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阅书屋
首页 > 言情 > 我的美女老师 > 第十四章 我要吃酸菜穿白肉

第十四章 我要吃酸菜穿白肉

目录

  第十四章我要吃酸菜穿白

  “女朋友?”方华一阵大笑“哈哈哈哈,真他妈好笑,老子的女朋友多了去了,我哪能记得哪个是哪个?”

  “方华,你追我的时候,不是说要疼我爱我一辈子的么?还要带我见你的父母,要娶我…”那女子颇有几分姿,走到灯光下,才看清是在酒店里,被方华在饭桌上合体过的那个女生。此时,她脸色有些苍白,脸上的淡妆,完全遮盖不住她内心的慌乱。

  “娶你?”方华脸色忽然变得很怪异,怪气地看了那女生好几眼,忽然破口大骂道“余倩,你这个村姑,别他妈搞错了。我方华玩女人的时候,对哪个不是这么说的!好好照照镜子吧,就你那德行,配的上我们方家吗?,给老子扫厕所,老子都嫌你脏!”

  余倩,也就是刘川的女朋友,听到这话,顿时眼圈一红,泪水夺眶而出。

  她忽然有点发疯,拿起手里的LV提包,拼命往方华的脸上打去。

  “禽兽,你这禽兽!”一边打,余倩一边哭着骂道。

  “臭婊子,给你脸了!”方华被打了一下,顿时更加的暴怒,劈手躲过了自己送给余倩的LV,然后一脚把她踹到了沙发之上。

  “,你也不看看老子是谁,跑来跟我装千金小姐来了!”方华指着捂着肚子,蜷缩在沙发上的余倩,对刚才那个西服小弟说道“你不就是**么,给我找几个兄弟来,轮着玩她!”

  余倩听了这话,吓得连话都不会说了,惊恐地看着那恶魔一样的方华。

  就是这个男人,昨天还温柔地拉着自己的手,给她买她想要的一切。就是这个男人,昨天一而再,再而三进入她的身体,让她容纳着对方…

  方少的话,这里谁敢不听。不一会,很多打扮的气,貌似也喝了不少酒的混混跟着那西服男子走了进来。他们看着蜷缩在沙发上的余倩,都嘿嘿笑起来。

  这时候,余倩才惊慌地想起逃走,但这些氓立刻把她给围了起来。

  很快,他们就把余倩身上的衣服给争相撕去,然后扑到了余倩那滚烫的身体上。

  “啊…”余倩发出一声凄厉地哀号,她断断续续地,骂着那狂笑的方华“方华,你这禽兽,你,你不得好死…我,我做鬼也不会放过你的!”

  “哈哈哈…”方华大笑着,他抓起那今天陪着他的美女,几下也扯掉了她的衣服,拍着她的股,让她为自己服务。

  同时,他嚣张地喊道“我方华不信鬼神,就算是有,我方华也会用钱砸死他!妈的,你们没吃饭吗,给我用力,用力!”

  …

  “啊!”躺在上的秦朝,忽然做了起来。他已经读完了关于那个魔门长老的记忆,也知道了修真是怎么一回事。

  事情大概是,这个老魔头叫罗德,是罗刹门一个很牛掰的长老。法力很强,已经是飞仙的牛人一个。却在一次八大门派的围攻中被毁了**,封印了魂。

  后来错的,竟然附身在自己的身上,还险些夺舍,让自己变成行尸走

  幸好当天苏姬手腕上的佛珠,带有一种很强大的法咒,强行摧毁了这个被囚千年魔神的神识,这才把秦朝救下来。

  也算这罗德到了血霉了,刚从囚中逃出来,他的神是最虚弱的时候,如果调养生息一番,后还是可以呼风唤雨的大魔神。只可惜,错的,被一个佛门的小法器干掉了。

  因此,他神化作的力量,也就便宜了秦朝。但这力量太过庞大,不是秦朝现在能消化的了的。不过随着他自己能力的提升,罗德留下的力量,也将被他彻底消化,从而把他推向魔道的巅峰。

