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新衣
“来,站着别动,我给你量一量。”
昏⻩跳跃的烛光下,罗云初拿着一细线帮二郞量⾝。二郞呵呵地笑着,罗云初让他⼲嘛就⼲嘛,抬手就抬手,不动就不动。两人的⾝⾼有一段差距,罗云初的⾝⾼只到二郞的肩膀上去一丁点,除了肩宽比较难量外,其他的部位都还好。
“爹,爹,饭团的新⾐服好看不?是娘做的哦。”饭团在炕上站了起来,转起了圈圈。
饭团现在穿的这套是罗云初考虑好久后才做的⾐服,无袖小T恤和短。那T恤,罗云初还找了块红⾊的布在前面给他了个类似苹果的大口袋让他装东西。饭团穿上后,露出藕节般的小手臂小腿,整个人可爱极了。这套⾐服罗云初一开始只让他在屋里当睡⾐穿,后来见他⽩天穿回之前的⾐服后大汗淋漓的模样后,就心软了,拿出这套⾐服给他穿上。
所幸,大家对这另类的⾐服接受度颇⾼,估计是因为饭团还是孩子吧,若是大人,估计会说什么伤风败俗之类的话。还有一些小孩子见饭团穿着可爱,也回家闹着让他们娘给做一套。那些妇女们被闹腾得没法,只好上罗云初这请教⾐服的做法。罗云初也不蔵私,蔵也蔵不住,那套⾐服简单,看一眼就能明⽩,遂一一和她们细说了。
“好看好看。”看着可爱的儿子,二郞眼里充満了笑意,不住地点头。
“饭团小心点,别掉下了。”这炕⾼的,要是摔下来就不好了。
“娘,我有看脚下哦,不会掉的啦。”他一庇股坐在坐上,撅着嘴说道。
“好好,饭团不会掉,是娘⽩担心了。”对这只宝贝小疙瘩,罗云初乐得哄他。
媳妇儿子热炕头,二郞觉得自己的心里的,満満的。
“二郞,明天你照着我测量的方法帮三弟量一量这些部位吧,趁现在空闲,把你们的⾐服都做了。”她看着兄弟俩的⾐服都旧的,有些还磨损了。既然要做⾐服,就一起做了吧。布料有了,不过是费点儿功夫罢了。不过古代的忌讳就是多,量⾝会有肢体接触,还是让二郞去做吧。
听到媳妇连她兄弟的⾐服也一道做了,他欣喜“娘那头?”
“娘那边我今天已经去量了。”罗云初低头,记录刚才量得的寸尺。
女红针线就是这般,做习惯了速度自然就快了起来,所以后来的三套⾐服,罗云初只花了两天时间就制好了。
“娘,娘,哥哥又拿青蛙来了。”饭团一只小爪子紧抓着装青蛙的布袋口,庇颠庇颠地跑到厨房,探头进去,在厨房没见着人,撅了撅嘴,转过小⾝子,往房间里跑去。可怜布袋里的青蛙了,一直在惨叫。由于饭团还是个小不点,那布袋比他际还长,他只好拖着走。
“娘,娘”
“怎么了?”罗云初穿了件天青⾊的⾐服,从房里徐徐踱出来。
“娘,看,哥哥让我拿青蛙回来。”说着,他吃力地将布袋举起来“娘,我们去煮给花花它们吃吧。”扯着她的⾐袖,就想把她拉到厨房。
罗云初接过,蹲下来,摸了摸他的脑袋“你哥哥呢?”天孝已经有两三没出现在她眼前了。
“在那!”饭团转过头一指,顺着他所指的方向看过,果然看到天孝站在不远处,一脸踌躇,不敢靠近。
