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红舞鞋
月白的栀子花在夜晚妖娆地开放,缓缓吐出妖媚的芬芳,像精灵,有一种不出声的惑。
白色的香花在夜晚都是精灵,因为沾了月的光。
我用笔在花瓣上写字,用笔尖刺破手指,让血滴在花瓣上,让我的血使她复活,让她的香告诉你我的心。
我把带着我心跳的桅子花放在你的琴台上,让花香陪你在暗夜静坐。
暗夜静坐的你的身影是多么美丽,让我心醉。
我想跳舞。穿上红舞鞋,舞至死,死在你的琴声里,你的怀抱中。
当我死后,你会替我下红舞鞋吗?
——摘自阮丹冰《天鹅寄羽》
丹冰从没有过红色的舞鞋,她的鞋子都是白色的,软缎,系着长长的带子,一层层缚,像女子痴的心。
当她摔倒在舞台上,是曲风第一个抱起了她。他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做了一个所有人都莫名所以却不知阻拦的动作——替她轻柔地下舞鞋。
人们把这看成紧急抢救中一个奇怪的步骤,没有给予深究。倒是曲风自己在事后反常地想了很久,这是因为他在下舞鞋后还做了个更奇怪的动作——将鞋子顺手揣进了口袋。当时的场面太混乱,并没有一个人注意到他这举动,否则大概是要议论上一阵子的,至少也给他安上一个暗恋的绮名。
曲风是在一周后换衣服的时候发现那对鞋子的,他深深困惑,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下丹冰的舞鞋,更不明白怎么竟会将她揣进口袋里。触到鞋里的楦子时,他心底过一种奇特的感觉,仿佛触到了丹冰柔软的痛楚。
每个跳足尖舞的女孩子都会血,浸一双又一双舞鞋。
这是丹冰的第几十双鞋子?
丹冰从六岁始跳舞,就算一年两双吧,十二年,也总有二三十双了吧?
这一双落到了他的手上。
不必还给她了,丹冰已经不需要再穿鞋子。
丹冰不需要再穿鞋子了。
她被送进医院的第三天,医生宣布:诊断证明丹冰脑部受到重创,淤血不能排除,导致神经坏死。虽然呼吸还在,但是大脑活动已经停止。换言之,她成了植物人,将永远不能再站起来。
顿时,尖利的嘶叫划破了整个医院长廊:“不可能!我孙女儿是舞蹈家,她怎么会变成植物人?你们有没有错?你们快让她站起来,站起来呀!”
可是丹冰再也站不起来了。
却扶着墙坐倒了:“冰冰呀冰冰,我怎么向你爸妈代呀!你是要跳天鹅的,你要成为大舞蹈家的,你怎么不起来跳呀?你起来呀,你跳呀,跳天鹅给看呀。冰冰呀,的心里疼呀,怕呀,你不要吓,你起来呀,跳舞呀,跳天鹅呀…”
的哭诉让所有在场的人都落了泪。剧团的女孩们更是抱在一起,泣不成声。
跳舞的女孩子以身体灵活柔软为己任,然而丹冰,却要从此成为一个僵硬呆板、没有生气的植物人。怎样的讽刺?怎样的残忍?
医生们见多不怪,却也为这个太过年轻的美丽女孩感到惋惜,他们带着责备的口气问团长:病人受创的第一时间,为什么不马上送到医院里来呢?以致贻误就治良机,让淤血聚积。
当听到团长关于丹冰当时并没有什么不妥是在演出结束后才真正晕倒的答案时,他们目瞪口呆,完全不可置信,连连说:这不可能,以脑部的伤裂情况来看,她当时就应该彻底昏,根本没有能力再站起来,更何况还要做剧烈运动,跳完一场舞。
回到剧团,所有人都沉重得吃不下饭。团长一个劲儿说:“是我耽误了她,医生说,我该早点儿把她送医院的。”
是该早一点儿发现玄机的。
在演出前一晚,剧团有个酒会,专为招待媒体。丹冰穿着缀亮片的背晚礼服,异常美高贵,像个公主,这是她第一次做主角,可是眉宇间毫无喜悦之。高脚酒杯,曳地长裙,穿行在人群间,地应对着面遇到的客人,并答记者问:
“我是一个舞者,只是一个舞者。”
“结婚很遥远,男朋友更远。恋爱近一些。在哪里?”
