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阅书屋
首页 > 官场 > 红官印 > 第四百八五章 、真相大白

第四百八五章 、真相大白

目录

  ?在肖子鑫直接参与并在关键时刻出面的情况之下,江老四承认是他杀了周晓燕,却死活不承认肢解了她的尸体,也拒不供认那辆出租车的去向!这岂不自相矛盾又令人困惑不解?怎样尽快解决这些矛盾点,破解隐藏在江老四心中的待解之谜?

  肖子鑫和局领导、刑警大队再次就江老四的心理活动和已代的新罪行进行了认真分析和研究。《》

  有时审案是很奇怪也很令人费解的。犯罪嫌疑人千差万别,个性不同,经历不同,见识和心狠手辣的程度自然也不同。审讯也千头万绪,有时明明案子已开,嫌疑人也开始待,可往往在关键点上却还有意无意地打“埋伏”说假话,继续耍各种小聪明和小心眼,直到他们感到再也耍不起为止。

  恩,具体到江老四,肖子鑫和领导们正是要在这一点上对症下药,不给他留下哪怕是一丝退路可选择,只能一说到底。

  肖子鑫心里明白,一方面要认真追查江老四在周晓燕这个隐案背后的真相,而另一方面,也要把那颗无主的女人头颅尽快送到公安部去进行科学权威的技术鉴定。只有这样,才能最后确认那个头颅到底是不是失踪已经一年半多了的周晓燕,同时也能够给江老四的最后侥幸以致命打击,既不放过他,更不冤枉他。

  随后,技术科长赵建奉命带着那具无名女尸的头颅照片再一次踏上了前往水的征程,请周晓燕父母找出所有女儿生前的生活照,一一与头颅照片进行认真比对,回局后又进行了一系列仔细分析。共在牙齿上找出0处与死者相同之处:

  周晓燕生前的一张生活照中,姑娘微笑的牙齿非常漂亮整齐,但通过观察与呲牙咧嘴的头颅比对,发现死者与周晓燕的牙齿的第一颗门牙均为镶上去的假牙,门牙左数第四颗均有一颗小牙,第五颗均有一颗小虎牙等这些共有的明显特征完全吻合…

  他对杨强大队长说:“这具碎尸肯定就是周晓燕!”

  杨强果断地说:“那就上公安部鉴定!肖局长已经同意了!”

  赵建平时很少参加会议上的争论,但争论的内容他句句听在心里。作为大国县公安局技术骨干,肖子鑫、姜**和杨强非常信任他的工作能力和专业才华,但他总感觉到领导们的眼光里对他还有所期待,这是不必明说的。因此工作非常努力和尽心,现在,他能说出如此之断言,足见把握之大!

  为了迅速解开江老四所犯罪行之中的这一最后谜团,赵建当天就奉命带上从北江水库捞上来的无名女尸头颅与可疑身源的双亲血样再次前往běi 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做亲子鉴定,以便利用科学鉴定进一步印证江维山的口供,迫使他讲出强jiān、杀害、肢解周晓燕的全部作案过程及车辆去向…

  5月6,赵建上路了。

  人好去,高度腐烂、奇臭无比的碎尸头颅却不容易带上火车。为了能够顺利完成任务,将头颅送至běi ,防止臭味、尸水漏出来被列车工作人员发现制止,离开局里前他将头颅用塑料布一层又一层紧紧地包裹了整整八层,又装在三个一个比一个小的纸盒箱子里。他自己闻不出有多大味儿了,不放心,又让别人闻闻,都说差不多,没味了。

  于是他乘汽车到仙桥火车站,然后乘上悬圃至长角的火车,当天下午到长角后,匆匆吃了一口饭,于4时45分顺利登上了长角直达běi 的普快列车,没有被发现,也没有查出来…

  呵呵,赵建躲过列车员和乘警,上了火车找到自己的铺位就小心翼翼,轻易不敢大意。

  他一走,肖子鑫除了回到县zhèng fǔ参加会议,部署全县有关公、检、法工作和农业工作之外,局里的其他工作仍然抓紧进行。

  可以说,不管如何吧,到了这里江老四强jiān、抢劫、杀害女出租车司机特大系列案件经公安机关侦查已经进入尾声。现在不妨回头几份法律文件:从这些不同时间由破案单位按法律规定签发的法律文件中,人们可以重新审视一下犯罪嫌疑人江老四在不同的几个特定时间段和所处环境下,真实而复杂的心路历程及大起大落的情感波澜…

