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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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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雪兰带了⾜够的纸币,然后和李氏上街了。

  她指挥车夫说:“小哥,你送我们去裁店吧,越大的店越好。”

  “成,您坐好了。”⻩包车夫就拉着二人跑了起来。

  到现在雪兰已经不再害怕上街了,哪怕再陌生的地方,也总有悉起来的一天。街面上川流不息,人来人往,就像历史的长河一样,这种生生不息如此鲜活,不需要因为穿越时空就感到害怕。

  车夫带着雪兰二人来到了一家门面很大的布行,听说这里做⾐裳,不但做中式,还做西式,特别红火,就是费用很贵。

  李氏才站在门口就裹⾜不前了,因为她看到一位穿着洋式长裙,烫着头发的女子刚从里面走出来,可能是一比较觉得自卑,就停住了脚步。

  雪兰拉着她走进去,直接对店员说:“帮我们量一下⾝体,我们要做几件旗袍。”

  “我就免了。”李氏道“你自己做,我只要裁了料子来,自己就能做了。”

  “你做的能穿出门去吗?快听我的吧。”雪兰道“在家从⽗,出嫁从夫,夫死从子,你也知道这个道理的。”

  “你胡说什么呀。”李氏⽩了她一眼。

  店员看二人争执的样子,有点犹豫是否招呼她们,毕竟这是两个穿着棉袄的女人…

  雪兰很有土豪的气魄,对店员说:“我们有钱,你别怕,好料子尽管来就行,我们只是乡下人刚进城,所以看着土而已。”

  店员叫雪兰一句话说脸红了,忙说:“瞧客人说的,快坐,快坐,我去叫裁。”

  李氏气地拧了雪兰一把:“怎么说话呢,嘴上也没个把门的。”

  “我们是乡下人刚进城啊,这里可是皇城,通能跟这里比吗?咱们不是乡下人进城是什么?”雪兰说“既然家里的钱是我挣得,今天咱们怎么花,你就得听我的。”

  李氏叹道:“听你的,听你的,我只是不愿意你胡花钱,你一个小孩子…”

  其实,别看李氏是有钱人家的姨太太,但其实她没有花过钱,刘宅里才不给姨太太发月钱呢,家里有什么东西都是买好了,一起发下去的。一辈子待在宅院里,本用不着花钱,就是这个原因,雪兰她们逃走时,还要先去卖首饰。

  不一会儿,一个妇人打扮的女人过来了,她伺候雪兰和李氏量了⾝体。

  然后她指着店里的样品货,问两人要做什么样的。

  雪兰其实不想穿旗袍,旗袍这种⾐服,要⾝材好穿着才漂亮,雪兰筒一样笔直的⾝材,穿上着实更像筒了。她反而喜清末女人的⾐裳,上⾝是马褂一样的宽袖子绸缎褂,下⾝是牵了褶皱的长裙。

  所以她要了三件旗袍和一⾝老式的裙子,李氏则只订做了几件旗袍,三姐的⾝量李氏知道,也⼲脆叫人家做了。

  这些都是量⾝定做的,料子要自己选,雪兰还买了两件成⾐,在人家店里穿上后,就直接穿着走了。北平舂天的太能晒死人,亏她们还穿着棉袄…

  然后她们又去了隔壁的首饰店,雪兰想把李氏卖掉的首饰补回来,毕竟一个女人,积攒那些东西也不容易。

  李氏想买首饰头面,就是那种古旧的点翠簪子,凤钗之类的东西,还说:“这些东西早买了也好,等你们姐妹出门子,还能当嫁妆。”

  雪兰心想,是不错的,你买回家,我在屋里戴上,玩唱大戏不错。

  这年头很多女人连长头发都不留了,谁还用得着这东西。

  最后,雪兰选了珍珠项链,两对坠子,几个料一般的⽟手镯和几个金发饰。

  这天,她们可算是带着大包小包回了家。

  买了许多北平名吃,雪兰还抱回了一只小⻩狗,这是在饭馆摊子上花三分钱买的。刚出満月的小土狗,雪兰瞧它⺟亲凶的,⾝边养着七八个小崽,护得什么似的,就问店家能不能买一只。

  店家给挑了一只浑⾝土⻩,前有一撮小⽩⽑的,长得特别壮实,已经会气嗷嗷叫了,要了雪兰三分钱。

  回家后,雪兰想把小狗养在屋里,李氏嫌弃土狗脏有跳蚤,说什么也不肯。给拴在了前院的西厢房门口,那里有个开了口的木凳,铺上草,就成了一个小窝。

  不过⾼兴了雪兰这对姐妹,饭也顾不上吃了,一晚上光围着狗转。可惜好景不长,当天晚上,雪兰和三姐两个抱过狗的人就被跳蚤咬了个遍。

  唉,这么萌的小狗狗,就算被染上了跳蚤,也不会怪你的。

  几天后,裁店把新⾐服送到了雪兰家里,三姐和雪兰当场就喜滋滋地换上了,李氏看着两个花一样鲜的女儿,也是喜笑颜开。

  雪兰提议出去吃饭。

  李氏说:“行了行了,这几天都花多少钱了,有钱也不是这个花法,你瞧咱们刘家的老爷太太,那也是大大的有钱人,可也讲究节省,万万不肯胡花钱的。”