“今天几号了?双我不谈舞蹈。”
“死亡是美丽的,尤其天鹅之死。我死后会化做天鹅。”
一语成谶。
当时还只道她没有经验,不擅应对。原来一切都是注定的。都有预兆。
团长内疚得连夜打了辞职报告。但是上头没有批。领导当晚也在剧院,坐在前排最好的位子观看演出。他们亲眼看到,丹冰跳得相当好,完全不像受伤的样子。
她演活了那只天鹅,却演死了她自己。
阮丹冰病状在医学界引起了哗然大波,多家医院的脑科专家为此举行了一次专门会诊,得出结论是:这样的重创下没有人可以重新站起来,除非有替身。换言之,表演《天鹅之死》的人,不可能是受伤后的阮丹冰。
团长已经完全失去思辨能力,只是喃喃地说:“不可能站起来?那跳舞的人是谁?我明明亲眼看到丹冰好好地睁开眼睛说:我没事,我还要飞。不是阮丹冰,那是谁?谁在跳舞?”
曲风更是深为困扰,事发后,有记者追着他问:“请问是什么力量促使阮丹冰那样勇敢?她是不是爱上了你?”
“爱?”曲风只觉荒诞“这是小说里才有的词汇。”
他对丹冰感到深深的感激和歉疚,可是他不觉得这与“爱”有什么关系。太多的感情游戏早已使他对爱麻木,他的名言是:“香烟我只‘骆驼’,女朋友却是越多越好。”他和各各样的美女约会,拍拖,给她们送花,却从不对任何一个人说爱。因为不相信。
为了逃避记者的追踪,他不得不请了一个星期假要求休息。
团长很能体会他的感受,一声不吭就给开了条子。
曲风在家里整整懒了一星期,吃泡面,喝啤酒,颓废得话也不愿多说一句,女朋友们打电话来,他接也不接,有人敲门,也不开。
柴可夫斯基放得震天响,来人不会不知道他在家,便一个劲儿坚持不懈地敲。
他听到,也当没听到,只把音乐开得更大声。
门外的人终于气了,却地,自门里进一封信来。他看一眼信封,知道是化妆师小林,便又随手丢开了。
一连七天。
空的酒瓶子渐渐堆了屋子,泡面也都吃完了,他终于不得不起,想出去再买一些来。换衣服的时候,看到了那双鞋。
曲风把那双鞋子托在手上端详良久,不知道该把它们放到什么地方,扔吧,不合适,藏起来,更不合适。
最后,他把它们放在了琴台上,那盆栀子花的旁边。
当夜,栀子就开花了。开在月光下,花瓣晶莹透剔,像少女的皮肤般娇,香气浓郁而不安分,蠢蠢动,就仿佛有个精灵躲在里面似的。
曲风站在窗前深深地嗅着,从不曾发现花朵原来是这样美丽。
在花香和风里,他隐隐约约地想到了什么,有关一朵花的心事,一个舞姿,一个眼风,一个媚影。但是他想不分明,生平接触的女孩子太多了,谁知道谁才是谁的心痛呢?
