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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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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姚亮的严格管制下,如华不但不能开口说话,每天还得喝下他准备的一公升彭大海。经过一个星期的调养休息,就在她再也受不了当哑巴之际,姚亮终于在昨天晚上“颁布”解除令,让她恢复娇媚的嗓音。

  不能开口说话的这几天,姚亮教她打扮化妆的技巧,一个星期下来,她的装扮风格已经有了明显的差异。

  素净的脸上只上优雅的淡妆,少了丽,多了气质。长发在姚亮的坚持下稍微修短,染成深咖啡再挑染茶金色和酒红色,发尾部分烫出卷度,整体看起来时髦俏丽又不失端庄优雅。服装方面,当然也全部换成他那天为她买的服饰。

  经过姚亮的训练,如华的“外表”完全就像个名门千金小姐!只是…那仅限于外表,其他部分还是一样,没什么长进。

  早上从姚亮的住处走来公司,沿路短短十分钟的距离,她被七个人搭讪,还有两个自称星探的人要她进演艺圈,但是都被她凶悍地骂跑了。

  搭电梯来到公司的楼层,经过柜台,如华开心地跟两位柜台小姐打招呼。“早…”

  今天终于可以开口了,她当然要好好地利用。

  走进办公区,她也一一跟经过的人道早安,让男同事们受宠若惊,简直不敢相信,这个超级大美女竟然会跟他们说话!

  如华第一天来时,他们虽然震慑于她的美,但看得出来她是“属于”总经理的,也只能望之兴叹,只希望偶尔能跟她说说话,但她一直都保持静默,怎么今天…?

  “啊!”她主动说明。“我上个星期不能开口说话,所以一直没有办法回答你们的问候,真是对不起啦。”

  她的善意立即引来众多男子的关怀!

  “啊,原来如此,你感冒了吗?”

  “好点了没?”

  “要不要润喉糖?”

  如华微笑道谢。“谢谢,我已经好多了,不…”

  “如华,”此时,姚亮从办公室里走出来,没好气地打断他们的“好事”“你还聊天,不怕喉咙又长茧吗?”

  每天上午九点会准时进办公室的她,竟然迟到了五分钟,害他担忧地出来找人,结果居然是看到她被一群男同事围绕,让他的语气顿时像是了十吨火葯。

  “阿亮,早啊。”她没察觉他的坏情绪,反而开心地向他漾开一个美丽的笑容,再度昏一大票男同事。

  “走了,该上课了,我们的进度已经落后。”他不由分说地将她拖进自己的办公室,并且用力锁上门。

  “阿亮,”如华疑惑地问道:“你今天心情不好吗?”火气好像有点大呢。

  “没有。”他才不会承认自己吃醋!他可是成稳重的大男人,怎么可能会吃未成年少女的醋?

  “是吗…”她用不大相信的眼神睨着他。

  “别浪费时间了,我要开始赶进度,今天先教你一些基本的社礼仪。”他赶紧将话带开。“介绍双方认识时,一定要先介绍男士给女士认识,年轻人给老者…”他说明基本概念。

  “为什么?”

  “因为女士优先,所以先介绍男士给女士认识,是一种尊重。”

  对于常常要回答她的“为什么”他已经习以为常了。她不像其他学员会一股脑儿背诵所有的规则,除非她能接受他解释的理由。

  上她的课,有一大半的时间在解答她的“为什么”这不但是脑力的时刻,也是最有趣的地方。

  “喔,丫弹。”

  “现在,我们假设几种状况,你来做出正确的介绍顺序。有一个老太太、一位中年妇女和一位老先生。谁必须先被介绍?”

  “老太太。”她毫不犹豫地回答。

  “喔?”他不动声地问。“为什么?”

  她很有自信地解释。“因为老太太是女的又是老的,所以她最大。”

  “你解释得没错,不过答案正好相反。”姚亮笑笑。“老太太应该是最后才被介绍。”

  “为什么?”