  那是几个完全不同的江老四。

  第一份是江老四被抓获后开具的《拘留报告书》,内容如下——

  领导批示:同意刑拘

  肖子鑫、姜**

  2xxx年5月6

  呈请拘留报告书

  犯罪嫌疑人江维山,男,一九六五年一月十八生,汉族,籍贯:大国县,户口所在地:大国镇,现住址:大国镇城北街,职业:无。

  简历:该犯罪嫌疑人江维山于一九七二年至一九七六年在大国一小学读书;一九七七年至一九八一年在大国三中读书,一九八二年至一九八五年在锦州市服兵役;一九八六年至一九九一年在大国县司法局工作;一九九二年至今无业。

  拘留的理由和依据:二xxx年四月二十七下午三时许,犯罪嫌疑人江维山在依林河镇交通岗东侧建行储蓄所附近,租吕金瑶的银灰色奥拓出租车途经松江乡前往兴隆乡新风村的半途上,在一落叶松林处,将吕金瑶强jiān后,并将吕金瑶勒死,将吕金瑶的尸体放在此奥拓车的后备箱内,遂即将此车开至东岗镇小山村内弃车逃跑。

  犯罪嫌疑人江维山对上述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综上所述,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之规定,特呈请对犯罪嫌疑人江维山刑事拘留。

  妥否,请批示。

  承办单位:刑警大队

  承办人:杨强

  二xxx年五月六

  江老四在刚刚被抓获的时候,已经抱有只求一死的决心!

  追捕他的刑警们知道,作为这个四处作恶、野外杀人、居民区抛尸的家伙更知道,他所犯那一桩桩令人发指的罪行如果叫老百姓抓住,活扒他皮点他天灯恐怕都不解恨。被抓捕到的这个特大犯罪嫌疑人经过整整八天七夜奔命、惊吓、紧张和消耗,浑浑噩噩,懵懵懂懂,浑身上下不时散发出野兽般令人恶心的腥臊气味,头发络腮胡子连成一片,又脏又,难以分辨肤的脸上凹陷着一对眼珠子——

  呵呵,那时候警察们到他都不由得吓了一跳,然后就笑了,他衣服被挂扯得破烂不堪,赤着两脚,伤痕累累,着黄水,已经折磨得人鬼难分,濒临死亡边缘…

  那个时候的江老四是想死的。

  此前他曾下过安眠药,但并没死,又醒了过来!

  后来他自己想想也纳闷。也许就那样让他死了老天也觉得不公平吧?

  有时想死也不是那么容易。

  因此,当他到第一份法律文件的时候,根本没在乎,只求速死。甚至嘴角还出一丝莫名其妙的微笑。

  …

  然而两天后,当大国县公安局向江老四出具第二份法律文件时,已经还了的江老四又不想死了——这个侦察兵出身具有非同一般生存能力,打断一条腿能蹦,打断两条腿能爬,龙门敢跳,狗子能钻的人已经完全恢复了思维和回答问题的能力,面对法律文件,尽管他忽然感到死的可怕,神思恍惚,吓得八魂走了七魂,整个身体都堆了,大脑一片混乱和空白,但他一清醒过来,心里仍然还是不想死啊!

  他知道自己罪孽深重必死无疑,然而他还是极力想活下去——与两天前的他判若两人!

  他想活。

  他不想死!

  在审讯中,江老四曾经大睁着眼睛四处打量,最后一双目光落在了对面的黑色窗帘上,他突然对审他的侦审科长李奎说:

  “能把窗帘打开让我吗?”

  “什么?”

  “景。”

  “景!靠——你还想什么?这里是你享受的地方啊?”

  李奎冷笑,当即明白了他心里的那点鬼心眼,走过去“哗啦”一声将窗帘拉开。回头盯着江老四不无揶揄地说:“江老四,你不就想‘景’吗?吧!”他拍拍异常坚固封住审讯室窗户的钢筋铁条,脸色一凛:“我告诉你江老四!该怎么代你就怎么代,现在不是那八天七夜了,啊?明白不!到了这地方你还打算跑?我你还是死了这条心吧!”

  “哗啦”一声窗帘又拉上了。

  因此,当公安局向他出示正式《逮捕书》时,江老四的脸色一下子腊黄,全身抖动不止。不可更改的是“4。27”强jiān、抢劫、杀害吕金瑶、于秋香、柳玉凤等一系列案件他已经供认不讳,签字画押,并有公安部权威的科学技术鉴定,各种证据确凿,必死无疑。从那一刻起剩下的仅仅只是个时间问题了…

  一切都已经走上法律程序。

  一切都由不得他了…

  第二份法律文件是一份《大国县公安局提请批准逮捕书》。全文如下:

  大国县公安局提请批准逮捕书

  (2xxx)大公刑捕字第62号

  犯罪嫌疑人江维山,男…

  (简历略)

