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大胡同的昨夜星辰
八大胡同的昨夜星辰A
回到“宿舍”已经是凌晨四点钟。
吴先生的豪华奔驰驶进百合花园时,他曾意味深长地看了我一眼。但是什么也没有问。
我也没有解释。这样的临时住所,当然不仅仅是一个歌手的身份可以换得来的。
我们在花园栅栏门外道别,我轻轻地吻在他的颊上,标准的goodbyekiss。这样的一个吻,没有任何意义,可是不容轻视,它有时会比热吻更加销魂。
看得出吴先生立刻对我暧昧的身份释然了,轻轻说:晚上我来“夜天使”看你。
听我唱《黑色星期天》。我挥挥手,消失在栅栏门里,留给他一个裙袂飞扬的背影。
我的背影窈窕修长,穿束身长裙时尤其惹人遐思,我知道。
将窗帘拉开一角,我看到豪华奔驰停了一会儿,才缓缓驶去。
这个男人已在我掌握之中。
卸了妆,打开电脑上网,QQ上同时闪出好几个头像向我问好。我一一作答,态度恭谨认真。
一天里,也许只有这一会儿是快乐的,自由的,真正活着的。
喜欢网络,是因为喜欢那份神秘。
因为神秘而自由。
偶尔也在BBS上灌水。同人背《庄子》。优雅严肃得不像我。
或者,那个严肃的人才是我。
“北冥有鱼,其名为鲲,鲲之大,不知其几千里也;化而为鸟,其名为鹏,鹏之背,不知其几千里也。怒吼而飞,其翼若垂天之云。是鸟也,海运则将徙于南冥;南冥者,天池也。”
这样流利地默写着《庄子》时,心中的翳闷便会一寸一寸地消失,恍惚面对的不是电脑屏幕,而是大海,浮云,花,与礁石。
怪岩嶙峋,风起涌,我的世界,不是只有“夜天使”那么大的。
难怪有人将上网聊天叫做“冲”的确有笑傲江湖的快。
常去的论坛叫做“缘分的北京”
已经离开北京整整一年了,很想念前门的夜市和琉璃厂的书香,宽街铁狮子胡同宅门口的红灯笼也让我无限怀念。
因此贪婪地在字里行间寻找北京的尘香梦影。
有个网名叫“大风起兮”的写手引起了我的注意。
——我的网名叫“随风聚散”这契合多少有些意思。
随风聚散,暗示了我的姓,也象征了我的命运。
有点矫情。
这矫情让我觉得自己还很年轻。
年轻而柔软。
大风起兮写的都是些京城的街闾新闻,很琐碎,也很犀利,夹叙夹议,图文并茂——婉容住过的帽儿胡同的老照片,大栅栏老店换新颜的感慨,天仙庙四月初八朝碧霞元君盛大香会的记述,以及京城明星的娱乐八卦…点点滴滴,都像甘泉灵,聊解我思乡之渴。
在一篇《京城明星出书热》的文章里,他写道:“明星出书说穿了就是一场热闹的衣秀,而且是比基尼泳装秀那样暴的热门表演,写的人和看的人都急于把最后的三寸布条也撕下来,虽然,我们都清楚地知道那布条后面是些什么。”
此文件相关图片是一张绘着比基尼装女的封面,旁边有个顶着读者帽子的小人儿拼命去揭开书页。
我大笑,追在后面跟贴:“钱钟书老爷子把穿比基尼的鲍小姐比作‘局部的真理’,而明星出书远比文人著书畅销这一现象,则充分验证了‘真理往往掌握在少数人手中’这一真理。”
下线时,远远地听到啼。
我住的地方,可以听到啼。黑沉沉夜里遥远而绵长的一两声,不像报晓,倒像送终。
这里听不到车声,整个城市都死了一般。