  “正因为老太太最“大”所以必须先把别人介绍给她认识。”他试着用她能理解的话解释。

  “恩…”她想了一圈,还是不明白。“不懂。”

  “这么说好了,我跟你,谁要先介绍给谁认识?”

  “我比较大,所以要先介绍我喽!”

  “错。”姚亮再次解释。“你比较大,是不是有权先知道我是谁?”

  “对呀。”

  “既然如此,”他顿了一下,继续解说。“就必须先介绍我给你认识,然后我才能知道你的名字,这样懂了吗?”

  “好麻烦喔,干么这么啰唆?通通介绍完不就知道了吗?干么还规定先后顺序,上社会很喜欢没事找事做!”她本就不爱受约束,最受不了这种琐碎的规距了。

  “举例来说,如果你有客人来,你会先倒茶给谁?”教她,必须用最浅显易懂的方式,而且还要能说出一番道理,简直就像帮小学生上“生活与伦理”课。

  “当然是先给年纪大…”她一点就通。“喔。我知道你要说什么了!”

  “这就对了。”她聪的反应让他很满意。“所以,其实不只是上社会有规矩,一般人的生活也有规矩。”

  “但是规炬没那么多嘛!”她翻开他的“教战手册”指出她不能认同的地方。“你看,这上面说,绝不能在大庭广众下大吼大叫,可是如果我在火车站,隔很远的地方要叫一个人,不大声叫怎么听得见啊?”

  “我这里的“大庭广众”指的是正式场合。”他无奈地再度举例。“比如说你以前学校朝会升旗时,你突然看到一个想打招呼的朋友,你会大声叫他的名字吗?”

  “怎么可能!会被老师罚站!”她突然想到一个问题,紧张地问:“喂,上社会里该不会有纠灿谟吧?”

  “哈哈…”她的问题果然很多,而且很好笑。她竟然将“上社会”当成一个地方,真是太可爱了。

  越跟她相处,越能发现她的率真可爱,他不想抹杀她这方面的特质,免得她变成另一个矫造作的人。只要她不做出太过惊世骇俗的言行,他应该都会睁只眼闭只眼,不强求她一定要“改过向善”

  如华的特色就是率真、不造作,像火一样发光的女人,若是硬要抹去这些特质,她就不会是当初吸引住他目光的如华。

  “你不要一直笑啦!我说真的,我最讨厌纠灿谟了!”她紧张得要死,他还笑?“先讲好喔,如果有纠灿谟,我就不去上社会!”

  “哈哈!”姚亮又忍下住笑了。“放心,上社会里没有纠灿谟,只有狗仔队。”

  “呼…”她放心地松口气。没有纠灿谟就好,反正狗仔队也不会理会她这个小人物。“那就好。”

  “小姐,请问我们现在可以继续上课了吗?”

  “可以。”

  “那么你再回想刚才那一题,被介绍的先后顺序应该是什么?”

  “恩…”她想了好几秒,才回答。“第一个是老先生,第二个是中年妇女,第三个是老太大。”

  “没错,正确答案。”他满意地点头。

  “再来一题,如果是…”他不断跟她模拟各种状况,直到她完全熟悉为止。

  “好,现在我要教你站姿和走路的姿势。”

  “不需要吧?我已经会站也会走了,根本不需要学。”

  “那你站给我看。”姚亮双手环,好整以暇地等着她表演。

  “简单哪,就这样…”她站出最自然的站姿,弯驼背,双脚岔开。

  “好,”他搬来一面长长的立镜。“现在你自己看看。”

  镜于里所映照出来的姿态,让她吓了一跳。“哇噻,有够难看!”她赶紧修正姿势,抬头,双手贴紧腿侧。“这样可以了吧?”

