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1章 佳人有约
前天晚上还大吼大叫,还说要杀了叶盛,更是从霄城市飞到京城来找他的事,但是,现在叶盛主动回应她了,邹锦⽟的表现却让叶盛感觉到很奇怪的平静,这只能让叶盛想到一点,那就是温婉⽟对邹锦⽟说了什么,才使得邹锦⽟如此的。
到底温婉⽟对邹锦⽟说了什么,两人之间有了什么约定,叶盛没能从温婉⽟处问出来,他不能,也不敢问,所以,只能去问邹锦⽟了。
匆匆吃了点东西,叶盛把汽车导航定位,直接驱车去了京西机场⾼速桥。
一个小时后,叶盛才算是赶到地方,远远就看到桥上站着一个红粉连⾐裙的女人,不是邹锦⽟还能是谁,而且,就在桥的⼊口旁停车位上,停放着一辆红粉⾊的⾼档宾利轿车,看来肯定是邹锦⽟的汽车了。于是,叶盛就将汽车停在了邹锦⽟的汽车旁,徒步上了桥。
离得越近,叶盛也就看得越清晰,只是,他只能看到邹锦⽟的侧面。
已经是傍晚时分了,微微的风吹开了邹锦⽟披散着的秀发,扑打在那⽩皙如⽟的俏脸上,使得她的一双美眸只能微微半闭着。红粉⾊的连⾐裙,也在威风的吹拂下,有节奏地向后微微抖动着,而那风儿却贴着她的⾝前划过,将那曼妙绝伦的躯娇勾画出一条条人的曲线来。
不得不承认,在叶盛⾝边的那么多女人中,能称得上绝品的,也只是邹锦⽟、杨慕、阎⽟娴、合子和爱丽丝五个人而已,当然,⾎甲族的金甲武士之一珍妮也是,只不过她跟叶盛还没有关系,只是打过一架而已。
而在这五个女人中,如果再分出一二三等,那么邹锦⽟绝对是当之无愧的第一等,第二等则是阎⽟娴、爱丽丝和合子,杨慕因为⾝材不佳只能列为第三等。
邹锦⽟能够成为绝品女人中的第一等,绝对是有充⾜的理由的,第一,她的相貌,在五女中,也只有杨慕和合子才能堪堪与之相比;第二,她的⾝材,就连爱丽丝都稍逊一筹;第三,她的气质,只有⾝居⾎后数百年的爱丽丝才能与之相比;第四,她的冷,能与之相比的,只有合子一人。
其实,在叶盛本心的深处,还是很想拥有这个女人的,只是,邹锦⽟的脾气让叶盛无法忍受,他可以改变方中雪,可以改变花雨,可以改变费⽟岚,这些与邹锦⽟脾气很相近的女人,但叶盛却不想再去改变邹锦⽟了,原因就是那一桩让他很抵触的婚约。
如果邹锦⽟能不摆出那副冰山美女的架势,如果她能先跟叶盛接触一段时间,再决定是否彻底反对这桩婚事,或许叶盛与邹锦⽟之间的情况本不是这么尴尬,或许叶盛会在爱上方中雪之前爱上邹锦⽟,同样,邹锦⽟或许也会爱上叶盛。
那么,一切的一切,都会发生改变,叶盛或许会在邹锦⽟的劝说下,放弃与叶家的恩怨,重归叶家。或许,当叶盛再知道温婉⽟还在世上的时候,他已经在叶家认祖归宗,再也无法改变了,所有的故事都会朝着另外一个方向发展。
但是,邹锦⽟就是邹锦⽟,她的冷傲决定了她不可能去接受一个陌生的婚约,更是想用一亿元买来叶盛的接触婚约,却被邹德兴发现,及时追到霄城市,阻止了邹锦⽟的行为。
差错下,叶盛爱上了方中雪,而且是爱得刻骨铭心的那一种,这就更加坚定了叶盛拒绝这门婚事的决心。但是,对于邹锦⽟,叶盛对她的感觉,除了是欣赏和不満之外,更多的也是同情,毕竟这个女人也是家族联姻的受害者,受害的程度比他更大。
来到邹锦⽟⾝边七八步远的时候,邹锦⽟转过头来,那満头的秀发也随着这一转,齐齐向后,变成了齐齐向左,偏秀的美使得叶盛的心中更是一,暗想,绝美啊,可惜她不爱笑,否则的话,就算说是颠倒众生也丝毫不是大话。
五个绝品美女中,只有杨慕是经常露出笑容,这就大大增加了她的美,也助长了她的名气之⾼。其余四人,邹锦⽟和合子几乎在任何时候都是冷冰冰的,没有露出过一丝的笑容,给人一种冰山的感觉。
而爱丽丝呢,以前也是⾼⾼在上,轻易不笑的那一种,但是在跟了叶盛之后,庒力顿减,做起了一个乖巧女人的角⾊,笑容便经常挂在脸上,美不胜收。阎⽟娴呢,对外也是几乎不笑的,最多是礼貌的微笑,却也使得很多男人巴不得马上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直到后来接纳了叶盛,阎⽟娴才彻底绽放了自己的笑容,但也只是对叶盛一人,⾜以把他得神魂颠倒了。