  但为什么苏姬会有这样的法器,她看起来也只是个普通人。如果她是修真中人的话,为什么连几个小氓都对付不了?想到这些问题,就让秦朝头大。干脆,放到一边,先不想。

  秦朝也明白了自己的天生魔体的概念,原来天生魔体,是修炼魔道的天才体制。

  要知道,人类修真,这是逆天之举,困难无比。而且,人体要修炼,就必须让心神宁静下来,专心致志,催动元气在体内按小周天和大周天进行循环。

  如果心神不宁的话,就无法催动元气循环,也就无法修炼。

  而天生魔体的人,他们修炼的是魔道。他们有两大优势,一是可以取灵魂,补充自己的元气,然后以量变产生质变,以此来突破九重天的境界。

  第二个优势,就是他们体内的元气,不用凝神静气就催动,自己就能按照轨迹源源不断地循环。

  因为天生魔体的人,体内有隐藏的魔脉,元气自动按照魔脉的方向,循环不息。也就是说,天生魔体的人一旦跨入修真的大门,他们的进境就是飞跃级的。

  别人修炼一年,他们修炼一个月,足以。

  说实话,秦朝还是有些不相信。毕竟这一切对他来说,来的有点太突然。但他还是决定尝试一下,因为就算他不想修真,也不想把自己变成一个朱发绿眼黑身的怪物,那样他该怎么正常生活。

  修真中,境界最快的,就是采用外丹的辅助。比如在修真界,有三大仙丹。人元金丹,地元灵丹,天元仙丹。这些仙丹,随便来一颗,都能轰动修真界。

  而只是个小保安的秦朝,上哪这么好的东西去。

  他思前想后,最后脑海中竟然浮现出一个疯狂的注意。

  那就是找个机会,去取一只真正的灵魂!

  天生魔体的人,不是可以把鬼魂当作元气大补丹么!至于去哪里去找这个鬼魂,那胡丽丽不是说,学校里闹鬼么。

  哪天晚上他值班的时候,趁机去看看就好了。大爷的,反正老子现在是魔道的魔头,还怕其他个鬼

  随后,他又翻出了罗茜交给他的那本《九幽法决》。这本还是线装的古书,书上竟然还散发着一阵墨香。虽然是篆文,但难不倒中文毕业的秦朝。

  不过这本书貌似分上下本,上本都是修炼的基础法决。罗茜只给了他上本,就算给了他记录攻击法术的下册,没修炼到神通境界的秦朝,也无法学习。

  书上记录的都是九幽法决的修炼方法,一个九层,对应修真的九重天。塑胎、炼气、凝神、筑基、神通、化婴、金身、雷劫、飞仙。

  而就像当初罗茜说的,魔道也分为九大阶段,魔头,魔魂,魔灵,魔罗,魔妖,魔主,魔王,魔皇,魔神。每个阶段,都对应九重天。比如他现在是塑胎阶段,就是魔头。到了炼气,就是魔魂。过了凝神,那就是魔灵。

  如果成功筑基的话,他就是魔罗了。

  万事开头难。

  他按照第一层塑胎的方法,开始调转体内的元气,进行修炼。

  很快就感觉到体内一股暖洋洋的气流,大概这就是传说中的元气了吧。果然,那气流遵循一种奇怪的线路,开始在秦朝体内运转。

  有了大体方向的秦朝,又发挥了他的优良传统,就是准备埋头大睡,静静等待第二天的到来。反正他是天生魔体,元气自动在体内运转,不用他多少心。

  而这时候,他的隔壁又开始了按点作业,嗯嗯啊啊的声音不绝于耳,轻轻穿透这薄薄的墙壁,飘进秦朝的耳朵里。

  “大爷的,又他娘的开始了!”秦朝气的从上跳了起来,把枕头摔在墙上“欺负老子我是光是吧,赶明我就买个能叫唤的充气娃娃回来!看咱们两个,谁他妈持久!”