别墅区,远离尘嚣的寂寞的富人们住的地方。每个装修华丽的窗户后面都有一个在等待中失眠的女人。她们的男人给她们买了这座豪宅,于是便有理由夜不归宿——温情和金钱永远不可并存。
当然,除非那个男人是做父亲的。父亲虽然也不肯回家,可是给钱会给得更大方些。要钱的人,也理直气壮,在花园里遛狗,看到太太们多半有些不以为然。
而太太们又瞧不起来历不明的情人。
情人瞧不起包二。
二看不起际花。
很不幸,我就是那个际花。
一个专门在豪宅间出入的际花。今天住在这个高楼,明天住在那座别墅。它们都不是我的家。
我只是过客,不是主人。
其实我也可以名正言顺地向人要钱的,比方说,向我母亲。
可是我憎恶她,憎恶她赚钱的方式。尽管,现在的我比她更加肮脏。
八大胡同的昨夜星辰B
记忆总是在梦里回来。
不可知的背景,不设防的夜晚,往事如故衣附体,蓦然袭来,人便在瞬间失了。
心口一阵阵地痛,哭无泪,曾经得到和终于失去的悲喜织碰撞,中间的离合漂泊思念淡忘全不存在,于是记忆复活了。
夜里我梦见自己手持一把刀,刺进母亲的膛,没有血,刀子进里的感觉迟钝而不真实。
我渴望真实,渴望血,所以刺了一刀又一刀,绝望地、疯狂地、不停地刺进拔出,刀子上始终不沾一滴血。
一个声音在诅咒:“世世代代…女…恨…永不超生…”
我号叫,更加用力地将恨刺下去。
血从母亲的眼耳口鼻里淌出来,但是她的前依然完好。被刀子刺过的地方依然完好。她冷冷地笑着,不躲,不还击,不倒下。
她是永远不会倒下的。她是我面前的一堵墙,是没有出口没有脚印的雪野。
我逃离不出。
然后我梦见了姥姥,她在嗑瓜子儿。
她嗑瓜子儿的姿势永恒而优雅,成为一个生命的定格。
姥姥和瓜子儿是分不开的。
女和瓜子儿是分不开的。
姥姥是个货真价实的女——解放前,北京前门著名的八大胡同之一的胭脂胡同里著名的莳花馆里的著名的头牌花魁小苏三。烟视媚行,货为生。
她说:世上人,无非嫖客与女。一等嫖客嫖一等女,末等嫖客嫖末等女。如此而已。
在八大胡同里,一等院叫清小班,住四合院或者小洋楼,姑娘们住在挂着红绿绸子的绣阁里,卖艺不卖身,价码却偏偏高得离谱儿;二等院叫茶室,院门上没有挂串灯,屋子里也没有红绿彩绸,但是姑娘们仍然矜持有尊严;三等院就叫下处了,屋里布置越发简陋,已经称不上装修,只要有一铺炕供“办事”就行了;到了四等院,就更变本加厉,称之为土娼,称之为小下处,女们已经不能算完整的人,只是一种发工具。这之外,还有半掩门儿,又称暗门子,内容大概就与现在的带儿发廊差不多了。
我姥姥,是清小班的头牌。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着实地享受了几年姑娘的待遇,然后遇上我姥爷,从从容容地上了岸。
说来也奇,女们最好的出路就是从良。莳花馆的女,从良的好像特别多,花魁小苏三们,更是八大胡同里的传奇,每个人的故事拎出来,都是一出香的折子戏。
姥姥说:“陕西巷里出了个赛金花,又出了个小凤仙,名气大得不得了;可是仍然比不过我们胭脂胡同莳花馆,为什么?因为莳花馆里每隔几年都要风风光光地唱一出玉堂,送姑娘从良。”
说这话的时候,她媚眼含笑,眉横得意…
我怀疑姥姥很怀念自己做女的时代。
谁没有过烟视媚行的梦呢?
经理秦小姐没有过吗?
阿容没有过吗?
还是夕颜没有过?