那么,如果五人中绝对堪称第一的邹锦⽟,也能尽情绽放自己的笑容,估计全天下的男人,没有一个人能挡得住她的风情的。
让叶盛感觉奇怪的是,邹锦⽟的脸上,竟然没有丝毫的怒意,只是很平淡,看不出她心中到底是什么情绪,但也使得叶盛心里更加捉摸不定,暗暗小心起来。
邹锦⽟淡淡说了一句:“你来了。”
叶盛继续向前走,直到走到她⾝边两步的位置,这才点了点头道:“是,我来了。”
两人的打招呼很简单,基本上可以列为最少字的打招呼了,邹锦⽟没说让叶盛来这里说什么事情,叶盛也没有问。两人在简单地打了一声招呼之后,邹锦⽟将头再次转了过去,叶盛也转过⾝来,跟邹锦⽟并起方向,向桥下面看去,两人谁也不再说一句话了。
沉默了大概五分钟左右,叶盛有点受不住了,转首看了看邹锦⽟一眼,发现她竟然是微微仰起头,闭着眼睛,一脸的陶醉样。
“嘎吱”一声,就在叶盛再一次被邹锦⽟的美所陶醉的时候,一声不谐和的汽车刹车的声音突然响起在二人的⾝边。
叶盛转首一看,是一辆⽩⾊的金杯轿车停了下来,从车上鱼贯而下七八个年轻人,最后下来一个三十多岁的中年人,嘴里叼着一颗烟,脖子上挂着一个金光闪闪的项链,花格短袖衬衫只扣了一颗纽扣,前的刺青图像几乎完全呈现在叶盛的眼前,是一条內中弯曲的龙。
其中一个小混混指着邹锦⽟说道:“豪哥,就是这个妞,怎么样,是不是绝品啊。”
邹锦⽟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也转过头来,睁开眼睛,登时被豪哥看了个正着,心中不噤震惊之极,暗想,乖乖,太漂亮了,这妞简直是极品,我那些女人跟她相比,简直是提鞋都不配,如果说能把这个妞上了,这辈子就没有⽩活了,要是能养包起来,那⽇子过得,简直赛过神仙啊。
豪哥来到近前,上下打量了邹锦⽟一番,差点就滴下口⽔来了,点了点头道:“绝品,绝品,我还从来没有见过这么绝品的小妞呢,嗯,阿狼,你不是说就她一个人在这里吗,怎么多出来一个野小子?”
一个⻩⽑卷发头的小青年急忙说道:“豪哥,刚才的确是这个妞一个人在这里,这小子不知道是什么时候钻出来的,估计也是跟豪哥的目的一样,想泡这个妞吧。”
豪哥“哼”了一声道:“想,他想个庇,在京西区的地方,就算是区委记书,也不敢跟我叫板,这小子算什么东西,敢跟我抢女人,我看他是活得不耐烦了。”
叶盛看了邹锦⽟一眼,见她依然是面无表情,心下一动,暗想,估计她的心情肯定不好,这几个小混混也就给她打发吧,也能让她消消气。
于是,叶盛笑着说道:“豪哥,您怎么来了,您不认识我了?”说着,叶盛掏出软华夏,恭恭敬敬地给豪哥递上一。
豪哥本来想让手下小弟动手将叶盛暴打一顿,闻言不噤一愣,一边接过烟,一边打量了叶盛一下,疑惑道:“以前我见过你吗?”
叶盛掏出打火机给豪哥点上烟,笑着说道:“豪哥真是贵人多忘事,半年前,小弟有幸在饭店吃饭的时候,见过豪哥一面,还跟豪哥打了一声招呼,估计是豪哥应酬太多,小弟又是不⾜轻重的人物,豪哥这才将小弟给忘了,今晚,小弟做东,去皇城大店酒好好喝一场,还请豪哥能给小弟一个面子。”
“皇城大店酒?”豪哥眼睛一亮,这可是京城最⾼档次的店酒了,这小子竟然要在那里请客,看来也是一个有钱人家的儿子,是以豪哥的脸⾊马上就缓和下来,笑着说道“豪哥我最人物了,既然老弟你这么客气,我又怎么能不给你面子呢,只是我这还有几个小弟…”
叶盛当然明⽩豪哥是什么意思,马上乐呵呵笑道:“当然一起去了,豪哥肯商量,自然是小弟的荣幸,一起一起,若是还有别人,也一起喊着,小弟刚刚做了一笔买卖,算是挣了点钱,吃顿饭还是不成问题的。”
豪哥也是有原则,对有钱人还是能不惹就不惹,便指了指邹锦⽟问道:“她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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