  秦朝大怒着,忽然大门传来碰碰地敲门声,让他吓了一跳。

  这七点来钟的,天都黑了,谁来敲门。

  “谁啊,半夜三更的!水电费不是过了吗?”秦朝正不,这敲门的人自然就成了他发的对象。

  “额…”门外传来一个弱弱的声音“秦朝哥哥,是我…”

  “啊!李娜!”秦朝吓得跳起来,看到自己身上穿的大衩,立刻翻出一条牛仔,匆匆忙忙地套在了身上。

  “秦朝哥哥,你在么?”这小妞咚咚地敲门,吓得秦朝手忙脚的,飞快又给自己披上一件衬衫。

  “在,在,你等等!”秦朝慌乱地穿完之后,连忙跑去开门。果然,门外黑乎乎地走廊里,站着俏生生的小美女。

  此时李娜穿着粉红色的可爱宽松睡衣,那种纯棉的,包裹着小美女美妙的娇躯。因为这睡袍实在宽松的很,走廊里小风一吹,秦朝的眼珠子就差点掉了出来。

  小美女虽然不是很大,但B型还是有点料的。那淡淡的沟壑,还有隐隐约约的粉点,无疑不是在刺着秦朝那脆弱的心理防线啊。

  “秦朝哥哥,让我进去吧,好冷。”这一阵小风吹的李娜抱着胳膊,微微打了个寒战。秦朝这才惊醒过来,连忙把李娜让进屋子里,然后关上了房门。

  “小妞,这么晚来找我作甚。”秦朝把衬衫的扣子扣好,然后问道。

  “我妈妈又出差啦,我没地方吃饭,所以只能来投靠秦朝哥哥啦。”李娜蜷缩在沙发上,像个可爱的小猫,可怜兮兮地说道。她蜷在那里,丝毫没注意,自己的粉的蓓蕾,在秦朝的视线中忽隐忽现。

  “咳咳!”秦朝顿时感觉小腹又火热起来,他连忙说道。

  “那你等一下,我去给你做饭!”

  说完,这厮冲到了厨房,打开洗碗用的水龙头,给自己冲了好几把脸。他抬起头来,看到镜子中的自己,立刻吓了一跳。只见他的头发已经有点发红,眼中也闪烁着狼一般的绿芒。虽然脸上没有爬出黑鳞,但手上却长了出来,接近爪子的形状。

  “秦朝哥哥,今晚你给我做什么好吃的啊!”就在秦朝惊愕的时候,小丫头竟然蹦蹦跳跳地冲了进来。

  “啊,你不要过来,不要过来!”秦朝吓得往后连连退去,摇着手大喊道。

  “哈哈哈,秦朝哥哥,你可真逗,我又不是要非礼你。”李娜笑的前仰后合,前的风采闪现。

  秦朝一惊,回头往镜子里一看,自己又恢复了原来的模样,这才送了一口气。

  他从冰箱里翻出一颗冻着的酸菜,扔到案板上,道“今天给你做酸菜穿白吧…”

  “好啊好啊…”李娜笑起来,出两颗可爱小虎牙“记得多放点五花!”

  “话说你怎么吃都不胖呢…”秦朝前一阵花大价钱买了块五花,一直舍不得吃。但李娜的妈妈总是出差,在他这里混吃混合惯了,他也不是藏私的人,因此便掏了出来,扔到微波炉里开始解冻。

  “虽然只是酸菜穿白,但我觉得,比山珍海味还好吃!”李娜眼巴巴地望着秦朝开始切白菜,道。

  “切,你说的好像吃过不少山珍海味似的。”秦朝刮了刮她的小鼻子,嘲笑道。

  “嘿嘿…”李娜扮了个鬼脸,不再接话。

  “你那温柔地老妈又去哪里出差了?”

  “去景市啦!”李娜趴在厨房的台子上,笑眯眯地看着她脸红红的秦朝哥哥“妈妈说现在服装生意比较好,所以去景市上货去啦!”

  “你妈妈还真能折腾。”秦朝开始切,他自己生活了一阵,所以比较会做饭。尤其是东北菜,因为自己喜欢吃,所以就经常做。他故意盯着菜刀,不去看李娜前的风景。同时,心里暗暗嘀咕,这小丫头也不知道避嫌,怎么说我也是个血气方刚的大老爷们吧,她当我是不举啊!

  东北菜是叫酸菜汆白,为了阅读方便,改一下,东北的朋友们多见谅哈!

目录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