  经我局侦查,犯罪嫌疑人江维山有下列犯罪事实:

  犯罪嫌疑人江维山于二xxx年四月二十七下午三时许,在依林河镇交通岗东侧建行储蓄所附近,租乘吕金瑶的出租前往松江乡,在行驶至兴隆乡新风村一道边的一落叶松林处,将吕金瑶强jiān后勒死,并抢走吕金瑶现金数百元后,驾驶此出租车逃到东岗镇小山村内弃车逃跑。经法医鉴定:吕金瑶系用绳索迫颈项部引起机械窒息死亡(系他杀)。

  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江维山之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涉嫌故意杀人罪,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十六条之规定,特提请批准逮捕。

  此致

  大国县人民检察院

  局长:肖子鑫

  2xxx年5月

  两份法律文件如两颗不同的铁钉,深深地嵌入了江老四的灵魂深处。第一颗,他没觉得疼,还觉得是一种巨大的精神解——从此不必再提心吊胆、到处躲藏奔波,可以好好地躺下睡一觉了。然而第二颗,则使他猛醒,也真真切切地感到了前所未有的钻心疼痛和莫名其妙的恐惧。

  紧接着,公安局出具的第三份法律文件,更像在江老四脑袋上当头一,敲得他直晕眩,眼冒金花,却不得不伸出颤抖的手“接受”它。

  第三份文件是:

  大国县公安局

  关于江维山强jiān、杀人、抢劫侦查终结案报告

  嫌疑人江维山,男,现年三十二岁,汉族,高中文化程度;现住:大国县大国镇城北街;无职业。

  主要简历:(略…)

  、逮捕根据和理由:

  (略…)

  2、犯罪嫌疑人江维山有下列犯罪事实:

  (略…)

  、处理意见:

  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江维山,目无国法,作案手段残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六十三条,涉嫌强jiān罪、故意杀人罪、抢劫罪,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九条之规定,特将本案移送大国县人民检察院审查依法起诉,对犯罪嫌疑人江维山依法严惩。

  侦查员:杨强、王南(章)

  二xxx年五月二十六

  江老四头冒汗。

  此时正是他承认最后一起强jiān、抢劫、杀害周晓燕却死不承认肢解尸体,也拒不供出被害人出租车下落之际。

  江老四心里明白,死神的脚步距离他越来越近,不可抗拒…

  与此同时,前往běi 的赵建也打回电话报告:经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将水库的无名女尸头颅与可疑身源的双亲血样做亲子鉴定后,已确认死者正是周晓燕!这一科学结论无疑使江老四所犯下的第五起——若按时间顺序上却是第一起残酷罪行大白于天下,也意味着由肖子鑫领导的大国县公安局侦办的江维山系列案全部胜利告破!

  然而,被肢解的周晓燕尸体和她的出租车下落却仍然是个谜!

  江老四一口咬定人是他杀的,但是他没有肢解周晓燕!而且,她的出租车到底在哪里,江老四也不说…

  靠!

  肖子鑫生气啊!周晓燕被害内幕到底是什么?

  她的那辆出租车现在何处!

  肖子鑫让姜**、杨强继续狠下工夫,一定要彻底搞清楚,这个王八蛋背后的真相大白究竟是什么!在杨强的直接指挥下,王南、李奎、李功和陈刚四位一直负责审讯江老四的同志加大了力度,他们决心无论如何也一定要撬开江老四的嘴,让他说清到底为什么要如此残忍地肢解尸体?那辆红色出租车现在又究竟藏匿在哪里?

  …

  又是一夜攻坚战,坚不吐实的江老四举起了白旗。

  嘿嘿,为什么公安机关尤其是刑警大队的人都喜欢晚上干活啊?这个…这个…感,这里就不细说了哈。

  江维山终于顶不住,承认周晓燕的尸体是他所肢解,同时代了出租车下落。

  “江老四,周晓燕真是你杀害并肢解的吗?”

  “是我。”

  “你强jiān了一个十八岁的女孩子,又杀了她,怎么想起又碎尸的?”

  “因为她是我在大国杀死的第一个人。”

  “为什么碎尸?”

  “这几个女人,我跟她在一起呆的时间最长…我怕她…我怕被你们发现了尸体,很紧张,杀了之后更担心追查到我,所以就、就…”

  “出租车呢?”

  “出租车让我当时就找人拆卸整碎了,部件藏在我朋友家。”

  “你朋友家住哪儿?”

  “苇芦。”

  在杨强他们的强大压力之下,一个劲儿地追问之后,江老四最终老老实实讲述了他强jiān、抢劫和杀害周晓燕的整个过程。

  时间整整是在一年半之前啊!