  “我又没要你罚站。”他好笑地摇头。“来,看着我的动作…站的时候,双褪并拢,右脚脚跟紧贴着左脚中间,就像这样…”他亲自示范最优雅的站姿。

  “身直,双手轻松地摆在身体两侧,看懂了吗?”

  “简单。”不过就是站嘛,瞧不起她喔。

  “简单?”他怀疑地看着她。“你做做看!”

  “这样吗?”如华学着他刚才的姿势,结果却成为一个弯驼背,双脚叉的怪异站姿。

  “不对!”这时他突然从柜子里拿出一藤条,边说边轻敲她的身体,指正动作。“头看前方…背再一点…脚要打直…手放这边…好,就是这样,继续站着,直到你习惯为止。”

  “你…你竟然拿藤条敲我!”她摸摸自己可怜的头、背和脚,他不会是故意整她的吧?

  “身体不要动。”他又敲敲她的头和肩膀。

  “别敲我的头啦!”X!还说不是罚站?她咬牙切齿地瞪着他。“我还要这样站多久啊?”

  “目不斜视地看着前面,别动。”

  她气呼呼地挥开藤条。他怎么跟老妈一样,老爱敲她的头!

  “别动,继续站着,我等一下再教你走路的姿势。”

  “恶魔!”她恨恨地低声抱怨。

  “抱怨一个字,就多站十分钟。”

  “厚…”每次都来这招。

  “别气了,等你过了这一关,我请你吃大餐。”

  “好!”马上被收买。她最喜欢吃东西了。

  “对了,我前几天交给你一组餐具,要你带回去照着讲义练习,你有练吗?”

  “有…啊…”如华回答得有些心虚。不知道该怎么跟他说,其实她练习不到十分钟,那套餐具就不小心“阵亡”成为碎片…

  “很好。”他满意地作出结论。“这么说,你应该已经学会如何正确用餐,那就没问题了。”

  “呃…”被他这么一说,她更不敢说出实话。

  反正桥到船头自然直,不就是“吃”嘛?有什么难的?

  装潢典雅高贵的餐厅内,悠扬的古典乐声,用餐宾客轻声交谈,举止优雅,但这家餐厅一贯的高格调、高质感,却终止于一声惊叫…

  “哇咧!坑人啊!”看到menu上所列的价目,如华惊愕地嚷道:“贵死啦!”每一道菜都要价千元以上,抢劫啊!

  这一叫,所有顾客和服务人员的视线马上汇集过来,他们看着如华的眼神里有惊、有嫉护、有鄙视,还有更多的爱慕,但是被看的这位,却是毫无所觉。

  “如华!”这不是姚亮第一次喊她的名字,但是语气却是前所未有的严厉。“不要大呼小叫,很没水准。”他可以容许她自然率真,但绝不包容没礼貌的行为。

  “喔…”她识相地控制声量,低声悄悄问道:“这里太贵了啦,我们去别家吃好不好?”

  “我请得起。”他态度自若地示意一名侍者过来点餐。“你想吃什么?”手上拿着menu研究。

  “你点吧。”她看不懂这么复杂的菜单,哪知道要吃什么?

  “好。”他跟站立一旁的侍者点餐。“我要凯撒沙拉,鲜油蚵蛎浓汤,鹅肝酱牛排…各两份。”他翻着菜单慢慢点餐,点完了却没有听到服务人员的声音,他抬头一看,果然,这人看如华看呆了!

  他有些恼地敲敲桌。“先生?”他讨厌其他男人一直盯着如华看,总让他觉得眼中有一把火熊熊烧着。

  “呃…”服务人员这才尴尬地回神,脸通红。“请问您要点什么?”

  这位小姐好漂亮!刚刚她一进来,店里所有人的目光全都惊地黏在她身上,拔都拔不掉。她什么事都不用做,什么话也不用说,就会让人看傻了眼,光是看她就是一种享受。

  “我要凯撒沙拉,鲜油蛤蛎浓汤,鹅肝酱牛排,各两份。”姚亮又重复一次,但脸色不怎么好看。

  “好的。”侍者匆匆记下。“请问牛排要几分呢?”

