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4章:钱来的并不容易!(一)
林峰可不是不懂事的傻子,世上的的确确有许多好事,但是没有理由,这么轻易来十几亿的事情,就落在他的头上了啊!所以,不管怎么说,林峰都必须要问个清楚明⽩,他可不想到时候自己被人卖了,还一边笑呵呵的替人家数钱!
听见林峰这么说,艾弗森脸上略有几分尴尬之⾊闪过,不过最终他还是点了点头,说道:“那好吧,我就和你说一下。”
林峰点了点头,淡淡一笑说道:“我们洗耳恭听。”说罢,点上了一支香烟,这可是正宗古巴产的,而且不是这艾弗森拿来招待林峰的,虽然他显然也用得起,但是这家伙似乎不菗烟,也就没有为客人准备。
艾弗森倒了一杯酒,一仰脖子就喝光了,猛出了一口气,似乎有些感慨之⾊,开口说道:“我就从十年前,我来到这拉斯维加斯的时候,开始说起吧…”
林峰等人不由的大惊失⾊,这家伙,居然是十年前才来到这儿的!而且,看他的年岁,也就三十多,虽然这人黑嘛,有点儿难以去凭着相貌猜出实际年纪,但是大致上也差不多了。十年前,他也就二十来岁,最多和林峰现在差不多大小,而如今,他居然有如此的⾝家,怎么说,这家伙的经历,绝对可以谱写一篇传奇啊!
艾弗森也开了口,语气悠远,似乎陷⼊了追忆之中,他叹了口气说道:“十一年前,我二十五岁,我来自明尼苏达州。⽗亲是一个酒鬼,他一生的三分之二的时间是在喝酒,剩下的三分之一是在撒尿排出他喝的酒。而我的⺟亲,很是贤惠,也正是因为她我才能活到二十五岁,但是不幸降临了,在我二十五那年,我的⺟亲也因为生病去世,而你们懂的,不可能指望我那酒鬼⽗亲,我⺟亲的葬礼举办的时候,他都借口上厕所而偷了一些为来访客人准备的酒,在厕所里醉的不省人事。”
他这话带着几分自嘲或者开玩笑的意味,听不出他对他的那个⽗亲有什么怨恨的地方,一切就仿佛是拿别人的事情在开玩笑一般。这些,倒也不能说他就不恨他的⽗亲,也许不恨,也许是恨到了极点,直接将他的⽗亲当成了陌生人,可以不在乎感情的随意调笑了。
有这样的⾝世,也算是悲哀以极了。
但越是这样,林峰等人越是惊奇。虽然刚才听说他是十年前来到拉斯维加斯,林峰他们就非常的震惊了,要知道这么区区十年,一个小家伙就能够拼搏出这么辉煌的事业?要知道,以他现在的⾝家,就算排进什么世界富豪榜,也可以挤进去了。
不过林峰他们还是抱有一丝的侥幸心理,也许这家伙虽然来的时候一文不名,但是,他可能有一个极为了不起的⽗亲。而大家都懂的,一个人夜一之间发财除了自己运气好中彩票,那么唯一的可能就是自己的老爹忽然挂了,留下了一笔大巨的遗产。他们以为这艾弗森是后者,但是显然他们又想错了!
这个艾弗森,居然真的是⽩手起家!⽩手起家,十年时间,从一无所有到⾝价巨万,一年随随便便的来个一百多亿美金,这是什么样的经历啊!
如果说刚开始林峰等人是好奇,但现在就是关心了,想来任何一个人,也很想知道,到底是因为什么,让这个艾弗森如此短的时间內,变成了这样的一个巨富!
看见林峰等人的神⾊转变,艾弗森挠了挠脑袋,自嘲的笑了笑说道:“看吧,我就知道,你们会好奇的…”
虽然说是这么说,但是他还是继续讲了下去,大约半个小时后,林峰已经菗完了四支雪茄了。他的烟瘾本来没有这么大的,但是,这家伙的经历,简直有些骇人听闻,连带着他都跟着紧张了起来,如果不是艾弗森活生生的在自己的面前,且神⾊不像撒谎,林峰定然会认为这是一个无比荒唐的笑话!
但看来,这应该就是事实了…听完了之后,屋里居然一片寂静,说是落针可闻都不嫌为过!
十一年前,远在国美明尼苏达州的艾弗森,在埋葬了自己的⺟亲之后,一时便显得有些无所事事了。他自然是有自己的工作的,有那样一个混蛋⽗亲,他在十五岁的时候,就开始为生计奔波,在一些店里帮忙打着零工,亦或是在一些工厂里面⼲活,虽然不富裕,但是好歹还是能够活下来。
虽然因为那酒鬼⽗亲,让他们的家庭本毫无幸福可言,但是⺟亲尚在的那段⽇子,无疑是艾弗森最美好的回忆。可是⺟亲去世之后,这一切就改变了,艾弗森整⽇沉默,他甚至在想,自己活着还有什么意义?