八大胡同的昨夜星辰C
夕颜是Shelly的本名,姓林,林夕颜。
《源氏物语》里,也有个叫夕颜的女子。里面说,夕颜是一种花,开在晚上,凋零于出时分。我怀疑是牵牛花的别名。叫得那么别致而优雅,令人陡生恨意。
夕颜不是一个漂亮的女子,这令我多少有些安慰。但是再苛刻的人,如我,也得承认她的气质和风度是一的。
年轻女孩很少可以拥有真正风度。
很多人夸赞过我的气质,但是没有说我风度好。
而夕颜,再苛刻的人,如我,也要承认她是一个有风度的女子。
我恨夕颜的笑容。安静的,干净的,说不出是天真还是成。有如暴风雨后的天空,因为过分的纯净而让人怀疑其实刚刚经过一场浩劫。
秦小姐给我看过夕颜的资料,她是个大学生,沈人,专业是物理工程,为什么会来到梅州做服务行,原因不明。
秦小姐说:“Shelly是俱乐部里惟一的大学生,也好,做招牌也好听些。不过,一个大学生,做什么不好,要做这一行。”
我暗暗惊心,觉得她在讽刺我。但是接着我想起来,在这里,没有人知道我的真实身份与年龄。
论起来,我的学历要比夕颜高一截,只不过最终没有拿到学位。
想到我的硕士学位使我心痛。很尖锐而且深刻的那种刺痛。
世上没有一种错比自甘堕落而更不可原恕,也没有一种人比做女的硕士生更荒唐低。再为自己找理由,再背《庄子》,不嗑瓜子儿,女的事实仍然令我心痛。尤其在研究生的身份被重新提醒时,这种心痛就愈发尖锐。
心痛的滋味一直延续了很久,像一刺横在心里,迫使我不得不记住林夕颜的名字。
夕颜虽然不是俱乐部里惟一的大学生,但却是惟一完全不靠相谋生的女子。
这点也使我忌恨。
我讨厌别人与众不同。因为只有我才可以特立独行,出类拔萃。
我把她当成对手,假想敌。
一个人活在世上,可以没有朋友,但是不能没有敌人。
有敌人,才可以活得清醒,有目标,有斗志。
夕颜是我的一面镜子,我要活得比她强。
很可惜我们始终没有正面为敌的机会。女人之间的战争总少不了以男人做赌注和筹码。尤其在这种声场所,谁吸引的客人多,谁赚取的小费高,谁就最炫目,最威风,最有FASE。
但是夕颜仿佛无情无,她和俱乐部所有的男员工都保持着一种哥们儿的关系,不亲近也不疏远,而对客人,则彬彬有礼,绝不兜揽。
夜总会里的女人,无论经理、歌手、服务员、舞小姐,在各行其是的前提下,都在同时兼职陪酒女郎的角色。因为服务行业的最高准则是“NeversayNo”只要客人有要求,你就无权拒绝,但是夕颜,总有办法化险为夷,四两拨千斤地在不闹事的前提下做到洁身自保。
连高生也不得不对她另眼相看。
节前,高生从香港过来,在俱乐部招待朋友。我自然也在座相陪。那客人是个超级酒鬼,将一桌子的人喝得全醉醺醺的了,他自己还酒兴方浓。先是向我劝酒,我以还要上台唱歌为由婉拒了。他不悦起来,向高生挑战:“你随便找个小姐和我对酒,我白酒,她随便,果酒啤酒酒只要是带酒的都行,一杯对三杯,要是我输了,今天的账我买单,我要赢了,整个月我来你们俱乐部玩都得免费。”
高生笑着扫视了一遍大堂,举棋不定。恰好夕颜正从旁边经过,我故作随意地一指,说:“不如就叫Shelly吧。”安心要看她出丑。
平时员工一起宵夜,我知道夕颜是滴酒不沾的,但是“NeversayNo”只要客人已经把杯举起来了,哪怕你酒过敏也得喝下去,喝了再吐都好,就是不能拒绝。何况,无论她推辞或者接受,都有一场好戏可瞧。
“好,就是你吧,你来。”高生呵呵笑“坐这里,替我灌醉这酒鬼。”
整个大堂人的目光都齐刷刷地盯过来,我笑着招来阿容下单,一边说:“Shelly,高生请你喝酒,你就随便点好了。”
“当真是随便点吗?”夕颜微微一笑,流利地吩咐下单:“一杯白雪公主,一杯血玛丽,一杯拉丁情人,一杯珍珠港,一杯黄金岁月,一杯红樱桃…”不停歇地一口气说了几十种高档尾酒的名称。
高生一愣,立刻哈哈大笑。他那位朋友也忍不住笑了,赶紧喊:“好了,好了,我认输!你喝这些东西,喝到明天早上也不会醉,存心要我破产啊这是。”
夕颜点点头,正要走开,高生叫住了她:“你是新来的?叫什么?”
