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再也不见
“还有什么事?”我这个年龄段的女孩子免不了爱犯花痴,但我一点儿也不随便。
“长这么大,从来没有人敢用那么难听的话骂我,我要是不证明一下自己能行,以后还怎么混。”他笑的很开心,说出来的话却非常欠揍。
“大哥,刚才都火烧眉⽑了,我哪有心思想那么多。”我没好气地瞪了他一眼。你以为我愿意啊,天知道在说这话之前,我把嘴⽪都咬破了。
我不悦地瞪着他,可他还是丝毫没有放开我的意思,突然劲使一拽,我一个重心不稳,踉跄了两下直接跌到他怀里,距离很近,连脸上的⽑孔都能看清,紧接着,他的猝不及防地落了下来,太突然了,我本没有时间思考什么,只是本能地挣扎…
“你…”使出吃的力气在他胳膊上狠狠掐了一下,这才好不容易挣脫出来。
这时候,那张帅脸给我留下的好印象已经消失殆尽,只剩下満満的愤怒。轻浮难的浪子,刚才真该让那些人把他抓去,也算是为民除害了。
他想说什么,还没开口,眉头先皱了一下,我轻轻一嗅,有股淡淡的⾎腥味。低头,米⽩⾊的裙子上有星星点点的⾎迹,应该是刚才跟他接触时沾上的。
“你受伤了?”总不能眼睁睁看着他受伤而见死不救吧,虽然他不是什么好人。
“你是第一个敢打我的人。”痞里痞气的声音,就像在说一件微不⾜道的事情。
“上幼儿园的时候,老师没告诉你什么事都有第一次么?还能说废话,看来一时半会儿死不了。”我可没闲工夫跟他拌嘴,这个外形异常出⾊的男人总给我一种很危险的感觉,我这个在社会底层讨生活的小演员经受不起什么大风浪,还是隔得远远的吧!
走出KTV,我依旧还提心吊胆的,那帮打手没有出现,房间里那个男人也没追出来,只有裙边星星点点的⾎迹告诉我,刚才真碰到事儿了,不是做梦。
我和肖卓然的相遇,到现在想想都觉得跟个笑话似的,本来觉得只是一场简单的意外,然而从那一天开始,命运就把我们紧紧绑在了一起…
那天晚上,我在二十四小时便利店坐到天亮,连续二十几个小时不眠不休,我感觉自己轻飘飘的都快成仙儿了。
回家睡得昏天暗地,直到被一阵嘈杂的电话铃声吵醒。
“渺渺赶紧起来,一会儿有个撑场的饭局,两千块!”电话那头的小琼非常奋兴。
饭局这两个字大家都不陌生吧,不错,就是那种明码标价陪吃陪喝的,这种局靠年轻漂亮的女孩撑场,陪吃陪喝,但都不会強行要求发生关系,既险保又不少钱赚,只要能赶上,小琼都会叫我。
至于小琼是谁?在介绍她之前,我还是先做个自我介绍吧!
我叫⽩渺,前途渺茫的渺。这是我来京北闯后,自己取的名字,本名…太土,不说了。
我是养女,养我一点也不吃亏,从弟弟出生以后,家务活就全是我的了,一⼲就是十年。
养⽗总说我长得漂亮,将来嫁人一定得多要点彩礼,上⾼中的机会是我以死相才争取来的,否则他恨不得十六岁就把我嫁了换钱。
可惜他的洗脑⽔平实在不咋地,我不是愚孝的人,他们的养育之恩我会用自己的方式报答,但是想要葬送我的后半辈子?见鬼去吧。
所以我离家出走了,逃跑的时候,手中只有辛苦积攒了几年的128块钱以及小琼的电话。
当浓妆抹的小琼兴⾼采烈地把我介绍给她的“妈咪”(夜总会管事)时,对方看我的眼神就像看到摇钱树一样,然而我却再一次逃了。
混迹在男人堆里陪酒卖笑或许可以忍受,但出卖⾝体辗转承…
⽩居易的《琵琶行》历历在目,就算砸下座金山,我也做不到。
穷不可怕,就怕明明穷的要死,还硬要保留所谓的尊严,小琼说这话时,颇有种恨铁不成钢的意味。
我没有反驳,她说的没错啊,饭都要吃不上了,还要什么尊严?但我偏偏就迈不出那一步,人活一口气,连⾝体的底线都没了,那不成行尸走⾁了。
后来小琼见我实在不上道,只好帮我找了这个特约演员的工作,用她的话说,一没学历二没关系,想要在京北混下去,能靠的也只有这张脸,之后,就是现在这个样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