  …

  对江老四的侦查工作随即转入了起诉阶段——

  大国县公安局起诉意见书

  (2xxx)大公刑起字第76号

  嫌疑人江维山,男,现年三十二岁,北疆省大国县人,汉族,高中文化程度;捕前职业:无职业;捕前住址:大国县大国镇城北街。

  主要简历:(略)…

  二xxx年五月六因故意杀人被我局依法刑事拘留;二xxx年五月十二经大国县人民检察院批准被我局依法逮捕。

  经我局侦查终结证实,犯罪嫌疑人江维山有下列罪行:

  犯罪嫌疑人江维山于二xxx年一月二十四下午三时许,在大国县水镇市场附近,租水居民周晓燕的奥拓小汽车前往水镇高丽屯办事,在驾车到高丽屯岔线一木楞场时,用强行手段将周晓燕强jiān,jiān后将周晓燕用绳子捆绑起来,犯罪嫌疑人江维山开此出租车到大国县黑影大桥附近将周晓燕用绳子勒死,用铁丝绑上砖头将尸体投入江中。

  犯罪嫌疑人将此奥拓出租车抢走,开到大国县万良镇苇芦村张洪江家,找来汽焊工,在张家把奥拓车分割藏入张洪江家,张洪江夫(在逃)。

  案发后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江维山代了其犯罪事实,并且押解犯罪嫌疑人江维山对现场进行辨认,将赃物全部起出,犯罪嫌疑人江维山共抢劫周晓燕奥拓车一台,金戒指两个,总价值75,000余元。

  犯罪嫌疑人江维山又于二xxx年三月三下午三时许在大国县水镇东山市场租水居民李爱香奥拓小汽车,以到水高丽屯办事为由,行驶至高丽屯一岔线木楞场处,强行将李爱香强jiān,jiān后将李爱香用绳索勒死,抢走现金00余元,三个金戒指,一副耳钉,总价值2,5500元,抢劫后驾驶此出租车拉着尸体开到水镇居民区内弃车而逃。

  犯罪嫌疑人江维山又于二xxx年三月十六下午,在大国县水镇市场处租水镇居民柳玉凤奥拓小汽车前往水镇高丽屯办事为由,行驶到高丽屯一岔线内木楞场时,将司机柳玉凤强jiān,jiān后将司机柳玉凤用绳子勒死,抢去飞利浦25手机一个,两个金戒指,总价值2200元,抢劫后并驾此出租车,拉着尸体开到水检查站附近一小树林处弃车而逃。

  犯罪嫌疑人江维山又于二xxx年四月十九下午三时许,在大国县依林河镇交通岗附近租居民于秋香奥拓小汽车,以到松江乡办事为由,行驶到东岗镇小山村和兴隆乡老道岔道口时,将于秋香强jiān,jiān后将于秋香用绳子勒死,抢去诺吉亚2手机一个,金耳钉一副,现金50余元,总价值250元,作案后开出租车拉着尸体前往依林河镇工农街一楼区弃车而逃。

  犯罪嫌疑人江维山又于二xxx年四月二十七下午三时许,在大国县依林河镇工商银行附近,租依林河镇居民吕金瑶的奥拓小汽车前往兴隆乡新风村办事为由,驾车行驶到兴隆乡新风村岗上小松林处时,将吕金瑶强jiān,jiān后将吕金瑶用绳子勒死,装入后备箱内,开此出租车进入新风村一居民家喝酒,酒后将车开往依林河镇,行驶到松江乡联合桥时被吕金瑶家属发现此车,在追赶此车时犯罪嫌疑人江维山驾车开到小山村居民区内弃车而逃,于二xxx年五月五在大国镇烈士塔附近被我局抓获归案。

  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江维山,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六十三条之规定,涉嫌强jiān罪、故意杀人罪、抢劫罪,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九条之规定,特将本案移送大国县人民检察院审查,依法起诉。

  此致

  大国县人民检察院

  局长:肖子鑫之印

  附:犯罪嫌疑人押于大国县守所。

  随送犯罪嫌疑人全部卷宗共x册。

  进入起诉阶段,江维山长出一口气,事情到了这一步,他明白,自己这次是非死不可了,想活也活不成了,恨不得马上就死。

  他意识到:发昏当不了该死!

  谁让自己“作”(音昨)了?作死作死,反正是一死,怕也没用,倒叫人家笑话,还不如笑对生死,就等着那一天算了…

  但是,生死之际心里却不住闪过那一幕幕似有还无的“温柔”镜头!

  ***********

  ps:求票求收藏!吐槽拉书,粉丝无上限!

  v~《》

  请分享

目录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