  李氏的想法还是老套,这都离开多久了,还叫人家老爷太太。雪兰认为她这样可不行,于是决定带李氏和三姐去安国饭店吃顿西餐。

  李氏最开始以为女儿只是带她去普通地方下馆子,没想到来到了一个富丽堂皇的大地方,眼睛都看直了。

  雪兰第一次来到安国饭店的时候也惊诧的,这里仿照西式的风格,装修的金碧辉煌,连侍者都穿着黑西装,带着黑领结。

  李氏和三姐都缩着脖子,一副很紧张,很犹豫的样子。

  雪兰安慰她们说:“别紧张,我上次跟许编辑来过,这里吃不了咱们的。”

  “这里花钱多的吧,咱们还是…”

  “没事,花了咱再挣。”雪兰拉着李氏说“别露怯,不然别人笑话咱。”

  对李氏而言,这样的地方她一辈子都没见过,谁能想到这是个吃饭的地方呢?

  雪兰本来也不打算花钱的,毕竟能在现代享受的,她都享受过,这种⾼级大饭店对她而言也新鲜不到哪儿去,里面的食物不一定比路边摊好吃,关键是想带李氏和三姐开阔下眼界。

  同是三个胆小的女人,但雪兰的胆小和李氏她们不一样。

  雪兰是因为来到了陌生的时代而害怕,李氏她们却是內在的胆怯,没有见过世面,没有接触过社会的无知妇人对待外界的害怕。而这种害怕是不妥当的,雪兰很担心,万一有一天刘老爷找上门来,哭着喊着跪求李氏回家,她会不会就跟着走了。

  期盼这天永远也别发生,但如果发生了,也要让李氏明⽩,这个世界很大,大到朝天迈步,也自有天梯。

  李氏和三姐跟着雪兰进来,但一路上都不敢说话,像看西洋镜一样四处打量,呆呆地望着游走在其中的侍者和穿着洋裙子的女人。

  雪兰没有要小房间,而是带她们去了大厅。正是中午,这里坐了许多客人。

  一张方桌上铺着⽩⾊的桌布,中间还有一个揷着红玫瑰的小花瓶,明显玫瑰花是在花棚里养开的。

  就坐后,侍者拿来了菜单,菜单上有法文、英文、德文…都太他么⾼大上了。

  雪兰把菜单一扣说:“正菜要里脊牛排,七分,配菜要蔬菜沙拉和羊角面包,饭后甜点要慕斯蛋糕,前菜要香煎鹅肝酱,红酒…不太懂,你推荐下呗。”

  “11年份的克鲁埃法国红酒如何?”男侍者问“我们可以先开了让您尝尝。”

  “好,顺便来三瓶果汁汽⽔,我在大厅看到的那种,法国什么什么,不太认识。”

  侍者笑了笑说:“蓝⽩道特⽪锐。”

  “哦哦,我只认识开头一个词,其他的词都不认识,那是英文吗?”

  “不,是法文。”侍者笑道。

  “那就这样吧,谢谢你。”雪兰说。

  侍者离开后,三姐惊奇地问:“五姐,你从哪儿学的?”

  “跟着许编辑他们学的呗,他们就是这样点菜的。”雪兰撒谎说。

  然后雪兰把面前的餐巾一甩,噎在领子里。

  “看到没有,外国人就是这样吃饭的,生怕饭掉下来弄脏⾐服,所以在这里挡上一块手绢。”雪兰说。

  李氏笑了:“那还不跟小孩似的,还怕吃漏了嘴。”

  雪兰捂着肚子笑了起来,其实餐巾铺在‮腿大‬上也行,不过楼下吃西餐的华夏人都噎在领子里,那她们也噎在领子里。

  “都听说洋人吃饭用刀子和叉子,咱还没见过呢,原来是这样的。”三姐好奇地拿起了叉子说。

  “不方便,不如用筷子。”李氏道。

  “娘说的对,咱们华夏人的筷子是好东西,这刀叉才是野蛮的象征呢。”雪兰转了转叉子说“你们知道吗?筷子在咱们华夏已经有三千多年的历史了,据说是苏妲己为了讨纣王的心,于是拿⽟簪做筷。标准的筷子长七寸六分,代表人有七情六,以示与动物有本质不同。而且筷子为一双,一主动,一从动;一在上,一在下,两筷子组合成为一个太极,有两仪的含义,所以这是一件很风雅很有智慧的东西,外国人不会明⽩咱们华夏人的深奥和內涵。我们古代人说,君子远庖厨,是因为不忍杀生,我觉得这是因为远离了刀叉的野蛮和⾎腥,没想到咱们现在却又成了拿着刀叉当文明的时代。”

  雪兰说完一抬头,却见三姐和李氏正静静地望着她。

  “早知你故事写得好,果然是知道的典故多,你这样讲话,倒让我想起了课堂上的老师。”三姐笑着说。

  雪兰也笑了,却忽然听到有人揷嘴道:“文明之所以为文明,并非因为历史悠久,而是因为文化的先进。如果一份文化太过古老,不再合适时代的进步,那么这样的文化又文明到哪里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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