曲风并不知道栀子是丹冰送给他的。
他甚至没注意什么时候琴房里多了那么一盆花。
是同事们先发现的,打招呼说:“噢,你养了盆栀子。”
于是他知道自己的琴台上有了盆花,叫做栀子。怎么来的,为什么会在这儿,却没想过。
当然也不记得给花浇水。可是花依然长势很好。绿叶榛榛的。
每个人经过,都会说:“曲风,你这盆花不错。”
“噢,不错。”他随口应着,时间久了,便成了习惯。开始记得自己有那样的一盆花,叫栀子。
到了冬天,放假前,剧团发年货,他叫了出租车来拉。同事们好心地叮嘱:“把花也搬回去吧,不然一个节过完,没人给它浇水,该渴死了。”
曲风答应着,便把花搬回了家。天天看着,就也记起了浇水。却仍没有想过,这盆花到底是哪里来的,在今天之前,又是谁一直在为它浇水。
再上班时,团长告诉他丹冰已经出院,回到家里。
“因为她那种情况,你也知道,住不住院都是一样,尽人力而听天命,捱日子罢了。”团长说,他在这一周里好像老了许多,鬓角有白头发了。
曲风也是黯然,看着壁上一幅《红舞鞋》的宣传画,久久没有说话。
《红舞鞋》是一个很著名的舞剧,每个舞蹈演员都喜欢拿它来说事儿。
故事里热爱跳舞的女孩得到了一双有魔法的红舞鞋,她穿着它去参加舞会,舞姿美轮美奂,不可想像地优雅绝妙,令人目眩神。女孩在舞会上大出风头,赢得了所有人的心。可是,当舞会结束的时候,灾难发生了,她发现她不下那双魔鞋,也停不下她的舞步。她就那样飞舞着,舞过草原,舞过泥沼,舞过秋四季,一直舞到她力竭而死的那一刻。
她死在了情人的怀里,情人为她下红舞鞋,女孩说:“终于不用再跳舞了,真轻松。”然后,她闭上了眼睛。永永远远地闭上眼睛。
这个故事深深打入每个舞者的心,每当舞至疲惫,便有女孩子感叹:“什么时候才可以下这双红舞鞋呢?”
虽然,她们个个穿的都只是白色的练功鞋。
曲风叹息,想起被他收进衣袋的那双丹冰的舞鞋。
《天鹅之死》的巨大成功已经使丹冰一夜成名,大报小刊到处都登载着丹冰舞蹈的剧照,有几百名观众站出来作证说当时亲眼看到有天鹅自幕布后飞出,虽然记者们其实未必相信这样的神话,却也都不深究,当作一段闻四处传播着,非但不辟谣,反更使用生花妙笔,愈发渲染三分。
于是,一时间芭蕾舞女演员阮丹冰拼力一舞化天鹅的故事传遍大街小巷,成为热闻。
许多舞蹈家一辈子都达不到的知名度,丹冰在一夜之间做到了。
可是这些热闹与荣誉,同她还有什么关系呢?她已经下她的红舞鞋,再也不能起舞了。
末了,团长说:“改天一起去看看她吧。”
他们见到丹冰。
丹冰躺在上,赤着脚,因为已是初夏,没有盖被子,只半搭了一条五彩斑斓的印度薄毯,色彩极其喧闹,愈发衬出她苍白的脸,和拖在被子外面的一把黯淡的长发。
丹冰的长发是被女孩子们一直羡着的,又黑又亮又直又顺,散开来是一片云,束上去是一座塔,当她跳天鹅,簪上简单的羽饰,黑白分明,单是一个背影已经令人心动。
可是现在它们失去了光泽,黯淡而枯干,微微地泛着黄,并且渐落,像是秋风中飘摇的树叶,即使没落,日子也是屈指可数。
卧室门连着大阳台,黄油的芸香实木地板一路延伸出去,门的一角,依稀可见玫瑰花枝的吊篮藤椅在风中寂寞地摇,旁边一只小小藤制茶几,平大概用来摆放咖啡饮料的,如今孤零零地呆在那里,空落无言。
从丹冰家回来的路上,曲风和团长都沉默。说什么呢?没什么好说的。
这并不是他第一次去丹冰家,剧团里有不成文规定,成员轮在家开Party宴客联,他一向很少参加,但是那次轮到丹冰,他却也有点好奇——因为丹冰同他一样对集体活动不热心,难得做东——便去了。场面很热闹,规模也还罢了,只是客将散时,她取出洁白巾来擦拭桌面,白巾很水,嗖一下变得污浊不堪。隔一会儿曲风洗手时,发现巾已经扔进纸篓。
——那样矜贵的公主,处处追求完美,曲风承担不起。
一条巾能值几何?钱还在其次,重要的是那种排场,令人敬而远之。
曲风自知不是王子,更不完美,没想过要同一个公主做朋友,何况,还是个豌豆上的公主。
同时他想起有一次在后台,他抽烟时随手将烟蒂丢在地上,无意间回头,看到丹冰俯身捡了起来——这样的洁癖,真让人吃不消。
是从那以后渐疏远的。
再来时,已经物是人非。
当他站在她边看她,不由自主,总是摆不了那样一种联想:如果不是她及时出手相救,现在躺在这里的人就应该是他而不是她。
我虽不杀伯仁,伯仁终因我而死。
他又邀请团长去喝酒,团长没答应,还说,你也别再喝了,还要弹琴呢,丹冰会听到的。
丹冰的病房里有一架钢琴,琴盖髹成白色,很雅的一种白,而不是通常琴盖的黑或铜褐。
琴台上,也有一盆栀子花,已经开花了,可是没有香气。
就像是躺在上依然美丽却没有生气的丹冰。
花和她的主人一样,都失了心。
这使曲风终于有一点感触。他第一次怀疑,自己的栀子可能是丹冰送的,而丹冰对他的感情,也不仅仅是一个小女孩的一时冲动。
他一直忘不掉丹冰跳《天鹅之死》在收场动作前那最后的一望,无限的深情,无限的美。
她好像有很多话要对他说,她的心事,并不像她表面上看起来那样年轻。
那些没有说出口的那些话是什么呢?栀子花知道吗?
