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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0章 让终于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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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天倒映般的窗外晴空如洗。程归雁看了一会儿,觉得刺眼,拉下了遮光板。上一次搭飞机还是从美国回来,载着一颗归心和无可寄托的思念,恍若隔世。转眼都五六年了,居然再没离开过北京。这座生活了十几年的城市,是少年时梦寐以求的天堂。

  现如今,也是她在这个世界上最熟悉的地方。这里有一座人来人往的医院,有一栋被保姆打理得干净舒适的大房子,还有一群可以放心亲近的人,其中甚至不缺二三知己。

  高尚的事业,和谐的婚姻,令人羡的优渥生活,亲朋好友的理解和关爱,所有的一切都无疑是世间最豪华的恩赐。

  可是,不知为什么,倏忽二十余载,她没有任何一个时刻敢对自己说,这里是可以安顿下来的家,在她的生命里,那个被称作家的地方,早就支离破碎了。

  连片段残骸都被抛进了惊慌失措的记忆深渊,随着时间的流逝,越飘越远,消灭得无影无踪。离开的时候,不记得有过一丝留恋。母亲是难产死的,为了生她。

  用自己的命换了她的命,放下就走了,从未在生命里真的存在过,自然也就无从怀念。对她来说。

  那只是个把父亲折磨得不成人形的女人罢了,父亲是上吊死的,因为酒后上了亲生女儿的

  这二十年来,每次回忆起吊在窗户上那个垂头丧气的身影,她都被如血的夕阳晃得睁不开眼,他自杀了,因为鲁莽和怯懦,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失败者,被一微不足道的稻草断了

  讳莫如深,也无法说清的是,对这个生命中唯一的男人,她一直在心底埋藏着深深的鄙视。能做的。

  就是把他放在一个感觉不到疼痛的角落,在每次踏上一级进步的台阶,足以博他一丝欣慰的时候,远远的看上一眼,继续形单影只的禹禹独行,然而,就在几天之前,她回家了。

  在一个半梦半醒的幻境里,穿上了土气的校服,梳起了黑的麻花辫儿,走进阴暗的楼道,吱嘎作响的铁栅栏门,见到了身油污的父亲…夕阳很美,窗外飘着一股枯叶腐烂的气味儿。

  身体里的躁动像烧灼的云,随着黄昏的暗影渐渐笼罩,热力几乎融透了心房,越来越压抑不住。恍惚中,再次见到了他。

  她认定那是上天垂怜,终于赐下挽回悲剧的机会。这次,她要亲口告诉他别怕,没什么大不了的,一点儿也不疼,千万别犯傻。

  没想到,每一个细节都像是一条旧巷子,走进去,重叠得严丝合的竟是自己主动献身的背影。转醒之后,她哭了,嚎啕大哭。

  除了那扭曲的记忆里恸心如割的真相,她还明白了一件事:家,从来都在,只是变成了一个永远回不去的地方。被抛弃的那个,其实是自己,那晚,她彻夜未眠,哭了半个枕头。后悔吗?并没有!不但不后悔,而且更加明白,心底藏着的那份鄙视是从哪儿来的。

  记忆的错,与其说是本能的逃避,不如说是怨恨的出口!虽然他是那个至亲至爱的人,却懦弱如斯,竟然用自杀来玷污她初纯的慰藉,洁白的身子!就那样屈辱的走了,不由分说的逃走了!

  把她一个人抛进布荆棘的世俗陷阱,连一道申辩的隙都不曾留下。让她怎么办?为什么。

  她的生命里会有他们呢?一个一个,匆匆留下一笔馈赠,就决然离去,那些人,本该陪着她成长,等着她成为他们的骄傲,并投来欣慰的目光,那些人,本该享受美好的爱情,拥有美满的家庭,在她的悉心照料下安享晚年。

  那些人,本该成为她生命不可缺失的一部分,却一个接着一个的撒手人寰,飘然西去,浑身笼罩着天堂的光,带着无比慈爱的微笑。

  多么希望能问上一句,你们还有什么未了的心愿吗?我会努力做好的!并非全都来不及,却没一个人给出回应,温暖而残忍。程归雁比谁都明白,他们全都是无情的天使。匆匆来去,就是为了让自己亏欠的。

  包括那个每天着实验室的恩师兼丈夫,他只把自己当女儿一样疼爱,像极了某种施舍。命运并非不公,但绝对是充了恶意的。

  它先把你最珍贵的一切夺走,并让你觉得自己就是那个最该被抛弃的人,然后,又跑来恩荣有加,不吝慷慨的赐予,博取你最痛彻肺腑的感激,一辈子都在战战兢兢的亏欠中度过!

  当拥有的一切,几乎都来自好心人的恩赐。连自己的终身都甘愿放上报答的天平,却仍旧被高高翘起。

  那是一种怎样的无助和彷徨?有很多人问起,为什么一个人在办公室也带着个大口罩。程归雁无法作答。又有谁能明白,在光鲜亮丽,高贵知的外表下。

  她依然是那个小镇里没爹没妈流离失所的小姑娘,戴着无法卸下的枷锁,怯生生的站在这世间繁华之外?