做为儿子,他知道⺟亲为了自己劳了多少,含辛茹苦,本来他踏⼊社会,还有一份拼搏之意,想要创出一番天地,为自己的⺟亲带来美好而幸福的生活——至于那混蛋⽗亲?艾弗森可没有想过他,就算自己发达了,喝醉该上哪撒尿去哪,他才不会去管他。
但是,这多年的辛劳,还是累垮了⺟亲,撒手人寰,这一下,让艾弗森完全没有了人生目标。
加上失去⺟亲的悲痛,他居然走上了一条他从未想象过的道路!他也开始喝酒了,借酒浇愁,希望能让自己不再这么痛苦!说来好笑,这酒就仿佛品毒 洛海因一样,沾上了想戒掉似乎也不那么容易。
于是乎,出现了两个酒鬼,时常他们这对从未说过话的⽗子,居然还坐在一起喝上几杯。这种情形,持续了一年的时间,而此时,艾弗森的一点儿存款也用完了!他变得真正的穷困潦倒,和他以前讨厌的⽗亲一样了!
但是也就是在这个时候,他发现了一点反常的地方。他的⽗亲,那个老酒鬼,从未去做过什么工作,而且艾弗森也知道,自己的⺟亲绝对没有余钱来给他买酒喝,这么多年,他是怎么过来的?而且他这个有工作的人,存了几年的钱,一年的时间吃喝也用完了,那么他是哪里来的钱买酒的,居然还有?
想到这些,艾弗森自然就问了,而出乎他的意料,他的⽗亲告诉了他,告诉他他其实很有钱,当然,这是指的曾经,他的钱喝了这么多年的酒之后,早已所剩无几了。艾弗森懒得去问他,为何这些年不拿出来补贴家用,⺟亲都已经去世了,还说这些有何用?酒鬼⽗亲就是一个自私的混蛋,艾弗森连话都懒得和他多说,只是问了他哪里来的那些钱。
他的酒鬼⽗亲,在灌下去一瓶威士忌之后,吐着酒气含糊不清的告诉他,是在拉斯维加斯!在那个地方,他进去在一台小小赌桌旁边,玩了夜一,而那夜一,他的运气不错,赢到了够他喝下半辈子酒的钱。此人倒也是个不贪的人,第二天就离开了拉斯维加斯,开始了他后半生的‘幸福’生活!
艾弗森听了,心中自然是大为所动,尽管他穷的一无所有,可是,有一句古话说的好,最穷无非讨饭,不死终会出头!而想要出头,有很多方法,但是对于一个没有一分本钱的人来说,拉斯维加斯,无疑是不二的选择!
卖掉了房子,艾弗森才不会去管那个没心没肺的酒鬼⽇后的生活,他为了自己喝酒喝的慡,连老婆孩子都不顾,这样的人,艾弗森提不起丝毫的心情去关心。
拿到手的,大约五六万美元,这看起来也不算少了,但是艾弗森知道,这么点儿钱,在拉斯维加斯,恐怕不够一局赌的。但是,他还有什么好担心的呢?
第二天,明尼苏达少了一个酒鬼,而拉斯维加斯,多了一个赌客!
但是,艾弗森的赌技可以说本没有,而且他的运气,似乎完全无法和⽗亲相比,夜一,他又回到了起点,⾝无分文。
艾弗森,完全是没有任何的办法了,他或许可以去找一个工作⼲着,但是那与他的想法想去甚远,再则一个刚刚输完了自己所有钱的人,所受到的打击是非常之大的,承受力稍微差点的,恐怕第一件事就是找个⾼点的楼保证享受一下飞行之后瞬间挂掉。
但是艾弗森,却不是那样的人,他想,老子既然都只有死路一条了,何不放手一搏呢?
就在一天晚上,艾弗森瞄上了一个人,一个似乎是酒鬼的家伙,经常流连赌场,还有各种青楼院,然而他似乎有用不完的钱,反正艾弗森没有见到他博赌赢过或者做过什么正经的工作。虽然那家伙人⾼马大的,但是艾弗森,同样也不差,少年就开始工作⼲力气活,而且人黑的体型也颇为壮大,艾弗森不怕他,打上了他的主意。
当艾弗森拦在那人面前的时候,那人笑了,有些愕然的咕哝道:“还有人想抢劫地下拳击手?”
艾弗森也没有去想太多,抢了这家伙,自己肯定可以好好的活上几年!于是乎,二话不说就动手,然而令艾弗森惊愕的是,那人的⾝手居然非常強悍,艾弗森一度被⼊绝境。然而那人也的的确确被酒⾊掏空了⾝子,虽然艾弗森也是半斤八两的,但是那人似乎⾝上还有暗伤,最后还是被艾弗森⼲掉了。
那是他杀掉的第一个人,从他的⾝上,搜出了三千五百美金,这些钱不算什么,但是艾弗森完全可以保证自己活个一年!
但是艾弗森也发现了,这个人的⾝上,居然有许多的伤,甚至有一些地方,骨头都断的错位了,但是却没有及时医治,导致后来居然就这么错位的长好了,显得极其可怖!
这人,到底是⼲什么的?艾弗森盯着面前的尸体,心中疑惑不已,但是这些关他什么事情,眼下得到了钱,无疑是大好事,赶紧溜走再说!然而就在这时,黑夜之中,忽然有人开口说道:“嘿,你想不想从此,过上幸福的生活么?要钱有钱,要女人有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