“Shelly。”她答,再点一下头,转身走开。
高生的眼睛却仍然追随了她很远,眼光亮亮地,充赞赏和好奇。
那种眼光是我所熟悉的。我常常在男人眼中看到这种神情,清楚地明白它代表了什么。
夕颜,还真的是我一个强劲的对手。
我开始铆足了劲儿准备与她对垒。
然而,在此之后,高生和夕颜并没有进一步的接触。
并不是高生忘大,而是夕颜的态度太冷淡,也太郑重,她永远那么彬彬有礼,无懈可击。总是微笑着拒绝高生一次又一次的邀请,笑容温柔平静,让人发不出火来。
高生不是情圣,也不是狼,忌讳着夕颜是自己手下不好强来,几次三番后,也就不再找钉子碰了。
节过后,高生回了香港,故事就更没下文了。我不战而胜,心情只有更加郁闷。无论如何,总要与Shelly正面斗一次,枉为云家女儿,不让她败在我手下,绝不罢休。
八大胡同的昨夜星辰D
梦里依稀听到歌唱声:“只求得四季衣裳三餐饭,两个人儿一样痴…”
这样唱着求着的女子,是淑女?还是女?
苏三们住在莳花馆的正屋,枝叶披离的桐槐树掩映着暗紫的门,时时被领家妈妈或者大茶壶叩响:“姑娘哎,见客了您呐!”唤三声,姑娘方懒懒地应一声。不会立刻现身,总要停一会儿,补补妆,也磨磨客人的子。直到茶已换过两水,客人等得不耐烦站起身要走了,绣花门帘儿才轻轻挑起,姑娘半了脸,用绢子向客人一招,未语先笑:“您来啦?”
那是恨事,也是情。是一个女子一生中最好的时光。
姥姥最好的时光给了许多个男人,她活在那些男人的记忆里,那些男人也活在她的记忆里。她平生与男人分不开。
有女是因为有嫖客,这和与鸡蛋的关系一样,密不可分。
我从不曾刻意打听姥姥的故事。
可是她所经历的一切我都仿佛亲眼见过,并在每一个寒夜的梦里重温。
她薄薄的身子平了的花瓣一样毫无遮拦地透过阳光和凉风,悄无声息地行走在落花地的石子路上,一个脚印儿也不曾留下。
可是我依然嗅得出她特有的芬芳。
我的血管里淌着她的血,无可改变。
我的血管里淌着一个女的血。
这也许可以解释我为什么同母亲对立了十几年,最终还是要选择做歌这一行。
姥姥在十七岁那年认识了姥爷——宅门子弟云三爷,一个正红旗家族的遗少。
那天是个有雨的黄昏。
姥爷雪白的鞋帮上有泥,连袜子上也沾了泥点儿。
下鞋时,白袜子上的泥点儿十分醒目,我姥姥跪在炕头上帮他擦拭。他抚摸着她那乌黑的头发,忽然便有了几分属于家人的那种温情。
他说:“你要是生在好人家,准是个贤良母。”
后来他便娶了她,娶她回家做贤良母,成就了莳花馆又一代花魁传奇。
姥姥进门时,穿着十斤重的湘绣礼服,一身花团锦簇,千针万线密不透风。
那是一种惊,目眩耳鸣的惊,在座人的眼忽然就盲了。
枯朽的窗格里镶着不相配的盛妆少女,是一幅异样生动与亮的绣活儿,少女衣裙上的花鸟鱼虫,每一针每一线都是鲜活的,夕阳的余晖在她脸上波光动,嘴紧闭,锁着千言万语,可是随时像要张开;眼睛张着,眼光却是死的,没有半分生气。
她不是人,是一幅画儿。
她本来就是被当做一幅画儿买进府里的。
虽然只是纳妾,却大肆办,婚事热闹了三四天。
那是云府里最后的盛事。
在云府,姥姥看到一个更大的院。远比莳花馆更肮脏,更混乱,更没有节制。