罗云初朝他招招手,天孝挪着步子,慢呑呑地走过来。
饭团口中的花花正是分家时他们分得的老⺟,经过老⺟的努力,他们家的数量达到了十二只,每天这些小崽就跟在老⺟后面,在院子里四处刨食。罗云初前世在农村里呆过,知道喂食蚯蚓或虫子,鸭长得特别快而且肥。虫子难得,蚯蚓易寻,于是罗云初每次到后面的菜园子翻地的时候,总会让花花领着它的徒子徒孙餐一顿,但菜园子也就那么点大,总有翻完的一天。
看着在院子里无聊的打苍蝇的天孝,罗云初想起了以前到田间钓青蛙的事来。于是便拿着破旧的布料做了两只布袋,再用竹篾做了个开口,教给天孝钓青蛙的技巧。孩子的好奇心和模仿力都是超強的,没两下,天孝就学会了。当时饭团在一旁看着,觉得好玩,闹着也要钓。罗云初没法,只好做了一只袖珍的布袋以及找了一副小型的钓杆给他玩儿。
第一天天孝钓了青蛙,不知有何用,全拿了回来给罗云初。罗云初给他口袋里装了一口袋的从货郞那买来哄饭团的糖,也不避他,将那些青蛙烫了剁成一块块来喂鸭。天孝默默地看着,以后每天早上或晚上没事的时候总会到田间钓青蛙,后来大胖那些七八岁的娃娃们见着好玩,也有样学样地钓了起来。却又不知这青蛙的用处,于是全给了天孝,让他全带回来了。罗云初得知后,每天都会给他一些从货郞那买来的吃食,或给他两三枚铜板让他买些糖或零嘴和小伙伴们分着吃。
不过天孝自从知道了这青蛙的用途后,以后他钓回来的青蛙总是给她一半,然后拿一半回家。罗云初知道了,也仅是笑笑没有说什么。但她那大嫂却是个蔵不住事的,得知了后将儿子狠狠地夸了一通,又到外头夸耀了一遍。这下好了,全村子的人都知道用这法子养最是易肥。不过或许是罗云初大方,她家的鸭都没缺过青蛙。
天孝默默地将刚才蔵在⾝后的布袋拿了出来,递给罗云初“二婶,给你,这是我自己的,刚才饭团拿的是大胖他们的。”
罗云初看着这个半大的孩子,笑问“今天收获多的嘛。”罗云初掂量了下手中的布袋,大概有近两斤吧,往常只有一半这样。
“嗯,二婶,今天的全给你,你别生我娘的气好不?”天孝企求地看着她“那晚她不是故意的,她只是被妹妹闹烦了。”
闹烦了就能拿孩子撒气吗?尽管恼怒她的行为,却也没有为难孩子的想法,她摸了摸他的头,微笑着说道:“天孝是个好孩子。”
“饭团,你的钱钱借娘一下好不好?”自打罗云初手头宽裕点后,她就喜往饭团兜里塞一两枚铜板。所以饭团从没缺过钱,每逢有走村的货郞到来,他总会问过娘了,才颠颠儿地跑去买糖的。至此,饭团也成了村子里最被羡慕的孩子。
“嗯嗯,给娘用。”能帮到娘的忙,饭团笑得一脸満⾜,一双爪子把肚子前的口袋撑开来,示意罗云初往里面拿钱。
接着她便在饭团的兜里掏了掏,掏出两枚铜板“来,天孝拿着,去找大胖他们玩儿吧,记得有好吃的要一起吃哦。”
天孝拿了钱,看着罗云初言又止,明显心里还挂着刚才的问题。
罗云初叹了口气“大人的世界,天孝不懂。天孝只要开开心心长大就好了,去吧,去玩儿。”
“饭团跟哥哥去玩吗?”
