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旧,她是好妻子
英国之行,陆子初和阿笙在那里逗留大半个月,无所事事一⾝轻。
他和她找了一家面馆,对胃口,所以不想做饭的时候,经常会开车过去。
店里有一个店员,吃的很胖,每次走路⾝上的⾁就会一颠一颠的,有时候怎么说呢?真的会影响食,但这只是第一印象,她是一个很热情的人,顾客在她面前好像稍微表现出冷淡的神情来,都像是一种罪过。
去的次数多了,阿笙已经和她成为了朋友,也很乐意跟她一起聊天。
但那家面店,阿笙却在之后不再出⼊,甚至也不让陆子初过去躇。
那里新招了一个年轻女店员,长得很漂亮,陆子初每次过去的时候,女孩都会看着他,目光中流露出的情愫,让阿笙在选择食物和丈夫的问题上,一度很头疼。
提起面食,阿笙想起之前江宁的美食推荐,她说T大附近有一家姐弟俩土⾖粉很好吃,但几年间价钱也是涨的很快,从最初的三四块,涨到了现如今的七八块,害的她也想开家连锁店了狸。
把这事给陆子初说了,于是午后光微醺,夫两人散步时,展开了一场有关于过往的怀旧谈话。
陆子初讲小时候,河⽔里小鱼比金鱼好养,他在8岁盛夏那年和吴奈下河抓了几条小鱼,带回家去养,到了第二年,六条小鱼只剩下最后一条,他忙于各种试考,疏于照看,一⽇被⺟亲提及这事,这才想起鱼缸里还有一条小鱼活着。
他说那条鱼在无人照看的时间里,竟撑过了最冷的冬天,只是很可惜,某一⽇家佣喂食过量,隔天醒来,他看到小鱼鱼腹朝上,心里很不好受。
他对阿笙说:“不管养什么,都要学会负责,这点我做的不好。”
阿笙开始明⽩,他为什么从来都不养宠物,虽然养了几只韩老太太喂养过的家猫,却一直给专业人士,他是很少过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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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神童也有茫,走错路的时候。在国內上学,他和石涛玩网络游戏,沉几月,后来在某一天清晨醒来,忽然醒悟了,彼此心照不宣把那些游戏全都从电脑里删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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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去英国之前,请所有朋友吃了顿饭,有一个同学收集到了每个老师的照片,集合在一起送给了他。那些照片,直到现在他还保留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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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到英国第一年,韩愈从国美飞来看望他,他带韩愈穿过教学楼,走过体育场和图书馆,踩上⾼⾼的台阶,路过篮球场,两人半路加⼊篮球队,从上午玩到午后,最后饿的实在受不了,韩愈拿起外套搂着他的肩往外走:“饿死了,去吃饭。”
直到现在,他还记得,那天他们分别吃了一碗意大利面,黑胡椒放的太多,呛得眼泪直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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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年舂天,他接受同学邀请,前去参加同学⽗亲的摄影展,不曾想和同学⽗亲相谈甚,长辈邀请他参观暗房。
在那些成排的细线上,垂挂着一排小夹子,夹着一张张照片,从那时候开始起,他对摄影有了兴致,为自己找到了新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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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年,他有同学开始私底下昅~毒;有人公开把女友带进宿舍做~爱;有学长创建公司,后来倒闭杀自未遂,自此以后一蹶不振,颓废半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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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末,吴奈⺟亲去世了,朋友瞒着他,不愿让他来回奔波,他悄悄回国。
吴奈送葬回来看到他,试着微笑:“怎么回来了?”
“怎么不告诉我?”
“都过去了。”吴奈说着,低头间开始掉眼泪。
那天晚上,吴奈蹲在灯光昏暗处,像个孩子一样失声痛哭,他坐在一旁陪着吴奈,起⾝离开,再回来时,手里多了一包烟,菗出一支递给吴奈:“要不要昅烟?”