第一次窥见天机是在午饭后。
当年云府午饭的场面,姥姥在多年后还津津乐道。
吃饭在云家是一种仪式,盛大,庄严,冗长,沉闷。云家是讲究食不言寝不语的,同时养生学要求他们要细嚼慢咽,女孩子的胳膊肘不能拄在桌子上,喝汤不能发出声音,虽然桌佳肴,可是只能取食自己面前的那碟菜,佣人每隔一会儿会将所有菜碟位置倒换一遍,终于轮到自己喜欢的那碟菜时,往往已经凉了。这样子,一顿饭往往要吃上半个时辰。
但是午饭后是小憩时间,那种餐桌上的井然秩序会立刻消失。
如果你有机会在这个时候悄悄到每个房间转一转——但那几乎是不可能的,因为云府里有规定在午睡的这段时间里,就是一只苍蝇也不可以打扰各房太太,佣人们这时候都呆在下房里,天大的事,也要等到午睡时间过了才可以回。所以午睡的这段时间,是云府里最安静也是最热闹的狂时分,连时刻挂在嘴边的道德礼教也都睡去了,每个人都活在梦里,而梦是不受控制的——但是如果,我是说如果你有机会走进太太们的房间,或者不如说是走进她们的梦乡里,你会看到世界上最刺最香的画面。
你会看到大太太私招了管家在不该议事的时间躲在闱间窃窃密议,你会看到三少爷手把手地教新来的丫鬟如何侍寝,你会看到嫁不出去的老姑扭捏着僵硬的身子向师傅学戏,你会看到寄宿云家的远房护院侄少爷给姨太太烧烟泡的时候烫了手,你会看到蝴蝶懒懒地,被太阳晒得昏头涨脑,飞得摇摇摆摆的,蜻蜓立在荷花苞苞上一个劲儿地颤,鱼儿将嘴探出水面无意识地接喋,三太太厚嘟嘟的嘴上嘬起一朵恍惚的笑…
姥爷在半年后死于中风,死在牌桌上,手里抓着一张白板,而身后丢下三房妾和十数个子女,包括还没有生出来的我妈妈。
后来这几房人分了家,各不往来,就是在街上见了面也不会点头,眼睛对在一起了,眼光却是岔开的。
妈妈是姥爷过世后半年多才生下来的,由姥姥独自带大,先靠变卖家当,后来解放了,就靠在街道领了火柴盒来糊,赚些油盐钱。
姥姥糊火柴盒的手势同嗑瓜子儿一样利落。街道管分派活计的老王常常会帮她糊,据说他喜欢用舌头那些贴花来代替糨糊,因为糨糊是面粉熬的,要省着用。
妈妈痛恨那些火柴盒,比痛恨姥姥嗑瓜子儿还要强烈。
有一天她放学回家时打不开门,鼓捣了半天才发现门从里面反锁了。
她抱着书包坐在门檐下,看惨白的冬天的太阳慢慢西斜,半天不肯挪动一步。
并没有等太久,门便开了,老王低低地着棉帽子从屋里走出来,姥姥没有出来送,但是隔着窗喊女儿进去。
妈妈这时候才知道姥姥是知道她已经放学了的,明明知道她在门外还要让她等这么久,这使她觉得不可原恕。她走进屋,看到堆了半的火柴盒旁边放着一包瓜子儿,怨气忽然就爆发了。
她抓起一盒火柴擦着,把火柴掷向那堆火柴盒中间,企图制造一次火灾,烧尽所有的辱与痛恨。
在姥姥的眼皮底下酝酿这样的放火事件当然不能成功,姥姥以嗑瓜子儿和糊火柴盒同样的麻利扑灭了那点点火苗,伸手抓住女儿的长发将她从上直接拖到了地下,指着鼻子痛骂起来。
她骂得很脏,是八大胡同里女撒泼时的口吻和调门儿。
妈妈从来没经过这些,几乎被骂傻了。然后,有一句话深深地刺痛了她,使她清醒过来。
姥姥说:“我做这一切,还不是因为你?如果没有你,我何至于这样惨?你这个累赘,废物!”