饭团摇头摇,指着布袋里的青蛙,声气地说:“不去了,在家,帮娘喂花花。”
“好,走吧。”捏捏他的小脸,站起来,牵起他往厨房走去。
“天孝,别想那么多,好好玩。”
天孝走出大门前,回头看了一眼,饭团正围着罗云初转,脸上的笑容就如天上的太那么明媚。突然间,他很羡慕饭团这个堂弟,虽然不是亲生的,但二婶待他的好却是大家都有目共睹的。虽然他娘也很疼他,但她有时候做的一些事总让他感到愧羞。而且二婶行事大方得休。自己的娘和二婶一比,就⾼下立见,虽然自己很不愿意承认,但事实就是事实。不过再怎么样,娘还是他娘,想到这,他在心底叹了口气。
晚上,收到新⾐服的宋铭承很意外,他已经很习惯了,除了他娘会每年给他做上一两套⾐服外,他之前的大嫂二嫂从不会关心他没有得穿的。而他,已经学会不再奢望与期待。想不到今天
“二嫂,谢谢你。”捧着那⾐裳,宋铭承真心地道谢,前天二哥拿着绳子拉着他量来量去为的就是这个啊。他杵在那,想起自打这新二嫂嫁进来后,对他的照顾并不少。可以说,许多东西,他二哥有的,他也有。
“咱们是一家子人,客气啥。”罗云初不以为意。
一家人么?宋铭承有点怔忡地看着收拾饭桌的二嫂。说实话,他经历过几个嫂嫂,大嫂如何,他不予置评。他第二任二嫂的确是个地地道道的泼妇悍妇,除了自己⾎脉相连的兄弟侄儿,他实在很难对她们产生认同感。他已经好久没有感受到这么強烈的归属感了,呵。
“对了,一会你拿回去试试,不合适再告诉我,我改改。”因为宋铭承是小叔,不可能像她给二郞做⾐服似的,半年品也可以让他穿上去试。做他的⾐服时,她是一股脑按着那寸尺做的,也不知道偏差会不会太大。
“等等,还有,一会我让你二哥给你送羊过去,你看书也别看那么晚,油灯昏暗,仔细伤了眼睛。”她罗云初对宋铭承就像对自己之前的弟弟一样,见他晚上仍旧看书,关心的话很自然就说出口了。
“好的,我知道了。”宋铭承走到门口时,回头看了一眼犹在忙碌的二嫂一眼。心道,新二嫂是个好女人,希望这次二哥能幸福。
刚才罗云初的话完全是出自真心的,二郞在乎他这个弟弟,她完全出自于爱屋及乌的心理,况且她小叔这人真的不错。什么乡试在即要好好笼络他什么的,罗云初真没想那么多。
晚点罗云初给宋⺟送⾐服的时候,趁她心情好,将那晚宋大嫂骂饭团的话委婉地转述了一遍。宋⺟听完后,脸上的笑容没了,将罗云初打发走后,狠狠地捶了两下。想到宋方氏,她就牙紧咬,她暗忖,这老大的媳妇,真是欠敲打!她或许会偏袒大儿媳,这都是看在儿子和孙子孙女的份上。但不代表她就能随意欺辱她另一个孙子!
达到目的的罗云初很⾼兴,步子都轻快了许多,哼,叫你欺负饭团!罗云初明⽩,像宋⺟这样的人,将儿子和孙子看得极重。说句妄自鄙薄的话,在宋⺟心里,十个她和大嫂加起来,都比不上他们一手指头!可笑的是,她大嫂却看不明⽩这点,自以为得婆婆的意。
余府之事一过,罗云初也没大在意,本以为以后再无集的,孰不知,宋余两家渊源颇深,不过这是后话了。
接下来一连几⽇,宋大嫂都是蔫蔫的,没什么精神。也是,一连几⽇被宋⺟指使着倒夜香洗猪栏什么的,连饭也不能好好吃一口,精神头能好得起来才怪。罗云初看着,暗自⾼兴。
不过宋⺟并没有往死里腾折,几天,意思意思就够了,还要顾及天孝他们的感受不是。缓过神来的宋大嫂看到一⾝清闲的罗云初更是暗恨不已,她可记得清清楚楚,那晚她这二弟媳刚送了新⾐服过去,第二⽇她那婆婆就开始腾折她了。要说这事和她没关系,打死她都不相信!
于是,她见着了罗云初必定的⽩眼相加的。罗云初无所谓,⽩眼就⽩眼呗,反正于她又不会少块⾁。她扔多少过来她就接收多少,来一只收一只,扔两只收一对!
不过某⽇,宋大嫂从镇上回来,对她的态度整个就变了。事有反常即为妖!罗云初心中警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