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四节 王城
因为现在军队正是列装新装备的关键时期,再加上现在森林里游着那些危险的混沌民,斯坦尼斯要留下⾜够的人手看家,所以只带了一个罗伯特前往王城。
此次前去一是为了向公爵陈述之前遇到的事,请求支援;二是消除与加西亚家族的隔阂,虽然他也不知道哪里得罪了他们。
因为实在是没有钱送礼了,斯坦尼斯只得厚着脸⽪上路,反正名义上他是来谈公事的。
王都蒂斯特城坐落在塔尼斯公国的央中,连接着四方的道路极其繁华,是整个公国境內第二大城市,也是加西亚家族盘踞的中心,每天,数不尽的行人马车涌⼊其中寻找能活下去的机会。
在风尘仆仆的跋涉了两天后,斯坦尼斯和他的小弟终于来到了王都的城墙下,黑⾊的岩石筑造的⾼大城墙耸立在天际,因为周围出产的石料大多呈黑⾊,所以整座城市的建筑基本都是漆黑的,再加上一年中有一半时间处于弥漫的大雾中,因为蒂斯特又得名为‘黑雾城’。
斯坦尼斯一走进城门中就忍不住捂住鼻子,这里的腐臭味可比他领地上的还要浓密上十倍,一看这种还处于中世纪的城市就没有完善的下⽔道系统,卫生状况十分堪忧,再加上破产农民大量的涌⼊,真可以说城市的下城区是跳蚤们的天堂。
但是‘黑雾城’的上城区就完全是另一个画风,洁⽩的大理石别墅着落在一个又一个花园中,宛如乌托邦一样盛満,那里几乎都是住着位⾼权重的领主们的质子和来自帝国上下实权人物的代理人,房价也达到了令人咂⾆的程度。
斯坦尼斯在脑中确认了一遍,他在王都确实没有房产,而且以他现在的财务状况,也不允许他住进上城区的⾼档店酒里。
所以,他们两个只好在下城区治安最差的陋巷中找了一个看起来还算⼲净的酒馆住下来。
“斯是陋室,惟吾德馨。”虽然已经住的和贫民没什么两样了,但是斯坦尼斯还在苦中作乐。
罗伯特也很是无所谓,相反的,他还喜待在这种无法之地,因为这里往往可以找到最苦的劣酒和最野的女人。
“我们今天先休息一下,明天再去觐见公爵殿下。”斯坦尼斯脫掉靴子在穿上打着滚,再此之前,他已经从铺的稻草堆里捏死了无数的臭虫才敢放心的躺上去,不过只是几秒钟,他又感觉全⾝庠庠起来。
罗伯特当然没有异议,他准备先美美的睡上一觉,然后在到⼊夜的时候寻找酒和女人。
很快,这两个劳累过度的家伙就互相比试着打起了呼噜。
四个小时后
睡了一下午的领主和他的侍从正精神抖擞的出现在楼下的酒馆的,大口的喝着锡杯中盛着的酒。
“我⽇,这TM的什么酒啊,又苦又涩,真Jb难喝。”斯坦尼斯感觉嘴里像被人用肥皂塞満。
罗伯特小声的说道“老大,你満嘴脏话,确实装的蛮像的。”
斯坦尼斯举起杯子,⾼声叫嚷道“⽇,老板,你TM的再给我満上。”
现在的领主満嘴‘F’字不离口,那是罗伯特教他的,因为在这种地方你有一句话不带脏字,就会被瞬间看穿并被扒的一丝挂不扔出去。
酒馆漏风的房间里现在坐満了耝鄙不堪的恶,肮脏的半裸伎女不时穿揷在其中招揽生意,斯坦尼斯可算是第一次泡这种档次的夜店。
“这位帅哥,晚上需不需要人陪?”一个上了年纪的伎女二话不说坐到斯坦尼斯怀里,并捞起他的手往自己裙子里塞。
看着这个比自己老妈还大的女人,斯坦尼斯连忙吓的将手缩回去。
“我…嗯,我TM的有心上人了!”斯坦尼斯一时语塞,慌忙之间找了个理由搪塞过去。
大妈伎女瞪了他一眼“原来是个阉人!那你他妈的还占娘老便宜,我一个晚上挣的比你一年挣的还多!把你的手拿开,痿!”
斯坦尼斯哭无泪,他本来就没要找,还被人格侮辱了一顿。
这时,邻桌一个蒙着一只眼的老头凑过来对他神秘小声的说道“你不要那臭娘们就对了,那种拖个子就能把你熏半死。不过你来晚了,前两天才有一批伊赛西女郞离开,那些娘们才是极品,啧啧!”
伊赛西女郞?斯坦尼斯想到露加她们也是,看起来伊赛西人果然是流浪民族,在西陆哪个地方都能遇到她们。
“靠,不是吧!”对面的罗伯特大为懊恼“那么她们是什么时候来的啊!”老头了⾆头,仔细回想了一下“应该是一个半月前吧。”
一个半月,那不正是露加不辞而别的⽇子!
斯坦尼斯立刻问道“那伙女郞中是不是有一名留着橘⻩⾊头发名叫露加的女人!”
“我那时忙着做舂梦,那来得及记她们名字看她们头发呢?不过其中用一个女人的部是这个样子,”老头在前比划着“枕起来像棉花糖一样。”
稳了!斯坦尼斯据型和手感判断出那就是露加,可是她们为什么离开自己的领地要来到王城?
领主转过头,又大口喝了一口苦酒,以排解中的苦闷。
此时,对面的罗伯特好奇的问道“老大,为什么自从露加离开后你就再也没有提起过她的名字,你不是很喜她的吗?”
斯坦尼斯苦笑起来,他确实对这名善解人意的大姐姐般的女人有好感,但是…
他从贴⾝口袋里掏出一张信,因为反复折叠张开,已经快烂了,这是露加委托一个小孩在她们离开后转给自己的。
他将信扔给罗伯特“看看吧。”
“原来她还给你留了封信,那你怎么一直不说,让我看看上面说了些什么——亲爱的斯坦尼斯启鉴…巴拉巴拉…很抱歉这样不辞而别…巴拉巴拉…和你相处的⽇子真的很快乐…巴拉巴拉…希望我们不要再见面,因为下次我会忍不住杀掉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