么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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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我很喜欢这一章,也很怀念幼时纯真的友情,光阴似箭,一转眼三十多年过去了,打眼成大叔了,只能在书中寄托我或者是朋友们的的回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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