  姚亮问向如华。“你要吃几分?”

  她一脸茫然地摇头。“什么叫几分?”她在夜市吃牛排的时候,没有被问过这个问题,这是什么意思?

  “我的五分,她的七分。”姚亮替她做决定。

  “好的,请稍候。”

  临走前,年轻的男侍者又依依不舍地多看了如华好几眼。

  他的“连忘返”让姚亮很不舒服,口顿时闷了起来。他知道没有一个男人会忽略她的美貌,但他就是不想让人注意到她。

  没想到,他竟然会对一个还称不上是女人的女孩有这么强的独占,说起来,他们才认识没几天呢!

  拥有这么多男人的爱慕,她一定很得意吧?

  他看向如华,以为会看到志得意的表情,没想到她却盯着眼前的刀叉发呆。

  她难道没有发现服务人员爱慕的眼光吗?就算没有看到,也应该可以发现其他用餐男客人飘来的视线,她都没发现吗?

  女人不是最喜欢奉承,总想成为众所瞩目的目标?她为什么可以视若无睹?

  如华的确不在乎周遭来的注视眼光,她现在唯一在意的是桌上这一堆刀叉汤匙,她正在回想,之前姚亮教过它们要怎么用。

  服务人员先送来几片面包,之后端汤上来。她聪明地看着姚亮的动作,有些僵硬地学着他拿起最外侧的汤匙,舀起汤,凑到嘴边,用力一

  “喝汤不要出声。”他一听到她喝汤发出怪声,马上纠正。

  “为什么?”她从没注意过这种“小”细节。她喝汤一直都是这样,有声音感觉才过瘾啊,不行吗?

  “吃东西发出声音是很鲁的,讲义上有写,你忘了?”

  “喔…好啦…”她再度拿汤匙舀起汤,慢慢放到嘴边,习惯性地就要用的,但是才发出一点点声音,就惹来姚亮警告的白眼,她只好不自然地将汤含进口中,小心翼翼地避免发出声音,表情和动作明显僵硬。

  接下来的前菜也有相同的问题,她的表情越吃越凝重,小脸几乎要皱成一团,还好主菜上来了,让她精神为之一振。

  白瓷盘上冒着烟的牛排鲜多汁,闻起来很香,看起来非常好吃,但她忍住想吃的望,学着他左手拿叉,右手拿刀,固定住牛排一角,往下一划…

  吱…

  刀子划上瓷盘的刺耳声音马上引来众人侧目,让她的手尴尬地僵在半空中。

  她错误百出的表现,让他忍不住怀疑地问:“你不是说有带餐具组回去练习吗?怎么还会犯这些错?”

  “那个…我练到一半就…不小心…摔…破…”事到如今,不承认也不行了。

  “你说什么?”他忍不住惨叫。

  “那套是Wedgwood的骨瓷餐组,全世界限量只有一百套,你知道吗?”

  “很贵吗?”她虽然听不懂什么“维吉物的”但听起来好像很值钱的样子。

  “现在差不多要十万元吧。”他不在意价位,他在乎的是有钱也买不到。

  “嗄?”如华被这价位吓了一大跳。“你说那个要十万?不会吧?你会不会被人坑了?我们新竹夜市也有卖,一组只要几百块…”

  “拜托!你竟然把它跟地摊货相提并论?”他真被气到休克!

  她不好意思地道歉。“对不起嘛,我赔你就是了。可是,我现在没那么多钱…”她身上只剩三千多块了。

  “不用了。”早知道她是个鲁的人,应该拿塑胶餐盘给她练习的,唉,真可惜了那组餐盘。

  “可是要十万元…”她还是无法接受这个天价。

  “没关系,才十万而已。”他认命地挥挥手,是他自己“识人不清”“算了。”

  才十万元“而已”引这位先生真的涸骗耶!