就因为团长说了那句“丹冰会听到的”曲风便向提出,他要常常来看丹冰,给她弹琴。
答应了。
的年龄其实和曲风妈妈也差不多,但她的确是位,她像一位真正的那样关心着曲风,安慰他的内疚与落寞,给他讲丹冰小时候的故事。她说,丹冰睡后,这屋子实在是太静了。常常,当她对着大镜子打盹,就会恍惚间看到镜中有个小小女孩在练舞。那么小,才六岁,因为孤独而无助,只有不知疲倦地跳着自己才知道的舞步。
他第一次知道原来丹冰的童年是那样寂寞。这使他想起他自己,也是一个没有父母疼爱的孤儿。
他的血里,有着四分之一的西班牙血统。不知是不是这个原因,使他自小养成那样乖戾不羁而又渴望自由的个性。
同丹冰一样,他的亲人也都在国外,不同的是,他们不给他钱。
原因很简单——他是个私生子。
他的爷爷在二战时参加美国军队来到上海,了他后回到西班牙,留下他,在人们的白眼和嘲讽中屈辱地生下他的爸爸,所以他的爸爸是个私生子;后来他爸爸同他妈妈相爱,已经谈婚论嫁了,忽然那个西班牙的富爷爷来信找他,提出如果他肯代表他的家族与另一个富翁家族联姻,他就可以得到西班牙国籍和一份不菲的遗产,他一分钟都没有犹豫就投奔了去,连个地址都没留下。那时他妈妈的肚子已经很大了,不可能堕胎,只有恨恨地生下他,却连看一眼也不愿意,就将他送了人。
现在,他的爷爷都已经不在了,死在不同的国度,可是他们留下了他,也留下了他的私生子的命运。
生命可以结束,命运却会重复。
他在阿姨家长大,很小就读寄宿学校,以优异的成绩考入音乐学院,直至成为一个芭蕾舞剧团的风琴师。他弹钢琴,也拉大提琴,手风琴,甚至吹口琴。
他对一切乐器都感兴趣,热情不亚于丹冰之于舞蹈。
可是他的热情也是冷的,带着仇恨,和对生命深深的厌倦。
他从没有想过自己生命的意义,也没想过将来,可是当这条命被一个女孩子用自己的生命挽救过一回后,他却不得不重新考虑生命的价值,他现在是在替两个人活,不然女孩的牺牲就落入了虚空,变得滑稽。
琴声响在病房里。
一声叹息传来。曲风蓦地住了手:“是谁?”
没有人回答。风动纱帘,花叶拂疏,丹冰在上沉睡。
曲风自嘲地笑笑,是幻觉吧?守着睡美人一样的丹冰,特别容易产生幻觉。
接着又是一声叹息。
这次听清了,却是。
穿着绿色暗花的丝绒旗袍,端着一杯红茶站在门口,轻轻说:“你也弹了很久了,累了吧?喝杯茶,歇一歇。”
那时,曲风比任何时候都更想诚心诚意地叫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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