  那口罩后面藏起的其实是卑微与孤寂,并非惯常示人的优雅笑容。万没想到,第一个要求她摘下口罩的人,是他!他的目光与众不同,他的故事并不光彩,他的纠结有点可爱。

  程归雁并不明白,为什么就那样顺从的听了他的话,摘下了口罩,那一次,她笑得毫不勉强。跟他的交谈是简洁而愉快的,可以说无拘无束,甚至很快就能彼此开一些界限模糊的玩笑,那份轻松,跟在莫黎那里体验过的完全不同。

  它来自一个异,一个说不上英俊潇洒,笑容里透着敏锐和不羁的男人。再次见面,她就被他的目光住了,那时。

  他好像还没那么自信,但眼神是真诚的,直接的,带着一见如故的热情,也不乏羞涩柔软的依赖。生平头一遭。

  她不仅不再需要口罩的掩护,还走出了医生的白大褂,像关心一个弟弟那样打量他的倔强与羞涩,执着与彷徨。发现,原来自己能为他做的,真的可以比一个医生更多…是的。

  他就是坐在身边的这个男人,叫许博,正在喝茶。这架中型客机的噪音还是蛮大的,自起飞开始,两个人就没怎么交谈了,不过。

  她的手一直绕过男人的臂弯,被他握在手心里。对这双手的偏爱,是他最早也是最不厌其烦的暧昧表达。

  而第一次被他握住,还是在开始治疗的那个晚上,气氛暧昧的影吧包房里。身体上的亲密接触从手开始,无疑是最顺理成章的,而他对这双手溢于言表,情不自的喜爱还是让她受宠若惊了。

  他摸了又摸,亲了又亲,还放在鼻子底下闻,贴在脸上蹭…不知怎么搞的,首先接受抚摸的,居然变成了他,他的脸颊,头发,耳朵,脖颈。

  他宽宽的肩膀,结实的后背,发达的肌,还有肚脐和咯吱窝…那恐怕是她跟一个男人经历的最为奇妙的事,全程充了忘我的笑声,预想中的尴尬和紧张都被一份简单的快乐驱散了。

  拿许博当药引子,是程归雁自己提出来的。说出名字的刹那,她一帧不落的捕捉到了莫黎眼睛里掠过的一抹浮亮。不过,两人都明白,这个人恐怕是唯一靠谱的选择。

  “你们…是来真的?”虽然对莫黎的爱观尚且保持审慎的态度,程归雁毕竟不住好奇。而且,跟她说话,没有拐弯抹角的必要。

  “什么叫来真的?”莫黎毫不客气的回敬“我跟你可不一样,从小到大也没学会怎么装假。你呀,是从来没爱过,才说这种小孩子家家的傻话!”

  程归雁比她大三岁,却经常被当成小孩子,每次都服服帖帖,无言以对。爱过。这个词对她来说,真的太过抽象,遥远而模糊,在至今仍时常出现在梦里的放学路上。

  在地砂石的足球场边,她的心“扑通扑通”的跳过,在那个永远被众星捧月的男生把一个脏兮兮的足球进怀里的刹那,她浑身麻痹,脑子发晕,完全丧失了思考的能力。

  高考前,她参照他的名字改了自己的,后来,如愿以偿的来到他所在的城市。却茫然不觉,早在怔怔发晕的那一刻。

  就已经注定了彼此的错过。缘分,就像那“汇时互放的光亮”等不得哪怕“一低头不胜凉风的娇羞”

  而在产科门诊遇到的那位公务员陈先生,早已没了踢球打架时带着风的飒英姿。撞得程大夫刹那失神的,并非回眸已是百年身的心怅惘,而是少年不识愁滋味的夜微凉。

  既然已经尽释前嫌,不再有绵纠葛,她接受了莫黎的建议,邀请故人帮忙。做出这个决定的同时,也终于意识到,岁月改变的,可不仅仅是那个球场上的前锋,还有她自己。

  优雅冷静,落落大方是她多年的修炼所得,却对治疗毫无帮助。陈志南的手不可谓不温柔,却也止步于亲吻,一旦接近口,就寸步难行了。

  按莫黎的诡异分析,症结的关键居然是自己太优雅,太大方了“咱们要找的,是一个能随随便便把你逗笑的男人。”

  一听这话,第一时间就想到了他…“你对他到底什么感觉?”这一问,真的难住了情场学历停留在高一水平的程归雁。

  治学严谨的她根本不敢用爱情小说里学来的词汇去描述自己的感受。光从莫黎的眼神里,她就知道,那根本不靠谱。

  “我觉得,他…像我…像我弟弟,有时候又…嗯!就是弟弟的感觉。”她本来还想说,有时候又像个爸爸,怕莫黎笑得太厉害,没敢说。

  然而,莫黎并没有笑,只是默默的望着她。很快到来的亲密接触,让她终于明白,莫黎的眼神为什么那么暧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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