  “你再看一次,切牛排的力道不需要太大,慢慢来就可以切开,完全不需要用力。”

  她双手的肌紧绷,战战兢兢地照着他说的做,终于切下一小块,慢慢地放进嘴里。

  牛很鲜美,但是她却吃得很痛苦。

  为什么吃顿饭要这么麻烦啊?限制东又限制西的,害她神经紧张,肩膀酸痛,眉头皱成好几个结。

  她只去过小吃店和一般餐厅,那里吵得要命,谁管你吃相优不优雅、有没有发出声音。可是这家餐厅安静到让她害怕,周遭一堆看起来很高级的人,让她倍觉压力,紧绷着神经,就怕犯错会丢姚亮的脸,害她食都没了。

  她不怕出丑,就怕害他跟着丢脸,若是只有她一个人,才管不了那么多哩。

  可是,说实话,若是只有她一个人,她也不会到这么贵的地方吃饭。一份个人套餐要价两千多元耶!真的是坑人哪!

  看他眉头皱都不皱一下,显然很习惯这种高价位,他的用餐动作很优雅,不管是用刀、拿叉、进食、喝水,每个动作都非常赏心悦目,跟她不是同一挂的。

  他们根本就是两个世界的人嘛!

  “你家该不会很有钱吧?”她后知后觉地问:“难道你也是上社会的人?”

  她知道他应该是有钱人,但他也有钱得太过分了!花一百万元买衣服给她,眼睛眨都不眨一下。一套餐具组要价十万元,竟然说没关系。还有他每次带她去吃饭的餐厅,都是吓死人的贵。

  “我家…”他轻描淡写道:“我家的经济状况还可以。”

  “是喔?”他的“还可以”跟她的“还可以”应该有一大段差距。

  “不好吃吗?”姚亮忽然注意到,她吃不到三分之一,汤也没喝几口,就停手不吃了。“怎么吃那么少?”

  “好吃是好吃,可是规矩好多,害我吃不下。”她老实说出自己的心情。

  “你必须要习惯,这些都是基本的餐桌礼仪。”这一部分,他不脑祈容。餐桌礼仪是非常重要的礼仪,否则闹出笑话,可是会贻笑大方。

  他可以容许她说话直率,只要不伤到人。但是关于基本的礼貌和仪态,他必须严格要求,这全都是为了她好,他不希望她被别人当笑话看。

  “我现在吃不下。剩下的,我要打包回去。”这么贵的东西,不可以浪费。

  活到这么大,第一次听到“打包”这个词汇,让他愣了一下。“不用打包了,你如果喜欢吃,再带你来吧。”有钱人家,吃不完就扔了,没有人打包。

  “这么贵的东西,怎么可以不打包,很浪费。”开玩笑,光是剩下的那块牛排就要一千多块钱,怎么能不带走…

  浪费?他倒是没想过这个问题。对他来说,吃不完就吃不完,这算浪费吗?

  “你想想看,”她很认真地继续说:“世界上有这么多人饿死,我们还不珍惜食物,会被雷公打死!”

  “是是是,我懂了…”她夸张的言词让姚亮忍不住轻笑,他优雅地拿起餐巾抿嘴,招来侍者。“请帮我们打包。”

  虽说“打包”这个举动若是传扬出去,铁定会遭人笑话,但他却很喜欢她的务实。

  “咦?”来这里服务五年了,第一次听到有人要求打包!侍者愣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喔…好,请稍等。”

  如华发现侍者错愕的表情,等他端着盘子转身离去后,她不纳闷地问:“他干么那么惊讶?”

  “喔,因为这里是没有人会打包的。”

  “为什么?”她不懂。“节俭不是一种美德吗?”

  “会来这里的人都不会希望被人家说“节俭”对他们来说,那是“寒酸”的另一种说法,他们会觉得丢脸。”

  “怎么会这样?”不同的世界,不同的思考模式,带给如华很大的震撼。“那…我不就让你做了很丢脸的事?”