妈妈忽然看清了自己在姥姥心目中的位置和价值,她整个人都呆住了,时间仿佛静止。这之后,姥姥还说过些什么更难听的话,还有没有再打过她耳光,她已经都不记得了。
她看着地上被姥姥扯掉的自己的一缕黑发,在心中默默地反复地念叨着一句话:这家里呆不得了。这家里呆不得了。这家里呆不得了。
妈妈是在那天夜里十二点多离家出走的。只带了几件换洗衣裳和一个记本。
她一直有记记的好习惯,到现在也一样。
但是记过之后从不返回头看。
她记记,不是为了记住,而恰恰相反,是为了忘记。
发生过的事与情变成墨迹留在白纸上,事情也就算结束了,过去了,有了代。
她曾经跟我说过:我死之后,烧骨灰时,别忘了连这一箱子记一起火化,那是我一辈子的脚印。
我常常想:那个在雪地上没有脚印地行走的梦,会不会也曾经同样地出现在属于妈妈的夜里。
但是我没有问过她。
我们母女之间从不交流。
语言是用来传达命令和执行命令的。
母亲跟我说话时,脸上从不带任何表情,就像记记一样,没有喜怒哀乐,只是在完成一个过程。
妈妈带着她的换洗衣裳和记本出走了。在一个寒冷的夜里。
那个晚上没有星星也没有月亮。至少在妈妈的记忆里没有看到任何光亮。
后来的事实证明,那次出走成全了她。因为“文化大革命”很快爆发了。姥姥挨批斗,女的身份被揭穿出来,脖子上挂着破鞋游街。红卫兵小将们来命令妈妈与姥姥划清界限,邻居说:她们早已断绝母女关系了。云岫觉悟得早,属于可以教育好的子女。
妈妈去参加了姥姥的批斗会。小将们要她向自己母亲身上吐唾沫。妈妈做不出。
她虽然痛恨姥姥,痛恨她的瓜子儿和火柴盒,可是毕竟她们血脉相连。
就算世界毁灭了,时间和空间全可以颠倒,黑白是非都没有了清楚的界限,但是母女的血缘关系是不能改变的,是真理,也是永恒。
口号声一阵响过一阵,有人在推搡妈妈。姥姥在大堆破鞋的重重羁累下艰难地抬起头来,叫:“岫儿,吐吧,冲我吐唾沫呀,妈不怨你。你不吐,他们不会放过你的。吐吧,吐吧…”
妈妈突然就崩溃了。她发出幼狼般的嚎叫声,冲上台对着母亲吐了一口唾沫,然后左右开弓打了自己几十个耳光,转身冲下台,旋风般跑出了会场…
要说妈妈的革命态度其实是很不彻底的,可是不知为什么,那些人竟轻易地放过了她,没有她再做进一步的表忠心行动。
第二年春天,妈妈报名上山下乡,成为北京城第一批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的知识青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