那是他昅的第一支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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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第三年,他搬离学校宿舍,住进了学校附近的公寓里,睡眠很重要,置办了厚厚的窗帘,每次睡前窗帘一拉,世界一片安静。
也就是那一年,有一次他外出办事,回到住处就看到了唐汐。
唐汐坐在台阶上,把头埋在膝盖里,见他回来,原本想笑得,但那天他只看到了她的眼泪。
她说:“子初,我和吴奈分手了。”
唐汐睡着后,他给吴奈打电话,吴奈在电话那端同样哽咽的哭:“这事你别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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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带阿笙去学校,指着一栋被爬山虎覆盖的老楼对阿笙说:“我在这里住过。”
在学校里度过的一切,不管是好是坏,都会让以后想起它的人印象深刻。
他说,如果有人在楼下唤谁的名字,一定会有很多人站在台上朝下看,彼此认识的,说不定还会聊一聊近况,声音大的,整栋楼都能听得到。
…
他说07年,T市变化很大,有一次他去T大,看到宿舍楼翻新
tang,只觉得面目全非。
2008年,汶川大地震,他正在和人签合同,地板在震动,他当时还有些懵,陈煜拉着他就往外面走,他只感觉脚下的路左右摇晃着,眩晕中周围是从大厦里狂疯跑出来的工作人员,T市余震很大,路灯杆左右晃动着。
他说他当时心里空落落的,想到“顾笙”这个名字时,心里揪着疼。
…
阿笙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眼泪忽然就下来了,陆子初眼睛也有些红,一边帮她擦眼泪,一边取笑道:“哭什么呢!”
他说都过去了。男女相守,不仅要讲情爱,更要讲志同道合,最重要的是富贵坎坷,依然能够执子之手。
他说,他买了一块地,04年1月,他亲自翻过,泥土嘲新鲜,就在他们来英国之前,他应季撒下了向⽇葵的种子,再过些时候就能看到数不完的向⽇葵。七月份,等向⽇葵长了,还可以嗑瓜子。
这就是陆子初,前一秒可以把她弄哭,后一秒却可以赐她温情和感动。
走累了,他背她回家,沿途有人看到,她和他都是不在乎的,她跟他讲小时候的事,说老家河岸上有一排舂花,每年到了三四月份,是不可多得的美景。
陆子初微笑:“这里可没有舂花,不过有格桑花。”
谁说不是呢!道路两旁有着大片的格桑花,现在还不是季节,到了秋天,花朵绽放⾼枝,定会灿烂夺目。
“我和依依小时候偷过东西。”阿笙看着那些格桑花,心有感慨,忽然说了这么一句话。
再次提及依依,阿笙心里是温暖,是最深的挂念。
“偷?”陆子初大概没想到子会选用这个词。
阿笙笑,她说很小的时候,有人在路面的花园里栽了几株一丈红。她和依依流连多次,第一次做了“偷摸狗”的小坏事,在一个月黑风⾼的晚上,她们偷偷移了一株回去,栽在了大院里,后来那花长到了一人⾼,満杆子都是大红花。
“后来呢?”
“后来,我和依依主动认错,那位老跟我们说没关系,每次有什么好看的花,都会给我和依依留着。”
陆子初笑了,偷花还偷出情来了。
光照耀下,男子背着女子慢行,在沿途邂逅出最美丽的风景。阿笙穿着一双深蓝⾊帆布鞋,陆子初背她走路时,鞋子轻轻擦摩着他的子,在上面留下淡淡的灰尘痕迹。
陆子初低头看见,忍不住笑了。
“子脏了。”阿笙说。
“回家后,你要负责把我子洗⼲净。”
阿笙趴在他的背上,看不到他的表情,但声音是很温柔的。
阿笙应了,但心里比谁都清楚,两人平时的换洗⾐服都是他负责清洗的,有他在,他是不可能让她动手的。
这子到头来,怕是还要他自己动手清洗。
有时候,阿笙会觉得她这个子做的很失败,家里什么事都是他一手办的,两者比较,她似是太闲了一些。
“怎么会觉得自己失败呢?”陆子初有的是话安抚子,伸手顺着她被风吹的头发,温声道:“你看你把老公训练的多勤快。”
阿笙眉眼间都是笑,看来她在这个家里功不可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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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还有更,每三个小时来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