  在她生活的世界里,吃剩就是要打包留着,带回家吃,免得浪费,但是在他的世界,吃不完就是要扔掉,打包带回去竟然是寒酸的行为!

  她虽然知道她跟姚亮是活在不同的世界,但是直到现在,才有了真正的体验。

  原来他们之间的差距这么大“上社会”简直就是一个她完全无法想像的异世界!

  他不以为意地笑笑。“没关系,我也觉得节俭是很好的美德。”

  认识她之后,他开始学会用另一个角度审视自己目前的生活。以前视为理所当然的生活方式,往往因她一句无心的提醒而有所警觉。她的每一个“为什么”都会让他再一次重新思考。自己也跟着又进修一次,在教她的同时,他也受教不少。

  这么说起来,在试着改造她的同时,他自己似乎也被慢慢地改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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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吱…

  两人开车从餐厅回公司的路上,姚亮突然紧急煞车。

  “怎么啦?”如华吓了一跳,赶紧问道。

  “前面有一只狗。”就躺在他车子前面五公尺的地方。

  “什么?我下去看看!”她不顾车子停在快车道,也不顾后面车子不断按喇叭警告,马上解开安全带,开了车门往前冲。

  “等…”她莽撞的行为太危险,差点被隔壁车道的车子撞到,吓出他一身冷汗。

  冲下车,如华看见地上躺着一只中型狗,它后脚血不止,虚弱地哀鸣,看到她虽然还会虚张声势一下,吼声却很虚软无力。

  “好可怜!”撞伤它的人太过分了,竟然不停下来救它!

  姚亮按下车后的警示灯,以免后面来车撞到,随即跟着下车,来到她身边探视。“怎么样?”

  “它应该是被车子撞到了,了好多血。”她慢慢地伸手靠近,等到它不再排斥,才小心地抚摩它的头,希望让它安心。“不痛喔…我带你去看医生…乖…”

  姚亮解下脖子上的领带,替它先扎住伤口。“你抱得动它吗?”

  “嗯,可以。”穿着昂贵丝质洋装的她小心地抱起狗,跟着他回到车旁,却开始迟疑要不要上车。他车子里座椅的皮是米白色,她怕着血的狗狗会脏他昂贵的车子。

  “赶紧坐进去啊,后面已经大车了。”他推她一把,等她坐好后,又替她关上门。才回到驾驶座,快速将车驶离现场。

  “啊,”看着躺在腿上的狗狗,如华讷讷地说:“你的领带可能不能用了…”

  他不以为意地耸耸肩。“没关系,我还有很多领带。”他按下车内装置的导航系统,查出最近的动物医院。

  “你不怕会脏你的车?”她听过很多人说车子是男人的第二生命,更何况是这么贵的名车。

  “脏了再换就好了。”

  如华发觉,自己已经无法将眼睛从他身上移开,她知道吸引她的,不只是他俊帅的外表,还有他不经意的温柔…

  苞着他一个多星期,她相信他用的东西绝不便宜,但他竟然毫不考虑地拿昂贵的领带来帮一只被撞伤的狗止血!

  虽说他本来就是个花钱如水的有钱人,但大部分的有钱人花钱会看对象,他们宁可上酒家一掷干金,却不愿意捐个一百元给穷人,更何况是一只肮脏得几乎看不出原有狗。

  其实,看到他今天的行为,她并不会太过惊讶,因为她曾亲眼看过好几次他拿钱给拾荒老人,问他为什么不拿钱给乞讨的人,他只说,他不喜欢不劳而获的人。

  也许这些事对他来说都是举手之劳的小事,但她看了仍然很感动。

  她已渐渐喜欢这个有点怪的有钱人…不,应该说,她知道,自己已经喜欢上这个一心想要改造她的怪男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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